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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这,这,都是你干的!?”
      清哲虽然完全没住过寝室,但是也大概知道,正常的寝室,绝对不会有两张床以这种形式并排贴在一起的情况,更何况这两张并排贴在一起的床的上铺,还被一张大大的帘子死死的围住了?!
      “你们就是另外两个室友么?”一个个子大概有一米七的小可爱一脸兴奋的问道。
      这人一头可爱的学生头,皮肤白白的,眼睛又大又圆,因为个头矮,看向郑榆是,高高地抬着头,带着满脸对大学生活的兴奋,一看就是家里的宝贝小少爷,晶亮的眼眸里写满了单纯,所有的心情都写在了脸上。
      郑榆上下打量了一下王只只,说。“对,今后四年多多指教了,我叫郑榆,这是我的好哥们,于清哲”
      “你们好你们好我是王只只,还有一个室友叫李念,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去帮我报道去啦。”王只只致说。“你们两个也认识吧~”一边说还一边指着被改造的床。
      “对呀,清清是我最好的朋友,为了互相照顾我就把寝室换了一下。”郑榆边说边蹲下身子,打开自己的行李,整理了起来。
      “哦!念哥也是诶!我都说一个人可以了,他总是放心不下我,所以就换了寝室搬过来了,那你是哪个院的啊?”王只只说。
      “我是经济管理的,你呢?”郑榆说。
      “我是学画画的,念哥是弄股票什么的我不太懂。”说到一半,王只只像是突然想到什么似得问道:“啊对了对了,那是你们谁家的保镖啊,张口就是一万买床位,念哥才花了500!太傻了!”
      要知道,清哲一向不喜欢郑榆乱花钱,尤其是为了他乱花钱,郑榆听到这,收拾行李的手一僵,没敢回头看清哲。
      “然后还床搬一起去了,还为了稳固把床焊死了,那动静全楼都听见了,舍管阿姨硬是没管,估计也没少塞钱,太冤大头了。”王只只看没人说话继续说道。
      听到这,清哲终于忍不住,踢了他一脚,郑榆讪笑一声,谄媚的走到清哲身边一边接过他整理的衣服,对王只只说:“我这不是离不开清哲么,你不知道,清清身体不好,而且,那不能让距离冲淡了我们的友谊啊!”
      “这床是因为,因为,诶呀,你不知道清哲是南方人,害羞得很~”郑榆不要脸的说到。
      “你可以把我的床,单独,围起来。”清哲瞥了他一眼,淡淡的说到。
      “那不行,不能让两个床的距离冲淡了我们的友谊!”郑榆搂住清哲的腰,下巴垫在清哲的头上蹭来蹭去,撒娇一般的耍起了无赖。
      看清哲并不理他,又蹭了两下以后,一把抓过清哲手里正在折叠的衣服,从箱子里拿出清哲习惯的小夜灯还有助眠精油,推着清哲往爬梯走去,说:“这些一会我来收拾就好了,清清宝宝得午睡啦!”
      “诶,那我也休息一会,忙乎一上午了,对啦,我们晚上一起吃个饭吧,要一起过四年呢,总要有个正式的见面会,仪式感还是要有的!”王只只致笑眯眯的说。
      郑榆看了清清一眼,见清清点了点头,就一口应下来。
      “好好好,我请客!”
