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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二   不过当 ...

  •   不过当时我也没有第一时间就喜欢这位谌江同学,我当时喜欢的是符合小说里面该有形象的男学霸,寡言,偏科,皮肤白。没错,这位谌江同学也没有小说中该有的白衬衫白皮肤。但小说中存在的男学霸注定是与我这种应该在小说中作路人背景板的人没有交集的,但谌江同学离我真的很近,加之我活泼的女同桌,还有谌江同学的同桌,我们每天都很好玩很好笑,每天都有层出不尽的开心的事,虽然也存在着写不完的作业,上不完的课,但这与我们拥有数不尽的快乐是不冲突的,高中时期的快乐简单并不可复制。
      我呢,偶尔回头去问问题,很多时候一遍是听不懂的,但是我岳某,出于对同学宝贵时间的珍惜,很少去问第二遍,当然也存在着一小小部分自尊心的这个原因在吧,怕同学们觉得岳同学脑子没有一个地瓜好用。
      然后某天言情小说的经典桥段终于发生在我们身上了,我们班来个转班生。是的,不是转校生,也不是那种来自别的地方别的学校的年级第一,就是同一地区同一学校同一年级的一位女同学,因为某些不知名的原因转到了我们班。这位转班生,对我来说有点意外,因为她是我曾经的好朋友,汤漪。
      曾经的好朋友不代表我俩现在不是好朋友,就是感觉好像因为某些不可抗力而很难频繁相处,因而缺少交流,感情可能就没有之前的深厚,但是看见她,心里总归是高兴的。对了,我们的转班生不会像电视中大张旗鼓地去讲台上做一个自我介绍,转班生会在你某一个不许你抬头的自习中,悄悄来到班级中的某个位置,找个座位坐下,然后生根发芽,而我就是在课间休息的时候发现汤漪的。看见汤漪的时候,我还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然后有点傻气地拍了拍她,问:“你什么时候来的?”
      汤漪抬起头,温温柔柔地笑了一下说:“我早就来了呀,你们当时都在上自习呢。”
      是了,我这位好朋友虽与我有很多合拍之处,同时她还拥有我不曾拥有的温柔的力量,所以大多数人跟她聊天都会不自觉地客客气气起来,少数人大概就是那些处于青春期,不会表达自己的情感,只能通过用小动作来引起喜欢的女孩注意的笨蛋男同学们,所以我在某些时候很羡慕这种温柔的力量,但我只是一个虎头虎脑傻里傻气的人。
      处于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们,好像总是有用不完的活力,所以即使学业再重,他们也总能在这间隙中谈情说爱,或者起哄让别人谈情说爱。
      某天放学,我的活泼同桌问我,“你是不是喜欢谌江啊?”
      我未经思考就回答,“当然不了,为什么会这样想!”
      或许当时的我确实是不喜欢谌同学的,但是这个问题从此就在我的脑海中扎了根,成为我枯燥学业中的一抹亮色。我会在准备入睡而未睡着的那段时间中,故意或不经意地想到这个问题,然后我对谌同学的关注就不由自主的变多了,好像我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我喜欢谌江的这个人设中,又或者我本来就喜欢他,只是我同桌点醒了我而已,但我个人更倾向于第一种想法。
      但是我发觉我或许可能喜欢一个人之后,也并没有改变什么,我的生活依旧如往常一样,每天都要早起晚睡,上不完的课,写不完的作业,以及一些学不会的学科。以及在我同桌日复一日地揶揄打趣中,我终于跟她承认了我喜欢谌江这个事情,我应该或许大概喜欢这位非典型校园男主角这件事。汤漪作为我曾经无话不谈的朋友,现在我俩终于又在同一个班级,我们俩之间交集又多了起来,并且我们发现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变得更加合拍和了解对方了,换言之,我们关系更好了,所以我喜欢谌江这件事,我告诉了汤漪。
      彼时汤漪正在谈恋爱,谈一场有点言情小说的恋爱,男生是高二年级的学长,或许有点校霸潜质,学习成绩好像也还可以,不是吊车尾,身材瘦瘦高高的。关键在于比我们高一个年级,高中生的潜意识中总觉得与高年级的人有交往,是一件很厉害的事情。反正我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咸鱼高一生,对于高二的人或事99%我都是不了解的,但是汤漪,我的温柔姐们拿下了一位风云学长。但是这场恋爱,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风光,她转班级好像与这场恋爱也具有某种关联性,总之她对于这场恋爱投入很多,同时也足够疯狂。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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