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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童忆 ...

  •   大馆该发话了。

      如今四大青楼少了初香坊,畅春阁和恣春楼连成一气,单单独出个温柔馆。

      金絮觉得自己很可能被推出来做这个出头鸟。

      现在情况不明,不确定的问题太多,她可以出这个头,但必须是能保证温柔馆全馆上下所有人的安全才行。

      她已经不需要听完就能预见到这次集会的结果了。

      就是没有结果。

      即便选出个出头鸟,这只鸟大概也会拖着,直等到事态发生更为明显的变化后才会有所行动。

      那边众人仍在争论,隐隐有吵起来的架势。金絮注意到惜昔馆馆主往她这桌偷偷瞥了好几眼。

      她再看看同桌的包赵二人,赵馆主一副紧随包春娘的态度,而包春娘从争论开始就一直闭着眼,似在沉思。

      金絮也不管,盯着一盘鸡,这桌上三人只有她一个在吃。

      很快,争论的矛头便在一人的提议下指向了她们三馆。

      “大馆在前打头阵,我们小馆才会跟着旗子跑嘛,你说是不是,包阁主?”

      包春娘睁开眼,金絮也放下筷子。

      “说的是。若没个撑得住场面的人站出来,旁人还以为我们青楼行当尽是些忍气吞声的人呢。”包春娘看金絮,似笑非笑,“温柔馆不是一向多结交些大官么,想必你们说的话官府是会掂量掂量的,温馆主以为呢?”

      场内有附和声响起。

      倒是直接。

      包春娘虽然心眼小,但确实不会拐弯抹角地使绊子。

      金絮一笑,慢慢道:“为咱们讨公道我自然是十分愿意的,只是眼下情况不明,更不知初香坊是否真的杀了人,我总不能拿全馆所有人的安危去冒这个险吧。而且,温柔馆并不结交大官,任何人入了我的馆,都只是来客,而不是官衔,我若说的话不对,官府也是听都不会听的。”

      “呵,这倒是你们温柔馆会说的话。”包春娘拿手捂笑,眼神精光地瞪她。

      “对对对!”赵馆主赶紧附和,“说是愿意,实际啥也不做。”

      金絮表情不变,直接道:“其实这事儿吧,我觉得男子要比女子更好办些,男子说出来的话本身就有更多人会听,也更撑得起场面来。”她看向李大哥,“况且,四大青楼一直不曾有男子主持,空出来的这一位不正需要可撑场面的馆子么。”

      如果初香坊真的被封,惜昔馆想坐上四大青楼的位子也该拿点投名状出来。

      她扭头朝包春娘笑道:“您说是吧,包阁主?”

      场中有人应和她:“温馆主说得没错,这种事确实男人出面更为合适,不知在座的各位大丈夫有何主意?”

      李大哥刚才注意到了她的眼神,此刻正和惜昔馆馆主头碰头地低声交谈。

      金絮看他们样子就知道他俩对她这话没有丝毫准备。

      这下既不想出头,又怕错过成为四馆之一,更怕一犹豫就被别的馆抢先。

      这场集会差不多可以散了。

      金絮收拾收拾,擦擦嘴,给小缃那边递个眼神,示意小缃准备离开。

      几名男子开始表现得半推半就,都是些小勾栏老鸨的家属。李大哥更着急了。

      但这些小勾栏估计做得再好都很难上位。

      金絮看在眼里,包春娘少见地不说话,可能是怕她会再把矛头推向畅春阁。

      终于,李大哥拍桌而起,奋然道:“这事就由我们惜昔馆包下了!”

