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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 27 章 ...
有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如果你说你在下午四点来,那么从三点钟开始,我就会感觉很快乐,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来越感到快乐。
眼下陆遥夜的状态跟这句话所描述的差不多。
唯一的问题在于他并没有享受到纯粹的快乐。
他有点紧张也有点焦虑,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两种情绪的占比逐渐扩大。
凌晨一点五十五分,在苦思冥想了二十五分钟后仍旧不得其解的陆遥夜回复陈竟夕:好。
然后就一直等着陈竟夕的消息。
当然没等到。
陆遥夜叹了口气,把手机放在一边继续做题。
两点零八,陆遥夜翻开另一本练习册,从里面找出一道之前没做过的题埋头其中。
读完题干,看着括号里“202X年奥林匹克竞赛题”这几个小字,陆遥夜鬼使神差地在“竞”字中间添了一横。
两点四十五,题解出来了,但心里还是很躁动。
陆遥夜又拿出英语阅读材料,试图用枯燥的异域语言对冲一下。
然而在他划下第一个不认识的单词时,心里却在想《魔龙的游戏》是英语片吗,那是不是可以顺便练练听力,毕竟陈竟夕在这方面真的有点弱。
也不知道他月考准备得怎么样了。
三点二十,经过两篇阅读材料的洗礼,陆遥夜终于感觉到一丝困意。
他关了灯躺回床上,闭眼之前还确认了一下闹钟是不是正常。
距离明早起床还有两小时二十分钟,还好。陆遥夜很平静。
距离周末看电影还有七天零七小时三十分钟,陆遥夜已经感到紧张了。
周一一早,两人照例在社团教室碰面。
陈竟夕一眼便看到陆遥夜脸上挂着的两个黑眼圈,很是惊讶。
“你晚上干什么去了,”他随口问,“通宵打游戏?”
陆遥夜沉默片刻,最终选择性地实话实说:“做题。”
“啊?”
“不是要月考了吗,我巩固一下。”陆遥夜不是很想继续这个话题,低头擦桌子。
陈竟夕惊呆了,第一次深刻地意识到大城市的学校真的好卷,连陆遥夜这种程度的学霸竟然也会为了月考做题做到半夜,果然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一边恍惚一边把今天的早餐递了过去。
咖啡和三明治。
陆遥夜挑了挑眉。
“月考套餐,”陈竟夕沉声道,没有说这是他提早二十分钟出门,特意绕了一段路才买到的,“给你换换口味。”
陆遥夜心里咯噔一下。
明明是美式加冰,还听得到冰块在杯子里互相碰撞发出的声音,但他掌心和杯壁接触的那一小块皮肤却莫名发烫。
低头喝了一口,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纸杯侧沿,陆遥夜不知道第多少次想,他特意给我买咖啡,这是什么意思?
到了下午,咖啡因的作用消退,晚睡的影响终于在陆遥夜身上体现出来。
第二、三节课他都很没有精神,单手撑着下巴,眼睛也半闭着,浑身散发出一种很少见的懒洋洋的气息,却还在坚持做笔记。
陈竟夕看不下去了,把他的课本抢过来。
陆遥夜现在反应很慢,有点像是某部动画电影里的知名动物,一帧帧地转过头看他。
“你趴着睡一会儿吧,我帮你记笔记。”陈竟夕小声说,特意写了两个很标准端正的字以后掀起那一页让他看,“我字很好看的,放心吧。”
他帮我记笔记,这又是什么……没来得及想完,陆遥夜睡着了。
一周很快过去,周三晚上陈竟夕上完最后一个班次,下班的时候徐浒给他发了500块钱红包,没说什么煽情的话,只让他好好学习,路过了来看看,以及能不能在外卖平台和其他软件上帮忙写几个好评。
“你是不是早就想这么做了?”陈竟夕一边解锁手机一边说,有些哭笑不得。
徐浒连连点头,“主要是一直不好意思开口,暗示你了几次,你居然没听出来。”
“那现在就好意思开口了?”
