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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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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初射出的箭矢穿过纷纷落下的雪花,破空声带起的气流让那一簇雪花偏了方向,随后就是箭矢刺入皮肉的声音,一声悲鸣后,没了声息。
这是云梦森林的第一场雪。
纷纷扬扬落下的大雪不一会儿就把大地覆上了一层浅浅的白。
黎初轻巧的越过脚底覆上白雪的落枝,几个越步,落在射中的猎物面前,把猎物捡起,抖了抖落雪,扛着肩上就往回走去。
这是黎初开始使用工具捕猎的不知道第几天。
自从去了集市之后,洛蒙买回了弓箭、长刀等捕猎工具,开始教黎初使用。
习惯了用兽态的本能去捕猎,用牙齿咬破猎物的血管,感受着温热的血液流入口腔,享受猎物在嘴下垂死挣扎了无生息。
多么得令人着迷。
用工具也只简单的用过匕首,相较于工具,黎初更相信自己。
但在洛蒙的教导下,黎初突然明白,自己也不是那么值得相信。
他在变成人形后,穿得暖和和的,拿着弓箭出门捕猎,随着捕猎成功率的上升,黎初想通了!
怪不得自己会差点在冬天被饿死,就是缺少了保暖的衣物和趁手的工具。要是当初的自己有这些东西,还找伴侣干什么,自己一个人不开心吗?
还没到家,远远的黎初就望见房子里燃起的火光,指引着他褪去寒冷,融入温暖之中。
鼻尖已经能嗅到煮好的食物的味道,洛蒙端着脸大的碗冲着他招手。
黎初把猎物放在门外,抖去落在身上的积雪,接过洛蒙递过来的碗。
一口热汤下肚,暖流流过四肢百骸。
黎初在心里回答自己。
不开心,即使能自己养活自己,一个人也不开心。
吃过午饭,黎初开始犯困,窝在床上听着洛蒙给他讲故事。
洛蒙给他讲了一个在部落里听长辈们讲过的事情。
很多年前,有一个兽人家庭,家庭中的雌性兽人在兽态时候的捕猎能力远比雄性兽人强,久而久之,捕猎的重担就落在了雌性兽人身上,雄性兽人负责在家看孩子,后来雌性兽人觉得那个雄性兽人太无能,因为在当时,包括现在,雌性兽人选择伴侣都是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既然伴侣不如自己,那还有什么在一起的必要,后来就离开了雄性兽人……
“当我会使用工具的时候我也这么想过诶。”洛蒙的故事还没有说完,听到这里的黎初就打断了洛蒙的话。
洛蒙震惊,嗓音徒然提高,“你说什么?!”
不是,难道差点自己就变成单身豹了?
黎初伸了个懒腰,懒洋洋的半阖着眸子开始跟洛蒙说他的心路历程。
“当初在河边看到你的时候,我就想着,哇,好大一坨毛绒绒,冬天可多暖和啊,森林里冬天捕猎越来越难,当我意识到难以支撑自己活过这个冬天的时候,我就想我要找一个伴侣了。
在遇到你之前我没有那么急切的想过需要一个伴侣,遇到你之后,我便知道,我需要一个伴侣,那个人只会是你。
有人能等着我回家是一件多么好的事情。没有你,哪里来的家。”
随着黎初的话音落下,洛蒙揪着的心也放下了,他觉得黎初总是能够不经意间说出让他心头一暖的话语。不禁抱了抱怀里的人。
屋外的大雪洋洋洒洒,屋内的火堆发出噼啪的声音。床上的两人拥抱着相互取暖。
岁月静好。
黎初翻了个身,在一室温暖中渐渐睡着了,发出细微的呼噜声。
望着伴侣睡着的面容,在这个雪天,洛蒙不由感到一种不真实感。
他想起第一次怦然心动的时刻,光裸的身躯,极具爆发力的肌肉,这样富有力量感的身躯,是他一直的偏爱。再加上那张美丽的面孔,他承认,从那一刻起,身体里的兽性因子被激发,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得到眼前的雌性兽人。
是见色起意。
既是身体上的色,也是面容上的色。
在部落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的喜好,不喜欢只有人形的雌性兽人,那些兽人娇弱的宛如攀附树木的莬丝花,他想要的伴侣是可以和自己一起在草原上奔跑,在溪流中打闹,是跟得上自己的。
他们可以在兽态的时候一起大口吃着生肉,丝毫不怕血糊了一脸遭到嫌弃,只会亲昵的互相把毛绒绒的豹脸上的血迹舔干净。
他们可以在人形的时候一起做好吃的食物,把家里布置得很漂亮,在黑夜相拥而眠。
曾经青春懵懂时他有过好感的雌性兽人,算得上是部落里最强壮的雌性兽人。可在他眼里也是有些孱弱娇气的,只会利用自己雌性兽人的身份对着喜欢他的雄性兽人颐指气使。
呵,他会受这些气吗?