      场内响起一片迎喝之声,金絮也适时夸赞几下。

      之后,大家对如何跟官府告状申明自己的主意,但到这类具体事项上惜昔馆却支支吾吾不说明白。

      事情先包下,做就先拖着。

      金絮能理解,不想再多插手,趁混乱之际,到李大哥旁,递一点碎银给惜昔馆馆主,作为这顿饭钱,再悄然离开。

      天刚过午,日头正热。

      小缃撑起一把伞,盖过头顶,遮住烈日。

      “你还带了伞。”

      小缃一笑,金絮道:“走吧,去集市,看看还有没有新鲜的肉食。”

      街上行人不多,摊贩也没有几个,这个点大部分人都窝在家里躲太阳,仅有的还在营生的人也都是平时花不起秦楼楚馆开销的人,认不得她们。

      金絮只觉被热气蒸得有些恹恹的,但内里精神势头却很好。

      “好久没晒太阳了......”

      盛夏时节,路边只有一些小花,虽小,开得却艳,但没什么香。金絮边走边闲赏,路过城内河时,河上某家富商的画舫游起来了。

      “还有两月就中秋了,不知道今年那些富商们打算怎么过。”

      去年是办诗会,希望今年不是,诗会忒无聊。

      这里去集市路有些远,从集市回温柔馆才稍近些,沿河走一段再拐两条街后南市正门出现在眼前。

      金絮首先去找跟温柔馆厨房有搭伙的屠夫。

      “卖完啦!”身材壮实的钱屠夫手拿剁肉刀粗声道:“絮娘啊,你不是说今天不用往你家送的吗?我这都卖完正准备收摊了。”

      “钱大哥生意好啊。今天的确是不用送的,呃,但又觉得还是要买一些......你这一点都不剩吗?有没有个,骨头什么的......”

      “没有了,下次要早点来啊!”

      “那好吧,打扰钱大哥了,你忙吧。”

      “以后还要往你家送不?”

      “这几天还送。”

      “好嘞!”

      金絮只能再去别的屠夫处找找,走断腿之后勉强从十来家贩肉摊搜刮到二十斤左右大大小小鸡鸭牛羊混杂的肉。

      “二十斤,不够啊......”

      其中一个摊主看她包揽了余货还贴心地送了个竹筐,给她用来装肉。

      小缃道:“阿絮姐,你留在这儿吧,我去更远的地方看看还有没有。”

      “好,再顺便看看能不能租辆牛车来。”

      小缃离开,金絮留下看肉。

      此刻集市内大部分摊主都收了摊,只余几个卖干货的还在搧蚊子,地上泥泥水水湿滑一片,果皮烂菜叶随处可见,飘散的气息十分市井。

      金絮找不到干净的地方可以坐会儿,只能拢拢衣摆,靠角落蹲下。旁边蔬菜摊的大婶收好东西正在摊位扫地,金絮无聊便看着打发时间。

      那大婶注意到她,将垃圾一铲,热情笑道:“妞儿啊,你是哪户人家的千金啊?怎么自己个儿出来买菜?你屋里下人呢?”

      “啊?”金絮愣了一下,忙摆手,“不不不,不是啥千金,当然得自己来了。”

      大婶笑得爽朗,“妞儿啊,你是之前没赶过集吧,不知道赶集要赶早的,来,婶儿这还剩了卷白菜,你拿去!”说着从自己摊里捞出棵大白菜,扯掉外面两片发黄的烂叶,推给金絮。

      “不用不用不用,婶儿自己留着吧,下回卖......”

      “放到下回就不新鲜喽!”大婶和蔼地笑,“送你了,以后常来啊!”

      “那谢谢婶儿了,以后一定常来。”

      金絮喜滋滋收下,白菜蛮大的,可以拿来包饺子,那这些肉差不多也够了。

      “絮娘?”

      身后有人唤她,金絮回头,来人一身蓝衫,阳光下的俊颜晃了她一眼,定睛瞧,“林公子?”

      她抱着白菜裣衽一礼,“林公子怎么在这儿?”

      “路过。”林童忆走近,手中打开一把折扇,笑吟吟看着她,“这么巧能遇见你,你这是......给温柔馆买菜?”

      她干笑,“是啊。林公子是在办事吗?”