“当然,不然就来不及了。”徐浒有些伤感地说,“就像我错过的爱情。”
转眼到了周五。
早上九点才开始考试,两人都觉得没必要来得太早,因此一直勤勤恳恳为陈竟夕和陆遥夜提供服务的社团教室幸福地双休了。
陈竟夕才转来半个月,没有之前的排名,所以理所当然地被安排去了最后一个考场。
陆遥夜还是留在一班教室,只是位置换到了一进门的第一个。
“东西都带好,”开考前十五分钟,陈竟夕准备过去了,陆遥夜还在叮嘱,“涂答题卡的时候仔细点,别涂错了。”
“知道了。”
“昨天给你讲的例题会了吗,这次卷子最后两道题肯定有类似的。”
“嗯嗯,放心吧。”
“答语文的时候看着点时间,你写作文比较慢……”
“知道了知道了知道了!”陈竟夕有点受不了了,只是一次普通的月考而已,陆遥夜是不是太紧张了,总觉得这一周他都不太对劲。
陈竟夕恨自己不能像真的小狗那样把耳朵闭起来。
陆遥夜一脸无辜地看着他。
见他这样,陈竟夕又有些心虚了,于是咳了一下,把语气调整得轻缓:“我说我知道了~”
“那你背一下《劝学》。”
陈竟夕:“……”
陆遥夜仍旧维持着无辜的表情,“就从‘积土成山,风雨兴焉’开始背……后面几句你老是背错。”
陈竟夕顿时感觉自己受到了羞辱。
小狗火冒三丈。
“陆遥夜,搞搞清楚你自己的定位,在学校你是我的朋友,同桌,兄弟,在魔界你是我的伙伴,战友,我的魔王陛下,我的亲亲老公,我孩子的爹。”
“你过去现在未来,从来都不是我妈,明白了吗?!”
说完,也不管陆遥夜是怎样的表情和反应,陈竟夕拎着收拾好的东西抬脚就走。
陆遥夜:“……”
他完全石化了。
根本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他们不是在说学习吗,为什么又扯到魔界了?
而且陈竟夕居然说自己是他的——!
他究竟是什么意思!!
-
随着最后一门课的下考铃响起,为期两天的月考终于结束了。
不知道是不是负责出题的老师心情不好,这次的题目总体偏难,考察面很广的同时知识点还很细,拿到卷子后众人都有一种如遭重击的感觉。
“第六题选什么?是A吗?”
“B吧,怎么可能是A,括号里的条件你没看见啊?”
“呃……”
“也不可能是B,验算一下就知道不对了。”
“那选什么?”
几个同学围在一起叽叽喳喳地对答案。
齐越正好从他们旁边经过,很肯定地说:“选D。”
他的表情语气和眼神都很坚定,一副自己就是标准答案的样子。
几个同学动摇了,一时间努力回想选项D是什么来着。
齐越也不知道,他纯粹胡说八道。
谁让题这么难,早知道自己就不该这么早回来,都怪自己好奇心旺盛……齐越想到这里觉得不对劲,算了,还是怪陆遥夜吧。
因为这样大家都会比较轻松。
结果走到学校门口正好碰到陆遥夜。
齐越四处看了一眼,没发现陈竟夕的身影,有些奇怪:“就你一个人,夕崽呢?”
“走了。”陆遥夜说,想了一下又补充说道,“他妈妈打电话来说有东西忘记带了,让他去送一下。”
他说着,一转头就看见齐越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
陆遥夜不解。
“你连他要去干嘛都知道,夕崽真是什么事都跟你汇报啊,”齐越忍不住感慨,“老陆,我说你是不是管他管得太多了,人家亲妈管得有你多吗?”
好熟悉的句子。
你不是我妈。
你是我的魔王陛下,是我孩子的爹,我的亲亲——
陆遥夜脸红了。
如果有特效的话,那就是“轰”地一下。
齐越目瞪口呆。
他说什么了?
明明就什么也没说啊!
不是,陆遥夜这是有病吧?!
