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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找狗 ...

  •   六月十三日,晴,晚八点,鱼小六从爷爷刀下救下一只小黑狗。小黑狗鼻子上有个类似星型的烫疤,丑的不像话。

      “小狗啊小狗,我们当一辈子的好朋友吧。”手上传来温软的触感,鱼小六抱着小狗和柴火向自己的草垛走去。

      “你感觉鱼小八这个名字怎么样?我妹妹……”他边走边说,把自己和小黑狗的下半辈子安排得明明白白。

      鱼小八大概是感觉自己有限的青春不应该去陪一个无限傻逼的猴子,或许是不满意那素未谋面的小姑娘抢走了小七这个名字,总之,它挣脱了少年不得要领的怀抱,奔向了野性的山林。

      于是乎,
      六月十三日,晴,晚八点十分,鱼小六入山找狗。

      “小八…我们回家吧。”小六一手提着煤油灯,一手还去扶好断了一半背带的破书包,里面装着半瓶不知道有没有过期的碘伏和绷带,还有一把有些生锈的匕首。算是为小八可能会遭遇的不测做好了完全准备。

      再象征性地找找就该回家了。小六打了个哈欠,心里默默的记着时间。十五岁的孤儿还不至于冒着丢了小命的风险去找一只不喜欢自己的狗,小六也没真指望着那小黑狗能陪自己半辈子。不过是想趁机出来溜溜弯,离王老师和她该死的课本远一点。

      山猫一样灵敏的少年轻手轻脚地穿过一片丛林,他熄了煤油灯,免得吸引来那群不要命的野兽。他速度极快,二十分钟就跨越了大半片森林。

      他默数着时间,估摸着该回家了。

      一时走神,他踩到一片软肉。

      小六猛地低下头,险些尖叫出声。

      那是个人,受了很重的伤,血染红了一片地,脸上基本上是七窍流血。鱼小六去试探他的鼻息,心里那根弦放松了。
      虽然看着不像,但肯定还活着。

      这人是怎么办到的?这样还能活?山里那么多狼怎么回事?鼻眼瞎了吗?

      那时的他还没有分化,不知道那人在散发着那么强烈的信息素。浓烈的铁锈味弥漫在他四周,他踏进森林的那一刻起,野兽就四处藏匿,不去招惹那个似人的怪物。

      鱼小六轻轻伏低身姿,把背包里的医疗用品摆在那人面前。这个世界里,Alpha只要还在喘气,就还都能活。普通的药剂就能让他们脱离险境,那男人这样了还能活,一定是个Alpha。

      鱼小六握紧匕首,划开覆盖在伤口上的布料,忍不住吸了一口气。

      是刀伤,在腰侧,很深,血还在往外流,伤口处塞了好多医用棉花,有的已经陷进去了,在这种天气,感染丧命是分分钟的事。

      他咬咬牙,忍住想吐的冲动,倒了大半瓶碘伏,用纱布包住手,小心地检出棉花。去翻了翻那人随身的小包,居然真的有可以缝伤口的针线。这种情况下男人应该是知道怎么处理这伤口,他就简单的消了消毒,秉持着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理念,鱼小六乘着月光回家了。

      回家路上,他在小池塘边上吐了个混天黑夜,眼前还是一片血红。他强撑着一口气,走到森林边上。迷迷糊糊的时候,他看到一只胖黑狗。

      是鱼小八。

      六月十三日,晴,晚十点二十分,鱼小六找到了狗,不过他已经不想管什么傻逼狗了。

      他自己都能感觉到体温高得不正常,虽然很累,但呼吸也太粗了。

      他躺在草垛上,爷爷住着拐杖慢悠悠地走来,刚打算抽一顿不听话的孙子,就看到一张煮熟的虾一样红的脸。瞬间失了分寸。

      “小六?”

      “爷爷…”鱼小六感觉浑身都好热,腺体要炸开了。

      鱼老头微微一怔,似乎是想通了什么,摸了摸胡子,又走开了。留下一个高深莫测的背影,边走边念叨:“分化发热,神仙都让他退不了烧,没事了。小六长大喽,要去上学咯。”

      村里有个传统,全村集资送Alpha和Omega去市里上学,一千个人里都出不了一个的好苗子不能烂在小山村里。

      鱼小六一直都聪明,是上学的好苗子。这份幸运光顾了他的孙子,老头很高兴。小孙女丢了后小六一直都很自责,希望这件事能让他往前看。

      老头子年纪大了,神神叨叨的,鱼小八卧在小主人的草垛旁长了张嘴打了个哈欠,不去管那想吃了自己的小老头。

      鱼小六脑子嗡嗡的响,闭上眼睛时好像有一圈一圈的花纹,睁开眼后眼前又是一片黑。

      半夜里他惊醒,草垛旁是洋酒的味道。他虽懵懂,也知道自己分化成了Alpha。

      也许是要和王老师说再见了,鱼小六突然有些失落。

      王舒鲤是来支教的Omega,是个女大学生,脾气像小型犬一样暴躁,为人也像小型犬一样可爱。她给了自己无数个栗子锤,布置了无数作业,坚信鱼小六能靠自己走出大山。

      也许是烧糊涂了,他一时没想起那生死难料的危险男人。

      森林中,一只年轻的狼不知死活地凑近那个血人,一把匕首飞出,狼嗷呜一声倒下了。

      血人的眼睛睁开了,带着一丝迷茫和无助,更多的,是野兽一样的本能。

      “有人吗…”他试着发出声音却失败了,想着活动一下也完全不行。他低头,看见了稚嫩的包扎和有些恐怖的血量。

      习惯性的向右摸,找到了医疗包。他把脖子低到一个夸张的角度,用酒精洗了针并用打火机烧了一遍,两只手缝着伤口,牙咬着线头,忍着剧痛缝好了伤口。

      他给自己灌了一口水,想找颗树靠会儿,被戒指磕到了手。

      他似乎是有些好奇,摘下戒指仔细看,借着月光,他看到一行极其小的字。

      “TO MY LOVE,JICI,ALSO KNOWN MR.KILLER.”

      “季…瓷?”他沙哑的嗓子很勉强的发出两个音节,眼神中的迷茫又增添了一分。
      季瓷是我,谁是这戒指的主人呢?

      我…今年大学毕业了…要去医药公司上班…

      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季瓷头疼的厉害,脑子里的一切都似乎蒙了一层纱。

      那层纱后,似乎有个女孩在哭,她在月光中诉说爱意,希望成为他的妻子。

      奇怪的,季瓷心中并无欣喜,他捕捉到了自己的情绪,有些苦涩,又有些无奈。

      更多的,是计划成功的窃喜。

      他听见自己说“那就嫁给我吧。”

      那是最后的记忆。

      季瓷收起戒指,闭上了眼睛,去闻空气中血的味道。
      竟然莫名其妙地让人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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