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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江铭看向自己脚下的土豆,它身材虽娇小,但胜在形状古怪。犄角多,明显是精心挑选的产物。

      谁这么恨我!不,恨白莲花!一回事!

      他抬头看向土豆来源的方向。

      原本愤恨又委屈的脸,瞬间愣住。

      人群熙攘。在一堆灰暗的村民中,那人像一副史诗油画,灼热的美貌散发着华丽光芒。

      他长得太美了,明亮,浓烈,让人过目难忘。

      江铭一下子就认出他,虽然他没有原身的记忆。

      洪玫,本文的主角受,也就是相对于白莲花而言的红玫瑰。其最典型的特征:

      生来就就是做王后的美貌。

      江铭心服口服,赞叹不已,真是名不虚传。

      洪玫显然也注意到江铭的目光,他看向江铭,那双灰绿色的眼睛摄人心魄。他眼眶微红,眉头低垂。颇为不忍地看着白莲花。

      真漂亮,——真漂亮。江铭看着他入神。

      洪玫虽然为白莲花的遭遇难受,但是肩背仍然挺直,姿态端庄。看上去维持住了贵族的傲气。

      真好看。阿巴阿巴。江铭的内心已经陷入痴呆。

      我要是王子,我见到他第一面,我也得爱上他。怪不得那家伙看都不看原身受一眼。坦白讲,我虽然长得也不错,但这家伙也太美了吧?!联想到昨天的天仙般的公主,江铭确信地点头。

      果然不愧是童话,大美人云集。

      人群也注意到了洪玫的到来,有人为他打抱不平,大喊道:“他那样对你!陷害你!都第三年了!害你一直没进最后一轮的比赛!你还来看这小人干什么!”

      “就是就是!”旁边的村民帮腔,“要不是他,你早就顺利见上王子,当上王妃了!”

      是吗?那原身确实挺不好的。江铭毫无漩涡中心人物的自觉,他被绑在架子上,非常平静而单纯地听着这一切。

      像吃瓜群众一样坦然。

      “无论如何,他都是我的朋友。他遇到这种事,我怎么能不来看他呢?”红玫瑰面露凄楚之色,看着比江铭本人还难过。

      真好!江铭为这真挚的朋友情感动地快哭了。洪玫不愧是主角,气量真大。

      看来洪玫还没多讨厌他,等他从台上下来,他一定要找洪玫道歉,还要告诉他自己以后再也不会破坏他和王子的事了。以后祝他们和和美美,早生贵子。这样自己也能逃过一劫。

      江铭挤出几滴眼泪,想先为自己的抱大腿行动预热一下,他两眼含泪,面色真诚,深情呼唤:“我的玫-”

      洪玫正好开口,她面露难色,看了几眼白莲花,又用所有人都能听见的声音,说道“就算是看在我的面子上,大家能不能轻一点?他——”

      洪玫咬了一下下唇,似乎有点为难,“他身上。。长了点东西。打重了恐怕对他不好。”

      江铭的眼泪猛刹车,他抬头拼命眨眼,把眼泪收回眼眶,然后目光迟疑地看着洪玫。

      我能长什么东西?我自己怎么不知道?我昨天洗澡的时候看得一清二楚,除了一身砸出来的青紫,白莲花的皮肤很好!

      可围观群众不在意真假,即使本人在场,也无人验证。在他们的观念中,白莲花本来就是个垃圾。那么关于垃圾有什么糟糕传闻,都非常可信。

      “哟!这么恶心!还害脏病呢!”

      “我看不是,说不准是怀上了吧?!果然是个没爹娘教的野种!”

      江铭有些错愕地看向洪玫。对方朝他浅浅一笑,似乎有点不好意思。

      好像他真不小心把白莲花什么见不得的事情抖了出去,还是为他好。

      嗯?你们不是朋友吗?

      所以白莲花的一腔虚情假意,终究是错付了吗?

      底下的人开始交头接耳,窃窃私语,短短几分钟,谣言已经越传越离谱。

      江铭听见传到自己面前几个村民的时候,已经变成了:

      “听说他被野男人骗了,家里偷养着一个孩子,还染上了脏病,身上害脓疮!”

