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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我 ...

  •   我在百无聊赖中收拾藏书阁北阁的书堆。大概是些许年没有使用,书上满是灰尘。我那个该死不死好死不死的阁主曾告诉我:必须好好珍惜书,有些书年纪比我还大。
      好好好,行行行。我答应他,我珍惜书,我慢慢收拾。后果就是——大概一个上午了,我连一间书架的书都没有收拾完,更别提北阁数以百计的大量书架,后面的东西,保守估计要十几年才能收完。
      我并不是在这里收拾书架的唯一可怜苦力,身边还有一个来自冀州云中(即山西大同的古代名字)的猥琐老鼠精。
      老鼠精被我们称作康丫,这就是他的大名。据康丫所说,他在来藏书阁前,曾给天庭大将军赶过马,并以此为荣。我们笑他吹,他跟我们急。
      好吧,我们的嘲笑不无道理——毕竟没有几个大将军的车夫会为了一块铜板跟人要来要去。
      康丫正在清理书架上的灰尘,看见我瘸过来,立刻眼巴巴的望着,对我说:“烦啦,有水的没?”
      我指指自己的嘴,意思是除了口水,一滴水都没有。
      康丫也不气馁,继续追问:“有吃的的没?”
      我说:“要不您把我吃了吧。”跟他开玩笑是无所谓的,反正他到处要东西不是真要,康丫就是这样的,要不到无所谓,要到了就当喜财。因为他的目的是贪便宜——是的,不是占便宜。他想要,却不会夺。
      康丫仍在愚蠢的发问:“阁主在的没?”
      听到阁主这两个字我就开始翻白眼,没好气的告诉他:“死啦死啦一大清早就不知道哪去啦,床上没人影。”
      “有针线的没?”康丫最后一次问。
      这下真让我有点惊讶,我反问他:“你要针线干嘛?”
      康丫委屈的给我看了眼他的衣服——我们的衣服是统一由该死不死好死不死的阁主发的,灰色的布衣。康丫的衣服,袖口已经开裂了。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因为这衣服除了康丫以外,我们每个人都穿的特别合适,从不会开线,损坏。
      我告诉他:“郝老头儿可能有,你去找他要。”
      康丫点了点头,去找郝老头了。
      我继续完成擦书架,整理书的工作。藏书阁的时光大部分很平静,我几乎忘却了曾在战火中的挣扎。

      我叫孟烦了,六百二十四岁——不要怕,我并不是人类,而是刺猬成精。家父大概是烦恼很多的样子,自打我记事起,从未停止过抱怨。他抱怨妻儿,抱怨邻居,抱怨时政,抱怨这自三百年起从未停歇的战火——这是显而易见的,他甚至需要用我的名字把烦恼了却。大概是这名字起到了反作用效果,连累我从小小心事重,心事多。
      我擦拭在一年多中擦过无数次的书架,整理一年多来理过无数次的书籍。其实这工作非常无聊,但是我不得不这样干。因为我一年前做了件缺德事——不知那根弦搭错了来偷书,被那阁主惩罚给他做工一千年。
      一年前,我是只涉世未深的刺猬精,刚刚逃离战火的纷飞,脑子转晕了,不知道自己身处哪里,更倒霉的是在装死时我的腿被一刀刺中,从此身残。大概是迷路在南天门这个地方(南天门是一座恢宏无比的巨山,我不知道它的地理位置,甚至这座山叫做南天门也是听我那阁主瞎说的)。
      我瘸在森林中,一座阁楼出现在我面前。它是那种你从正面看看不出面积多少的建筑,浑身木制构成。家父曾经自学建筑,我耳濡目染也被迫了解了一些,却很难看出这是属于哪个派别的建筑或者用途。有点类似帝王行宫,又像藏东西的阁楼,或者古董店。
      光辉灿烂,破败不堪。在绕看这栋建筑时我同时想到两个意义完全相反的词汇,那是一种我无法形容的美丽。
      总之,在含有茂密森林的山顶看到这样一座建筑,我被吓到了。被吓到的是我的脑子而不是身体,所以我的腿操控我的身体不受控制的向阁楼走去。
      从一扇小门进去,看到了满眼的书堆。我终于知道这座阁楼的用途,原来是藏书阁。
      我看着这么多书心里很是惊喜,我的家乡在幽都(即北平,或者北京),幽都的远香书斋。照常理书算多的,可我仍从未见过这么多的书。
      映入我眼中的是一本……说来惭愧,《金瓶梅》。《金瓶梅》我家里也有,但还在家中时是绝对的禁书,家父认为看这种书败坏我的精神,虽然也许他自己也看得不亦乐乎。
      我的身体不受控制,伸手抓向那本书。我太蠢了,早该知道事出反常必有妖的道理。空无一人的巨山上突然出现一座藏书阁,这肯定是不正常的事啊。我的蠢脑子没反应过来,蠢身体更没反应过来。所以,在不到一秒内,我的蠢脑子仍没有反应过来时,我就被书上附着的强大法术……倒挂起来。更悲惨的是,我被法术变作原型,那只除了蜷起来扎人毫无战力的刺猬。
      然后我听见一阵吵嚷声——有点耳熟,紧接着是脚步声,衣袍蹭到地板时发出的剐蹭声。
      最后我看见一个倒着的人。哦不,我被挂在天上,所以在他眼里,我才是倒着的人,不,刺猬。
      这个人只穿着白色的亵衣,抱着胳膊,弯着眼睛对我说:“欢迎来到藏书阁。你好,刺猬精。”这个人停顿了片刻,仿佛在为接下来要说的话做准备:“我现在不打算杀你,看你可怜。以后就给我打工吧,跟我混,以工代罚,将功补过。”
      我听了这话很不快,有失身份的大叫:“这不公道!小太爷不给你做活!”
