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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 2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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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会开始前,五大家族之人相继落座。
王胜目光一扫,就已经了解了个大概。
唐家唐毅,七重境巅峰,唐家的人最拿手的莫过于暗器了,他却是闭着眼,到现在都没见过他睁眼的样子。
夏家夏蛊,七重境前期,穿着紫色苗族服饰,银饰叮当作响,面纱下红唇妖冶诡魅,人如其名,擅长蛊术。
史家史银枪,七重境前期,随身一杆银枪不离身,对上他的视线,眼里冒火,电射而来。王胜若无其事地忽视她强烈的目光。
戴家?却是一个全身罩在斗篷里的男人,像是特意遮盖了面容,看不出深浅。
视线落到宋家派来的人,掠过熟悉的宋嫣,眼睛定在了她身边的陌生男子身上。
此人戴着帽子,两缕长缨垂至胸前,一张深蓝色的面具扣住上半张脸,露出精致优美的下颌轮廓,一袭蓝白立领锦衣长袍将身躯包裹得紧实。好像感受到了王胜的视线,他望了回来,波澜不兴,像是看陌生人的眼神。但王胜仅仅从他冷淡抿起的薄唇就知道这人是谁。
他是宋命。
也不看看他王胜有多爱摸多几把宋大美人的脸颊,逼着他在自己面前洩出更多好听的声音。
宋嫣说宋家是五长老带队,他还以为宋命不在参加拍卖会的队伍里呢。想想这种大事怎么会少了他?明面上宋家早就与他撇清了关系,这时候还真不能让其他人看出异样。尽管王胜的心里早就噼里啪啦的放着烟花,但还是装作平静无波的样子收回了视线。
而宋命看着这男人,也不知道他认出自己没有。他好像好得差不多了,脸色红润,精神抖擞地还击起五大家族了。
举目望前,王胜淡淡道:“一年前,我与宋家、戴家有些渊源,半年前更是与五大家有些过节,那时我与各位还没有什么谈判的资本。现在,得益于无忧城的铁则,举行这场拍卖会,你们最关心的元魂晋升之秘就在我手里,”王胜拿出信封,分出五份,“我不要金币,用物来换。”
史银枪嘲讽道:“如果我们身上没有你要的东西,岂不是白来一趟?”
“放心,以诸位在各自家族的地位,肯定随身带在身上。”
众人暗道,这王胜不要金币,反要材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宋命知道他肯定要搞什么把戏了,便静静地看着他扬眉吐气地“耍大刀”。
五个信封被王胜捏在手里,在场的人都知道这就是他们最为关注的元魂晋升之秘了,王胜随手将信封放在面前的托盘里。微微扬起下巴,王胜用眼神示意高瑶可以开始了。
她暂时充当了主持的角色,举起木牌,“第一轮拍卖开始。”
王胜指尖拈起一个信封,“需幻金一块。”此言一出,众人沸腾。幻金是史家独有,概不交易。
史银枪一震枪杆,从席位上翻身落地,凌厉视线直逼王胜而去,“王胜,你还真是能耐了,枉我姐姐在临川城收留你,还好吃好喝地招待你,你却恩将仇报!”
