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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二十九章 许乐乐在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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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乐乐在回来的当天便回了T市,甚至连衣服什么的都没有收拾,直接开车走人了。
沈颜估计许乐乐回来就是告诉自己一声,说实在的她自己也不想呆这儿,一个人太过孤单。但碍于工作的原因,怎么也得再坚持两天。
好不容易等到了九月三十号那天晚上,沈颜发了个视频给许乐乐,本来单纯只是想聊上两句,结果许母满脸笑容地凑过来,于是三个人叽里咕噜了大半个小时,最后挂断之前,许母是再三邀请她去家里住几天。面对长辈,她实在不好意思拒绝,只能硬着头皮答应。
倒不是不喜欢去,相反,她特别羡慕许乐乐,有这么一个温暖的家,许父许母恩爱有加,人到中年还经常约会过二人世界。记得高中那会儿,有一年也是在许乐乐家过的年,正巧赶上情人节,给女儿留了几百块钱让自行解决温饱问题之后,这两人开着车一溜烟跑没影了。结果晚上和许乐乐看完电影出来,许家夫妇手牵着手也从里面出来,许母脸上少女般的笑容以及手中那一捧鲜艳的玫瑰花,着实让俩小辈吃了一顿狗粮。
晚饭是在秦越那边吃的,四菜一汤。沈颜一边剥梭子蟹一边偷偷瞄了两眼坐在对面的人。貌似自从她夸过他的手艺之后,他便喜欢在家吃了,当然,烧菜是他,洗碗还是他。
沈颜不止一次地抗议过,抗议的内容应该由她洗碗。毕竟人家买菜做饭已经很辛苦了,自己白吃白喝,哪里还能让他洗碗呢。可秦越执拗,说什么也不让她洗,还说什么家务事就应该男的做。
只可惜小姑娘太过纯良,没有意会到家务活是什么意思。
“你准备什么时候出发?”秦越洗着碗,装作漠不经心地问,实则心里充满了期待。
沈颜窝在沙发上,闲来无事刷刷抖音,听他问起,慢悠悠地转过头来:“前面两天高速上肯定堵车,要不索性晚两天?”
其实她是想早点去的,但是上次答应了秦越,说两人一起走的,这会儿也不好反悔。
“要不现在就走,多玩个几天?”秦越试探性地问。
“你走的开吗?”
“你说呢?”他笑着反问道。笑话,自己忙了两天了,不就是为了跟她好好过一个小长假吗。
“那,我收拾一下衣服?”
“嗯。”
十五分钟之后,沈颜拉着行李箱,一副准备就绪的样子。说起来,她也没什么好收拾的,洗漱用品,两三套衣服,手机充电器,小小的行李箱还空了三分之一。秦越比她的东西稍微多一些,除了个黑色的行李箱,还拎了两袋子的零食,只要是她平时爱吃的,都一股脑儿装了起来。
高速上人不是很多,估计大部分人都等着凌晨十二点,免掉一些过路费。于是,悠哉悠哉的两人,边聊着天便吃着零食,踏上了真正意义上的旅游之路。
沈颜塞了块巧克力在秦越的嘴里,见他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自己不由得意洋洋地笑了起来。秦越见她笑得灿烂,也跟着嘴角微微上扬。
她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的夜色,恍惚中有了一丝在睡梦中的错觉。这些年除了许乐乐,还真的没有人走进她的心里,而这个曾经自己避如蛇蝎刻意保持距离的男人,却一点一点地侵入她的生活,连沈颜自己也记不起来,她有多久没点外卖了,一开始城南城北的胡吃海喝,到现在两人一起逛超市买食材,她安静地在沙发上等着他做饭似乎已经成了常态。
半晌,她有些无聊,直接拿起手机,找了个苗阜王声的相声,蓝牙自动连接,连接的是他的车。
对于沈颜来说,这绝对不是好现象,也许她自己都不曾发现,潜移默化中,秦越已经成了她生活的一部分。
“喜欢听相声?”
