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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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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到超市去,看见小区里有人在张挂小彩旗。四五个人,支一架人字梯,把一长串三角形的小旗子拴在路两边的电线杆上。一个人跨在高处系绳子,其他人就在底下扶着梯子,都仰着头,大声说笑,非常快乐的样子。
他们已经拴好了好多条。一路走过来都没有注意的,站住脚回头一看,原来头顶上一直飘着五颜六色。一排一排,斜着飘。那彩旗的形状令人联想到西藏人住屋上,由顶子斜斜扯下来的那些彩色布条。我不知道那种东西叫做什么。总之是觉得很好看了,那样浓艳深重的颜色,好象凝固在高原天空里的湖水,而天空可以蓝成一柄剜刀,在心底陡地一下,割出来的血都是浓蓝浓蓝,碧透碧透。那种美是有些恐怖的。其实我一直害怕所有神圣的事物。
小区里的彩旗就不是。看出来是旧的,颜色都褪淡了,发灰,发白。但还是喜气得很。什么都淡一层,怕也不是褪色的缘故,本来就不是正色的,调和了一些粉调子。粉红,草绿,浅蓝,那黄却是很亮。看着有家常的欣喜,随随便便的,用不着板起脸来正襟危坐对着它们、而就算失了礼数它们也不会恼你。那种红与绿叫人想起北方乡村里扭秧歌,大锣大镲中大妈们身上的鲜艳衣裳、脸上的胭脂粉。那种时候是没有人认真批评大妈们太丑、不成体统的。
我也在梯子下面站住了,仰起头来看。头顶上飘扬的小旗子那颜色土气得理直气壮,并且喜气洋洋。仿佛在说这有什么呢,不过是一年过一次节,大家乐呵乐呵罢了。较什么真儿呢。
果然就过来个大妈。拴旗子的几个人大概是小区的物业人员,彼此都相熟,十分街坊的样子。那胖胖的大妈一口地道京腔,老远便拉开嗓子喊道,哟,都挂起旗子来啦。梯子上的男人呵呵地笑,回头也喊,是啊,怎么样,有节日气氛不?
大妈说,有!大部分的北京中年妇女都有一条嘹亮的嗓子,讲起话来煞是利落清爽,嘎嘣脆的。梯子上的人又问,节日气氛浓不浓?大妈说,浓!——上上下下一问一答,倒像是排练的相声似的,捧哏逗哏。一帮人都在那儿笑,梯子上的人跨骑在高处一边伸长了手去够电线杆,一边还笑呢。直叫我担心他掉下来。
北京1月的天空是晴朗的。蓝色有点淡,但是没有风沙。是一种干干净净的灰调,褪色褪得很均匀。甚至有点透明。和我记忆中的北京冬天很不一样。
今年刮大风的日子似乎并不多,虽然还是很冷。
我在超市逛了很久,买糖,买醋,买味精。挑挑拣拣,寻思会不会碰上方才那位大妈。其实还是想在里面晃,看拥挤的人与货物,生活中需要的几乎所有东西。那个超市里终日放着那几首歌,翻来覆去。林宸希的《不再问》,从夏天放到如今。我拎着醋瓶子走来走去,听女子的声音淡淡地唱,我只想愿,爱是不灭的灯,照亮这世间游戏的人。我只想要,一个最初的吻,多年以后仍然有你的温存。
出来的时候路灯都亮了。超市与我住的小区之间,一条宽阔马路上车灯哗哗地流过。我在晶莹的黄光底下抬头再看,那些小旗子变成一串串三角形的黑影。原来也很好看。
路灯下有人在卖炸臭豆腐干。买了一串,细细的竹签子仿佛不胜负荷。三块冒着热气的豆腐干,滴滴掉着辣酱。时不我待,要赶快吃掉。
还买了猪头肉。为的是附近的野猫们,我看见过的共有三只:黑的,白的,黄花的。总是买些肉类或内脏什么的搁在窗户外头,第二天起来一看盆干碗净。
猫总是在夜里叫。有时在房前,有时在房后,长长的嘶叫,听着怪惨的。门房女人最恨这些猫,是在我去她那儿询问物业电话号码时说起的。于是我道了谢闭嘴走开,没敢说我在窗子外面放肉喂猫的事。兴许就是我给招来的。