王胜看着史银枪,眼神没有半分退却。史银枪哼了一声,拿出幻金交换了他手里的信封,王胜身旁的唐巧点了点头,表示这东西是真的。在史银枪转身离去的瞬间,王胜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令姐是个女中豪杰,我感谢她给我在临川城行的方便,听说她重伤在床,甚是抱歉。”
脸色一冷,史银枪道:“别瞎套近乎,史家跟你不熟!”话落,在原地一闪,人已经回到了座位上。
唉,五大家执意追着他,他已经尽力帮助他们了。
第二轮,王胜道:“需鸳鸯木一对。”夏蛊身姿妖娆,细嫩手指在脸上轻轻滑过,“鸳鸯木是我夏家独有。”身体在空中轻盈地一旋,尽显姣好身材,她踏着水中的莲花而来,落至王胜面前。
纤细手指不正经地想要触碰王胜的脸,她娇笑一声,“你可真是坏啊,要知道夏家在无忧城悬赏你的项上人头也是一对鸳鸯木呢!”王胜向后一仰,躲过了夏蛊的手指,“这么巧,那还真是有缘分吶。”
哼,夏蛊一挥手,鸳鸯木浮现在王胜面前,强横的雷电之力使得鸳鸯木合在一起,释放出来的浓郁元气催生了花苞盛放。王胜将信封递过去,夏蛊一边接过信封,一边悄悄放出蝎子,想要偷袭王胜。
在夏蛊以为将要得逞的瞬间,王胜喷雾一出,蝎子莫名其妙地去了西天。夏蛊娇躯轻震,瞪大眼睛,“这是什么东西?”王胜悠哉悠哉道:“seven god,轻描淡写就能将蚊虫鼠蚁搞死,想要吗?这个专利,你要是愿意加点钱,我就卖给你,夏长老意下如何?”回应他的,是夏蛊怒气横生转身离去的背影。
第三轮,“玲珑水一瓶。”话音刚落,一个样式精美的瓶子从唐家方向飞来,稳稳地立在王胜眼前。唐巧打开瓶口,一缕极寒之气扩散开来,这一方天地瞬间堕入冰天雪地,她向王胜点点头。
下一刻,王胜手上的信封就被牵引着向唐家疾掠而去,唐毅出手了,面色冷冷,闭上的双眼仍旧没有睁开。
第四轮,“绝情土一捧。”
宋命递给宋嫣一个小盒子,示意由她去交换。
宋嫣走至王胜面前掀开盒子:“看好了,这是我宋家的绝情土。”一道飓风裹挟着风沙从盒子里飞出,迅速在中心形成滚滚烟尘,遮蔽了众人的视线。待烟尘散去,一拂手,宋嫣决绝道:“绝情土,忘去前尘,恩断情绝。王胜,今后宋家与你势不两立!”
王胜面无表情,只是把盒子给了唐巧。
第五轮,“怒心火髓一根。”戴家那个斗篷人跃至王胜几步之外。
谁都没有想到,戴家竟然敢公然在拍卖会上刺杀王胜,只见他手中骤然一握,一把短剑刺向王胜。戴家损失了许多钱财,不就是要拿到破格晋升元魂的秘密吗?为什么要自毁前路?
不等王胜避开这一击,一颗元力光球将这名戴家人打落在地,连挣扎都没有就死了。“如果谁还想在无忧城撒野,这就是下场。”一道声音随之慢悠悠地落下。
众人心中一凛,城主竟然也来了!
“关闭城门,清理其中的戴家人——”带着面具的城主下了命令。“慢着。”一道轻慢的声音打断了城主。
一袭暗红织锦金线盘绕长袍的身影步履悠然地走了出来,长发未束,手上拿着酒壶往嘴里灌了口酒,“城主未免太草率了吧,这人还没有验明正身,怎知他就一定是戴家人?”
王公公上前怒喝道:“放肆!你是何人?”
那人放下酒壶,随意抹去嘴角的酒渍,转过脸来,长着一副阴柔艳丽的模样,却是催人心魄的锋利,“戴家三长老,戴无忌!”
王胜心里嘀咕,怪不得刚刚的杀手仅仅是四重境的样子,这人危险极了,境界恐怕在所有五大家族来人之上。
“怎么证明你的身份?”城主道。夏蛊突然站了起来,抚着辫子道:“我早就与戴无忌相识,我证明他,就是戴无忌。”
王公公质问:“之前那个是假的,你怎么不说?”
夏蛊把玩着一只泛着光亮的紫色蝎子,漫不经心地回答:“那人穿着斗篷,全身都遮得严严实实的,我怎么知道底下是哪个阿猫阿狗?”眼尾妩媚一勾,漫步回了位子上,“再说了,参加这拍卖会我们哪一个不是拿着令牌进来的,你们没有验好了身份,就巴巴的放人进来,现在反倒是我的错了?”
眼睛一眯,王公公明显不相信。
“怪我。昨日喝酒误事,丢了令牌。”戴无忌长睫一低,瞟向身后的尸体,“至于这个人,与戴家并无干系。”
无人再说话,一片沉闷中,城主终于做了裁决,“罢了,去查查那人身份。”
“是。”王公公只好领命。
有两人上前悄声将尸体抬了下去,戴无忌又喝了口酒。
高瑶蹦出来活跃活跃气氛:“拍卖会继续!拍卖会继续!”
