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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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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丘是一个很不要好的人,他处事的原则就是“不多不少刚刚就好”他的眼锐利似狼,也的确如狼一般随性,但更多时间像只树懒,一天十二个小时都在被窝中度过,他在设计界小有名气往往卖一个作品够管一整年的生活,但却过得十分穷酸,一张床,一台电脑,一堆书就是他全部的家当,对了,还有一台时常罢工的洗衣机,对于并向他根本用不着,一日两餐都能刚好吃完,就着外卖的餐盒连碗都不用洗。他真的很懒,可工作起来有比谁都认真,可怜的笔记本正以一年一台的速度报废,明明赚得很多却比谁都抠门,上厕所用纸永远不过两格,头发乱糟糟穿得又很讲究,总之他就是个矛盾体也不过是个平凡人,而且他是我的男朋友。
我家很开放允许GAY这个词的存在,毕竟我不是老大而且老娘十七岁就怀上了大哥。她现在和我一起走街上我朋友都问我“满,这是你姐啊?”老娘很有钱也很会赚钱,虽然听说当年读书成绩不是很理想,所以她肆无忌惮的和很多男人乱搞,我爸就是她的第三任丈夫,现在她正和她的第五任丈夫打得火热。她的孩子们全都处于半放养状态除了大哥,很不幸,他要继承家业。我呢,混了二十几年也就混出个部门负责人的职位,这和小说里富二富三代好像差很多,不过,接受现实吧,现实和虚构是不能挂钩的。这样的生活对我来说足够了。我喜欢男人很早就发现了,所以我也有过很多男朋友了,这又和经典的白马王子加专情不已对不上号,虽说相貌不赖可本人是个享乐主义者,在一起就要舒服,没感觉了就分手,可以说,晓丘算得上是至今为止最理想的了,他似乎对一切都没什么感知每件事都是不冷不热的,喜欢的就是这种无所谓,不会拖泥带水藕断丝连在某天莫名来一通电话:“满,我想你了”“满,今晚我好寂寞,你陪我···”我喜欢男人的就是一份干脆,爱嘛,或许还是有的,不过,一点点。这并算不上花心,只是单纯的喜欢与乏厌的过程,所以过多纠缠只会让我感到烦,以至于为了抗骚扰我不得不分一次就换一张SIM卡,我不明白现在的男生都是情痴吗,还是我太过优秀?
说实话,晓丘真的是那种扎人堆里认不出来的人,不过却从内而外充满神秘气质,从初见我就被这种气质所吸引,不得不承认他是我迄今为止交往最久的男友了,从客户与设计师到恋人的过程简直简单的像杯白开水,不过是一顿饭一瓶酒,我把他给强了,然后尴尬再然后交往,就这样到了现在。我偶尔会恍惚他是否就是我一直寻找的灵魂伴侣,但最终都会不了了之。我们从不吵架,他不啰嗦和我一样容易满足,有时只一杯他喜欢的热摩卡就能换他一整天的笑容。无可置疑他笑起来是最好看的,平淡却能穿透人心,他的声音也很好听不带鼻腔很清爽,在床上时尤甚,比起那青涩的床技那叫声是好太多了,听着就有让人想S的冲动。他很少出门所以白皙到透明的手臂上血管不突兀却清晰可见,身材匀称不胖不瘦,刚睡醒时惺忪的眼看起来特别可爱。我觉得我们之间已经超越了纯粹,我说不出是什么,虽不以来却觉得可以长久下去。晓丘不像原来那些人,他从不跟我说什么“永远在一起”之类的话,他只会问“我们能走到哪里呢?”我知道他本是直的是被我带弯的,而我却不能给他一辈子照顾他的诺言,在他面前我不会撒谎,他在我心中是有那么一点点特殊。每每他发问我要么沉默要么转移话题。后来他渐渐也不会再问,他偶尔会冒出一句“满,我一点也不期待···”好像说完了又好象没有,然后浅浅一笑让我摸不清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