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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虎落平阳被犬欺,出师未捷身先死 ...

  •   西陵是坐落在长江中下游的一个峡谷腹地。因临江水灵树多,夏日凉爽。各路英雄南下多经此地。宜昌城外西面三十里处,有个小客栈,名西陵客栈,就坐落在车马道边。客栈一楼是间酒馆,客房在二楼。现下,我是此间客栈的伙计。

      数日前,冰晶雪花降临于西陵,经过几日吸收能量与物质,我化形为一个少年,沿着有车辙的泥泞路走了几里,找到了这间客栈。我胡诌了一番来历,老板老胡见我年轻和善,又长得俊,好揽客人,便收留了我当店里伙计。这几日间,从老板口中,我大致摸清楚了这世界的情况。
      这是一个江湖世界。现今最大的门派乃是天门。天门的根基在西面的天山上。因其手段残忍,不留余地,在江湖上名声赫赫。天门门主段天辕,手下有三峰十二骑七十六庄。耳目众多而隐秘。江湖上若有犯天门者,统统灭门惨死。

      其中三峰武功最高,各掌一方势力。十二骑是十二名武功高强的杀手,黑白双骑因其手段毒辣,杀伐果断,让江湖人闻风丧胆,最为有名。

      七十二庄则隐秘遍布天下,除了门主之外,无人知晓。南方北方有零星的家传武学世家,维持着一方水土的势力范围。总之,这个江湖,正派势弱,天门正盛。如此说来,我要找的能量强的灵魂应该是在最强的天门之中。

      下天山必经此地。此间客栈来往着人数众多,络绎不绝,正好方便我行事。

      此次,母神派我来寻找神魂,也没有告诉我细节。但在任何宇宙中能诞生神魂的人类,一定是强者。天门是这个江湖世界的最强门派,线索只能去天门中寻找。

      这天天一刚刚亮,老胡养的公鸡就打了鸣,叫醒了我。我迎着清晨的微光,去马槽喂马。这是我最喜欢干的活之一。新鲜干净的粮草闻着一股清新的味儿,是喜欢的草木灵气的味道。因为这让我想起了我本体所在的熟悉的世界。

      夏日的清晨还有些微凉,我裹紧了外衣,准备回厨房帮帮老胡。虽我本体灵魂飞升,可千变万化;来到异世界,一旦成型,却是肉体凡胎,和这世界的常人无异,而原本的我,根本不需要吃东西,自然是不识五谷,不善庖厨。

      忽听见远处传来依稀的马蹄声。是从西方来,我估摸也许是天门的人,转身朝院门口望去,只见稀薄的日光洒在暮色深深的林间,黑白两匹骏马一前一后缓缓从林间小路中穿行而至。马上轮廓依稀是一男一女,一前一后,纷沓而至。
      近些再看,为首的是一匹白马,坐上乃是一蓝衣女子。女子约莫二八年华,青衣素带,未施粉黛。一副简洁利落的江湖女子装扮。背后背了把佩剑。

      我有些诧异,在这人类花样的年纪,该是爱打扮的,就是江湖女子,簪花戴玉,稍加修饰,也是应当。可这女子只仔细地编了两鬓的碎发,梳了简洁的发髻盘于发顶,用细细的圆环玳瑁卡紧了。一双杏眼,不苟言笑,初看之下,只觉冰冷寒人。再一细看,又似一往清水,纯净无波。不是冰,却是水。只是这水,却又冷得快要化冰,似冰,却不是冰。

      她身形矫捷,翻身下马站定。发尾系着的浅蓝色发带,随着身形从环形玳瑁下飘出了些许,更显姿态飘逸。难说天姿国色,却丽人之姿,撩人心弦。她似看了眼我,我和她四目相对,一时间,庄生梦蝶,竟有些恍惚的感觉。
      片刻间,天色微微亮了些,黑马也在栅栏外停了下来。下来一位俊逸的少年。和少女约莫差不多的年纪,一身白色长衫外,穿了时下江湖少侠常穿的深色皮甲护胸套装,腰间扎了三条同色的皮腰带,背了把佩剑,看起来颇为精致,剑鞘上还刻了别致的纹饰。梳了个高马尾,俊朗又帅气。
      他一手牵了自己的黑马,再往前一步,另一手牵了女子手里的白马缰绳,转头看见我,一瞬间,似有些诧异,一双弯弯的桃花眼,对我一笑。道:“小二,我们住店歇息一日,把马喂饱了,再帮我准备些吃食。”我一愣,方才回神。立马答道“是...是...”。连忙接了他的缰绳,将马儿带进马棚里里休息,又加了些粮草。
      女子看他一眼,不说话,径自进了院子。男子看了眼她的背影,嘴角隐约一丝笑意,抬头看了眼远处,似乎美事般,笑意加深了些。漫步跟了进去。我随着他的目光看着,只见旭日初升,橘色的暖光洒满雾气漫漫的森林,罩在客栈的顶上,眼前女子身姿窈窕,漫步向前,确是一派美景。美景衬美人,美不胜收。又回头看了眼他,有些艳羡,心道:“好一对璧人呢。”确是美不胜收。