其实原先是开了窗子把肉放在里面想引它们进来的。后来看看大约不会成功。唯一光临过我家的是那只大黄猫,我逮住它,它在厨房里乱窜了一通,打了好几个瓶子之后还是跑掉了,而且后来想想这大黄猫怎么胖成这样,又不怕人,八成是附近人家养的。
想想好笑。冬天半夜开着窗子引猫,上厕所时冻得生不如死。大概这么神经的人也实在少有。可是我真的好想养一只猫。要是特为跑到宠物市场去买,又提不起兴致。其实也就是个懒人。
在洗手间窗外放肉给猫吃。在卧室通着的小院子里撒一地面包屑,喂过路的鸟。这小院子自从我接管以来只有一个用途,晒衣服。最近又给添上喂鸟儿,光秃秃的除了灰尘就是面包屑。毫无风雅可言。
倒是卧室窗台外边摆着一盆菊花。是国庆节结束时人家收拾户外布置的花坛,说这些菊花都不要了。有个朋友从那儿经过,问人家要一盆,居然就给了他。大概反正运回去也是做肥料吧。就顺手拎了来给我。最普通的小黄菊花,我搁在院子里天天浇水,它也就一朵一朵开着。秋天的阳光里不像是沦落到要做肥料的样子。后来渐渐的浇水也不大管用,枯萎下去了,花还不落。后来,我也就不再给它浇水了。现在那花看上去都不像死了的花,倒像是本来就没有生命的一样东西。在那里落满了灰尘,沉默,非常的理所当然。
一点都不让人感觉春恨秋悲。那是什么啊?我想我从来不曾体会过。
有时趴在窗台上看到这盆菊花。眼光浮泛的过去,只是想,怎么都看不到小鸟来啄食呢。我的院子里只有一地的面包屑。风吹着,起个旋子。
放着周迅的歌。虽然她的哑嗓子演黄蓉,此事为人诟病得沸反盈天,几乎没被板砖砸死。我倒觉得这种嗓音唱歌挺好听的。懒散的,随意的。在冬天听这张《夏天》专辑里的《春天》这首歌,的确也很好玩儿。
她一遍又一遍地唱,我们没想到春天来得那么早,还给你丢在床角的外套。
我们没想到美梦醒来得那么早,剩下这空荡的房间一个人打扫。
低而暗的声音。好象迷迷糊糊,没醒过盹来。我喜欢这歌,没有确定的悲哀。她懵懂无所用心,哦,我们之间已经这样了吗。那么,就这样吧。
就这样吧。我还是看不到小鸟来。面包屑是给谁的呢,如果蚂蚁来拿走也好。有时在大白天看到夜里来我窗外神不知鬼不觉把肉叼走的猫,蹲在荒芜的花坛上,眼睛晶亮。鄙视地看着我。
我一直喜欢跟动物接近胜过植物。喜欢猫猫狗狗,小鸟,温暖柔软的毛与羽。可以抱在怀里,可以打成一团。
那时候我忽然有点矫情地对自己承认,其实我是寂寞的。
因为我没有一只猫,也没有一只鸟。我只有一盆菊花。
上个周末跟璎和她的一个朋友出去吃饭。她们是两个重庆姑娘,我们去吃烤肉,调料要辣的,可是结果上来之后一点也不辣。非常的失望。只是在那吱吱冒着的烟雾里聊天,什么武侠小说了,电视连续剧了,漫无目的地闲侃,也是快乐的。重庆姐姐告诉我,这就是传说中的龙门阵。反正三个女人在一起,话题一定是离不了八卦的。
烤肉店里非常冷。原来他们没有暖气,整个店里只开了一台空调,其余的热量就靠客人桌上的烤炉自行提供。人只要一离开炉子,就得穿外套。烟雾里璎的眼神清亮清亮的,肉片和青椒发出的气味很香。
后来去东方新天地喝咖啡——其实是看美女。找个能够俯视自动扶梯的位子,看上上下下的人。许多情侣,来约会逛商场,都打扮得漂亮时尚,看着真是快乐。背后有间旗袍专卖店,好夸张的衣裳。大红缎子绣七彩凤凰,大蓝缎子绣牡丹花,还有粉红的晚礼服。捧着杯子眼睛吃吃冰淇淋,都说如果结婚做这么一身其实也算不得什么奢侈。那种绚丽看了心疼,不是出现在寻常日子里的。我乍着一头短毛问璎,怎样才可以留到她那样的长头发。好长的一把,拖在她的褐色毛衣上柔顺宛转,令人想要摸摸。
发现许多美女都不穿羽绒服。只穿薄大衣或干脆不穿外套,轻盈骄傲地走过。目不斜视。三人总结一番,决定虽然这样很好看,但我们还是要裹得厚厚的——冬天冷呵!