次日上午十点半,陈竟夕乘坐扶梯刚上到商场六楼,就看到站在海报墙前面的陆遥夜。
白卫衣黑裤子,以及一件黑色长款风衣。
格外英俊挺拔。
跟他穿校服的时候完全不一样。
只是唯独有一个问题。
今天有二十四度。
“你热吗?”陈竟夕问,他是真的很好奇,没有一点点想要嘲讽的意思。
陆遥夜有些梗住,一时间不知道该点头还是摇头。
他不能昧着良心说不热,因为是真热,但他也不能脱掉,因为也是真的帅。
不枉费他从早上七点就起床开始挑衣服。
他只好含糊地说:“还好。”
陈竟夕点了下头,倒是没有继续说什么。
扫码在自助机前面取了票,距离电影开场还有十多分钟,陆遥夜环视一圈之后很自觉地去买爆米花和饮料。
也不是想吃,但总要有。
因为他看别人都有。
陈竟夕踱步到海报墙前面,仔细打量《魔龙的游戏》的海报。
因为是重映,所以影院干脆将三年前上映时发布的三版共九张海报都放了出来,将其按照某种顺序依次排开。
身穿繁复长裙却外罩盔甲的公主,站在火焰里的精灵,一把胡子的矮人高举重锤要将脚边的白骨骷髅砸个粉碎,半兽人则穿着代表神官的银色长袍用圣杯痛饮鲜血。
而将所有人物海报串联起来,背景里那条浑身布满漆黑鳞片的恐怖巨龙便呼之欲出,它的一双眼睛深红幽邃,正是公主头冠上的两颗宝石。
说实话,这海报做得很乱炖。
还有一种硬套公式的美。
当年的魔王大人可能会喜欢,现在的陆遥夜却不一定。
但是管他呢,陈竟夕心想,就算它是绝世大烂片又怎么样,事情的重点在于时隔三年,原本以为不会重逢的人又再次相遇了,原本以为错过的电影也重新上映。
错误得到修正,遗憾也被弥补,现在就是最好的时机。
“好了,咱们进去吧。”
没过一会儿,陆遥夜捧着一大桶爆米花回来了,还拎着两杯可乐。
陈竟夕很自觉地接过饮料,走到影厅门口时还顺便帮陆遥夜拿了3D眼镜。
找到对应的位置落座,陆遥夜先把爆米花放好,然后起身把外套脱了。
毕竟真的有点热。
他的动作很随意,也没有故意想要开屏什么的,陈竟夕扫了一眼,发现陆遥夜的确变了很多。
不再像自己印象中那样清瘦单薄,整个人呈现出一种介于少年与成人之间的状态,修长又有力量。
总之还挺好看的。
不愧是经历过新兵训练并且直到现在还热爱跑步的人。
不愧是还没成名就已经开始招蜂引蝶的魔王陛下。
将衣服稍微折了折,陆遥夜重新坐下,看到陈竟夕在变换的光影里笑眯眯地盯着自己,一时有些窘迫。
“看什么?”陆遥夜小声问。
“看你啊。”陈竟夕也小声回答,他有点好奇,“除了跑步,你平常还练其他项目吗?”
陆遥夜一时没明白他的意思。
“你的肌肉线条还挺好看的,”陈竟夕决定得寸进尺一下,“能让我摸一下吗?放心,我不是变态。”
没有人能对可爱小狗说不。
陆遥夜当然更不行。
于是他只能一边脸红一边很僵硬地点了点头。
好在这时电影开场,顶灯熄灭,陈竟夕这才没有注意到。
在片头的字幕闪动中陈竟夕真的伸手过去摸了一下,指尖从陆遥夜的耳后划到肩膀又延伸到手臂,没摸别的地方,因为他只喜欢这一段,纯粹觉得很漂亮。
确实一点都不变态。
所以陆遥夜隐隐有些失望。
电影在一阵古朴的号角声中缓缓开场,一队风尘仆仆的人马出现在屏幕上。
好像还不错。陆遥夜心想。
然而他想得太早了。
五分钟后,陆遥夜开始坐立不安起来。
因为这部电影的要素实在太齐全了,包括但不限于:
男主是巨龙,它出于好奇化身成人类进入一个边陲小镇,和逃婚出来的女主相爱了;
女主是公主,之所以要逃婚是因为她偷听到她的哥哥其实是要将她嫁给半兽人,以此换取半兽人的协助讨伐邻国;
女主还有一重身份是预见者,她总是做同一个梦,梦中她和精灵弓箭手、矮人战士站在一起,面前则是巨龙的尸体;
女主哥哥和半兽人首领派人来抓女主,为了保护女主,男主被迫现出真身,女主大为震惊,所有人都大为震惊;
女主害怕预言会成真,执意要离开男主,男主却以为她接受不了自己是巨龙。
……
陆遥夜痛苦面具。
这都是什么东西,写得还不如他十三岁时的水平。
又看了五分钟,剧情进展到德高望重的神父被吸干了全身血液而亡,种种迹象都表明是巨龙干的,身为小队成员的精灵弓箭手反水作伪证,原地成立屠龙组织,并利用祖传神器将男女主逼入绝境。
陆遥夜:“……”
什么奇幻流水线上批量产出的剧情,居然还混搭了点吸血鬼元素,好离谱。
是时候该战术性上厕所了。
想到这里,陆遥夜轻咳一声,微微站起身来:“小夕,我去下洗手……”
话还没说完,他放在一侧的手就被抓住了。
“不准。”
陆遥夜缓慢转头,只见在闪动的光影里,陈竟夕正笑着注视自己。
“我觉得挺好看的,陪我看完。”
陆遥夜当然可以拒绝,但是为什么要拒绝呢?
