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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牌 天 ...

  •   天色将晚,城市中的夜生活也正在驶向高潮,而在这个奢靡的城市中最high的夜生活地点莫过于“夜阑居”了。
      夜阑居是一处全国文明的服务机构,也就是说举凡你可以想到的娱乐,在这里都可以找到。当然,除非是极其BT的娱乐。因为大家都知道,像这种娱乐机构,都会有其□□势力作为支撑,而这里的□□主持人“阎帮”首领是不会允许BT的东西存在于他的领域的。

      “Sherry,这边28号包厢的客人让你快些过去,他们说让你过去陪一下酒。”领班对坐在吧台边趁机休息一下的我说。咽下杯中的最后一口酒,我把手中的空酒杯交给调酒师小宇,附带赠送了一个媚眼之后,我以独特柔媚的步伐快步走向28号房。
      没错,我就是这夜阑居的坐台小姐,而且是红牌,虽然我自己也搞不清楚为什么是红牌,但对于需要金钱的我来说,这是一个不错的现象。内心对自己冷笑一声,我推开房门时,脸上已是挂上了训练有素的微笑。
      房间里的酒气扑面而来,我等待着——这是我一贯的作风。果然,一位离我最近的男人把我拉坐到他的身边,在我耳边低声问:“你就是这里的红牌?”
      我扫视了一下整个包厢,只有两个男人,充斥着周围空气的酒精,另一个男人身边的我的同事——belly,以及有钱在夜阑居里面请红牌让我对他们有了初步的判断,这是两个在洽公的男人。我的直觉一向很准,果然——
      “她是这里指名率最高的女人,怎么样?柳总,还合您口味吗?”身边紧靠着belly的另一个男人是我们的常客,严总,他对着我旁边的男人说,表情谄媚。
      那个被他称为柳总的男人仿佛不喜欢我的打量和不言语一样的:“作为陪酒的人,是不能知道那么多东西的,这个道理……你明白吗?”
      我一惊,随即反应过来,媚意立马堆满了眼角眼底,“是我不对了,刚才看到这么帅气的帅哥,忍不住就晃神了一下,想必柳总和严总都不会怪罪我吧?作为赔罪的表示,我自罚三杯!”说着,拿起桌上的杯子,往嘴里灌了三杯酒。其实这么名贵的酒是该好好品尝,而不应该如此浪费的。不过,也不关我事,反正拿钱的不是我。
      喝完酒,我害怕这位柳总不满意,坏了严总的事情——我可知道他是为了什么花这么大本钱请我过来,站起身来往他怀里偎去。
      “Sherry果真玲珑八面,让我们说又说不得,骂又骂不得,只能搂在怀里好好疼爱了。”柳总搂住我的腰,把我扶坐到他的腿上,拿起严总敬给他的酒送到我的嘴边。我媚眼带着撒娇的抱怨扫向他,就着他的手把酒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看来柳总对Sherry是很满意啊,这样就好,为了交柳总这个朋友,我可是花再多的钱也无所谓啊,不过……合约的事情还要请柳总多多费心了。”严总松了一口气,话锋一转,谈到了他最想了解的话题。
      柳总看了怀中的我一眼,对这个话题避而不谈,而是和严总开玩笑似的说:“Sherry还真是深得我心啊,这么聪明的美人一直做陪酒的工作,还真是可惜了。”话中包含着浓浓的暧昧气息,说话的同时,他的手也就这样伸到我的大腿上轻轻抚摸着。
      接收到他眼中戏谑的笑意,我稍稍放心了一点,看来他并不是真心想要我,只是想为难严总而已。说起来很可笑,像我这种陪酒的红牌到现在竟然还是个处。当然,这并不是为了谁而守身如玉的蠢念头,只不过是没有可以让我接受的人而已。但是柳总这样做的后果是严总势必会迁怒到我的头上。在这种情况下,我就相当于他们公司的公关部人员。果然——
      “哦~原来是这样的啊,说起来,Sherry还真是漂亮,尤其是眼神中的倔强与冷漠,确实是想让人带回去好好怜惜啊。”严总也看向我,投向我的眼神竟然是想任我开价。
      “我只不过是小小一个陪酒女,何德何能入柳总法眼啊~~严总,这些我们平时随便说一下也无所谓,但是在柳总面前这样说不是让我难堪吗?”这几年的工作已经使我说话越来越圆滑了。我这一番话又把柳总推到了风口浪尖。
      “我们就不要为难Sherry了,这份合同我们两边都有一些不同的意见,这些还是我们开会的时候再讨论吧,现在就好好的享受一下美酒佳人。”柳总终于发话了,也说明了我今天的任务不算失败,不会被严总投诉或者狠批。
      接下来就是在一片歌舞升平中度过的,所有人都很高兴——当然,这只是表面上的,实际上高兴的估计没有。

      就这样,我拖着疲惫的身心回去自己租的小屋。这基本上就是我每天从下课到晚上睡觉的行程。下课?对啊,我还是一个大四学生。父母?这个自从我出生到现在都没有过概念,因为我是一个孤儿。在我很小的时候是一个乞丐捡到我,他每天乞讨给我吃,自己却是疾病缠身。然后在我5岁的时候,他病死了,很突然,没有留下一句话。于是我没有了任何庇护,经常被人欺负,也乞讨不到东西。于是我学会了和野狗抢垃圾桶里的食物。直到有一天,我被野狗咬伤,也没有吃的,晕倒在了路旁。被人送到医院之后因为没有户口,又被送进了孤儿院。院长告诉我们现在孤儿太多,他可以给我们需要的钱,但是这些钱在我们23岁的时候必须把所有的钱还清。我签署了合同,于是留了下来。那年我7岁。
      法律?像我一个户口都扣在别人手里的未成年人能够做什么?而且院长既然敢这么做,就有把事情掌握在手里的本事。
      我把借来的钱拿来上学,因为乞丐告诉过我,只有有了知识,赚到的钱才会更多。7岁的我相信了,于是我拼命学习,我知道这是我唯一的路途。天资不错的我就这样,未成年便进入了一所全国闻名的大学,这所大学最不同的是其中的孩子都是天才,大部分18岁左右大学毕业。我今年大四,正好18岁。为了生计,在夜阑居已经打工四年。
      我,叶谙,是个天才,是个美女,更重要的是,是个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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