有个脸庞两侧黑森森的男人乘扶梯下去。我问璎,那是鬓角还是胡子?正讨论不下,那人忽然抬头死盯着我们,吓得赶紧闭嘴。璎说,奇怪,离得这么远,还隔着厚玻璃,他应该听不见我们说什么的。难道他对鬓角二字敏感,小小声音也能听到?
我说,也许他是看口型看到我们在说“鬓角”了吧?……三人一齐大笑。我忽然又觉得好快乐。
不知道为什么如今这样喜欢这种感觉。散乱,闲淡,漫不经心的。似乎宁可要女人之间的友情,彼此没有太多复杂。见不到不是特别牵挂,在一起又很开心那种。有共同的或八卦或琐碎或疯癫的话题,然后可以挥手再见,回家一觉睡到大天亮。感觉有一点像学生时代跟要好的同学侃大山,心情的随意流动是嘴里话梅甜甜酸酸的味道。
在璎的宿舍门口,我和重庆姐姐分别坐上出租车。向车窗外喊再见,看到北京深夜的路灯底下,璎修长的身影一边往院子里走一边扭过脸来笑着挥手。是寒冷中冻黄的灯光,晶莹洁净。
真是开心。
第二天男友打电话问,昨天晚上你家里没人,上哪儿玩去了?我说跟两个女朋友在东方新天地看美女,直到打烊被人赶出来。
他说,恩,我也发现现在的女孩子看见美女比男人还激动。
呵呵。其实有时候,或许我需要的只是这样一点琐碎的小小快乐。
也许是大部分时候。
今年冬天北京的风沙好象真的小了许多。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当初跟一个人一起刚来北京的时候,也是那一年的冬天。风沙好大。是他先来,过了一个多月我坐火车跟过来。年根底下,满天的黄尘,吹得人睁不开眼睛。
住在花家地。城市的东北角上偏僻的小房子。最记得第一次被他领着上楼进入他住的地方去,心里那种明亮的欢喜。是萌动着的,看逼仄阴暗的楼道,杂物、灰尘与油腻的气味,都是新鲜灿烂。那种绚丽看了心疼,在自己的眼睛里。第二天早晨他去上班,独自站在狭小凌乱的房间当中忍不住要笑出来。
在住处附近有个露天的批发市场。卖农产品,也卖各种各样的日用品与劣质衣服。在大风天一个人去买扫帚拖把,买窗帘,买锅碗与筷子……甚至还没必要地买来鲜艳好看的花布,铺桌椅。一趟一趟拖着沉重的袋子往回走,好象也不知道累似的。怎么可以呢,回想起来。在灰扑扑的大风天里,头发吹得盖住了眼睛,呼吸里满是沙土的气味。怎么可以有这样的欢喜,挥霍不完。
把家里竭尽所能布置得整齐,甚至温馨。尽管彼时是那样的穷。生出许多省钱的巧计来。有余钱了我买新枕套,好看的床单。或许一个女孩在爱情中的时候会特别的喜欢鲜艳颜色,平时不化妆的也会抹点口红。不过其实,她们实在不需要的。那些鲜艳在她的心里。那是激情的颜色。当我觉得那是我的家。
说起来,那种绚丽真是让人心疼的。彼刻它曾经在我的眼睛里,往外扎出彩色光线。看什么都美。就是那样的疼痛。
休息日他和我一起逛市场。看摊子上红的窗花,大张的剪纸,那样的繁复花纹叫人不敢用手碰,怕风里吹吹就吹破了。是张纤细的网。后来看到 有山东人在卖石刻,各种大小雕像,拉开了嗓子吆喝:
买美人鱼吧!哎,买个美人鱼回去,给你洗衣烧饭,看家护院啊!买个美人鱼吧——!
我们挤到近前,他当下大吃一惊。
啊!美人鱼洗衣烧饭看家还不行,还护院?!这美人鱼太能干了吧……
那山东男人举个锤子学着拍卖状,自己喊价,越敲越低,没有人买。我们挤得太近,于是只见锤子抡到眼前。山东男人圆睁双眼吼道:买个美人鱼吧!我就卖给你了——别走,我就卖给你了!
