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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他喜欢过红玫瑰 他喜欢过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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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浅小时候的生活,可能是他过的最快乐的时光了。六岁的时候,父亲得了骨癌。母亲坚持为父亲治疗,两年时间,不仅花光了所有家当还欠了一屁股债。父亲还是没能挺过那年冬天,父亲生前说过想要海葬,说他一个北方人也想去看看海。他和母亲都知道北方人落叶归根的观念更强,他只是舍不得再花那上万的墓地钱。那年冬天的大雪和父亲的骨灰一起消散。
十一岁那年,母亲再婚。男人是个酒鬼,喝醉了还会对他和母亲进行家暴。他就那么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母亲变成一个只知道期期艾艾的中年妇人。男人根本就不会往家里带一分钱,自己的工资全都拿去和一群狐朋狗友喝酒,还会从母亲那里拿钱。要不到就偷,偷不到就抢。母亲每天都要上班,上完班之后还要做一些兼职,才勉强够家里的花销。
那年他十五岁,他高中去了一座寄宿制学校。可是那时候刚刚懂事的他,才知道人与人之间的区别原来这么大。不是学习好就是万能的,他在去罗马的路上飞奔,但是有的人一出生就在罗马。他喜欢上了一个在罗马出生的男孩,在那个男孩跳拉丁舞的时候。他第一次知道这个舞种,也是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
其实他很无措,在发现自己喜欢一个男孩的时候。但是这个男孩真的很好,他很开朗,笑起来的时候尤其好看。他也不会像其他人那样嘲笑他是个“土包子。”他叫苏辞熙,是个“万人迷”。梁浅觉得他和其他富二代不一样,他给人一种高贵的感觉,在你和他的谈吐中你就能感觉到他的气质。不是那种只会挥金如土的废物,不是那种智力低下只会瞧不起人的“少爷”。
别人说表白是要送一束花的,梁浅问他最喜欢什么花。苏辞熙笑了笑说红玫瑰吧,很漂亮呢。梁浅送了苏辞熙红玫瑰,几乎花了身上一半的钱。据说那束玫瑰被扔进了走廊的垃圾桶,梁浅没看到,他只看到苏辞熙笑着拒绝到:“两个男人是不可以在一起的。”真让人生气呢,偏偏拒绝讨厌的人也是一副笑着的样子。
梁浅是恨苏辞熙的,因为他让这件事人尽皆知。只要他在学校里就总能看见有人对他指指点点,还有他们那些鄙夷的眼神。但梁浅又觉得他这么高傲的人,是不屑做这种事情的。但是他所知道的是没有第三个人知道这件事,所以所有的怒气都被归结到苏辞熙身上。
事情传的越来越离谱,苏辞熙的母亲找到了学校。那天梁浅被叫到办公室,第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穿白裙子的女人。她就那么静静的坐着,就能感觉到她和这间狭小的办公室之间的格格不入。老师坐在她旁边,给她毕恭毕敬的介绍着梁浅。
女人端起茶杯,不紧不慢的喝起水来。放下茶杯,才开始慢慢打量着梁浅。梁浅很不喜欢这种被人审视的感觉,让他感觉有一种屈辱感。女人笑着说到:“梁浅啊,我听说你学习很不错呢。”梁浅对这种体面的客套反感至极,冷声说道:“您有什么事就直说好了。”“你和我们家辞熙的事影响很不好,我们希望你能转学,你转学后所有费用由苏家承担。”苏太太的语气是轻蔑的,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可能是被她这种高高在上的态度刺激了,他确实缺钱,也不喜欢现在在学校的状态。但是年少时他什么都没有,只有那仅剩的自尊,告诉他喜欢一个人是没有错的。如果他走了,就是承认他错了。
高三那年,母亲生了重病。梁浅只能请了假,回去照顾母亲。看着病床前那瘦骨嶙峋的女人,他心里是矛盾的。他爱她,因为那是他的母亲。他恨她,因为她这么多年从不反抗。他可怜她,她这一生过的可悲。母亲走的时候,他就坐在病床边,静静的看着心电图没有了波折。母亲临走前只嘱咐了他一句话,她想和他父亲葬在一起。同一片海,埋葬了他的父母。