      好家伙,人民的力量可真强大啊。

      江铭清清嗓子,一双大眼睛微微睁大,很真诚,也很惊讶,还有一些受伤:

      “你不是说,我不告诉别人你脚臭!你也就不告诉别人我长痔疮吗?!你怎么变卦啊!”

      沸腾的人群陷入死寂。

      洪玫的脸瞬间僵住。

      怎么回事?按照这个贱民的性格,他应该会得意洋洋地吹牛说自己怀了王子的孩子啊?!今天怎么不上钩?

      “亏我还拿你当好朋友!给你买的治脚臭的药,还在我家桌上摆着呢!”江铭眼角耷拉着,声音很大,但足够委屈。

      “你瞎说什么!没教养的野种!”洪玫没开口,她身旁站着一位人高马大的中年妇女,满脸凶相,看着很利害。

      哦,这一定就是洪玫的女仆了。

      江铭不跟她争,被她凶了,嘴一瘪,一副有苦难言的样子,低下头默默垂泪。

      他们争执这一会儿,行刑时间已经过去。但众人毫不察觉,只紧张地看这出戏。

      “当——!”行刑大块头敲响钟,众人才回过神。洪玫一向受人喜欢,看这情形,也信了江铭的话。脚臭不是什么大事,不过对洪玫来说多少不体面。于是有人出来打圆场:“算了算了!!别吵了!刑罚也结束了。都回去看铺子吧!”

      众人慢慢散去,老女仆也拉着洪玫离开,在走出巷口前,都一直凶狠瞪着江铭。

      江铭毫不在意,朝她微笑一下。

      众人都走得差不多了,江铭也拍拍身上,打掉那些烂水果。准备回家去洗个澡。

      他正走下台面,一只粗壮的手臂拦住了他。

      干什么?难道我的惩罚还没结束?江铭警惕地抬头看着大块头行刑监督人。

      “有事吗?”

      行刑监督人面无表情,他交给江铭一个布袋子。

      江铭打开袋子一看,是几个红彤彤的新鲜番茄。

      谢谢。最近不是很想见到这个东西呢。

      他抬头看向大块头,大块头解释道:他们砸完了,还有几个番茄剩下来,你带回去吃吧。”

      江铭看着他那朴实而真挚的怜悯神色,嘴角颤了颤,最后挤出一个笑容。

      “谢谢。”

      *

      拎着布袋子,江铭往家里走去。那老女仆估计偷偷砸过好几个土豆,江铭后知后觉。身上除了番茄砸出来的酸痛外,好几个地方都痛得厉害。昨天晚上给王子唱歌,被抓后就被扔进地牢,早上就拖出来行刑,他一夜没睡,又饿又困,现在还疼,只想回家早点休息。

      金窝银窝,比不上自己的狗窝。真狗窝。

      他正穿过集市,往家里走。众人都认识他,不过都选择性忽略这么个人。没一个人理他。

      这种周围人都在热闹打招呼,唯独忽略自己的氛围,很容易让人情绪低落。

      他慢慢往家里走去,也没有和谁说话的意思。来到这个世界,就得面对这样的事情。

      江铭深呼吸一口气,快步往前方走去。

      “哎哟!我的菜!”

      前面一个跑过去的小孩,无意带倒了旁边商户的一个菜筐。

      说时迟那时快,江铭本能地顺手扶住那个菜筐。

      正准备说“不用谢”时,抬头,却看见一位大妈和周围几人惊讶的表情,他们狐疑地上下打量江铭,很震惊。

      这小子今天怎么这么好心?中邪了?

      江铭眼皮一跳。糟了!他看向这个菜筐,半个人高,普通人根本扶不住,何况是理应“弱柳扶风”的白莲花?

      于是他手微微松开,认命地让那个大筐子压向自己,几十斤的筐子一下就把他压倒摔在地上。

      卧靠!好疼!

      今天不光有外伤,内伤也凑齐了。

      重物压倒江铭,他难受地皱眉,无力地咳出一口气。

      “愣着干嘛!帮忙扶一把啊!”虽然大妈也很震惊,白莲花这种自私歹毒的人,居然也会帮人。但她反应过来白莲花被压倒后,就赶紧招呼周围的人。

      几个年轻人面色不佳地和她一起,费力地把筐子提起来。

      江铭翻到一旁,咳嗽几声,大口呼吸。

      其中一个年轻人不屑地扫他几眼,很厌恶“快滚吧!别脏了我们家的地!”