……笑得弯着腰跑开。踏一地瓜子壳。
冬天走在干干净净的路上,总是又想起那一年的大风。在偏远荒凉的城市角落里,漫天的尘土。那个脏乱的农贸市场在那年冬天带给了我极多的乐趣与回忆,我是感谢它的。就连当初那个人,现在想起来,也还是感谢。
都是一些过程罢了,总是要经过的。结局,我们都不必太在意吧。懵懂也好,就这样吧。只有那些年华是难以忘记的。那些甜美,伤痛,那些颜色,声音与气味,皮肤的感觉与心尖上某一瞬间的颤抖。也许忘记了他,还记得他的气味,在很久以后一个不相干的地方从不相干的人身上闻到,忽然觉得迷惘。会说,这味道好熟悉,好象,在哪里闻到过……也就够了。这是时间留给我们的礼物。
总是这样的。我们付出流年,交换回来一些片断的记忆。付出一生,交换到生命尽头白茫茫的遗忘。关于这一切,时间所剥夺与给予的占据了时间本身,不过最后我们有一次机会,把它们统统都清除。这是公平,也是快乐的。
人生若只如初见。还有什么意思呢。
所以非常感谢那个人,一生中曾经给过我这样不计一切的绚丽在我的眼睛里。有时觉得那场爱情其实是我一个人的事情,是无法绕道而行的一段年华。它必须如此的璀璨而残破。而至于他本人,已经可以无关。
十分谢谢他。如初见的人生,如此新鲜明亮。
奇怪那个冬天吹得我睁不开眼睛的风沙怎么再也不会出现。那黄土弥天的大风,难道也只是我的错觉。圣诞节那天跑去天桥玩,风还是好大,可是就没有沙子了。洁净的寒冷甚至是令人愉快的。我在许多拥挤而古旧的店铺之间转来转去,看烤鸭外卖,冷风里排着长龙。看前门的灰砖城楼子,青灰。看戏衣铺子,招牌上画着艳丽的刀马旦,杏眼圆睁。本店经营各种戏装舞台服演出道具,密密的红色字叫人感觉还有过去时代的空气。我溜进去看看,摸摸他们的大刀,杆子上有金色,让人好想拎起来耍耍,真威风。老板是个老头,大概见我一条牛仔裤蹦蹦哒哒,头上还染几绺黄毛的小毛孩子德行,想逗我。吓唬道,可别乱摸!沉着哪,倒了砸着你!我举举大刀说,不沉哪,我都拿得动。您别唬我啦,这是假的,要是很沉他们在台上怎么耍得动呢!老板说,你知道这是什么吗?我说,嘁,不就是切末吗?老板一下子就乐了,说,哟!你还知道切末呢!你家里有人票戏不?闲扯片刻,我看看他似乎有要向我推销的趋势了,于是赶紧说声爷爷回见,闪人。
出来之后自己就笑。他大概拿我当中专生呢(因为中学生似乎不准染发)。马上踏入第二个本命年,我还捡回点儿自信。还能装装小孩儿?呵呵。
黄昏时坐在天桥的肯德基二楼,临着窗子看。一直喜欢路灯亮起的时刻,好象是很多故事的序幕。楼下的行人头发往一边飘,还是有风。不过路灯亮起了,晶莹的冻黄。路边小店铺各色的霓虹也亮起了,天黑黑,衬得那么干净剔透,叫人看了真舒服。我喝一口可乐,渐渐相信这一年北京无沙的冬天它的真实。
那年的风沙留在记忆中。在身后,片断闪回,过去了。我知道每年冬天我还是会想起它来。它讲给我听一个关于时间的故事,很短。可是遗留在我付出了的岁月里,是我交出去的,是我买回来的,我还要带着它继续走,很长。
我们没想到,春天来得那么早。嚼了可乐里的冰块,模仿周迅的哑嗓子。自娱自乐地哼哼吧,反正肯德基里没什么人。
其实很多故事都只是“没想到……来得那么早”。我又想,其实,世上所有的故事里面真正的主角都是同一个,那就是时间。
它开始一切,它编排一切,它演出一切,到末了,它谢幕一切。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那么冷。或者是暖气烧得太热,屋里的地砖鼓了起来,相互挤压着,如履薄冰的空心。后来终于被踩裂一块,裂缝延伸开去。为了不使更多瓷砖遭殃,我决定敲碎鼓起来的那几块。某夜男友来,一开门,我正蹲在门厅正当中拿着老虎钳子砸地。干劲十足。
他说,我说怎么在门外就听见这屋里这是什么动静!还以为你养了头大象呢。你干吗呢?