第五轮,王胜拿出最后一封,“需怒心火髓一颗。”
“王胜,如果你肯陪我喝一口这酒,”戴无忌看向王胜,“我就把你想要的东西给你。”王胜没有立即答应下来,“办正事,不喝酒。”多此一举,戴家人不会就是简单地请他喝喝酒吧?
戴无忌在王胜面前喝了一口,“怎么?不敢?”晾他应该不敢一而再再而三地在城主面前耍什么幺蛾子吧?王胜有些不确定的心想。
连城主都拿他没有办法。不过他也喝了这酒这么久了,应该没事吧?这酒只能硬着头皮喝了。“给我吧。”王胜伸手想要接过戴无忌递来的酒壶,不过戴无忌的手却是一松,王胜在底下接住了酒,没有表现出无意义的生气模样,酒壶对准嘴巴咕咚咕咚就干了一大口。其间戴无忌一直盯着王胜喝完酒。
别开脸,王胜忍不住咳嗽起来,这酒后劲好大。
戴无忌移开视线,“怒心火髓,原本就可以用作泡酒,一口饮下,热从心头起,怒向胆边生,自然热辣得很。”
王胜将酒壶口向下,一颗中间一条竖线,像是眼珠子的瞳孔的圆珠子从里面滚出来,竖线妖异的一张一合。唐巧拿起来仔细端详,对着王胜点点头。
“给。”
戴无忌拿过信封,却是转头就当场拆封起来。其余人面面相觑,干脆也拆了。
每个信封里却是只有一句话,组合起来就是:
玄龟镇御守,披甲固金身。
乌鹊掠惊影,俯瓜隐断魂。
熊罴啸狂猛,盖掌势破军。
腾蛇舞妖灵,吐信唤魔神。
螳螂凝集聚,举刀藏祸心。
王胜开口补上最后一句:“凤鸣惊天地,千绝化埃尘。”
“人尽皆知宋家家主多年前因为某个原因,率人探入千绝地,而这之中就隐藏着一个惊天秘密。”
夏蛊追问道:“什么秘密?”
“宋弘德走前,给她唯一的女儿留下了一百条不过一重境的普通锦鲤,然而这些锦鲤可以相互吞噬进化,最终化为九星吞噬鲲,而这条九星吞噬鲲,能从一星晋级为九星,也就是元魂可以晋级的证明,我误打误撞,身体里融了其中一条,所以也能够不断地晋级元魂,至于融合过的九星吞噬鲲,在进化的第一时间,就被戴家抢去了,您说是吧?戴长老。”
戴无忌没有转过身面对王胜,刻薄的声音却是嚣张得很:“哼,元魂是戴家抢的,如何?”脚步一转,狭长的眼眸微微睁大,瞳孔紧缩,像一条毒蛇似的盯住王胜,毫不在意的说:“喜欢——就拿了。”说这话时,戴无忌从头到尾都没有给过宋嫣乃至于宋家一个眼神。
宋嫣气不过,双臂一撑就想从椅子上起身,旁边的宋命拉住了她,轻轻摇了摇头。
戴无忌向王胜发难:“但真要说那九星元魂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大概是些鲤鱼吃过什么人的血吧?”
众目睽睽之下,王胜眼眸一沉,将凤凰女子的画像展开:“不错,三百年前那位下令,被五大家族围攻的林家家主——林秀的血。”
身体微微前倾,宋嫣心下不解,王胜怎么会有这副画?脑中闪过幼时的自己曾在树下看过这副画。
“相信在座有人应该见过这张图,而这画里的人和元魂,便是林秀和凤凰。这凤凰虽然是只独一无二的神鸟,但最开始时,也不过和鲤鱼一样是个很低级的元魂。机缘巧合,我偶得了一份数十年前,各家采买的订购清单,发现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各家族每过一段时间,就会采买大量的麻雀元魂,敢问各位长老,你们家的那些长辈,买麻雀干什么?”无人应声。
王胜也不在意,干脆利落揭晓谜底:“因为凤凰就是麻雀变的。而三百年前五大家所要争的东西,从来不是林家的地盘,而是林秀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