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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我是小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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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这个名词我始终不想用在自己身上,可记忆告诉我,我确实很对得起这个称谓。
所谓英雄不问出身,好汉不提当年,但鉴于我只是芸芸众生中默默无闻的那种存在,提一下倒也无可厚非。
“来卖西瓜的啦,老刘,快拿麦子去换点儿西瓜。”
妈妈从街上回来,火急火燎地道。
妹妹和我跟着爸爸去换西瓜,卖西瓜的一般都是用的三轮车,常见品牌就是顺风,常听到一句话——顺风顺风,一路畅通。
扒着车拼命往里看,看见那红彤彤的西瓜瓤,配着那黑种子和散发出来的西瓜香味,无法抵挡的诱惑,我的口水可能都流下来了。
“妮儿,给你。”
大爷突然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一个西瓜塞到我手里,语气极为轻,唇角挂着意味深长的笑。
我可以直接拿回家吗?
大爷让我拿,那应该可以吧。
于是我抱着西瓜跳下车,然后喊上妹妹便疯一样狂奔回家。
我期待妈妈能夸我,因为我的做法似乎是在帮家里搞到一个西瓜的同时省了一些小麦。
我忘记妈妈说什么了,但应该没有夸我,也没有批评我。我们家很穷,而父母又鲜少在占便宜偷东西方面教育太多,所以使得我日后某段时间里总会很积极地跟着哥哥们去田里偷人家的地瓜,西瓜,茄子,也会打别人家的枣树,摘人家的苹果。
现在想想的确有些过分,但好在于某个年龄和某件事后得以终止。
到了二年级后,对我的诱惑越来越多,各种零食,各种贴画,尤其是当周围同学几乎都能拥有时,那种诱惑便更是无法抵挡,凭什么大家都可以拥有,而我只能看着。
第一次从家里抽屉里偷钱时,我很紧张,我知道这是不对的,是耻辱的事。
但泡泡糖和辣条对我的诱惑太强,我便趁着爸妈不在,偷偷将手伸进了抽屉,两毛钱,够我买一根辣条和两个泡泡糖了。
第一次得逞之后,第二次,第三次便如鱼得水了。
两毛,一毛,五毛,一块,那时候,钱在我眼里就像冲我招手冲我笑的天使,可以拯救我的灵魂。
“遥遥,这是你买的泡泡糖?”
妈妈发现了我书包里的泡泡糖。
“嗯,我……我捡了两毛钱,然后买了泡泡糖。”
我有些心虚,但我尽量保持着镇静。
偷钱这事,若是不加以阻止,的确会越发严重,在我身上体现地淋漓尽致。
我倒数第二次偷钱是一个十块钱,那时候的十块钱简直是巨款,我买了旺仔小馒头,买了雪糕,辣条,泡泡糖,还叫来堂姐一起吃,只道是自己捡了钱。
十块钱的巨款让我很快挥霍一空,我又看准了另外一个十块钱,我最后一次偷钱,也就是最后一个十块钱,我偷了以后并没有立刻花,而是先放了起来,寻思着等周末再慢慢花。
可在我将它花出去前,妈妈突然把我叫到一边,以颇为随意地口吻问我:“遥遥,你有没有见到抽屉里有一个十块钱?”
那个十块钱是妹妹的学费,所以一下子就能发现,后来我妹妹还调侃我,你说你偷钱还把我学费偷了,这肯定能发现呀,早就是说,当年也不知道那是学费呀,不过,前一次的十块钱她们确实没有发现,我至今没有跟她们提过,好汉不提当年勇,有些事儿,烂在岁月里挺好。
我以为妈妈会骂我一顿,爸爸会打我一顿,结果,出乎我意料,妈妈只让我把钱放回抽屉,然后再没提及此事,至少在我懂事之前再未提过。
他们越是如此,我越是觉得羞愧难当,直到羞耻感达到了高潮,我终于还是改邪归正,我是一个要脸面的人,自此事后,我再未偷过一分钱,而泡泡糖,雪糕,旺仔小馒头或者辣条对我的诱惑也大大缩减。
除此之外,我也努力省钱,爸爸妈妈挣钱不容易,我是断不能随意挥霍的。
再以后,直到我开始自己挣钱后,这种对零食的欲望才一点点地升腾起来,但再也不如当初那般感觉,所以至今仍不爱吃那些垃圾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