曾经他陪他做过更离谱的梦,现在不过是反过来罢了。
没什么不行的。
陆遥夜重新坐下了。
电影结束,两人随着人流一起散场。
“看完还行?至少特效挺好看的。”陈竟夕要求不高,但是对巨龙本身有点意见,“建模太丑了,不如你画的好看。”
陆遥夜没法谦虚,因为他也这么觉得。
“精灵王子竟然只出现了一下,就是处决那个精灵弓箭手的时候……这样算诈骗吧。”
“绝对是。”
“不明白弓箭手为什么突然跳反,它跟精灵王子有仇,跟巨龙又没有。”
“确实说不通。”
又是附和,又是短句,陈竟夕眯了眯眼睛。
“陆遥夜,”陈竟夕忽然叫他的名字,“回答得这么简单,你不会是在敷衍我吧?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电影。”
陆遥夜觉得自己很冤枉,连忙辩解:“怎么会?”
“那你觉得整部电影里巨龙唯一做对的事情是?”
“跟公主结婚。”陆遥夜毫不犹豫,回答得斩钉截铁。
从电影院出来是两点半。
陈竟夕刚才吃完了一桶爆米花还是觉得很饿,两人便搭电梯下楼,看看有什么吃的。
路过一家私人展览馆时陈竟夕被门口的海报吸引住了,一瞬间眼睛都在发光。
陆遥夜挺下脚步,跟着一起看过去,只见海报上写着“今日展览:啤酒瓶盖”几个大字。
陆遥夜的表情一瞬间变得有些古怪,看向陈竟夕的眼神欲言又止,似乎想说些什么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然而陈竟夕却没有注意到。
他很喜欢这类奇奇怪怪的展览,塑料瓶展,80年代旧物展,饼干盒展,他都去看过,甚至就连网上被吐槽很凶的失恋博物馆他也去看过,还去了两次。
“门票35元,送一个手机挂坠。”坐在门口的工作人员热情地说,还把做成啤酒瓶盖样子的挂坠拿起来展示。
陈竟夕一下就沦陷了,立刻扫码付了两个人的门票钱。
“陆遥夜,快来!”他先一步踏进去,又转身催促。
他笑得很是开心,圆圆的眼睛里写满期待,陆遥夜实在很难说些什么,只好暂时压住自己心里的那一丝情绪,快步走到他旁边。
一进入展厅,迎面便是一道巨大的金属门帘。
不同颜色的啤酒瓶盖被丝线串到一起,在灯光下泛着奇异的光泽,偶尔有一阵风掠过,瓶盖彼此碰撞,便发出如同风铃一般的声音。
陈竟夕一个一个看过去,脑袋随着视线上移而一点点抬高,试图在成百上前个瓶盖中找到那么一两个自己认识的,理所当然地失败了。
再往前是分类展示区域。
有些按照颜色划分,有些则是按照生产年份或者厂家划分,每个瓶盖都装在专门定制的亚克力壳子里,像一颗颗等待人欣赏的宝石。
旁边还配有几则收集瓶盖时发生的小故事。
陆遥夜看了一会儿,没说什么,却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这家私人展览馆的面积不大,两人一边看一边聊天,很快就到了临近出口的商品区。
陈竟夕挑了半天,最终选了两个啤酒瓶盖冰箱贴,把上面印着恶魔翅膀的那个塞给陆遥夜。
“送你的。”
陆遥夜愣住了。
“行了,去吃饭吧,我快饿死了。”
对于陈竟夕而言,这一天无疑是非常愉快的。
短暂地从学业压力中解脱出来,看了以前没能看成的电影,意外逛了一个还不错的展子,最后吃了美味的饭。
都是一些很小的事,但小狗总是很容易满足。
到了分别的时候,看着陈竟夕的身影消失在地铁车厢,陆遥夜这才仿佛卸下某种伪装似的,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
他从口袋里拿出陈竟夕送的那枚冰箱贴,看了许久,忍不住叹了第二口气。
然后是第三口。
地铁轰鸣进站又驶离,身边的人群往来穿梭,站在原地的陆遥夜表情忧郁且迷茫,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他正在疯狂回忆自己写过的一个设定。
关于灵湖雪獒的。
……
灵湖雪獒在上古还未修成魔体、化为人形的时候一直是以大白狗的形象生活在雪山海子之畔,成年的灵湖雪獒很喜欢橡木的香气,尤其是沁润过美酒的橡木。