回到那所破旧的房子,喝得烂醉的中年男人躺在沙发上,呼噜声响的震天。梁浅套上外卖袋里的塑料手套,拿起从茶几上的果盘上拿起水果刀,冰冷的刀锋刺穿皮肉,进入男人的心脏。温热的血溅在他的脸上,他缓缓将刀抽出。他并不害怕,反而有点兴奋。刀一次次的捅入男人的身体,不知道多久,他才冷静下来。
他把染血的沙发套和衣物,作案工具和男人的所有证件放在一起,在院子里全部烧毁。梁浅用火将男人的脸烧焦,然后将其分尸。那天很阴,不见星辰。他家住的偏僻,有监控的地方很少。他出去观察了路线,将没有监控的路线一一列出。选了几条安全的,将尸体分别扔到了几个不同的地方,有的沉湖,有的掩埋。
回家后他又将作案现场用酒精清理了一遍,确保不会有自己的指纹。第二天早晨,他收拾好自己所有东西,穿着素净的衣服,从家里光明正大的走出去。他和外面和出门买菜的邻居阿姨打了招呼,邻居阿姨知道他和他母亲原来的生活,安慰着他让他节哀。
没有人在意一个酒鬼,不能给自己带来一点好处,喝的醉醺醺的使人心烦。心里都认为他肯定是又去哪里喝酒了,不知过了多久,人们才想起这样一个无关紧要的人。不知道是谁报的警,梁浅被警察带走是一个多月后的事了。只是简单做了个笔录,梁浅咬定那天晚上没见到他的继父,那个男人那天晚上并没有回家。案件没有了头绪,别人都说估计是他自己喝醉惹了祸。
所有人都对梁浅表示安慰,只有苏辞熙对他说“恭喜你,自由了。”他终于要离开这个地方了,这里给他的所有印象,都是糟糕的,不论是亲情还是爱情。那年高考,梁浅以全校第一的成绩报考了一所医科大学。可能是因为他的父母吧,他不想让更多的人变得像他一样不幸。
他在大学,第一次交到了朋友。他的第一个朋友叫许栖,是个喜欢嚷嚷的大嗓门。他当时才知道,原来世界上真的有人在这么悲哀的世界里,可以活的这么精彩。他不喜欢吵闹,但是许栖可以算是个例外了,他对许栖格外宽容。剩下两个舍友他不算喜欢,可以说是两个书呆子。道不同不相为谋,关系算不上有多好。梁浅学了两年的医学,成绩不错。但是每次解刨课,他用手术刀在小动物或者人体上切割的时候。他看着流出来的鲜血,总是会想起那天。他会觉得很难受,严重的时候甚至觉得恶心。反而在一个企业家的讲座上,他接触了股市,那里的神秘吸引着他。他在第一次炒股之后,就爱上那种放手一搏的感觉。
之后,他开始痴迷股市。他喜欢股市的风险,这样的胜利给他一种不可言喻的成就感。梁浅天生对数字就是敏感的,他对股票深入研究了一段时间。那时候他才明白,原来真的有爱好可以让人茶饭不思。他对许栖说,股市再神秘,也总有他的规律。许栖哈哈一笑,告诉他赶紧去学金融。一段时间后,他投的股票几乎都是十拿九稳,他成了股市小有名气的“股神”。只要他买的股票,总有无数人蜂拥而至。
毕业后,他虽然拿着医学的毕业证书,但是早已赚的盆满钵满。他拿着手里的钱做了投资,一开始也是失败的。但是梁浅这个人真的很聪明。失败两次就从中总结了经验将手中几乎所有资金都投入了正在发展的互联网行业。六七年,梁浅就有了属于自己的商业帝国,成了业界人仰视的存在。虽然,有无数人争抢着接触他,但除了许栖他好像再也没有了真心的朋友。
可是梁浅发现自己接触的圈子开始不一样,他也学着提升自己的气质,让自己少点商人的市侩。可是他发现接触了那么多所谓上流的人市,他觉得最好的却依旧是苏辞熙。他也开始喜欢跳舞,附庸风雅的去了解音乐。他写了一首纯音乐,他当时想的是苏辞熙跳这个一定很好看。他能想象到苏辞熙穿着红色的舞蹈礼服,在舞台上尽情的绽放。
他爱上了红玫瑰,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苏辞熙喜欢,他总感觉不完全是这样。他想,他或许真的喜欢这样耀眼的颜色和耀眼的人。他为了养玫瑰花,特意在靠山别墅前造了一座玫瑰园。许栖问过他,种这么多一样的花看久了不会烦吗?梁浅告诉他如果真正的喜欢是不会腻的,只要看到它就会觉得高兴。
梁浅觉得自己变得越来越像他。学着他的样子,不管什么情绪都学会了用微笑来掩饰。可能那个人的样子深深的印在他的骨血里,是他认为的真正的高贵吧。毕竟苏辞熙在他的青春走过,惊艳了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