      “你说你公道,我说我公道,公道不公道,自有天知道。”穿着亵衣的家伙贱兮兮的念白,“在这里,我就是天,我说很公道。偷书在天眼里可是重罪,要想解罪,您得给我打工三百年。”
      我咬牙切齿:“虎落平阳被犬欺,龙搁浅滩遭虾戏!小太爷瞧不上你这破书阁。”
      这家伙回复我:“谢谢您的关心,我还没搁浅,也没遭虾戏。瞧不瞧得上我不管您事,现在是我瞧不瞧得上您的事,我瞧得上您,五百年了。”
      “你大爷的!”
      “六百年。”
      “你是个什么东西!”
      “我姓龙名文章,无字,官拜从七品藏书阁中书令大学士——就前几年的事,七百年。”
      “你他妈的……”
      “八百年。”
      “你他妈的你他妈的你他妈的!”
      “九百年。您再不从一辈子就得耗在我这啦,不想跟我过一辈子吧。”
      我实在熬不过,只得无奈的说:“你他妈的……小太爷从了你了,行吧!快把我放下来!”
      自称龙文章的家伙快乐的说:“潇洒,漂亮!一千年。立个字据,签字画押,您可以准备收拾书去了。”
      他拍拍手,一根笔和一张纸飞来。“签字,叫什么名字?”他很贴心的把我从在天上倒悬的状态放下来。
      我勉强变为人形,话说得很艰难:“你大爷的……”
      “好名字。百家姓里有这个姓吗?”
      “孟烦了!小太爷叫孟烦了!”
      “烦恼了却,名字挺有文化,家里是读书人吧。”龙文章明知故问。
      那家伙继续自言自语:“听你的口音,像是幽都人。幽都人怎么跑这儿来了?”
      我握着笔,把故意名字写的龙飞凤舞:“关你屁事!”
      龙文章说:“怎么不关我事,以后我就是你的东家。听到了吗?刺猬?”
      “你大爷的!”
      龙文章:“自己有没有大爷,我不知道。我知道现在你的工作是替我收拾书,请吧,烦啦。”他摆出一副恭敬态度:“哦对了,作为回报,藏书阁大部分书你随便看。”
      我不满的说:“孟烦了!烦啦不是你能叫的。”
      “诶!烦啦!是你吗?”第三个声音响起了,一个人影出现在门口。
      我认出来那突然出现的家伙竟然是虎精迷龙,我曾经的火伴,曾经的袍泽!(火伴,袍泽指一起打过仗的弟兄)
      听了迷龙的话,这个龙文章停住笑,终于改用正眼看我。这时我才注意到他的眼睛很亮,可能是我见过的最亮一双眼睛,令人印象深刻。他的眼神转变为全然的好奇,好像很想知道我和迷龙究竟是啥关系。
      迷龙真有点虎,瞪了半天眼睛才想起来跟龙文章解释:“原先一块打过仗,跟着虞啸卿少将军的部队。”
      龙文章直哼哼:“也是我认识的,那那个谁谁谁,烦啦,我们也是老熟人啦。老熟人之间不需要客气。”
      不客气就不客气,我被迫自愿把他当做老熟人。礼尚往来,所以我为他起了个外号“死啦死啦”,算是“该死不死”“好死不死”这两词的简称。

      康丫果真向郝老头接到了针线,缝补起自己的衣裳。郝老头是我们中唯一一个人类,一名道士,也是医师。他是年纪最轻的,外貌却是最老的。我们喜欢他,我们知道除非成仙,他不可能像我们一样长寿,所以尽管他只有五十六岁,我们却叫他“老不死的”或者“兽医”。
      郝兽医见天儿笑呵呵的,他说自己的儿子还在凡间打仗,希望能平安回来。虽然年纪比我们小,他把我们都当成他儿子。
      我走到阁中,郝兽医早已经在那里等我们。他是个勤快的老头儿,帮我们把桌子擦干净,碗筷摆好。
      直到这时我才意识到已经中午。而我的腹中也已经饥肠辘辘。我走过去,坐在案几边,等待开饭。
      大厨名叫马大志(马大计),来自荒蛮的百越之地。不要误会,他是正常的汉族大蚺,只是迁徙至那里而已。这位大蚺外号蛇屁股,因为百越人什么都吃,他甚至吃未开化的自己同类,让我们作舌。
