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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记1
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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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她的恋爱日记.
我和刘小姐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同一个幼儿园,同一个小学,同一个班。不过初中的时候分开了,但还是一直和她有联系。
我很喜欢她,说不出的喜欢。
她身上有一束光,那道光照耀着我。
我喜欢她,是恋人的那种喜欢。但是我一直不敢向她表白,因为我怕她不接受,怕她不接受txl,怕她和别人一样,觉得txl是肮脏、恶心的,可能因此而歧视。后来,就一直没有向她说我喜欢她。
之后,我鼓足勇气对她说:我喜欢你。结果她认为只是闺蜜之间的喜欢,仅此而已。
后来,就再也没有对她说过。喜欢你,这句话。
一年前,我接触了原耽。我开始非常羡慕他们的爱情。我也想过得到那种爱情。
可惜,世俗、家人他们不接受。
“txl?你喜欢txl?”
“嗯…”
“txl恶不恶心啊!txl就是种病!懂不懂?”
“可是我喜欢,我能接受啊!”
“你以后要是再喜欢这种东西,看我跟你爸打不打断你的腿!”……
他们不接受,也不理解。
英国当年,宣布txl婚姻合法时,前首相卡梅伦说了一句话‘当两个相爱的人,因法律所分开,那就是法律,应该被修改’爱一个人是没有错的,不应该被排斥,被歧视,被视为bt。
后来,她也接触了原耽,她特别喜欢《二哈和他的白猫师尊》中的楚晚宁。
她好像接受了。
我对她说了一句我憋了很久的心里话。
“蝶!我喜欢你,不是普通喜欢,也不是闺蜜之间的喜欢,我说的喜欢是恋人那种喜欢。”
我想和你在一起。
对,没错,我向她表白了。再一次。
她同意了,我们在一起了。
在一起183天了。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国家不接受txl啊。
有一天,她突然对我说,她要娶我。我只是苦笑了下,抱住她,对她说:“怎么娶呀?我们都是女子,国家又不允许。”
顿时,眼里含了泪。
她回了一句:“ 如果合法了的话我们就结婚 ,不合法的话我们就谈一辈子恋爱。”她对着笑,笑容中还带着稚气,像极了一个长不大的孩子。
你说太阳刺眼
我说太阳温暖
所以你看
太阳都无法做到让所有人喜欢
你有何必在意
两个人的恋爱难道要取得几十亿人的同意吗?
为什么非要在意世俗的眼光呢?
如果真心相爱,那世俗就不值一提。
后来,她开始努力学习。
她说:“既然国内结不了婚,那就去国外!有能力了,就去!”
我很支持她,但真的可以吗?十几岁的年纪说出这样的话。
“反正,我一定要娶你!”
“好。好。”
我很喜欢我的哥哥,因为他理解我,支持我。他平常很少回来,因为工作原因。也很少陪我,但是他比任何人都了解我。
知道我在想什么,担心什么。我之前对他说过:“哥,我有喜欢的人了。”
“她是个女孩子,我喜欢她。”
“恋人的那种?”
“嗯。”我停顿了几秒,就着说,:“我知道,你不会同意的,爸爸妈妈也是。”他摸了摸我的头。
“你喜欢她就好,问我同不同意干什么?喜欢一个人就喜欢啊!喜欢一个人不要在意别人的看法,喜欢谁,这是你一个人的权利。”
我接着又问:“那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不需要。”
其是,刚开始我给他说我接受txl,我喜欢txl的时候,他是不能接受的,但是后来他好像明白了我为什么喜欢。
这件事情我给她说了,她很激动。
“这说明,你哥哥同意我们在一起啦!”
“嗯。”
哪有什么断袖之癖,只不过想娶的人恰好是个少年。哪有什么百合之好,只不过想嫁的人恰好是个少女。
【注:这不是编的是真的!是作者的个人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