      王只只听到之后就翻身躺下去睡觉了,看来是累坏了。
      郑榆则是心情非常好的托着正在往床上爬的清哲,还毛手毛脚的捏了捏清清的皮皮。
      啧,手感真好,果然清哲哪里都好。
      到了床上,清哲才发现,不仅是床被焊起来,连床垫都被换成了正好大小的双人床床垫,床单被罩也被整齐的套好了,只是……
      “怎么只有一张被子?”清哲小小声的问道。
      “暖和呀!马上就要冬天了,你手冷脚冷的,只盖被子肯定不暖的,我给你唔唔不比盖被子暖和么,诶呀你走了那么久了快躺下我给你按按脚。”说罢,不容反抗的按住清哲清瘦的胸膛,把他按倒在床上,伸手拉过被子,给他盖好,把清哲的小夜灯插好,滴好精油,又一个转身,翻到床尾,毫不嫌弃的拉过清哲的脚丫,轻轻的给他脱掉了袜子,从微微泛红的脚心,到纤细白皙的脚踝,再到修长紧致的小腿,还有最细嫩白皙的大腿,一寸一寸的细细按着,每按一下,都会留下一个小小的红印。
      “清清呀,你怎么这么敏感呀,碰一碰就红了,比女孩子都娇嫩,以后你女朋友肯定没我照顾的好你。”
      郑榆因为常年运动,肤色是有些健康的小麦色,而清哲不同,因为先天性心脏病,清哲一向很少运动,再加上喜欢画画,更是很少日晒,全身上下的皮肤都白皙细嫩,说是雪白如霜,吹弹可破也不为过,所以从认识的第一天开始,郑榆就沉迷于与清哲肌肤相亲,简直就像个重度皮肤饥渴症患者,开始还只是牵牵手,后来越来越熟,每天都要摸摸脸捏捏脖子,再后来搬到于家隔壁之后,也是磨着清哲,三天两头按,摩。
      也曾得寸进尺的想要跟清哲一起洗澡,不过被清哲踢出去两次并且罚他晚上自己睡觉之后,无奈罢手,但每次清哲洗澡,都叭叭的守在浴室门口,随时准备在第一时间,狂吸沐浴出来的新鲜“肉骨头”。
      说来也怪,郑榆这个人,没认识清哲之前,整个人就是龟毛到不行的富家大少爷,身边从来都是保镖保姆小弟转圈照顾她,而且还有洁癖,脾气还不好,别人喝了一口他的水,他能连同杯子一整个扔那个人脸上,衣服别人穿一下,也是嗷嗷叫的直接不要了,高中时跟别人打球,好几次都因为别人的汗水甩在了他身上,吵架,少年人火气大,难免打了几架。更别说照顾人,给人按.摩这种亲密接触,甚至还学起了习。郑父知道他那个不学无术无法无天狂傲致极的儿子大变性,还给清哲送了份大礼呢。
      只要对象是清哲,哪怕是流了一身汗,他都毫不嫌弃,甚至觉得他的清清世界第一好闻,更变态的想每时每刻,抱着清清,把头埋在他脖颈吸清,用腿将他缠绕的不能躲避,用手一点一点的揉捏清清身上从未露出过最娇嫩的地方,不过……
      啪,猝不及防,郑榆被一脚踢中胸膛,强制从无边脑洞中被踹醒,却毫不恼怒,忙不迭的一手握住清哲的脚,看他有没有踢坏,另一只手恋恋不舍的从那细嫩的腿间收回。自从有一次骑马,磨伤大腿根,郑榆上药时发现了这与众不同的细嫩手感,郑榆便着魔一样爱上了那个触感,一有机会,便伸出狗爪。
      不过果然,不出意外的,一定会被清哲暴揍。
      清哲收了收腿发现被握的更紧了,微恼的用另一只脚踢了过去,却被那人一手抓住抗在了肩头。
      姿势太过暧昧,再加上两只脚都被控制,像是想到了什么,清哲面色爆红,轻轻的挣扎了起来,恼怒的低声呵到:“放手!”
      本就被按的浑身暖融融的犯起漂亮的粉色,这一翻挣扎恼羞成怒,更是激的浑身犯起妖媚的红,像一朵怒放的娇嫩玫瑰。
      盯着这样全身上下都散发迷人气息的肉骨头,大狗狗终于忍受不住诱惑,咬了一口刚刚恋恋不舍得放手的最嫩的那一块肉……
      “啊!”
