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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半城的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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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对他说过:我只想在有光的林间安静的活着,也曾说过:他是她的光”
半城的天气依旧晴朗,这样的城市没有过多的坏天气,连天空都是与其他地方格格不入的天蓝色,这里的环境是那样的美好……
“哎,你们这两天见到那个一直在垃圾桶里捡吃的的疯女人了没?”
“你这么一说好像也是,好久都没见她了。说真的,那女人啊,就像中了邪一样,别人给她吃的她不要,一碰她,她会咬人,浑身是刺呀!我经常在车站那块见她,有时候安静的就像正常人一样,最离谱的是,没人赶她,她能在哪站一整天。”
“唉!那么年轻就疯了,倒也是个可怜的主。”
对于这个从五年前突然出现的疯女人,有人同情,有人厌恶。没人知道她从哪里来,没人知道她是谁。只知道这个疯女人就像个刺猬一样,任何碰她的人都逃不过被她咬的命运,后来也就没人去过问她,甚至有的像是避瘟病一样避着她。
这天终于有人注意到疯女人消失了,就在几天前,和疯女人消失在众人眼里的同一时间,有个帅气的青年从车站走出来,一个从国外留学回来的青年在这个城里多罕见啊,这本是一个家庭的骄傲,可却不见有任何人来接他。
青年出了车站回到以前的家时,发现并不是他熟悉的人后才得知:在他走后他们就搬家了。
为什么会搬家,他连想都不想知道,因为他现在迫不及待的想见到她,见到他出国留学的动力和力量源泉!
他拿出手机凭记忆拨出那个电话,这是他第一部手机。
“嘟~嘟~嘟~”通了,他之前听他的养父说过这个号码,他记在本子上日日夜夜翻看,令他惊喜的事,五年了他竟然没换号码。
“喂,请问你是那个?”熟悉的声音跑进耳朵了,他迫不及待想见到她,她是他的命。
“叔叔,是我,我回来了”他还是不习惯叫他爸爸:“回到半城了,你们搬到那了我去找你们,还有依一。”
“我们去了茸市,但是依一没在”好一阵沉默过后,程逸——他的养父说:“当年你走了,我们被一群混混,流氓逼得无奈,只好离开半城,可是走的那天,依一不见了,我们没找到,那天车程太赶,我们,唉!也没办法,之后托邻居询问打听,都没找到依一。”
随之传到程京生耳边的便是一阵阵沉默。
他慌了,当年决绝的甩开她时他没慌,她卑微求他时他没慌,他表白她时他也没慌,这次他害怕了,他疯了一样跑出去,没有照片,有的尽是他脑子里的她,上课睡觉的她,在课本上写上他名字的她,看着他发呆的她……
他听到了别人议论的疯女人,五年前!他走的时候!依一的消失!他脑海里蹦出一丝不好的预感,突然他想到一个地方。
在城的边境有一片小森林,那是他们常去的地方,森林靠近城市的边缘有颗年迈的杏树,向光面看不出什么,当到了背光面时,可以清楚的看到树的中心已经被掏空,树洞里丢了一堆已氧化发黑的信件。
青年泪目了,不仅仅是因为这个地方,这些信,还是因为躺在树下的女人。
女人头上的血洞,有意无意的暗示这她用了多大力,她浑身散发出臭味,衣衫破烂,身上血和泥沾在一起,头发很长,但看不出来这是头发,它们全部紧紧秀在一起,看不出间隙……
青年疯了,他抱起女人崩溃大哭,转而又是笑,他亲亲亲吻女人的唇,慢慢出声:“依一,不疼昂,生生在,生生来陪你。”
几天后,警局接到一通报警电话,只见对方用惊恐的声音到:“死人,有死人,在边境的树林里!”
警察来到森林,在身着迷彩服的中年男人带领下,来到了森林深处的某一处。
这里很安静,只能听到虫鸣鸟叫,而一出空旷的地面上,凸起的小土堆却显得格格不入,周围很干净就一束菊花和从中夹杂的一封信。看样子这个是不久前才出现的。
而令人们感到恐惧的并不是这个凭空出现的小土堆……
只见一个男人跪坐在小土堆前,嘴里塞着树叶,脸颊上的泪痕清晰的印在面部,双手无力的垂掉在地上,右手却紧紧抓这支笔怎么也取不下来……
人们大概猜到了事情的真相,警察捡起雏菊里的那封信,几个秀气的大字印在中间:对不起,我来了。与地上散落的纸上的对不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清晨了,一束光透过林间,照在土堆前,男人清秀的面孔也被照的清晰了些。罕见的是,多年晴朗的半城,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雨滴很温和滴在了青年身上,也滴在了小土堆山,仿佛在为这个结局庆幸,又像是在送别。
警察们大概猜到了真相,但是为了走流程,还是叫了法医来验伤,果不其然是饿死的,并非他杀。
最后他们把青年和疯女人葬在了一起,把信烧了,让他们收到。这大概是他俩在这个被利益熏心笼罩的世界上最好的结局了吧!
“傻瓜我们约定好,在这一世相遇,却没约定好这辈子在一起……”
作家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