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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记1   我 ...


  •   我与她的恋爱日记.

      我和刘小姐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同一个幼儿园,同一个小学,同一个班。不过初中的时候分开了,但还是一直和她有联系。

      我很喜欢她,说不出的喜欢。
      她身上有一束光,那道光照耀着我。

      我喜欢她,是恋人的那种喜欢。但是我一直不敢向她表白,因为我怕她不接受,怕她不接受txl,怕她和别人一样,觉得txl是肮脏、恶心的,可能因此而歧视。后来,就一直没有向她说我喜欢她。

      之后,我鼓足勇气对她说:我喜欢你。结果她认为只是闺蜜之间的喜欢,仅此而已。

      后来,就再也没有对她说过。喜欢你,这句话。

      一年前,我接触了原耽。我开始非常羡慕他们的爱情。我也想过得到那种爱情。

      可惜,世俗、家人他们不接受。

      “txl?你喜欢txl?”

      “嗯…”

      “txl恶不恶心啊!txl就是种病!懂不懂?”

      “可是我喜欢,我能接受啊!”

      “你以后要是再喜欢这种东西,看我跟你爸打不打断你的腿!”……

      他们不接受,也不理解。

      英国当年,宣布txl婚姻合法时,前首相卡梅伦说了一句话‘当两个相爱的人,因法律所分开,那就是法律,应该被修改’爱一个人是没有错的,不应该被排斥,被歧视,被视为bt。

      后来,她也接触了原耽,她特别喜欢《二哈和他的白猫师尊》中的楚晚宁。

      她好像接受了。

      我对她说了一句我憋了很久的心里话。

      “蝶!我喜欢你,不是普通喜欢,也不是闺蜜之间的喜欢,我说的喜欢是恋人那种喜欢。”

      我想和你在一起。

      对,没错,我向她表白了。再一次。

      她同意了,我们在一起了。

      在一起183天了。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国家不接受txl啊。

      有一天,她突然对我说,她要娶我。我只是苦笑了下,抱住她,对她说:“怎么娶呀?我们都是女子,国家又不允许。”
      顿时,眼里含了泪。

      她回了一句:“ 如果合法了的话我们就结婚 ,不合法的话我们就谈一辈子恋爱。”她对着笑,笑容中还带着稚气,像极了一个长不大的孩子。

      你说太阳刺眼
      我说太阳温暖
      所以你看
      太阳都无法做到让所有人喜欢
      你有何必在意

      两个人的恋爱难道要取得几十亿人的同意吗?
      为什么非要在意世俗的眼光呢?
      如果真心相爱,那世俗就不值一提。

      后来,她开始努力学习。
      她说:“既然国内结不了婚,那就去国外!有能力了,就去!”

      我很支持她,但真的可以吗?十几岁的年纪说出这样的话。

      “反正,我一定要娶你!”

      “好。好。”

      我很喜欢我的哥哥,因为他理解我,支持我。他平常很少回来,因为工作原因。也很少陪我,但是他比任何人都了解我。

      知道我在想什么,担心什么。我之前对他说过:“哥,我有喜欢的人了。”

      “她是个女孩子,我喜欢她。”

      “恋人的那种?”

      “嗯。”我停顿了几秒,就着说,:“我知道,你不会同意的,爸爸妈妈也是。”他摸了摸我的头。
      “你喜欢她就好,问我同不同意干什么?喜欢一个人就喜欢啊!喜欢一个人不要在意别人的看法,喜欢谁,这是你一个人的权利。”

      我接着又问:“那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不需要。”

      其是,刚开始我给他说我接受txl,我喜欢txl的时候,他是不能接受的,但是后来他好像明白了我为什么喜欢。

      这件事情我给她说了,她很激动。
      “这说明,你哥哥同意我们在一起啦!”

      “嗯。”

      哪有什么断袖之癖,只不过想娶的人恰好是个少年。哪有什么百合之好,只不过想嫁的人恰好是个少女。

      【注:这不是编的是真的!是作者的个人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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