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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街上风波 转角爱上你 ...

  •   第二天,我仰躺在院子里,享受着槐树留下来的细碎的阳光粒,旁边还有水果冰盆。
      风还带着点凉意,我眯着眼享受。细想着昨日的男二攻略,我总觉得有点火候不够,只见到了男二他红通通的脸颊,看来我还是太含蓄了点。
      一阵风吹来,摇摆了我倚在院门口旁边的蔷薇架子,蔷薇摇啊摇,我的心也跟着摇了摇。
      因为摇出了一个小尾巴。
      看着铁柱男二那瞎子都能看出来的行踪,我不能假装看不见。
      我不紧不慢地起身,向他行了个万福。“表哥,早上好。”
      偷窥一秒就被发现的铁柱:……
      我不害羞地往前凑,睁着我那水汪汪的大眼睛,“表哥,在家住着可习惯?”
      果然他对我保持着安全距离,“非常好,多谢表妹关心。”
      女主原身是个小白莲,平日里温柔似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谨记着大家闺秀的训诫,不与其他男人相接触,连与青梅竹马的男二平日里十句话都说不到,见到男主那种禁欲系就马上爱得轰轰烈烈。私奔,入宫,甚至舍了命去救他。
      最后家破人亡,死无葬身之地。
      可以说女主是那种平时不发声,一旦出事就炸裂的血色小白莲。
      可我自认为不是那种爱如潮水纷纷不信淹不死你的人,因为我,是天生可以苟进决赛圈的人。
      于是我继续套路男二,“表哥,你初来乍到,肯定不懂我们庆城的风俗节气吧。”
      “我们庆城有句俗话,七月有巧妹,遥把歌声送银河。过几日啊,就是我们的圩歌节,表哥,要不要一起跟我去玩耍玩耍呢?”
      我不等他说话,就自顾自地对他笑了笑,便情由心生地说出了小白莲的台词,“表哥,半个月后傍晚我在门口等你,不见不散。”
      说完就欢快地跑回房间。
      只说了一句台词的铁柱:……(继续.jpg)
      第二天我就去逛街买衣服,买胭脂。原身女主就这么几件素色的衣服,换来换去也就那么回事。俗话说,要想娇,要先俏。攻略男二,最最要紧的是夺人眼球。
      带上鼓鼓囊囊的钱包还有桃红柳绿们,我就冲出了林宅。
      这街上很热闹,架空文最大的好处就是没有那么多男女大防,女子也可以是上街的。我看见了一个买着葫芦之类的小玩意儿摊位,里面有个长相很新奇的福袋吸引了我,于是我走向前准备把它买下来。
      店家却委婉地表示这是送给他女儿的礼物。“过几日的圩歌节,我也希望小女能得到和别人一样的祝福。”
      我虽有不舍,不过还是表示了理解。但是后来到来的红衣小姐依旧表示不理解,“不打算卖出去为什么还要挂着?挂着就是打算要卖出去,不卖东西为什么还要摆摊?”红衣小姐的逻辑如上。
      总而言之,今天这福袋不卖给她店主这摊就别摆了。
      我仔细地打量了下红衣小姐,身量苗条,瓜子脸,年龄和我差不多大,头上带着一根金簪。很漂亮,很外放的女孩子。
      店主继续陪着笑,倒也不松口。就在人越来越多,两人僵持不下之时,红衣小姐受不了这个气了,连续排出九个大钱,神色坚决地说:“卖不卖!不卖我连你女儿都给买下来!”
      看热闹的我脑袋里面轰然一声,顿时有什么东西稀碎了。那是我之前人生固守的价值观,我坚信着人口是不能买卖的,人格是不能侮辱的。然而在这位红衣小姐的气话中,我看到了这个可能性。
      如果有上帝视角,那么此时的我应该是这样的:一个白衣小女孩,涨红了脸,直冲冲地向比她高了半个头的红衣千金,并直愣愣地大嚷着“你你你你你怎么可以这样!买买买卖人口犯法,还、还不道德!”我的妈呀,咋还嚷出了结巴。
      不过我的肺活量着实不足,只吼了几句就气喘吁吁。我的脑袋还热着,双手紧紧地攥在一起,“你你怎么@$&%…”吼到最后吼出一堆乱码。
      红衣千金不跟我多废话,直接冲到了我的面前,“谁敢挡姑奶奶的路!”便扬起手就要扇我。这女人脾气真冲,我眼看着巴掌就要挨我脸上了,在毫无退路的情况下我灵机一动,就势一滚,从她的脚边做了个大马趴。
      果不其然,人群闹出了一阵哄笑。
      “给我滚!”红衣小姐恼羞成怒,伸出脚,又想着踹我一脚。
      这次我无处可躲,只好等待这一脚的到来。
      “住手!”一个温润清朗的声音及时响起。
      围观群众还没反应过来,人声犹在沸腾,但红衣小姐的腿闻声尴尬地停在半空,小脸一时间变得煞白。
      我获得一点空当,连忙又扭了下身子,翻了一个跟头,远离了红衣小姐的攻击范围。
      一个锦衣暗纹的少年郎向我走了过来。我这时刚站起来,还没来得及扶正我乱了的发髻,上面还坚强地挂着一根摇摇欲坠的发簪。他比我高接近一个头,身体侧向我,明显是想维护我,我只觉一个阴影笼罩了我,我只能抬起头看着他。
      林禅看见了一个白衣少女的脸,跟桃心似的,嫩生生的,上面嵌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总有一段风情堆悉在眼角。发髻有些凌乱,上面的八宝如意金簪倒是很称她。
      心不由得动了一下,好像有什么东西破土而出,头脑里有熟悉的感觉挥之不去。
      林依依看见了一张如玉般温润的脸,君子的气质,但是有一双招桃花的眼睛,不笑的时候专注,笑的时候惹得人多情遐思。
      此刻这双眼睛正若有所思地盯着林依依。
      留给我反应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我的脑子在急转弯,这双眼睛的主人看了我好一会儿,面前的男人明显身份华贵,周围的百姓被黑色衣服的带刀男人给驱散了,只留下红衣千金和一个小丫鬟跪在那儿待命。
      “奴家这厢有礼了。”我低下头,就像一朵水莲花般不胜凉风的娇羞,留给男人一段白皙的脖颈。
      华衣少年发话了,“你没事吧?”
      “回爷的话,并无大碍。”我默默地退后一步,屁股慢慢地挪动,逐渐远离这片阴影。“感谢您的出手相救,我有事先走了。”
      “你叫什么名字?”
      “我和爷萍水相逢,名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相遇的一段缘分,缘分到了,就够了。”
      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我能说出来的话,太小白花了,简直一个纯洁的白月光。
      “若我执意要问呢?”少年的语气居然带有了一丝执着,我发现他的耳尖微红,他!居然被撩到了!