我举着老虎钳严肃地看着他。
我杀了个人,正准备埋尸灭迹。快来帮我挖坑埋人吧。
得了吧你。少跟我这儿演这恐怖片啊。真恶劣。他皱眉,到底怎么了?
地起鼓了。
那你非得半夜砸啊?亏得你住的是一楼,要不早被一帮人破门而入了!对门怎么没意见?
我说,对门没人住。这整层楼就我一人啊你怎么到现在还不记得?我的胆子是不是很大?
他说,你打算砸几块啊?
我就冲他笑,你来了我还砸它干吗?……
……他抱着我说,把钳子放下吧。
我觉得很有趣。因此而觉得甜蜜。他孩子气的时候和搞笑的时候都不多,所以格外觉得可爱。好珍贵。我想我要好好地疼爱他,我想我也要他好好地疼爱我。我们就这样,聚少离多,让他总是夜半来天明去,让他每一次从一个又一个不同的城市回到我身边。感情来不及变淡。我只想要许多个一刹那,对他宠爱。这种生活好不好呢?一转眼我长到24了,不过曾经被人拉去相亲的时候,跟对方全家一桌吃饭,被他母亲不停地夹菜,嘘寒问暖,似乎——那个时候我也并不羡慕这样的家庭幸福。
不羡慕。不是不可以接受。但知道那不是我想要的。如此而已。
就这样吧。让我还来得及,慢慢变老。
买糖买盐买菜买蛋,其实也不过是为了他。如果是我自己,才懒得做饭。小区里有个阿姨卖火烧夹香肠煎蛋,很好吃。什么烧饼面包之类,剥根火腿肠,蔬菜水果能生吃的就生吃——不是什么都齐了吗。我又不要喂孩子。只是为他经常深夜出现,饥肠辘辘,然后谁都不想出去寻找24小时餐馆。那么,煮碗面吧。
我是不喜欢吃面的。不过面省事。恰好赶上他就最爱吃我煮的面,啊哈,正中下怀。于是为了懒,我能把面煮得花样翻新。汤面捞面,荤的素的,水的拌的。既然他喜欢,我也方便。导致到现在我除了下各种面条的本领高强之外,做其他饭菜简直就不能吃。
灯光之下看他狼吞虎咽地吃面,也是快乐的。那时,他的眼神很放松,神情很专注,汗珠很细。
让人感觉值得去爱。这也就是流年的交换里买回来珍贵的一刹那吧。
有天他说我的屋子怎么看都不像个女孩住的。我很委屈,辩解我每天都拖地。他说,不是说你这屋脏乱,可是我也看过一些女孩子住的地方,虽说没有什么值钱东西吧,可人家收拾得跟你这儿感觉就是不一样。
我说,可是小摆设很多?很别出心裁?布置得很温馨?
他说,对呀。一看就是花了心思的。你可好,住什么地方好象无所谓。真强韧。
我笑。我的脚下,新买的一个方便衣柜装了一半,还没有装完。地上丢着铁架与布套子。通常我把东西都放在这类容器里,超市买来的塑胶收纳箱,最为合适。我对他说,是不是觉得我好象随时会跑路的样子?
他说,是,感觉像个通缉犯。一有风声拎包就走的那种。然后说,不过我一个人住的话也会弄成这样。要是不想一辈子住在这个地方,收拾得太妥帖了折腾起来岂不是麻烦?我赶快附和道,是啊,收拾得太好了,窝住了你就不想动了。
他说,你想动到哪儿去呢?
我也不知道。我对他说,不过总还是要挪窝的吧。住哪里其实都是暂时的停驻,只不过或长或短罢了。有些人长了点儿,也就一辈子了。然后哈哈大笑。
其实只是觉得,心可以是静的,白的,而生活却一定要丰富。经历更多人与事与环境,尽量收集些颜色、声音、气味与触觉吧。累积成记忆,我们来一生,时间不会亏本。而已。我没有对他说,我想他是明白的。
我们没想到春天来得那么早。应该想到了,其实,过完年,春天就要来了。也不算早。
这是03年底——04年初的这个冬天,我的平淡生活。思想太散,手指太乱,说来说去,不知说些什么。善哉。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