会的。
因为那是在部落里最适合的他的雌性兽人了。
不是最喜欢的,是最适合的。
当那个雌性兽人提出想要和他以及另外两个雄性兽人组成家庭的时候,他才明白,其实也没有多喜欢,只是因为适合所以选择接受相处。
他想要的始终是一雌一雄两个人的家庭,当然可能还会有可爱的崽子。
大部落,小家庭。
传统的雄性兽人打猎的习俗已经成为了习惯,即使是拥有兽态的雌性兽人也在自己阿爹和兄弟的照顾下变得逐渐向只有人形的雌性兽人靠拢。
洛蒙从部落出来的时候,曾以为自己找不到心仪的伴侣,他也清楚,自己的要求多高,不仅想要一雌一雄的家庭,还要漂亮的身体,光身体这一关就好多雌性兽人不能满足,要是雄性兽人的话……打住。
因为黎初太符合他的择偶标准了,符合到简直为他量身定制,每一根毛毛都是喜爱的因子,他都已经做好黎初是个娇蛮的雌性兽人的准备,并且想着无论样都不会放弃。
但没有想到的是,这个雌性兽人不是娇蛮的,除了叫声,甚至和娇沾不上任何关系。
当黎初拿出具有定情之意的匕首和剪刀的那一刻,他想他似乎找到了想要为之共度一生的人。
他决定,一定要把黎初带回去,带他融入生活,带他离开森林,带他去看更多更美的风景。
云梦森林的雪断断续续下了三个月,在一个静谧无声的夜晚,雪化了。
树上的积雪化成水光,滴答滴答落在地上,阳光落在叶子上,透着清凌凌的光。
黎初打开门,地上湿漉漉的,还没踏出门的脚顿时又收了回来。
他讨厌湿漉漉的地面,会把爪子弄脏,即使现在有鞋了,也讨厌。
洛蒙已经很清楚伴侣动作的意义,看着站在门口微微蹙起眉头的黎初,心下有些好笑,一把拽住做好心理准备打算出门的伴侣,“我去吧,你在家呆着。”
黎初一脸你在说什么猪话的表情,“怎么能只让你去捕猎呢?”
看着黎初一脸坚持的模样,洛蒙还是只能无奈答应。
洛蒙觉得黎初哪里都好,唯一不好的就是,能自己出门捕猎的时候绝不在家呆着吃洛蒙捕猎回来的猎物。
黎初总是有些不可更改的坚持,比如坚持自己去捕猎。
这让洛蒙觉得有些生分,可看着每晚在自己怀里撒娇打滚的猎豹,他又觉得,哪有生分,明明那么亲密。
雪化了之后,春天来得特别快,一眨眼间,春日的嫩绿替换了冬日的白,孤零零的树枝上冒出了绿色的芽儿。
河流在一个温暖的日子里破冰,黎初专门蹲守着带着洛蒙去河流上游看破冰,春日来得凶猛,湍急的水流带着细碎的冰块顺流而下,带来了灿烂的春。
在一个春光明媚的日子里。
洛蒙带着黎初走出了森林,踏上了回部落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