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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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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庄据说是明朝时期建立的,村门口那耸立了的大青石寨门,早已经风化的厉害,缺损的严重,个朱红的颜色也早已斑驳得不成样子。最上面的横匾上,依稀可见二大字 :代庄。
      银花叔和银花婶婶在代庄已经生活了四十年了。每天早起,二个人扛着农具就要下地干活,这仿佛就像清晨公鸡要打鸣一样,已经成为一种生物的本能了。
      雾沼沼的地气里,天还蒙蒙亮,二人的身影看起来有点模糊,银花叔佝偻着腰,扛着锄头在前面走,银花婶挎着一个大篮子,紧紧的在后面跟着。
      “牛娃的饭你给他做了没?”银华叔问道。
      “蒸的红薯,煮熟的玉米,在锅里。他起来了就管吃了。”
      “老大不小的孩子了,以后也该下地干点活了。”
      “十几岁的孩子,正贪长,让他多睡会。你让他下地干活,等他爹妈回来知道了,咱不落埋怨?”
      “就你惯着孙子吧!”
      “快走吧,咱两回去再吃饭。”
      两人紧紧的一前一后朝寨门外面自己家的地里走去。
      这地是典型的北方土地,地势平缓。没有山坡丘陵。红褐色的土壤,细腻而敦厚,就是那种赭红的颜色,充满着生命力,充满着希望。大片的土地一眼望不到边,地上耸立着一排排青青的玉米秆,上面结满了一个个饱满的玉米。已经成熟的玉米像是哨兵,在晨曦中昂首挺胸,金黄的玉米穗如同士兵头盔上的缨穗,骄傲的挺立着。
      银花叔每次看到自己的五亩地,就打心眼里舒畅,家里世世代代留下的土地,养活了不知多少辈人,这土地是最无私的,只要你付出劳动,它就会长出粮食,让你吃饱饭,从来不要求任何回报。
      他先从裤兜里摸出一根纸烟,蹲在玉米地旁边美美的吸了几口,他的手关节粗大,布满了老茧皮,指甲很长,藏满了污垢。黑色的布鞋前边已经磨损了,依稀可见肉色的大母脚趾和中指。他掐灭了烟,贪婪的嗅着空气中那青涩涩的味道。
      “你快点熏一根,过来干活!”银花婶已经开始掰玉米了。银花叔慢吞吞的也走下来,二人配合默契的摘着玉米,不一会,架子车上的玉米穗堆得就像小山一样。
      太阳慢慢出来了,东方的天空弥漫起金红的颜色,虽说已经立秋了,但是空气中还有没有褪去的余热。
      两个人额头都开始冒汗了,肚子也开始咕咕叫。这五亩地的玉米,一天半会的也掰不完,要想掰完,可不是啥轻松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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