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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最早的人类 ...

  •   最早的人类,是无所谓爱,也无所谓喜欢的,他们只是用行动表达着对对方深厚的情感。而随着思想的开放,我们越来越习惯于表达自己的所思所想,于是衍生出了“爱”与“喜欢”这样的词眼。当美式大片里司空见惯的“我爱你,宝贝。”的昵称,日本动画中见惯司空的“我喜欢你”的告白,一声声琳琅满耳,世界无端地多彩起来。
      根据商务印书馆于2003年9月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本大字本(以下简称《现汉》),“爱”(第4页)的第1意项为“对人或事物有很深的感情”,第2新时期为“喜欢”,其他诸如爱恋(热爱而难以分离)、爱慕(喜欢羡慕;喜爱倾慕)等词组也无不透露着浓烈的情感,而“喜欢”一词(第1350页)则解释为“对人或事物有好感或感兴趣”,从情感表达程度上来说显然平淡了许多。

      字面上如此理解,实际生活中也不至于差之千里,从感性角度来说,“喜欢”一词是含蓄的,不张扬的,而“爱”则更为狂热,然而文字经过太多的洗练,在现代语感中已经有了不少走味。
      “爱”一词,在如今的语境中—当然我们只讨论男女之间――被刻画得过于炙热了,其直接结果是导致这个词充满了占有欲、控制欲,大有“爱我,就给我”之势,于此携同而至的是双方地位的微妙差异,中国,甚至是世界的潜意识中“男尊女卑”的思想便有隙可寻,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爱”的主角是接吻、拥抱、占有。在这些行动中男方无不例外地扮演了主动的角色,可以想象男女之间接吻或拥抱的姿势,男主因通常拥有的身高优势而占据了“居高临下”之势,女性也自然而然地安心于“被保护”“被爱”的环境之中,所以说,“爱”过多地掺杂了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掺杂了某些并不纯洁的动机,“爱”的主角是男性。
      反观“喜欢”一词,在近几年或许因为网络文学的发展,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使用,但这个词却并不容易使用。虽然相对于先前论述的“爱”一词,“喜欢”要纯洁得多,也更多地使双方站在了同一高度,四目相对,是的交流与融合,这时大行其道的是“关怀”“安慰”“陪伴”,是不即不离的守护,是让人安心的怀抱,这些不仅仅是收获,更是给予,只有在平等的收去之下才能创造最大程度的快乐与满足。
      从另一方面来说,“喜欢”这个词也同样存在着不少歧意。
      首先就是这个词的使用范围过于广阔:喜欢有很我种,朋友、兄弟、恋人、父子,甚至敌人,“喜欢”基本涵盖了所有的人际关系,这使得它对于男女之间情感的代表性趋于淡化,并且容易造成误会,使两者之间的关系显得不尴不尬,暧昧不清。
      其次,“喜欢”一词因其程度上的浅淡,不免给人带来“不够重视”的假象,一句“我喜欢你”,下一句似乎会被立刻接上“仅此而已”。我们说恋爱中的人是自私的,产生类似的感觉后也许就会赌气,亦或大发雷霆,不幸的告白方成了第二受害者—第一者,是原本真挚的爱情。
      最后,“喜欢”又有着使用对象的主观上的限制,此时就出现了“爱”与“喜欢”的最重要的使用限定,用日本动画分级来表述,“爱”是全年龄的,下至伊呀学词、步履蹒跚,上到花白头发、老眼昏花,一声“我爱你”是世界语言,老少皆宜;“喜欢”则是18,不,30禁的—30岁以上者禁用,等我们随着时光穿梭流逝,思想渐趋成熟,便会自动舍弃“喜欢”一词,我们不再年轻,不再可以那样认真地说着“喜欢”,不再可以相互依靠着轻声呢喃,“喜欢”是属于青春,属于纯真,属于那个飞花的年代的,“喜欢”拒绝沧桑。