      “姑娘十分有勇气,面对坏人有勇有谋,本王十分佩服啊。”
      “我叫白莲。”我抬起头,心不跳气不喘地说出这句话。
      “……”少年明显停顿了一下,在他的想象中我应该再推辞一番才对得起我楚楚可怜的形象。
      “感谢姑娘的慷慨。”少年不对我笑了,含情的眼睛变得威严,“白莲姑娘的家在何方,今日白莲姑娘受到了惊吓,本王可以送你回家。”
      “不用了,”我继续发出柔情似水的声音,
      善解人意地说道,“方才的红衣姑娘已经跪了许久了,我比较担心……”
      红衣姑娘搁那抽泣着呢。
      “不用管她,她犯了错误。”
      “一个姑娘家,在闹市里跪着…”
      “确实不大好,”少年转过头来,“郡主,回去禁足一个月。”

      大家好,我叫林依依,现在坐在太子殿下的马车里。
      我现在很慌,从知道他是当朝太子之后,就很慌。
      因为他就是男主。
      命运提前来到了。
      我提前和男主相遇了!
      原文里女主初见男主是从刺客手中救了他,男主受伤复原后要寻找救他的恩人,结果被一个郡主冒名顶替了。女主不善于为自己解释,真是古代版的小美人鱼了。
      按照剧情我和男主相遇应该是美人救英雄,断不是同坐在一辆马车上默默相望。
      我觉得不对劲。
      剧情走向不对劲,时间不对劲,我的…心也不对劲。
      我的心里有什么东西冒了出来,像春天里小熊刚长出来的绒毛,一样软软的。我对他一见钟情了。
      不行!绝对不行!
      我的内心一直在呐喊着。
      我不能陷入爱情这种泥潭。
      爱情,是世界上最甜蜜的毒药,它会让人忘记痛苦,却会把自己弄疯。
      我不能爱上这个男人。
      这一定不是真的,这是假的!我必须立刻醒悟。
      可我越挣扎,那个萌芽的东西就越长的快。
      我越害怕,它就越往上冒。
      我的手指甲掐进了肉里。我想尽力压制,但是压制不住。
      我想我是中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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