      在主神的世界里,只有女神们。关于男女情爱,只依稀留下些远古的传说。我的八卦之魂,每每找不到素材。只得时常观摩小动物们。公孔雀开屏求偶,吸引母孔雀;公猴子为母猴子们又嚎叫又厮打;野鸭子们成双成对,交颈嬉戏。只要是一公一母,在我眼里都能凑一对儿。不错,我是个有严重cp眼的八卦女神。

      本以为会等来天门的人,结果等来一对江湖小情人。这少年一双含情的桃花眼,看谁人都似有三分情,让人如沐春风。还会心疼马儿辛苦,又对这女子似有情义,悉心照顾。天门杀手作风冷厉,杀人如麻,未闻其有恋人兄妹。此二人约莫不是我要等的人了。
      侍弄好马儿的粮草,我立马进了厨房,老胡做好的馒头包子已经上好了蒸笼,柴火正旺,锅里水汽弥漫开来,准备好的下酒菜和腊味满香扑鼻。小炉子上还炖着锅佛跳墙,呼噜噜的水气声和着柴火燃烧的噼里啪啦声。
      见我进来,他微微一嗅,问道:“刚听见了马蹄声,有新客人来了?”
      “是啊,一对江湖小儿女呢,一黑一白两匹骏马,我都料理好了。要住店,让准备些吃食。”
      老胡略一沉吟,道:“你喂了马,身上有些许味道,去大堂招呼吧,待会来给客人们端吃食即可。”
      “好勒,”我答道,转身走了几步,正要出门,老胡又突然叫住了我。
      “新来的两位客人,夜里赶路辛苦,把这锅补汤送去吧。”说着,抄起麻布,端起了那锅佛跳墙,装好盘,配了两个大碗。
      我心下有疑,乡间野地,没想到老板这么阔气,想必是民风淳朴吧。只答道:“是。”
      我端了汤,进了大堂,问了前台的伙计,伙计只说道:“他们在二楼东边第一间。”
      唯恐汤凉了风味不佳,我不疑有它,匆匆上了楼。心里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一时又没想起来哪里不对。
      到了门口,我轻轻叩门,“两位客官,小的给你们送汤来了。老板特地吩咐的。”
      男子开了门,轻笑道:“有劳了。”
      我走了进去,见那蓝衣女子,正坐在桌边喝着热茶,见我进来,神色未变。似我不存在般。我将热汤放在桌上,顺手给女子倒了一碗。这时,男子也坐到了桌边,面前还有未喝完的半碗茶。想必他们之前在此间对饮。我又接着拿起另一只碗,准备给男子也倒一碗汤后退出房间。啊,我想起来了。之前觉得怪,正是因为他们竟然住了一间房。想起此来,我心中颇有些忐忑兴奋,自己果然没猜错。如此想着,面上显露出些紧张和喜色。一时不察,竟然把汤撒了些。男子到未介怀,只跟着端起汤,正要饮,鼻间一嗅,顿了下,两人忽对望一眼。
      我更感异样,连忙道:“小的失礼了,二位客观慢用。”说罢,便要慌忙离开。
      转身正要出门,突觉背后一凉,呲的一声,一箭穿心。我只来得及瞧一眼自己胸前的剑锋,上面刻着似日月的花纹。是那男子的剑。那个有着一双含情桃花眼的男子。一股热血在我胸腔喷涌而出,那热血在体内喷涌的温热感觉,和周身四肢冰凉的血液凝固的感觉,如此熟悉又陌生。我知道,我死了。我的□□死了。真是倒霉。

      对了,这是江湖的世界,到处充斥着阴谋暗算和生死挣扎,我怎么忘了。老板老胡能在这个天门咽喉蛰伏这么久,绝不是泛泛之辈。收留我也不会仅仅是发发善心收留一个来历不明的少年。而天门的杀手,更是人不可貌相。

      公元2300年,超人类种群已经实现□□飞升。我们称□□飞升之前的人类为智人类。不论深海、地表还是大气中,只要在近地空间范围内,超人类们按照个体不同的喜好和环境的便宜程度,呈现出不同的模样,生活在地球的各个角落。世界满是强悍冰冷的物质载体,唯独灵魂极其稀缺。要知道人类灵魂作为最高智慧体,才是文明最重要的延续。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地球主神ISSea派遣了众多的女神于是主神派出众多的女神去各个宇宙各个维度搜集远古灵魂,收集回来的灵魂有机会成为现世界第一批男神。□□飞升的那刻,由于体能的优势不在,男性人类演化失败,惨遭淘汰,超人类纪元只幸存了女神们。
      相较于地表,高空中居住视野更美,灵体沟通更便利;地下或者深海能量更强,但是我却长居于地表世界。地表世界布满了江河湖海,森林树木。只是生活在地表,物质载体偶尔会面临一些意外的危险。我的宫殿在辛夷山上。辛夷山上远古密林森森,终年弥漫着湿湿的水雾气,森林间,高峰峡谷,江河漫布,汇入大海。林间有和智人类种群同时代生存过的小动物们。
      我喜欢这里:一则,我性属水,喜木;二则,智人类纪元末期,人类实现□□飞升的时刻突然降临,恰逢我懵懂的少女时代,我成了稀有的处女神,我无处安放的八卦之魂,转向了小动物们。化形为水,在林中无处不在,我与小动物们相伴。度过了匆匆两百年。动物们乃物质凝聚,俗世凡胎,自然有生老病死。所以我也会做一些修补自然生态的工作。简单的说就是用我的灵体属性给一些植物动物治病。