      “怎么了怎么了!”王只只从睡梦中被惊醒,一脸蒙的看着捂着头站在床下委委屈屈的大狗狗。
      “没事,我下来收拾收拾东西不小心踩空了。”
      “啊,小心点,这种上床下桌的,都不习惯的,别出什么事儿安全第一。”王只只说完便一个翻身继续睡了,一整天的颠簸,到了之后来回搬行李整理东西,耗尽了青年们的体力,沉沉的继续睡了。
      只有某只头上吃了一记暴锤,又被一脚踢下床的大狗狗,委委屈屈却任劳任怨的收拾起了两个人的行李。把衣服一件一件的拿出来,整整齐齐的挂在一起,大多数都是郑榆买的,清哲对这些本就没什么喜好,能穿就行,可郑榆就像是一个喜欢给芭比娃娃换衣服的小女孩,尤其的热衷打扮清哲,顺便着给自己也买一个同款,所以很多衣服都是一人一脸啊。
      看着一件件“兄弟装”某只狗子满足的笑了笑。心里想着:“嗯,还是要再多给清清买点衣服,秋天到了呢。”
      这一整理就是一个小时,中间另外一个室友李念回来了,李念身高有一米八多,整个人斯斯文文的,带了个金丝边眼镜,眼睛眯眯的带着笑意,看着就是个笑面虎……
      两人简单的打了个招呼后,就没说话了,李念先去看了看王只只,把他不安分伸出床的脚放了回去,然后盖了盖被子就回自己座位上看书了。
      终于郑榆收拾好了以后,也快到大家约好的时间了,跟李念互相看了一眼便起身,叫互相的“小祖宗”去了。
      轻轻的爬上床,摸了摸睡的软乎乎的清哲,轻声在清哲的耳边叫着。
      “清清~清清~”一边叫,一边给清哲整理着头发,摸着暖呼呼的小耳朵。
      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在郑榆毛手毛脚的帮助下换好了衣服,几人一起出发了,李念和王只只都是东北人,王只只吵吵闹闹的一直说聚会一定要吃烧烤呀,几个人也就随他了,所以第一顿,众人便在学校附近找了一家热热闹闹的烧烤店进去了。
      一顿饭吃的很开心,王只只是个小话唠,天生就是气氛烘托机,把从小到大,甚至把小时候尿床推给李念的事都说了,在他的不懈努力下,本是刚刚认识的几人瞬间被拉进了,在听说郑榆是b是高考状元之后,硬是敬酒,认他做了老大。
      “哇,郑哥,以后你就是寝室老大,你也太猛了,b市诶,人才济济,你居然拿了状元!”王只只一脸不敢置信。
      “也没有,主要是清清太厉害了,画画画的好,学习又好,我是怕被他丢下,才疯了一样学了,得状元什么的都是运气好啦~”郑榆说。
      “别别别,你这也太凡尔赛了吧,我也想这么运气好拿个省状元什么的!说出去多风光啊,绝对有大学四年的优先择偶权!”王只只嚎到。
      “你想谈恋爱?”李念微微低头,伸手扶了扶眼镜,挡住了眼神让人摸不清情绪。
      “当然啦,大学不就是来谈恋爱的!我要我的真命天女!”显然是喝多了,王只只已经开始边喊边向天地敬酒了。一边敬酒,一边还晃晃悠悠的要站起来,李念一把扶住了他,拿走他手里的酒杯,在王只只还没来得及喊的时候塞了一杯绿茶给他。
      “喝这个吧,这个酒好喝。”
      非常好糊弄的酒鬼只只丝毫没有发现有什么问题,开开心心的继续喝起来,最厉害断断续续地说着他的真命天女应该是怎样怎样出现,怎样怎样跟她一见钟情陷入爱情的坟墓。李念缺越来越沉默,看着王只只的眼神也越来越深沉。
      “只只喝多了。”一直看着他们的清哲突然说了一句。
      李念没有看他,目光还是锁在王只只身上,说“是啊,他喝多了。”仿佛是在回答清哲,又仿佛,在自言自语。
      沉默两秒,终于把目光转向了清哲这边,问向郑榆:“明天军训你怎么打算的?”
      “诶烦死了,军训军训!最讨厌军训了~”王只只这人已经开始嗨起来了,什么事都能让他亢奋起来。
      “我没关系多跑几步去那边就好了。王只只不能再喝了,赶紧回寝吧,明天别起不来就出大事了。”说罢,郑榆就去结账了,回来还拿了一块湿巾轻轻的给清哲擦了擦手。
      “走吧,快到我们清清小宝贝上床睡觉觉的时间啦~回家喽~”
      已经后半夜了,整条街都没几个人,路灯下李念背着王只只走在前面,郑榆搂着清哲的肩膀走在后面,夜晚的风微凉,身边的男人像是唯一的热源,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清哲,想让他靠近一点,更靠近一点,每到这时,清哲就会陷入深深的恐惧,拥有就是失去的开始,这是很小的时候,清哲就懂的道理。看着搂着自己肩膀的高大男人,清哲睫毛微垂,回家……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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