因此,它们总是会在正式成年之前的某一天夜里偷偷离开雪山,经过数个月的长途跋涉到达其他魔族居住的城镇,守在商旅必经的小路上实施一些违法犯罪行为,将所有酒囊搜刮干净后便火速撤离。
假如惊魂未定的商旅还有力气寻找,那么他们通常能在距离案发地百八十魔里的地方找到丢失的酒囊,而这些酒囊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橡木塞不见了。
商旅气愤不已,但这样的损失尚能承受,只好自然倒霉,骂骂咧咧地再度启程。
而获得了心爱的橡木塞的大白狗们则是高高兴兴地一路嗷呜着飞奔回雪山。
但这种事情充满很大的不确定性,因为不是每一支商队都会携带酒水,又或者他们装酒的器皿不是皮质囊袋和橡木塞,而是一些金属制品。
所以每年下山抢劫的灵湖雪獒不少,却不是每一只都能有所收获。
也是因为如此,橡木塞是雪獒很宝贝的东西,通常情况下绝对不会借给别的狗玩,连看一看都不行,除非对方是它喜欢的狗。
可以说,对于灵湖雪獒而言,橡木塞是很重要的定情信物。
哪怕是后来灵湖雪獒纷纷修成魔体化为人形,这个行为习惯也依旧保留着。
燃光纪元末期,因为种种缘故灵湖雪獒一族不得不放弃千百年来生活的雪山,转而迁徙到环境更为封闭的沉默森林,却也依旧有不少调皮的亚成年雪獒会在某一日的夜晚偷偷离开,前往附近的城镇寻找橡木塞。
据考证,奥古斯都魔王陛下一生曾送给瓦伦娜王后九千多枚不同形状的橡木塞。
有的是两人相识初期时一起去乡下小酒馆喝酒,王后觉得那酒口味独特,魔王陛下因此厚着脸皮向酒馆伙计讨要的;
有的是矮人游商苏葛莱一掷千金于某个拍卖会上拍下的,结果这枚橡木塞却转头出现在王后的私库中,变相证明了矮人游商也是魔王陛下的数重身份之一;
更有一枚是终末之战魔王陛下杀入旧日宫殿,于前一任魔王的宝库中找到的。
而今虽已过去多年,仍有部分橡木塞得以保存,并在王都博物馆进行展出。
——节选自《魔法生物日志·中古篇》。
作者仍旧是艾西法·费铎。
陆遥夜痛苦面具,再次感受到记忆力太好的可怕之处。
真的记得清清楚楚。
他尚且这样,更何况能够熟读并随时随地背诵魔族典籍的陈竟夕呢?
因为陈竟夕等于瓦伦娜等于灵湖雪獒。
所以瓶盖等于橡木塞等于很重要的信物。
这很合理。
陆遥夜强自镇定心神,深深吸了一口气。
他把这个瓶盖送给我。
按灵湖雪獒的设定来说,他喜欢我。
陆遥夜瞬间睁大双眼,惊讶和不可置信的表情同时在脸上浮现,可随着时间流逝,他的表情又一点点转为凝重。
这几天发生的所有事情都有了解释。
陈竟夕突然转学——有一部分的原因是有关于我;
陈竟夕总是对过去念念不忘,而且能随口背出两人的定情之诗——他心里有我;
甚至就连陈竟夕从小白狗变成戏精乐子人,时不时对自己阴阳怪气也有了合理的解释,这怎么能不是因爱生恨呢?
他明知道小宝喜欢齐吱吱,也说他们像我们当年;
他送我M豆,特意早起绕路给我买咖啡,帮我抄笔记,还邀请我看这部本该三年前就一起看的电影。
想到这里,陆遥夜感觉自己的灵魂都在颤抖。
他不得不再次确信一个事实,一个这几天一直困扰着他,而他却始终不敢细想的答案——
陈竟夕喜欢我。
陆遥夜有些绝望地想,完了,都怪我当初非要给陈竟夕安个王后的设定,老是给他洗脑我们因灵魂而相爱,他那时那么小又那么单纯,根本就是一张白纸,当然会被我诱导。
我欺骗了这个世界上最可爱的小狗,让他爱上了不该爱的人。
我真该死啊。
陈竟夕:真是开心的一天,看看我的漂亮冰箱贴
陆遥夜:暗恋是藏不住的,一切都有迹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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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 2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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