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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存档 ...

  •   愤怒归愤怒,冷静下来的我盘坐在原地,开始理智的分析当前我面临的局面。
      首先,林麦让我玩出这个世界的结局。按照单机游戏的套路,我必须要遇见故事中的关键人物,然后才能出发接下来的剧情。
      可是……环顾四周,郁郁苍苍,聊无人烟。
      其次,存档地点随机,存档方式,死亡。
      我擦,要是我一死长去不复返谁还我命啊混蛋?!
      再次,耽美向游戏。
      混蛋老子多么正常一大好青年啊!!!玩毛的耽美啊!!!!
      最后,如果我完不成游戏结局我就回不到现实世界。
      ……
      我看看那被水泡了那么久都没坏的好表:11点30。然后我深吸一口气,开始在河岸四周不停的兜圈,纵声长啸:“林麦你此刻把我放回学校去吃饭我就在学校裸奔十圈!!”
      “我答应你去玩耽美的COSPLAY!床戏也可以!”
      “林麦女王!我去找个男朋友还不成么!”
      无人回应。
      我沿着河往下一路走一路喊,但是除了山里一些似猴非猴之类的东西在吱吱乱叫,一些类似鸟类的大型飞行生物呼啸而去,落下一片闪烁的水珠般得光芒,一个人声都没。
      下午五点二十七,我终于和身上湿透的衣服一起无奈的颓败了下来。
      躺倒在草地上的时候我睁着眼睛,从黄昏一直瞪到了夜晚降临,天上的星星全部瞪着我,仿佛在嘲笑我的无可奈何。
      是的,谁会想到自己的女朋友是一个创造时空的异能者呢?谁的人生不会遇见挫折和无奈呢?古人有话,既来之则安之。所谓天无绝人之路,我总归能完成游戏回到现实世界的。实在不行我许大爷照样可以在这个世界呼风唤雨不是么。
      叹了口气,我有些无奈的接受了这个事实。
      还有一句话我决定以后谨记于心: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不过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风光在现代社会也是难以见得到的。月明星稀,树影婆娑,虫鸣如歌,溪水潺潺。让人也不觉有击节长歌的兴致。不知觉中,我竟然唱起了歌来。

      其实,每次去KTV我都从来不唱歌的。原来有朋友劝我去唱,然而我一开口众人便沉默,一曲结束众人拼命点歌,聚会结束也再没人劝我再去唱歌。我也莫名其妙的有了“歌神”这个外号。
      后来林麦作为我的女朋友兴高采烈拉着我去唱歌然后一个小时后黑着脸放弃那下午场的80块钱,并且悲戚的对我说:“许逸烨,你唱歌不跑调,但是你比那些五音不全的人唱的还难听。”
      所以某种角度上来说,唱歌唱的不好听是我的暗伤。我也鲜在别人面前揭自己老底。
      但是今天四周无人,我心情又是相当的愤恨和平静的糅合,于是我便扯着嗓子吼起了歌。
      我简直是把自己会的歌吼了个遍(其实我会的歌真是相当的少)吼到青藏高原时我吼不上去“青藏高原”的那个“原”字,于是我便和自己过不去继续吼一遍。还是不行。于是我使出了憋尿的劲使劲喊:“这就是———青-藏-高——高——”
      还没吼道“原”字,天上的月亮突然消失了。
      当然,这不是我吼歌把月亮吓跑了,而是一个奇怪的生物,把月亮遮住了。
      此刻的我,没有看见月亮,看见的是一双和我一样瞪大的眼睛。不用只是我眼里都是恐惧,这只眼睛的主人,一只硕大的白熊,眼里却赤裸裸都是渴望——对待食物的渴望。
      怪不得别人都不要我唱歌了,原来唱歌能把命都唱丢!
      我浑身哆嗦:现在逃看起来是绝对来不及了,这可如何是好?
      我脑袋里思绪万千堪比高考写作文随后小时候一个故事迅速的在我大脑中过滤而来:从前有两个猎人,上山遇见了熊,一个爬上了树,一个装死,结果熊不吃装死的人,于是装死的猎人活了下来。
      所以!
      在生与死的衡量中,我放弃了“原“那个音,闭上眼睛摒住了呼吸。
      生平第一次体会到了生死由命。
      鸟鸣山更幽。
      我感觉那畜生在我头顶喷出了臭而腥的气息,离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我的心凉了。
      老子一世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有过初吻但是还没上过床真TMD亏死了爸爸妈妈我对不起你们林麦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阿门,我这么善良的人死了还是进天堂吧!
      正在我闭着眼睛等死的时候,一个好听的声音异常及时的响了起来。
      “啊幻,不得无礼!”
      这声不得无礼听起来比“你中了五百万的彩票”还要优美动听。
      桥段!
      多么完美的桥段!
      危险到千钧一发的时刻一定有人搭救!
      我正要谢天谢地泪流满面感谢老天爷让我绝路逢生,那熊却丝毫不犹豫一口就咬了下来。
      一阵剧痛。
      失去知觉前,我默默的诅咒了这个充满桥段的世界。

      醒来的时候阳光没有刚才明媚,但是依然明晃晃晃着我的眼睛,晃到生疼。
      我无意识的环顾四周,返现我正躺在某条清澈见底的溪水边上,周边环境可以用山明水秀来形容,比起过去花上百的门票去玩的景区要好上许多。
      嗯?
      我头疼的想着这景物怎么这么熟悉…那份被咬的巨疼的记忆被清晰的扯回了我的脑袋里。我猛然惊起:我刚才不是被只老大的熊咬了一口吗?!
      话说那畜生咬起来真是毫不犹豫斩钉截铁把我的脖子当成油条一口就咬了下去啊!话说你不是来自北极吗?你在这小山丘里瞎晃悠个啥啊!
      一个激灵缓过神来,我第一反应是立刻抬手去摸我的脖子。但是我东摸西摸我的脖子还是和刚剥了壳的鸡蛋一样滑溜溜的,连个疤都没。
      难道那只是我刚做的梦?可是那脖子上的触痛记忆又如此的清晰,不可能是梦。
      我疑惑万分的放下手来,坐起身来盘脚坐在溪边的鹅卵石地上,认真的去考虑这件事情。
      我努力的想着这是怎么回事。
      随意望去的时候我看见我手腕上那只生命力顽强的手表在阳光下反射出耀眼的光芒。
      一点光芒也反射到我的心底。
      我没有丝毫犹豫就抬起手腕凑到眼前仔细看。
      表上清清楚楚显示是11点30,正是我刚来这个世界的时间。

      我恍然大悟:我回到存档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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