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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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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夜回北京,并没有多和董思佳说话。白天,她和史美玲去游故宫揽长城,行天安门转王府井,最后甚至还跑到了十三陵瞻仰墓碑古墓。晚上便是雷打不动地坐在Big City的11号桌边看着董思佳抱着他的吉他闭着眼睛唱歌。
当叶夜的手机后盖与电池第N+1次掉落时,史美玲说,叶夜,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敝帚自珍了?
叶夜说,老早就想买个新的了,这几天不是一直没时间吗?
史美玲说,“得,今天上午我们也别去天坛了,先陪你去买个手机吧,看你还随便乱摔。”不用问也知道她手机怎么成这副德行的。
“你别后悔哦。”
“买完手机再去天坛又不误事。”
叶夜踏进手机店时直怀疑自己眼睛是不是出现幻觉了,用手肘拐了拐身边的史美玲。史美玲说,“你应该感谢我让你来买手机。”
因为站在柜台后面那个谦和有礼相貌好看的导购正是叶夜日夜念叨的王子。董思佳见到她们,先是一愣,随即笑了,“你们来买手机吗?”
叶夜点点头,低头去看柜台里陈列的各种款式的手机,听着董思佳一个一个地介绍。当介绍到一款手机可以录音时,叶夜高兴地说,“就是它了。”
是时手机功能并不像现在这般齐全,那款能录音做手机铃声,又能摄像的手机其实是刚上市的。董思佳抬起头看了她一眼,确认之后,去拿真品。
史美玲说,“你也真够大方的,三千多买个手机,连价也不砍一下。其实我觉得,你现在买个最便宜的凑合着用就行了,说不定哪天又被你摔坏了再换个新的也不会觉得可惜。”
叶夜说,我就要它!
趁着买手机的当儿,叶夜和董思佳聊天,知道了他暑假白天就在这做暑期临时工,晚上就在Big City唱歌。
叶夜问他为什么不回家,他说回家也没什么,瞧你们不是反而跑回学校玩了。我暑期在这实习也好。他说话的时候正专心的将手机及零件放好在盒子里,然后递给叶夜,并不多看她。
叶夜委屈地想,若不是你在学校,我又怎么会回学校?
叶夜拿了手机就直接换新手机了,然后将旧手机在门口直接以二十块钱为代价交给了旧手机回收的人了。然后叶夜就带着他的新手机和史美玲去了天坛。
最后,在回音壁,他们隔着回音壁说话。叶夜在这边清晰地听到史美玲的声音,“叶夜,喜欢就追吧。”尽管周围人声嘈杂,但叶夜耳朵里却只有这句话,在脑海里回荡,久久不曾减弱半分。
史美玲当晚就离开了北京,临走时她说,“叶夜,《无间道》上有句话,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你该有心理准备,不过要记得,想放弃的时候,多坚持一下,就会好了。”然后留下叶夜继续一人孤军奋战。
董思佳唱完歌见叶夜还没走,就问她,“今天怎么还没走?你同学呢?”
“她回去了。上午我买手机时你说有问题可以找你的。”
“嗯?这么快就出问题了吗?不可能吧。”董思佳接过她的手机翻来覆去地看,“没问题啊。”抬头却看到叶夜狡黠的神情。
叶夜说,“里面的铃声没有一个我满意的。”
董思佳静静地等她说完。
叶夜说,“所以,我要你帮我录一个。”
董思佳笑了,把手机还给叶夜,转身就走。叶夜追上去说,“你别走啊,你为什么不帮我?”
董思佳看着她,突然觉得有些好玩,“你若说出三个理由来,我就帮你录。”
叶夜愣了一下,然后咧嘴笑了,“好。第一,我是你的顾客,顾客就是上帝,上帝说的话你不能不听;第二,我是你的歌迷,歌迷就是衣食父母,父母的话你也不能不听;第三,……”
叶夜想不出来了,迟疑地看向董思佳,后者正一脸玩味地看着她笑。叶夜突然又咧嘴笑了,“第三,因为董思佳很帅,帅哥不能拒绝美女的要求!”
董思佳笑了,笑得很轻松。
叶夜歪着头仰视他,“那你答应了?”
董思佳轻轻笑着点点头,“可是今晚唱得有些累了,只怕录出来的效果不太好,明天吧。”说着轻轻将叶夜推上停在面前的公交车。
董思佳买了票,见叶夜还站在旁边,就示意她到一边坐下,自己坐在她旁边。
叶夜问,“明天什么时候?”
董思佳想了想,“八点半吧,就在学校中心花园那。”
“要不再早一点,我请你吃早餐?”
“请客户吃饭是销售人员的义务吧?”
“嗯,那好吧。”
叶夜看看窗外,夜风吹过,拂起长发,很舒适。“公交车也挺舒服的。”董思佳轻轻地“嗯”了一声,也没多说什么。叶夜回过头来看他,他将头倚在椅背上闭目养神。叶夜看着他,她还是第一次这么近看他呢,形容不出来的一张脸,干净好看,只是让叶夜迷恋。
售票员报站,“**大学到了。”董思佳睁开眼,“下车了。”
叶夜跟在他身后下车,董思佳将她送到宿舍楼下就走了。
第二天,叶夜一早就起来,收拾停当后下楼,却见董思佳已经等在楼下了。叶夜想学别的女生一样一跑过去就挽着他的胳膊,终是不敢,于是只是跟在他身后。
夏天的早晨,太阳初升未升,一些风吹过水池拂在池边石桌旁的人身上,周围花香枝茂,夏绿醒目。
董思佳问,“你想听什么歌?”
