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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篇日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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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2年1月22日星期五 晴气温7-18摄氏度
从我离开在天琴联邦的家,来利特联邦留学已经过去了七年半的时间了。
我上一次回我在天琴联邦的家还是两年多前。
现在是周五的晚上,意味着我又熬过了一周。
从学校回到家已经是晚上六点多了,天已经全黑了。
到家以后我吃了点室友留给我的晚饭,然后就回房间打开了一部老电影开始自闭。
我有两个室友,一个长得挺帅的,另一个也长得挺帅的。
第一个长得挺帅的,我们叫他飒哥。
飒哥身高190厘米,英姿飒爽,特别擅长打篮球,是我们学校无数女孩子心目中的男神。托飒哥的福,家里的矿泉水、饮料从来没断过。
因为只要飒哥一打球,就有小姑娘来给飒哥送水,拦都拦不住。
飒哥也是天琴联邦人,做饭特别好吃,很擅长做一些酱卤的料理,曾经在家里靠着一款独门酱牛肉一菜封神。
还记得他封神的日子,我们全家都吃了整整一个礼拜的牛肉面和牛肉粉。因为飒哥卤多了,但飒哥的牛肉又实在是太好吃了。
飒哥还特别会烤蛋糕。想象一下,一个身高一米九的大帅哥,系上粉色的围裙,专心致志地搅拌蛋黄糊,打发蛋白,午后的阳光透过窗帘撒到他的发丝上。
嘶,打住。
另一个长得挺帅的,我和飒哥叫他鹿哥。
鹿哥身高188厘米,长了一张星际网络男神的脸,声音磁性又温柔。
鹿哥打游戏特别厉害,曾经一带三,让我和其他两个游戏黑洞朋友在游戏里躺赢。
鹿哥在各大主流的全息游戏的排行榜上都名列前茅,每天求着和鹿哥组队的人能塞满好几个服务器。
但鹿哥是有固定上分车队的,偶尔带我打一把,那叫做慈善。
鹿哥打游戏人品特别好,赢了不骄不躁,输了也不骂队友,实在气不过了也只会开麦说一句“小菜鸡”。
鹿哥做饭也好吃。天琴联邦归南星系出身的他,煲得一手好靓汤。每次鹿哥煲汤的时候,我和飒哥都会轮流蹲守在厨房帮鹿哥看锅。
鹿哥做饭不喜欢用新式设备,就老是在厨房支起他祖传的炉子,拿一个砂锅咕嘟咕嘟地炖。
炖的有的时候是排骨,有的时候是走地老母鸡,料加了各自玉米山药胡萝卜,有的时候还有神奇的药材。
家里充满了幸福的味道,就是锅有点难洗。
你问我们,都3022年了,为什么不用家务机器人刷锅?
因为鹿哥的锅属于古董,是他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传下来的。
每一代鹿家人都用它煲汤,上面都煲出了一层晶莹剔透的包浆。
言归正传。
总而言之,今天又是一个周五,鹿哥在房间里打游戏,飒哥在房间里学习,而我打开了一部老电影。
这部老电影的开头我看过好多次了。
每次我都以为我没看过它,看了开头又发现我看过它,每次看了两分钟就不由自主地跟着剧情伤感起来,然后逐渐开始看不下去。
所以我到现在都不知道我到底有没有看完过这部电影。
人一到晚上就容易变得矫情。用一个我前两天在古文课上刚学到的,一千多年前的古人形容深夜矫情的词来说的话,叫做我“深夜Emo”了。
Emo这个词根,和如今的利特语是同源的,最早的时候只是个中性词,用来代表所有和感情有关的事物。
但是古人时常把原本单一的词义活用,或者说胡乱用,搞出些似是而非的衍生意义来,最后这些多出来的含义,除了让电子词典变得更占内存以外,就是让试卷上的考点又多了一个。
扯了这么多,忘记自我介绍了。
我叫秦琴,天琴联邦梦松星系映雪星人。天琴联邦的首府位于天琴星系天琴星,梦松星系算得上是天琴联邦下辖所有星系里大小中等的一个,而映雪星,算梦松星系里比较小的行星了。
像映雪星这样的行星,梦松星系里有三百多个;像梦松星系这样的星系,在天琴联邦的辖区里有成千上万个。
像天琴联邦这样的大联邦,人类在已探知的宇宙中总共成立了五个。
宇宙的广袤远远超乎人类的想象,每天都有新的星团被发现,新的星团代表了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和新的资源。
啊,好像跑题了。
我之前在做什么来着?
