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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神明從來是多情善變的生物"
    多情的最終,就是無情!
    善變?神要真的很善變,那麼這個世界大概也該毀了吧?!
    “神明成長的代價是很沉重的,那會虧欠多少人的愛情,會葬送多少人的憧憬"
    如果不想要虧欠別人的愛情,不想要葬送別人的憧憬,那麼打從一開始,就不應該去招惹他們!
    “有的人說她是人間□,“是美好、溫暖、甜美、光明、歡笑、可愛、幸福的代名詞,讓人想要把世上所有一切最美好的事物都送到她麵前”,唯有她的愛情,是完美無瑕。"
    噗~別笑死夜夜了!
    完美無暇的愛情?
    隨隨便便就去勾搭別人這樣的愛情是完美的?
    喜歡了這麼多人這樣的愛情是無暇的?
    “有人罵她花心濫情薄情寡義,恨她反複無常沒有節操,指責她的不負責任,怨恨她踐踏他人深情。"
    既然都已經知道了,那還不改?!犯錯不要緊!(畢竟人總是會犯錯的!)但是,
    最可惡的是,犯了錯(而且都已經有人指出來了),卻還不知道要反省!而且,竟然連一點改過都沒有!
    “眼神溫柔,笑容璀璨,她不過是她,漫神大人神隱向!淩然一笑道:“喜歡的就要占有,推倒算什麼,不擇手段又如何!"
    哈~喜歡的就要佔有?!別像個孩子行不行呀?不是說自己是神嗎?那怎麼還這麼幼稚?要知道~能力越強~責任就越重!還像個小孩子~成何體統!
    推倒的確不算什麼!不擇手段也不算什麼!夜夜甚至還蠻欣賞的!
    不過,作者不覺得自己的做法像個強盜嗎?要嘛~就像個成了精的妖孽!不然腹黑也行!別來個技術不好的強盜!
    再說,作者真的有好好的看這些動漫嗎?人物的形象都被作者給寫走型了!(而且是大大的走型!)
    寫同人文最重要的就是要學會如何掌握原著裡面角色們的性格(背景)!
    這個道理~作者難道不知道嗎?
    其實,作者如果沒有把握寫好原著裡面角色的性格,或是說要寫崩壞文。
    那麼作者可以先說出來!這樣子的話,或許拍磚的人數就會少一點了!
    別那麼自信說,自己可以把握好!
    還有,“拒絕拍磚,如果適應不良請離開!"
    怎麼?難不成作者以為夜夜想呀!
    要不是作者把這篇文章寫成這個樣子,夜夜會來?哼!
     
    其實,喜歡上一個人,是很容易的!
    同時間喜歡上很多人也沒有多大的關係!
    但是...真正在乎的人...真的會有那麼多嗎?
    如果真正在乎的話,那麼可能會只有一個人,也可能會有較多個人!
    但是,不管怎麼說,真真正正的“愛"(是指所谓的愛情),一個人就只可能會愛一個人!
    不然,要是一個人可以同時在乎很多人,同時愛很多人的話,那麼“在乎"一詞又有神麼意義呢?所謂的“真正的愛",又有什麼可貴的呢?
    一個人的心,就只能給一個人!
    要是心被分給很多人,那麼,這樣的愛情記不完美,也不無暇!
    也就一點也不値得我們去追求,去嚮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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