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8、绝对正确的命令 ...

  •   写于2022年,5月26日,21:01

      今天看了一个魔都新闻,说交大某博士因逗猫被通报批评。

      据传,那博士生居然“近距离地用小草逗流浪猫,且未佩戴手套”[1],因此就被通报批评了,而且还得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写检查,再加上自费隔离,以示惩戒。

      一时间舆论哗然。

      校方表示,现在是疫情防控期间,狂犬疫苗十分难打,因此学校早就出台了“禁止学生近距离接触猫”的规定。

      违规受罚,听起来天经地义,但我还是感到了一丝丝违和。

      一个城市,已经瘫痪到了狂犬疫苗都可能打不上地步,最后却判一个逗了流浪猫的学生有罪。努力的方向不在于帮需要打狂犬疫苗的人打上疫苗,而在于从根源上消除感染狂犬疫苗的亿万种可能性。

      于是首先就从潜在感染者的不自律开始罚起。

      当然我知道,人应该顾全大局,全城辛苦压抑整整两个月,不能因为一个人的一时松懈而毁于一旦。

      绝对理智,当然绝对正确。

      可人之所以为人,而非机器,难道不正是因为除了绝对的理智之外还有别的东西吗?

      这样极限的、压缩了一切的生活模式,这样冰冷的、过于苛求的生活模式,这样持久的、看不到尽头的生活模式,难道真的不会把一个正常人逼得——哪怕有那么一丁点地——不正常吗?

      亲近小动物的本能是罪吗?想出去晒晒太阳的渴望是罪吗?想见见墙外人的心情是罪吗?想买点菜来果腹的冲动是罪吗……

      偏偏这些事,在特殊时期,它就是罪。

      我忽然联想到了巴金的《小狗包弟》,联想到一个人在特殊时期因为养狗而倍感自责。而后,我又联想到了《卡拉是条狗》这部电影。

      这个电影基于一个真实的条款——

      1994年,为了保障人们的生活安全,帝都出台了严格限制养犬的规定,没有养狗证的人不得养狗。

      一边是法网恢恢的打狗队,另一边是需要花费5000块钱手续费的养狗证,摆在养狗人面前的路只剩这两条。

      对于又穷又有狗的人而言,则是一条路都没有。

      故事的主人公就是这样一群人,这个普通家庭用尽各种手段想要救回自己的狗子卡拉,最终皆以失败告终。

      简单的故事,却让人感觉别扭。别扭到——对于国内人而言是纪实片的剧情,对于国外人而言确是十足的恐怖片,当成一个荒诞的反乌托邦电影来看都毫无违和感,不说媲美《1984》,至少和《华氏451》比肩是够格的。

      5000块钱的养狗证,就能让一条狗的存在从非法变成合法,这到底是什么样神奇的魔法呢?

      我始终不得而知。

      这就像你偶遇了可爱的小猫小鸟,你忍不住拿毛茸茸的狗尾草逗弄它们,在你向它们伸手的那一刻起,就注定背负上了的反社会的重大罪孽一样,让我无法理解。

      如果是从防灾角度出发,那么我想说,《心理测量者》无疑是绝佳的防灾范本。日夜检测人的心理健康数据,将那些有可能引发犯罪的人提前抓走,隔离起来,让社会从此步入一个无限接近于零犯罪率的天堂。

      人们沉迷于简单的心理检测,严格遵从检测报告的科学指导,每天都为了自己的心理数据活得积极而健康。

      然而这种绝对正确的所谓“健康”背后,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我不知道。

      我只隐隐感觉到,已经有什么东西不正常了……

      但到底是什么?

      我又始终说不出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8章 绝对正确的命令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