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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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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市烧烤酒吧一条街,通宵五光十色,彻夜狂欢。
一家暗色的门面,深蓝色霓虹灯的映照下,“是夜”二字不甚明显。
衣冠楚楚的男人挽起衣袖,信步迈入酒吧,光影变幻间,棱角分明的脸像抹了大片的迷彩,连发梢也带上了绚丽的色彩。
悠扬绵长的音乐,清亮的少年音高高回荡。
走到角落里的酒桌前,才看见一众同事早就喝上头,阳与气笑了:“欺负我加班,提早来玩儿不喊我?”
阳与本来在Z市办公,最近公司提拔他,让他领着几个在Z市部门的熟人来到B市,接手一个项目。
刚过来事情比较多,阳与毕竟是头儿,这几天总留到最后处理事务才走。
白凛笑嘻嘻,挪了个位置,拉着阳与的胳膊,按在空里:“我说老大你怎么也不换身衣服再来,整一个衣冠禽兽嘛不是。”
阳与见怪不怪,给自己开了瓶啤酒,灌了一口。
见他不作声,白凛觉得他好像是加班加累了,可“心疼”老大了:“男人就是要拼搏!要敢于加班!才能一手数钞票,一手抱老婆!”
阳与像看神经病一样打量着他:“你抽什么风?”
白凛突然想起什么,靠近他,低声说:“这家没来过吧?早给你打听好了,台上那个,是这儿的花魁,人都排着队追呢。”
“这么好?还推荐给我啊?”阳与几口灌下酒,拿着空罐子把玩,闻言抬起头。
台上分明是个一米七左右的男生,十七八岁的样子,除了眼睛清亮,也没什么亮眼的地方。
于是阳与偏头:“这花魁是你单方面决定的么?”
白凛急了:“老大你什么眼神儿,是旁边那个!人才刚上台!”
再度张望,一个极高的背影走上去,比例极好,黑色高领毛衣,黑色长裤,稍长的黑发隐没在衣领中。
他向刚刚那少年微微点头。转身,坐在麦克风架前,调高了许多,又弯腰提起脚边的吉他,随意地拨弄几下。
对准话筒,那人甩了甩额前的发,阳与这才看清他的面容。
两侧是流畅的线条,勾勒出柔和的脸颊,薄唇紧抿,眉间一抹深色略显锋利,而下垂的眼角又平添单纯无害,斯文帅气,只是面无表情,眼神晦暗,酒吧里打下白色的灯光,他的脸便像渡了一层苍白的釉。
前奏响起,台上的人扶上话筒,喃喃开口:
Oh nowhere left to go
何去何从
Are we getting closer closer
我们是否日益亲近?
No all we know is no
不我们都明白并非如此
Nights are getting colder colder
夜欲寒心欲冷
Hey,Tears all fall the same
我们都曾黯然泪下
We all feel the rain
受尽风雨洗礼
We can\'t change
但我们绝不妥协
Everywhere we go
凡至一处
We\'re lookin\' for the sun
我们都试图寻找一丝安稳
Nowhere to grow old
四处奔波寻找
And always on the run
却依旧无处白头偕老
They say we\'ll rot in hell
他们说我们将为孽缘步下地狱
But I don\'t think we will
我却愿爱的囚徒
They\'ve branded us enough
我们受够了束缚
Outlaws of love
就让我以囚徒之名为爱逃亡
……
愿为爱的囚徒,阳与心想着,帅是挺帅的,就是有点儿丧啊。
这又斯文又单纯又丧的气质,好像有点熟悉。
阳与越看越觉得熟悉,抿嘴笑了:“我可没找过男的。”
众同事都不信,拖着长音“吁~~”,一副看戏的表情。
只有宋嘉冉抱着一丝希望,一脸娇羞:“老大……你要是不上,我去了啊……”
“去什么去什么”,白凛打断她,认真看着阳与,“我不信,你应该男女通杀啊。”
“真没找过,而且这个更不行。”阳与往后靠在沙发上。
“他是我高中同学。”
众人沉默了,白凛把手上罐子一搁:“得,今儿就听听歌喝喝酒吧,想找台上那位脱单的别想了啊。”
宋嘉冉撇撇嘴,不再做声。
白凛很不理解地看着阳与,说:“哥,你果然是一个遍地是老婆的男人。”
阳与翻个白眼:“真是高中同学,也没你说的这么不堪。”
虽然阳与自己也知道自个儿女朋友换得快了点,但也不会脚踏两条船,欺骗人家感情。
只是让他不解的是,明明每次都可认真了,为什么还是没一段长久的?