      这里有一个非常典型的,适合使用“喜欢”的语境:青梅竹马。
      “青梅竹马”出自李白《长干行》:“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后来用来形容男女小时候天真无邪,在一起玩耍(《现汉》第1028页)。但现在已经是后来的后来了,青梅竹马也用作形容从小一起长大的男女了。
      青梅竹马的故事,在童年阶段约莫可以分为两类:“两小无猜(虽然字典中这个词与青梅竹马基本同义,但青梅竹马已被我们扩大化了)”或“欢喜怨家”,而后的路,却不外乎以下:
      1、不知从何时起,他不再像以前一样时不时地抱住我,相对而立时也习惯把眼神从我身上移开,偶尔双手相触,立刻像被电到般缩回。我们正改变着。
      2、他跑来和我说,他有了喜欢的人,我对他笑首,笑着,却无法收回僵硬的嘴角。
      3、好多天没有见到他了,就象生命中失去了什么,再也无法寻回,他不再是属于我的那个他了,我明白,我正一点点失去他,为什么从前都那么习惯他在身边,那么习惯他的言语他的坏笑,为什么从前都不知道他是如此重要。
      4、我爱的人离开了,失落,怅惘,出现在眼前的是她的身影,对我笑着,那样自然地站到我的右边,原来一直太过习惯了她的存在,一直将她的存在当作必然,一直,没有想到她对我那么好。
      至此也该出口了,“我一直喜欢的,是你。”,突然开朗,这里有太多太复杂的情感纠缠不清,于是一句“喜欢”成为二人最安然的归宿。
      换个角度看,青梅竹马的两人其实一直处在相互喜欢之中,早基更接近于兄妹,而随着年岁的增长,喜欢也逐渐变味,一句告白这后,便完成了过渡与转型,彼此明白心意,彼此继续走下去,但一切还只是喜欢,只是希望守护对方的心,希望相互温暖,希望有陪伴的日子里,酷暑寒冬一视同仁,一切,还无关于爱。

      那么“爱”是什么?我们最常听说的,是“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感情”“爱可以战胜一切”,的确,爱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的情感,是深厚得无以复加的感情的表现—至少我们这样认为。其作用,科幻中可以避免世界灭亡,现实中可以唤醒植物人,虽然植物人的苏醒并不是对外界感情的反映,但我们愿意将之归结于爱,因为爱,包纳了一切。
      也许我在之前犯了小小的错误,爱首先应是成熟的、稳重的,而后才可以是狂热的。其实爱也有使用年龄的限制,孩子们脱口而出的字眼,只是无心的嬉闹而已,虽谈不上对神圣词汇的亵渎,却也无法道出其中的深切。爱是一生的守护,是艰难之中的知遇,是生死之间决然地保护,纵使对方已经离去,爱过了,一生无法抹消。所以只有真正成熟的人才会在世故之间抉择使用“爱”的时空,才“配”使用这个词。
      爱的典型场景,自然是无妻之间。
      夫妻,正是爱的产物。记得有故事说,一对夫妻前去登山,丈夫从山顶失足坠落,一瞬间妻子跃然而起,在空中抱住丈夫,一同消失在茫茫风雪之中。这便是爱的诠释,爱所带给世界的感动。爱这种感情,是可以感染的,我想那天一同登山的人,也永远无法抹杀那份爱了吧,再也无法忘记,相爱的人是如何在生死间作出选择,是以怎样的行动昭示自己的心意。
      这一切的一切,是“喜欢”所无法做到的,也正是因为如此,“爱”与“喜欢”无法通用。
      周国平先生在《走进一座圣殿》中提出,“爱”是一种意义,是一种投入。而笔者更倾向于将“爱”看作一种平等,关非支付多少感情,便回报多少爱,“爱”的平等,建立在支付的情感、做出的行动、付诸的努力与获得的快乐之间的,而这种快乐,也是以爱人对你的付出的肯定及收纳为基础的,周国平先生所要表述的,或许也正是这一意义。可见爱是毋须索取的,在付出之时,一种巧妙的平衡已经建立,无论所做的是什么,在“爱”之前,收支平衡是不会打破的。