      “小海,别这么说话。”那个被其他人叫做达妈的妇女伸出手臂,挡了他一下。

      她看向白莲花,面色有点复杂。

      “后天狩猎大会,这筐子是公爵家为了请客订的菜,要是压烂了我就不好交代了。。。谢谢你啊。”

      “妈!你跟这种人说什么谢谢!说不定他故意的呢!”小海气势汹汹地冲白莲花吼叫,明显觉得自己的猜测很对。

      “闭嘴!”达妈抬起手扇了一巴掌小海的后脑勺。

      小海不吭声,愤恨且仇视地瞪着江铭。

      江铭讪讪起身,“没事没事!我也没帮上忙。”他点头示意“走了。”

      那小海的眼睛跟刀子似的,也不知道原身怎么过他,江铭心虚,决定赶紧走人。

      他快步走出几米,听见身后那个小海粗声粗气地喊“你别走!”

      傻子才信你的话!

      江铭当做没听见,脚下越走越快。

      但还是慢了,大手拍上江铭的肩膀,把江铭拍得半边身子矮下去,江铭挤出一个笑脸回头。

      就看见那个小海一脸不情不愿,手里提着几颗菜。

      “拿着。我妈给你的。”

      *

      等江铭回到家,他放下手里的几颗菜和几颗番茄。坐在地面上,陷入沉思。

      没错,家里的家当全掉进了水里。现在全家找不到可以坐的地方。江铭以地为席。

      “哎,看来还得买家当。。。”江铭面带愁容,白莲花比乞丐还穷。家里一分钱没有,他拿什么买家当呢?

      何况。。。他想起集市上众人对他的脸色,又叹口气。

      诶?!

      江铭腾地站起身,原本灰暗的眼睛里又有了神采。

      后天是狩猎大会的话,那不就是狐妖的出场时间?

      在原本的小说中,为了凸显红玫瑰的高贵善良,外甥女给他安排了一个猎场救狐妖的戏份。洪玫从王子箭下救下狐妖,狐妖承诺,将洪玫救下来的这条命,送给洪玫。

      洪玫不但成功与王子见面,拉了一波好感,还获得了第二条命。

      但是外甥女写这茬目的性非常明确,就是为了体现洪玫善良,后面她就完全忘了这件事,洪玫到最后,也没用的上这第二条命。

      他用不上我用的上啊!

      江铭现在最缺的是什么?就是第二条命!

      他本以为只要自己不惹事,就能安全活到最后。不过今天看洪玫的表现,他也不是个善茬。就算他真是个善茬,命捏在别人手里,总是不稳妥。

      江铭捏紧拳头!靠山山倒,靠人人跑!还是靠自己最好!

      他狠狠点头,一定要救下这条狐狸,让它保自己一命!

      心里一块大石头落地,江铭心满意足。他带着甜美的笑容躺在草垛上,很安详。

      开始期待明天。

      *

      刺眼的阳光透过漏风的窗户,照射在江铭脸上。

      江铭的睫毛颤抖几下,他皱起眉头,翻过身,继续睡。

      他又不上班了,起这么早干嘛。

      他缩向草垛深处。

      嗯?江铭眼睛突然睁开,充斥着不安和惊恐。

      我好像有什么事来着?

      他的瞳孔瞬间收缩,目眦欲裂。

      “我的狐狸!”

      半个小时后,江铭终于到达了狩猎大会的森林。

      这是他狂念了一路“本可人貌美如花”,持续以跑八百米的速度飞奔而来的成果。

      他大汗淋漓,喘着气张望四周,入口哪还有人影?狩猎大会已经开始了很久,江铭悔地肠子都要青了。他钻进森林深处,藏在一片石堆后面,往四周看去。

      半个人也看不到。

      “江铭。你为什么这么爱睡觉。”江铭面无表情,眼角流下两行悔恨的泪水。

      江铭朝天空看去,看太阳的位置,已经是下午。原书中,洪玫是在早上十点左右救下狐狸。

      已经错过了。

      江铭恨不得抽自己两耳光,但抽自己有什么用呢,江铭舍不得。

      他颓然起身。那一刻,细微的马蹄声从右边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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