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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上文说 ...

  •   上文说道,赵斐说服了爹爹,带她一起去集市卖艺挣钱,可是现实却不如人意。

      为了改变现在的家庭条件,赵斐决定先从改变自己做起。白天,她和爹爹走街窜巷,到酒楼饭馆去表演。无非是爹爹弹琴唱几首曲子,赵斐在旁边帮衬着说两句讨喜的话,举着篮子讨赏。到了傍晚,两个人从街上回来,顺便带些菜饭回家,吃过饭,赵斐就开始和爹爹学琴,此时赵斐觉得琵琶是这个世界最难学的乐器了。她的人也小,生得也就和琵琶一般高,坐在凳子上脚都沾不到地。如果时间还早,就学一个曲子,好能在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唱给观众听。这个赵斐学起来很快,一天一首曲子绝对不含糊,不跑调不记错词儿。

      通过学唱曲子,赵斐解决了一个大问题:识字。

      本来,到了清朝,字已经和后世的繁体字没什么区别了,除了一些个别的生僻字词,其他的赵斐都能认个七七八八。可是,从她出生到现在,白老爹从来没有提过教她识字的事。这个赵斐比较能够理解,虽然白老爹自己是识字的(赵斐曾见过白老爹帮戏班子里的人抄写戏文),但是白天他要上班,家里又没有钱把赵斐送去念书,关键的关键,现在就没有女孩子上私塾读书的。什么样的女孩读书识字呢,一般都是家里有闲又有钱,能够买的起笔墨并起的先生的。赵斐的家庭条件虽然没到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情况,可也好不到哪去。

      但是,开始学曲子,问题就解决了。白老爹本身是识字的,在教赵斐曲子的过程中,总要拿着跟小棍儿,先把歌词在土地上写一遍,让赵斐先把词背下来,再教调子。这正中赵斐的下怀呀,她就顺势表现的像一个天府异秉,伶俐聪慧的小孩,白老爹写过的字她能过目不忘,背东西也快。让白老爹好一阵感叹。

      学了曲子,赵斐就能在白老爹表演的期间,插科打诨般的跟着唱一段,或是根据实际情况说一段类似后世笑话似的小段子,搏大家一笑,讨更多的赏钱。在此期间,赵斐热衷于观察节目表演完准备向观众收钱时每个人脸上的细微变化,真是百态人生呀。

      时间过的很快,一眨眼,赵斐就六岁了。这一年,白老爹做了重大决定,决定两人回到京城,结束在直隶省的流浪艺人生活。赵斐举双手双脚赞成。原因无他,这样颠沛的生活太苦了。经常这个地方住十几天,那个地方住十几天,客栈还是手头比较富裕时的选择,差一点的就是破庙,最惨的时候还住过义庄。虽然同时还有别的赶路落脚的旅人,可赵斐还是不敢睡觉,最后被无敌困意打败,草草睡了一个恶梦连连的觉。所以,当白老爹和赵斐说要回京城安定下来后,赵斐十分高兴,催促着老爹快收拾行李,两个人抓紧赶路。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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