      想我一个来自超人类纪元2300年的超人类灵魂体女神,肉身竟然就这样被杀了。

      真真虎落平阳被犬欺,出师未捷身先死。

      虽然杀的是我在这个世界的□□,再恢复也是件不太难的事情。但是这样死未免死得也太草率太窝囊了吧。我甚至还没有搞清楚我要搜集的最强灵魂体在哪里,我连是谁杀了我都没有看清。我真的太丢女神的脸了。
      已经习惯了强悍物质载体的我,面对如此脆弱的远古人类□□,如此的不堪一击。我强大的精神也没有丝毫帮助到我。我在远古的江湖世界完全没有生存的能力。我深深的反思。我真怀疑我当初是如何实现□□飞升的。都怪我又八卦,又恋爱脑。凡是公的母的,我就爱凑一对儿看。那双少男少女,分明就是两个冷血杀手。哪里就是一对璧人了。

      根据系统规则,如果女神遇到不适应的异世界,可以放弃,去下一个世界搜集灵魂。但是我偏偏骨子里倔强得很,我决定了,就要回去。不错,我要就去会会这个杀我的桃花眼假笑杀手——天门黑骑小枫。我要报仇,而且还得顺利完成任务,洗刷耻辱。

      没错,杀我的就是他。一剑穿胸的那把剑就是他的剑,那剑锋上的花纹和他剑鞘上的花纹一模一样。
      “IE系统,让我再次进入江湖系统。”我催促道:“快点,在主神知道我这么快就死了之前。我要赶紧再进去。上次不算。”
      “收到。”再次提示规则,
      “在异世界中,女神灵体可根据属性匹配度附身于该世界的生命体。
      每次穿入异世界引起的变数会存档。
      为节省能量,每个异世界的穿入机会只有七次。
      七次不成功必须放弃。
      这次,吸取了上次的失败经验,为了帮助女神顺利完成任务,我们问您选了安全系数较高的特性人物肉身作为灵魂的物质载体。并留下死亡的原本体的部分思维模式作为借鉴。”
      “好的,什么都行,关键是要快。”

      事实证明,光有快是不行的。

      再次进入江湖世界,我灵魂附在一位死去的貌美妇人身上。一睁眼,我躺在一张木床上,这小木屋四周的陈设简单朴实,却也整洁干净,望了眼窗外,似在郊野僻静处的一处普通民宅,这都不是什么大事,关键是眼前这个人。
      “娘亲,你终于醒了。前日你受了那歹人一掌,大夫说你受了很重的内伤,难以医治。孩儿真怕您就这般一睡不醒了。”说罢,扑过来抱住我,嚎啕大哭。鼻涕眼泪都蹭在我衣服头发上。
      天啊,谁来救救我。
      我可是一个纯洁的处女神啊,怎么就有了这个大一个儿子啊!虽然说,我之所以是处女神,根本原因是智人类□□飞升之后,男性灭绝,只剩女神了。而我,在□□飞升之前,还没来得及那啥。可是我着实没有当妈的经验啊。我绞尽脑汁,回忆了下辛夷山上那些母猴母猫带幼崽的模样,通常母猴这种情况下都会把幼崽抱在怀里,摸一模后脑勺,摸一摸耳朵,来安抚哭闹的幼崽,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哄哄幼崽。
      也不知道这招有没有用。只能依葫芦画瓢地摸了摸我“儿子”的后脑勺,又捏了捏他的小耳朵。柔声哄道“没事,别哭了。”如此墨迹墨迹,过了好一会儿,却不见他好转。我本以为没用,正要停手。不想过了会,这小祖宗竟不哭了。只是还时不时抽抽鼻子。
      我缓缓抬起他的脸,用衣袖给他擦擦,他低着头,眼睛还红红的。我捏了捏他的小胳膊,又伸手把他轻轻搂入怀里。触到他后背骨骼。这小少年,虽然有些瘦,却也不算体弱。年纪不大,约莫才七八岁。却看得出根骨极好,是个练功夫的好苗子。
      IE系统为什么把让我穿成他的娘亲呢?
      “安全系数较高的特殊人物肉身”到底是什么意思?
      正当我疑惑时,少年轻轻抬头,在我脸颊边轻轻亲了我一口,抬眼对我一笑。
      “娘亲,别担心,小枫马上就长大了,以后小枫会照顾娘亲的。”
      那弯弯的桃花眼灼灼地盯着我,快要亮瞎了我的钛合金狗眼。我一时间只觉窒息,马上就要再晕死过去。没错!就是他!杀了我的杀手黑骑——小枫! 他小时候!!!
      主神啊,让我的灵魂人道主义毁灭吧!
      万万没想到,一觉醒来,我穿成了仇人他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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