“大城小爱。”叶夜脱口而出。早就想好了。
董思佳理解地笑了笑。他怎么会不记得这首歌。叶夜打开手机调到录音状态,对着董思佳。董思佳笑着拿过来,握在手里当麦克,然后开始唱,“乌黑的发围挽成一个圈……”
董思佳唱到动情处依旧闭了眼。叶夜看着他,他总是在用心唱歌,不管他在哪里都是王子,即使手里不是麦克,即使他面前只有一个听众。
董思佳唱完帮叶夜存下,然后将手机还给她。
“我去实习了。”董思佳站起来,“你去哪里?”
叶夜也站起来,她心里实在是不愿就此分开,这个只属于他们两个的早晨,他的歌,只为她唱。可是叶夜却说不出理由来,只是见董思佳离开,便丢了魂一般地跟着他。
董思佳问,“你去哪里?”
叶夜说,“跟你同路。”
董思佳笑了,“那一起走吧。”
早晨路上上班来来往往的车多人多。北京市个生活节奏比较快的城市,但尚处在大学里的他们自然是体会不到的。
叶夜问,“你暑假每天都去实习吗?”
董思佳说,“嗯。”
“那里每天买手机的人多吗?”
“还好。不过所有买手机的人中间,就你最好了。”
“真的?!”
“嗯。”董思佳笑,“别人买手机都会挑半天了然后犹豫半天,即使决定下来了也要挑剔半天,然后再砍价砍半天。有的时候讲了半天也不一定会买。就你最好,看到自己满意的就咬定是它了,也不管价格那么贵,甚至都不试着砍些价。”
叶夜说,“可是我认为它值那么多钱啊。”
董思佳笑了,“那如果卖家可以提高了价格就留了空前让你去砍价的呢?”
叶夜想了想,说:“那至少应该是我能接受的价格吧。如果超出了我能付账的能力,那我也没法买了。只是,只要是我认为它值得的价格,而我又能支付得起,那么即使是被提高了价格也没关系啊。再说了,那个卖家可是你,我们可是同学,你总不会也骗我吧?”
董思佳又笑了,“你的理论还真特别。噢,我到了,你去哪里?”
叶夜心虚地指了指前面,“那边。”董思佳恍然大悟,“哦,原来你去图书馆啊,我早该想到了。初蕊说过你就喜欢看书的。”
叶夜一早的好心情被一个“初蕊”全压下去了。于是也没说个谢谢,“嗯”了一声就朝前面走去,走过去不多远,还真有个图书馆。叶夜也就顺水推舟地办了借书证。想着暑假还剩着半个多月总得干点什么事,也不至于太无聊。于是借出一本书来,走进麦当劳,要了杯可乐,然后靠朝窗的座位坐下,隔着两层玻璃以及一条街道,看着对面玻璃门后,来往的人影后面的那个熟悉的好看的身影。
他似乎总是很忙。因为总有顾客只找他买手机。看来长得帅就是不一样啊。再加上声音又好听,估计谁都愿意和这样的人交往吧。他偶尔会有空闲下来,便终于可以坐在柜台后的椅子上歇会。但是也闲不下来,因为店里其他的人叶总会找他说话,尤其是那些女店员。
每次看到这里叶夜就忍不住撅起嘴来,恨不得冲过马路就把那些粘着他的女店员推到一边去。她们凭什么可以这么靠近他?
叶夜也想过干脆自己也进去当临时工的了,但一来不敢,二来估计人家也不愿意要她。终究只能是远远地看着他。
中午,他们会在店里一旁的休息区吃盒饭。叶夜看着他吃饭才反应过来自己也该吃饭了。于是再去买一个汉堡,然后一边啃着汉堡一边看着对面董思佳大口大口地吃饭。
叶夜想,他定是很饿了,不然不会那么吃饭。然后又想起他说了一上午的话,口应该也渴了吧。然后就能看到他又拿起旁边的水杯咕咚喝下一杯水。叶夜甚至想象到他喝水的时候,喉结定是好看地上下滑动一下,然后叶夜就会摸摸自己的喉咙,好像有些噎着了,然后再吸一口可乐,可乐的冰爽刺激着味蕾。
叶夜抿抿嘴,就看到董思佳又回到柜台后面去了,然后又重复上午的事情一直到晚上下班。看他出来,叶夜也会抱了书就出去。她想上前去和他一起走,终究也是不敢,但一直跟在他身后,又总是不甘心,所以会隔上一两天装作偶遇的样子,叫起他的名字,然后和他一起回学校。赶上运气好的时候,还可以和他一起吃顿晚饭,当然是在学校食堂,然后各自回各自宿舍。然后到了晚上九点,叶夜又会出现在Big City听他唱歌,然后在他之前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