      “爱”与“喜欢”所需求的对象也不尽相同。“爱”在精神基础上更多地偏向□□,“喜欢”则完整地停留在精神层面上。
      所以说,“一见钟情”之“情”,无关喜欢,也无关爱。这时的“情”,只是肤浅地停留于对□□的需求之中,不曾深入至精神,或许可以说被对方的气质所吸引,但所谓气质,也只是一种表象,一种外在的元素,而喜欢,需要的是对心理的了角,对内在的精神的不断深入的接收,至于爱,无疑更进一步,在对精神无比透彻的了解之余,才会激发起对身体的渴望,这种需要,并不只为一时快感,而是在精神交融的前提下寻求更深一层次的结合,这是完美的结合。
      同时,“爱”与“喜欢”在行为表现方面也存在着些许差别。以爱情之代表“拥抱”和“接吻”为例。停留在“喜欢”程度上的两人必定会存在一定距离,所以他们以一种松垮的方式拥抱,双方仅仅相互接触,给予对方拥抱的感觉,同时送上的是一份安定感以及思想在瞬间的共鸣,那一瞬间,便足以成为精神的支柱;而在“爱”的层次上,双方更愿意选择“紧紧地拥抱”,创造一种压迫感,让□□相互挤压以取得一种快感,一种自己和对方真实存在的感觉。“接吻”方面,相爱的两人追求舌尖的触感,以急促的呼吸营造热烈的气氛,感知来自对方的几近超负荷的欲望;“喜欢”的双方多会以更为平淡的方式进行这一仪式,他们习惯闭上双眼,以缓慢的速度接近对方,充分体验过程所带来的曼妙的心情之后双唇轻轻相抵,旋即分开,旨在表达“我吻过你”的快乐,以及相互喜欢的宣言。
      另一方面,“爱”因其本身固有的强烈性而难以驾驭,这会使人做出看似疯狂的举动,譬如某些男性在强大的占有欲的驱使下将妻子锁在房内,并且将此视作“爱”的表达方式。长久地看着喜欢的人人,支心情愉悦,并愿意无限长久地保持这种状态,因为他们作着精神的交流,永不疲倦。而盯着爱人一段时间,便会进入无法控制的狂热状态,原因是他们对思想上的交融已无法满足,他们需要的,是更进一步的,验证彼此相爱的真实的感觉。
      或者说,“喜欢”与“爱”,其实是爱情的两个阶段,“喜欢”是初恋,是仰望着鲜果,憧憬着美味而不愿过早破坏这朦胧所致的美;而“爱”是热恋,是轻咬肉汁丰厚的果实,闭眼口味个中滋味,虽然偶尔也会有变质的果实,也竟留下了独有的酸甜苦辣。喜欢过,或许只是喜欢过,一切烟消云散,只是一瞥间见到相片上的他(她),还会不自主地心跳,而爱过,那就是爱过,离散、分别,痛、苦,泪滂沱,一生不曾相忘,甚至愿用佛前五万次回首,换来世擦间而过。

      虽然说“爱”是“喜欢”的下一境界,而两者不可直接转换,正的不行,逆的也不行。现在普遍存在的“很深的喜欢就是爱”的观点,笔者认为是错误。“爱”不可由“喜欢”升华而来,同时“喜欢”也非“爱”的降级,所以,“分手了,还做朋友”的想法是毫无意义的,爱破碎后,再也无法拾掇、拼装,勉强维持“喜欢”的关系,只会让双方精力憔悴,更接近崩溃。由“喜欢”过渡至“爱”,是一种感情的泯灭与另一种感情的诞生的过程,也就是说,双方首先要审视自己的内心,当这份感情足够成熟时,完全抛弃“喜欢”之心,而追求“爱”,这并非一个简单的过程,如果没有足够稳定的精神作为后盾,两者关系或局限于单纯对□□的追求而日渐疏远,或精神□□两空,分道扬镳。这一切,自然不是几句告白可以实现的。

      如果说“爱”是烈日,“喜欢”便是皎月;“爱”是奔放的史诗,“喜欢”便是轻柔的抒情散文;“爱”适于社会、战场,高声呼喊是一种美丽;“喜欢”存在于树林、小道,低声燕语更是一种风情,“爱”是宣誓,是一生的托付;“喜欢”却是承诺,是对青果的蠢蠢欲动。从来没有谁对谁错,孰优孰劣,幸福,便是一切。

      那么是否存在一个更好的词去代替它们?暂时还没有找到,原本“恋”一词是很好的替代,它第1项意思为“恋爱”,第2项则表述为“相信不忘;不忍分离”(《现汉》第787页),无论哪一项都足以表达自己的感情,只是将之作为一个动词,并将一个人作为宾语,实在难以成立。所以,如果实在想表达感情又无法开口明确说出“爱”或者“喜欢”,还是用句子进行表述比较得当,或干脆买一本《恋爱告白经典100例》什么的熟读背诵之。
      最后,没有什么可以阻挡我们渴望爱与被爱,喜欢与被喜欢,无论家庭、学校还是社会。便先应该清楚,适合自己的是“爱”还是“喜欢”。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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