      “办完了,正准备回去,需不需要帮忙?需要的话我送你一程,你这筐肉不好抬回去吧?”

      金絮正想婉谢,小缃回来了,告诉她肉铺全部收摊,牛车也要走两条街才有地方赁到。

      林童忆笑得眼睛弯弯,“我送你一程吧,反正顺路,马车也放得下。”

      金絮只好答应,“那麻烦林公子了。”

      他的小厮拉来车辆,和金絮一起将肉筐搬到车后面。

      林童忆的马车就比包春娘的要宽敞许多,可以坐下六、 七人,车壁上端凿有镂空花纹透光,不需要用薄纱作门帘也能增加光亮,车轮加固过,很稳,乘起来舒适许多。

      他坐在首位。金絮仍坐侧边,犹豫着要不要靠近窗口。

      “林公子,我刚从青楼掌柜们的集会里出来,身上可能沾了点胭脂味,你多担待,我把窗帘开开,尽量不让气味留在你车里。”

      他微微摇手,“不要紧,我平时也会熏香的。”

      金絮把帘拨到一边用绑带扣住,再用后背虚虚挡住窗口,听见他问:

      “温柔馆生意如何了?我这两日有些忙,照顾不到你的生意。”

      “林公子客气了,生意确实没那么好,但还能维持日子,我目下也在考虑往后的打算了。倒是林公子,忙的时候也要注意休息。”

      林童忆闻言淡淡一笑,手指把玩折扇,“好。”又道:“你若有困难,随时同我说,我能帮就帮一点。”

      金絮露齿笑,“那先谢过林公子了。”

      林童忆的林氏布行和温柔馆位于同一条街,两家平时常互顾生意,他偶尔来温柔馆吃饭,而温柔馆里所有衣裳全出自林氏布行,当年林布的衣裳还因适配丽姬而小小出名了一把。

      “那你往后怎么打算?如果温柔馆经营不下去,预备换个行当么?或者,你还想不想待在京城?”

      “待在京城?”马车拐了一个弯,车壁镂空处透进的阳光,金絮抬头看了看,“若温柔馆换个行当,我倒是没想过换做什么了。”

      “温柔馆很大,可以直接做成酒楼客栈。” 林童忆道:“做成客栈的话与现在并无太大分别,你的姑娘们也不用接客了。”

      金絮点头,“是条出路。”

      许是看出她不愿多谈,林童忆便止住话头,将折扇打开,轻轻搧着。

      金絮自然地被他这动作吸引了目光。

      那扇子偏小,样式简朴,看起来有点旧。

      京城浮华遮眼,男子普遍都爱养着装风流的习惯,折扇就是增加风流气质的好物之一。凡稍长得有俊容姿,穿着白衫,摇着扇子往街上那么一站,便能引得姑娘们暗里频频侧目。

      只是后来模仿的多了,人们也渐渐发现,这风流的最大关键处,还是在脸,而不是扇。

      她记得,林童忆最初就是凭借外貌在京城打响了一点名气的,如此风流自生,全然不需要身外饰之类。

      她盯得恍了神,忽见那扇子合上凑近,在她眼前晃了晃。

      金絮回过神来。

      “喜欢?”他问。

      金絮摇摇头,却是把那扇接过来,近看发现更旧,“就是觉得小了些,与你不搭。”

      她将扇子打开,棕色泛糙的扇柄和绘了半朵花的扇面,再无别饰,朴素得很。

      “这是童扇,小时候在太南的一位故人送的,好多年了。”

      她也能猜到,如果不是有情谊在里,谁会把一面旧扇留这么多年,早就换新的了。

      “既然是故人相赠,是应当好好收着。”

      金絮说着将扇递回,突然反应过来他刚才的话,“你是太南人?”

      “不是。小的时候躲避战乱,逃经太南,结果发现太南也不好待,才又来了京城。”他将扇收好。

      “京城更不好待。”金絮道:“虽然战乱确实波及少一点。”

      林童忆笑着点头,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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