有时阳与郁闷地画圈圈,感慨自己曲折的情感经历。白凛看他认真,说:“真的啊?你高中是H市的吧?”
阳与点点头。
阳与奇怪,记得周未大学是学法的,他为什么会当驻唱?
他只是掐着罐子,注视着台上的人,眼帘低垂,银框眼镜泛着金属光泽,额前碎发凌乱,薄唇轻启,清瘦高大,熟悉又陌生。
悲伤的音乐时高时低,最后化为无声。花魁同学依然扶着话筒,不动弹。
周围不断有人吹起口哨试图吸引他的注意,也有人捧着簇繁盛的花,往台前走。
阳与起身,一步跨过桌角,顺手将空罐丢进垃圾桶,不紧不慢地走过人群,只是仗着腿长,每一步都极大。
他不顾众人的目光,径直来到那个人面前。
阳与叫了一声,面前的人猛地抬起脑袋来。
隔的近,阳与看清了这张熟悉的面容。
想是激动,这人的脸带上一抹淡红,抬头的动作让眼角又向下垂了垂,显得更加无辜单纯。
迷离的眼神一瞬间变得清澈,眼底却是化不开的热情。
迎上这样热切的目光,阳与有一瞬间,心脏漏了一拍。
他稳定住自己“衣冠禽兽”的形象,故作镇定的笑着,心中已经是千百头草泥马奔腾而过。
麻了!他怎么这么好看!
今天是周未二十六岁生日,他一早爬起来,穿了一身黑。
跑到街上游荡了一整天,接了父母的视频通话,听着他们絮絮叨叨的叮嘱了半天,才无奈地笑着挂了通话。
晚上来到酒吧,几个共事的哥们照常在这天默不作声。
简云天一见到他,很沉重的表情看着他,随即在他肩头重重地一拍,然后反手回来锤了锤自己单薄的胸脯,边锤还边点头。
好像有点“兄弟不怕,有我在”那意思,周未赶紧打断他,生怕他接下来就要唱“朋友一生一起走”。
“我没事,别每次整的像是我忌日一样。”
他们也不知道实情,却感觉什么都知道一样,周未哭笑不得。
和往常没什么不一样,只是今天眼皮一直突突的跳,周未隐隐有什么预感,他自嘲,应该是来了财运了。
熟悉的前奏响起,周未的呼吸短暂地急促停了一下,短暂的失神让他的眼神更加模糊不清。
扶上话筒,他像是只凭着肌肉记忆唱了出来,无神的,哀伤的,凄凄惨惨地陷入自我沉思。
曲毕,周未抱着吉他,发呆似的一动不动。
周身好像不断有人起哄,他见怪不怪,不去搭理。
只是好像有个人,不紧不慢地踱到他面前,周未低着头,只看得见一双被擦得反光的皮鞋。
“花魁?”
那人压低声音,略带调笑地开口。
周未一瞬间抬头,这声音在脑海中回荡无数遍,而今真实地传入他的耳朵,心跳好像漏了一拍。
酒吧还打着白色的光,有些刺眼,短暂地适应后,周未看清来人面孔。
白光给他镶上了一条银边,衬托出他锋利的下颌,那是一张让周未魂牵梦萦的脸。
他将耀眼的光芒抛在身后,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来到他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