哦对了,自我介绍!
我叫秦琴,今年22岁,性别男,取向男,身高185厘米,体重70公斤,有肌肉线条,但讨厌大块的肌肉,因为感觉那样看起来很蠢。
自己不戴眼镜,但是喜欢戴眼镜的男性,最好比我略高一些,188厘米就不错,190厘米以上又有些太高了,毕竟我不喜欢仰视别人。
喜欢长发的男性,不要太邋遢,有一些文艺细胞更好,不要妈宝,不要妈宝!
打住,我不是来征婚的。
重来。
我叫秦琴,黑发黑眸。虽然3022年的基因编辑技术已经成熟到可以定制发色、瞳色,和其他什么别的颜色,但我父母还是趋向于保守派,没有让我一出生就拥有七彩的头发和冰蓝色的瞳孔,笑起来时有樱花花瓣飘落,哭起来时有冰晶乱飞。
据说在古代这种人叫做玛丽苏,常见于非纪实类、非名著类、非文学类的文字作品,又被叫做“三非”文学。、
依靠现代的科学技术,至少七彩头发和冰蓝色瞳孔还是可以实现的。
后面两项貌似属于异能的范畴,同样只存在于“三非”文学,经常和一种叫做丧尸的幻想生物一起出现。
好像又跑题了,我不是来讨论古早文学作品的。
重来。
我叫秦琴,现在就读于利特联邦最有名的高等学府之一——利文夏尔大学。
我学的专业是生物技术和比较文学。
怎么解释呢?
总的来说,生物技术就是在研究在怎么通过科学手段让每个人都能拥有七彩头发和冰蓝色瞳孔;比较文学则是在研究从古至今的人们是怎么看待七彩头发和冰蓝色瞳孔的,以及他们有什么社会意义,对人类的价值观发展起到了什么作用。
当然,这两门专业的研究内容远不止于此,我只是一个浅薄的本科生罢了。
大人物有大人物应该操心的事情,而我现在只想着本科能毕业。
打住,又跑题了。
我在写什么来着?
哦,自我介绍,自我介绍。
我叫秦琴。我喜欢钓鱼,喜欢打游戏。
我会弹一种从天琴联邦的上古神话时代流传下来的乐器,叫古琴。
天琴联邦的琴是这个琴,秦琴的琴也是这个琴。
我擅长打扑克,不擅长唱歌。
会画一点点画,不会做手工。
我喜欢读书和写作吗?
应该是喜欢的,不然也不至于对各自“三非”文学如数家珍,还在这里写日记。
毕竟有一句千百年流传下来的老话说得好:“正经人谁写日记啊?”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我要写日记呢?
因为我深知按照我的水平,这一辈子大约都写不出什么足以流芳百世的文章,但是身为文科生的矫情又让我想留下些什么来。
所以我就把我的日常记下来,毕竟我今天在生物实验室刚刚被教授莫名其妙劈头盖脸地骂了一顿,心情很郁闷,想写点东西快乐一下。
而且这样的日子以后肉眼可见的,还会有很多。
毕竟只要人活着,就会遇到无穷无尽的困难;只要还在实验室干活,就很容易被教授骂。
希望我的日记以后能被考古学家发现,为他们研究古人做出一些贡献。
毕竟3022年了,只要是存在过的东西必然会留下痕迹。
顺便让历史记住,哦,原来这世界上存在过这样一个人啊!
所以为了方便未来的考古学家们、文学家们、历史学家们,我尽量做到描写大事时客观公正,引用重要参考文献时做好标注(希望那些参考文献也能活这么久),少写错别字。
病句就算了。
毕竟我这日记想到哪儿写到哪儿。
文学中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做“意识流”。
高级作家像这样写叫意识流。
像我这样的普通人这样写日记,那叫流水账。
正在读这篇日记的朋友们,如果我的日记在千百年后真的被发现了,还被写进了教科书里,那对不起了,这可能不是我的本意,可能只是单纯因为我这个时代写日记的正经人真心不多了。
对了,刚刚上一句话是一个写作手法,叫做跨越时空与潜在的读者对话,记住,这是一个考点,考试要考的。
正在出卷的老师们,文学史上有一位特别擅长在自己的诗里跨越时空与潜在读者对话的诗人,是利特联邦的怀特老师,曾出版了著名诗集《枯草集》,记得出题。
我相信如果我这本日记都能被翻出来,那怀特老师的诗一定比我的日记活得久。
祝大家阅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