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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唯美篇章与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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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作品是我的最爱。”我只渴求我的作品,“其他的一切都不重要。”
稍稍显得有点无欲无求了——这让诡术师感到很遗憾。
“所以你很喜欢狂乱?”冷不丁的,诡术师这样问了。
“理所当然呀。”虽然知道本质上来说我们说的不是一回事,但字面意思确实没错,我确实很喜欢狂乱,也确实因为作品所以才喜欢狂乱——只是我说的是我的作品而已。
“虽然有很多人写作,但他们都不是为你而写。”诡术师平静的开口,似承诺似宣誓,又似陈述事实——他也确实在陈述事实就是了,“而我只为你书写。”
“我很喜欢哦?”我笑了起来,“无论是为我而书的作品,还是与我共同书写、和我一起编织、独属于我们的唯美篇章。”
“那就和我一起书写吧。”诡术师笑意盈盈,很是满意很是高兴的伸手向我发出邀请,“独属于我们的唯美篇章。”
我仍然毫不犹豫的将手放到对方向我伸出的手上,毫不犹豫不假思索。
“真的好可爱,好让人心动。”诡术师喉结动了动,“好想就这样将你藏起来。”
我没有回复,只是平静的看着他,沉默不语,并没有做出什么反应。
诡术师手上稍稍一用力,将我带到他怀里,轻柔的吻下来,意外的轻柔无比,带着温柔郑重的意味。
所以怎么做到的爱人的观念正统却又很恶劣?因为离经叛道吗?
虽然我是这样认为的,但我就是要试探一下对方的接受程度什么的。
好像有点亦正亦邪感?但除了爱情观念很正常以外,并没有什么正吧——或许是因为我写过给予所爱之人梦魇、给予所爱之人恐惧、爱即杀、爱即破坏的类型,所以才觉得他的爱人观念很正常?
相比起来真的是再正常不过了——世俗意义上的正常人呢。
就算是我,也有过倘若能杀死所爱之人的话,或许能爆发出激烈的情感极致的喜悦也说不定、除了我创作的梦魇这个诡异本身以外,唯一能够接受的梦魇就是亲手杀死所爱之人的想法。
最初的轻柔过后,诡术师试探着逐渐热烈起来,但再为热烈的时候,也因为根本不舍得我痛苦难受而温柔无比,没有咬出血添添味什么的奇怪想法与行为——我说的是小丑,只有天性破坏的他才会这样做。
我的作品中,最恶劣的大概就是他吧,其他人至少不会伤害所爱之人,就算是爱即杀的魔主,所爱之人不愿意的话也不会动手,但抱有于黎明之前将你杀死的爱之观念,小丑在其他方面更会肆无忌惮一点——不过他并不是爱即伤害的类型。
我也不会写爱即伤害的类型。
当然了,我会好好的保护自己的——至少现在会,曾经也有设下层层限制,让小丑不能肆无忌惮的去伤害所爱之人,让他只想在黎明到来的前一刻将所爱之人杀死,在此之前甚至会保护所爱之人,同时还有破坏自己的期待也是一种破坏等。
虽然说平时的时候不会这样做,但真的失败了也可以接受——所以说这样的设定也太过无懈可击了,而且他还那么容易感觉到高兴等,相比我的少有喜悦等……对比反差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