      不过他做饭倒是真不错,让人食欲大振那种。
      蛇屁股满足的把肉羹放在桌子上,来自荆州的黄鼠狼精邓宝(外号不辣)把鱼羹也放在桌子上。见了鱼羹,刀鱼精林译(阿译)撇撇嘴。
      亲爱的刀鱼精阿译来自锦绣江南之地,他是我们中唯一一位考取过秀才的“鱼”才。不过尽管如此,他也是我们中能力最差的一个。他总想着有一番作为,却无能为力。他想着与我这种文化人多聊天,可我躲着他,怕沾染那种酸气。
      他瘦高的要死,外貌倒和自己的原型有几分相似。
      这会阿译望着鱼羹,闭上眼祈祷,祈祷这死去的同胞在地府不要怨恨他。我看着这愚蠢一幕笑了,跟阿译说:“二百五秀才,给你弟弟祈祷呢?”
      阿译愣了足足有五秒才反应过来我在讽刺他,立刻变得结结巴巴的:“我……我……哦,没有啦。烦啦,你……”
      我们中已经有人开始轻轻笑起来。
      郝兽医心善,看不得我这样欺负阿译,来替他解围:“行啦,烦啦。要是吃的是你的同族,你说不定比他还紧张。”
      “谢天谢地,小太爷可不会。”我抱着胳膊,讽刺的说。
      穷极无聊的吵嘴没有维持多久,因为迷龙回来了。
      迷龙来自肃慎,虽然名字里带个龙,实际上他和龙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倍受我们嫉妒,因为他是我们中唯一一个有家的家伙。他有老婆和儿子,虽然是捡来的。
      迷龙左手搔肋骨,右手扇着扇子,对蛇屁股说:“唉,爬这破山累死老子了。快给老子整碗吃的。”
      蛇屁股不满的说:“老子是谁啊?”
      “你是我老子,快给我整一碗。”
      蛇屁股那个懒鬼当然不可能如迷龙所愿,还是好心的兽医为他盛一碗鱼羹,顺带着把这间屋里每个人的饭都盛上。当然他没有忘记把阿译的鱼羹换成肉羹。
      我和别人一块跪坐在自己的位置,挨着迷龙,席上我们聊天。鱼羹很鲜美,奶白色的鱼汤和白色的鱼碎泥,经过蛇屁股的烹调形成一道独特的风味。蛇屁股不愧是厨艺大师,即使像我和阿译这种家境曾经不错,吃过不少美食的家伙也不得不承认他做出的饭很美味。
      迷龙正吃着,问我们:“我两天没回来了,死啦死啦呢?”
      我告诉他:“死啦死啦一大早就不见人影儿啦,估计又出去找那个竹内先生了。”
      “这一天到晚的,比我还闲,又闲又讨人嫌。”迷龙斜笑着调侃。
      我表示同意。我抚着书灵狗肉的背毛,这条不需要吃饭的巨大黑狗此刻吃的不亦乐乎。它是由黑墨构成的黑狗,是书中的精灵,年龄未知。据死啦死啦说,书灵是何时出现的,他也不知道。这只书灵的真实年龄甚至可能大于死啦死啦本人。死啦死啦很尊敬它,为它起名“黑豹”,声称书灵是他“哥们”,而我管它叫“狗肉”。
      迷龙吃完了,站起身,准备要走。他也真够倒霉,没走几步路就结结实实的在木制地板上摔了个狗啃屎,那是被一只庞然大物使劲撞一下再绊一下才有的效果。
      狗肉像一只射出去的箭飞奔向外院。它此时宛如黑色飓风,它在狺狺狂吠发出浑厚的狗叫,如狂雷震震。可以看见它的尾巴正在摇晃,并且非常激烈,像个巨大的黑色扫帚或者鸡毛掸子疯狂飞舞。
      我瘸到迷龙旁边扶他起来,迷龙咒骂一句“瘪犊子玩意儿”,然后艰难的站起来。黄鼠狼精不辣预言道:“阁主要回来了喏。”狗肉总能精确感知到死啦死啦,我们不知道它是如何做到的,可能关乎某种哥们之间的默契。
      一只手突然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被吓了一跳,连忙回头,看到一张熟悉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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