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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和他开始了“恋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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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的夏天比往几年都热,也许是地震过的原因。
一边享受着空调带来的凉意,一边不停地敲打着键盘。最近迷上了电脑,或许是因为太无聊,又或许是因为太寂寞。大学公寓里的姐妹们都有自己的“Mr Right”,而自己连一个追求者的影子都找不到。用那群损友的话来说,就是我这朵花再不摘就要谢了。我的想法与她们不一样,我想要一段轰轰烈烈的网恋,或许这很不现实。
假期里加进了一个群,叫“灰色、单”,里面全是单身男女。
抬起头便看见群的头像在跳跃,点击出来,发现有人在群里公开Call我。寞,在么?
“寞”是我的网名。看了看找我的那人的网名,是云歌那丫头。她和我差不多,也拥护网恋,而对于我们迅速成为死党这件事,用她的话来说是“臭味相投”。我马上回了一条,在,干嘛,我正忙呢,找你的白马王子去。
□□那永不更换的企鹅形象静止了一会,便又跳动起来。
如果有白马王子,我还犯得着来找你吗?毫无疑问,是云歌回的。
没良心的丫头,有白马王子就不来找我了?
没等她回消息,群里另一个人意外地冒出一句,白马王子不是在这儿吗?
我不禁有些失笑,看了看那个人的网名,海鱼。原来是他,群里有名的“花花公子”,GF一批一批地换。
你?白马王子?切……云歌的语气有些不屑。
海鱼不说话了。我和云歌又无聊地说了几句,意外地一张照片占据了群页面。
恩…超帅的,特别是那双勾人的桃花眼,像是随时都会放出高压伏电力。
怎么样?我正对着照片发花痴的时候,海鱼得意地飞出一句。
不可置否很帅,但听他这语气我就可以想象到他春风得意的样子。不怎样,我们学校随便拉一个出来也比你帅。
当然,那个“帅”加了个引号。我在心里补上一句。
良久,在我认为我的话伤到他正准备解释时,一条新消息跳了出来。既然这样,做我女朋友吧,总有一天我要让你亲口说出我很帅。
我觉得这样很幼稚,但好强的心理仍是压制了理智。好。
就因为这个幼稚的游戏,我和他开始了“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