“还好吧,就是无聊随便听听的。”她平时的爱好除了看小说就是睡懒觉,有时候做资料或者干家务的时候,也会选择听会儿相声。至于为什么选择苗阜王声,是因为有次无意中听了他们的作品《满腹经纶》,结果笑到肚子抽筋,反反复复听了十来次尚不觉得腻味。
“等你有空,我们一起去剧场听。”秦越宠溺地看着她。旁人喜欢房子车子珠宝包包等物质基础,他家小姑娘的爱好却是迥然不同,要不是她在自己面前听过几次,他怎么也想不到她居然还爱听相声。
“别,手机里听挺好的。”沈颜赶忙拒绝,她太了解秦越了,但凡自己当时没有拒绝的他都会当做是默认,然后找一个天高气爽的日子忽然跟你说,他已经订好几月几日几时几点的票。当然以秦越的脾气,挑选的时间,绝对是自己放假且没有任何安排的,她是想拒绝都没有理由的那种。
“等你放了寒假,正好可以出去玩几天。”秦越哪里会放弃两人出行的大好机会,继续怂恿。
“不要。”她有些怀疑地瞥了他一眼。
秦越心中是懊恼万分,难道是自己目的性太强,小姑娘察觉了?不应该啊,他不过是想制造和她独处的机会,而这种独处又不单单是吃饭那种。
“怎么啦?”他试探性地问。
“太贵,消费不起。”她知道秦越有钱,而且富得流油,在家吃顿火锅都要上万的那种,问题是他有钱归他有钱,她的工资貌似不允许自己这么花钱大手大脚是吧。
秦越无语,沈颜压根儿不按套路出牌,换了其他女生,就算明面上说不是为了钱,至多矜持个十天半个月,后面他买什么东西半推半就也就收了。唯独这小姑娘,认识半年了,他精挑细选的东西,没一次顺利送出去的,唯一例外的,是有一次两人去逛街,她买了两个阿狸的热水袋,他付的钱,六十八元。
后来许乐乐跟城子调侃,城子特意跑过来问自个儿是不是破产了。他也想送啊,问题自家小姑娘不接,还要跟自己划清界限,一次两次吃了亏,他也不是傻子,自然不会再第三次了。
好在小姑娘是吃货,说起美食来两眼冒金星的那种,秦越算是找到了一条捷径,其实也不能说是捷径吧,只能算是唯一的法子,她尚且能接受他的存在的法子。要是她没这爱好,自个儿的漫漫追妻路别说头了,就连起点估摸着都寻不到。
“吃薯片吗?”沈颜冷不丁冒出来一句。
秦越点点头,小姑娘立马递了一片过来,他吃着吃着便有了错觉,平日里碰都不碰的垃圾食品,原来味道这么香甜。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连着,沈颜盘着腿坐着,自己吃两片之后给秦越递两片,一来一回,倒也沉浸在其中。
“秦越,你有什么梦想吗?”不知怎么的,她忽然想问他这个问题。
“现在还真没有。”秦越思索了一番,“不过小时候家里管的严,一直想着要靠自己干一番事业。”
等后来真正有了事业,反而又想回到十七八岁年少轻狂的时候。成年后的他初见沈颜,或许没有一见钟情,但在之后反反复复的梦里,算是爱惨了这小姑娘,偏偏他翻天覆地去查却一无所获的时候。那时候,秦越唯一念念不忘,可以称得上梦想的,便是和她再次相见。
当梦想成真之后,秦越发现自己不仅仅满足于见她一面,三年的执念,他早已深深沦陷。他想每日与她相拥着醒来,他想与她分享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他想撑起一片天为她遮风挡雨。
“你呢?”
“我呀。”沈颜吃完最后一片薯片,心满意足地说道。“其实吧,我小时候有过很多梦想。”
“我最初的梦想是当一名作家,当然不是鲁迅郭沫若那种。上初中那会儿看郭敬明的小说,听说很挣钱,就想着有一天也能写上那么一段感人肺腑的爱情故事,顺便呢挣点钱花,我呢就是俗人一个,不需要大富大贵,衣食无忧便好。”
“嗯。”他示意她继续。
“后来呢,发现自己没有这个天赋,也就死心了。等上了高中,我的梦想更疯狂了,居然想着徒步去拉萨。”
“当然,不是从T市,而是从成都,连走什么路线都规划好了,318国道,那时候还信誓坦坦地说等毕业了背上包带着帐篷就出发呢。”
“后来去了吗?”
“没有。有一次无意中有驴友说,走了两三个月,瘦了二十多斤,还晒黑了好几个度,瞬间就不想去了。你看我已经这么瘦了,再黑几个度的话,不跟猴子似的嘛?”
秦越打趣道:“就因为这个放弃了?”
“也不全是,听说沿路上都没有什么好吃的,我从小就不喜欢吃饼干方便面,想想没有美食,拉萨之行瞬间就不香了。”
这的确符合小姑娘的性格,世间不可辜负的,唯美食和小说。
“后来呢?”
“后来上了大学,还是想去拉萨的,不过徒步是不考虑了,那时候想着,攒钱买个单反,然后背着单反坐着火车去布达拉宫。”
其实她纯粹是忽发奇想,以至于这个念头的起因已经忘却了,只记得看了一张朝圣者的照片,照片中天空是那种纯净的蓝,远处的布达拉宫巍峨庄严。
“最后去成了吗?”
沈颜白了他一眼:“梦想之所以成为梦想,是因为它没有实现。”
那时候她在上大二,和顾希白约定好了,等自己毕业,两人便出发去拉萨,火车也好,穷游也罢,能和心爱之人一起去那片净土,亦是一种幸福。
她家柜子里有个尼康D7000,是工作了半年之后买的,没有失落没有惋惜,甚至连一丝的愉悦都没有,沈颜只是觉得,如果买了能离梦想近一点,那便是值得的。至于曾经许诺天荒地老的那个人在不在,完全不重要了。
看小姑娘面色不虞,秦越心中有了计较。她和顾希白是大学时候在一起的,她离开是在大三那年,那么显然大二的时候两人应该还在一起。
他是不是应该感谢顾希白,没有陪着沈颜完成这个梦想,或者说,应该感谢顾希白当初伤透了她的心。若非如此,她又怎么会决然地离开呢,而自己,又怎么会
遇见这般美好的小姑娘。
当然,一码归一码,但凡有人伤害小姑娘,哪怕是一分一毫,或者惹了她有一丝的不开心,秦越都会记在心里。背后耍小动作这些阴损事他不屑于做,但是并不代表他不会做,底下的多的是见风使舵的人,甚至不需要他交代,一个眼神或者一个表情,总有聪明人会明白的。
顾希白,等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