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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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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后北渚要求我同居,这让我有些难办,从小到大我都是没有在外面过夜过的(和北渚一起过夜除外),只不过我还是跟父母说了。
“什么?你要跟那个女模特儿的父亲同居。”母亲以难以置信的表情看着我,眼神里隐隐约约透露出一点后怕,就像在说:你不会做了什么违背祖宗的事情了吧。
“妈,他已经离婚了,咱俩是正常交往,您别多想”
“正常交往还没结婚就同居干嘛?”妈妈是个很在乎名节的人,问问出这个问题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为了方便过二人世界嘛,好妈妈。”我开始撒娇,妈妈是最不吃这一套的,她总说男人就得有阳刚之气,要铁骨铮铮,不要跟你们电视台那些偶像一样娘们儿唧唧的。
(爱豆们:吐血,躺着都中枪)
妈妈没什么意见,毕竟经常去国外,同性恋看多了,麻木了,就是真正发生在自家孩子身上多少有点硌得慌。
倒是父亲,虽然平时人好话不多,等真的知道我要跟男人谈恋爱,史无前例地发火了,我被骂了一通,然后摔门进了书房。即使母亲帮我把衣物收拾好,他也没出来。
我走到门口,抚摸着雕花的木门
“爸,孩儿不孝,但我一定会幸福的”
“滚!”
我失望地摇摇头,走了。
北渚没骗我,他确确实实对别人不能起反应了,换言之,他现在成天粘着我,再没有找过其他人了。
可是我有点不理解,为什么我们住在海滨的小别墅里,而不是市区他的家里呢?
一次晚饭后,他靠在沙发上刷着手机,我还是忍不住问出来心中的疑惑“北渚,我们为什么不去市区住啊?”
“那次修炼的时候别人偷袭以后,回到家里,我的两孩子和儿媳都不认识我了。在我查清楚是谁在搞鬼之前,只能先住在这儿啦。”
“哦哦,好”听到这里我心中不免有些窃喜的,在这里彻彻底底这有我们两人,我们有足够的时间相互了解,可以畅所欲言了。
我猜得没错,我们在一起很融洽。
北渚是个集热烈,温柔和多情于一身的男人,幽默如他,经常一开口让让我笑得合不拢嘴。
难怪同性和异性人缘都那么好,那么多人喜欢他不是没有道理的,我也更喜欢他了。
谈恋爱之后才发现,原先忙碌的生活也可以过得那么惬意,我们相互配合,等一下班就赶回家,我做饭,他洗碗。
和他在一起的生活是前所未有的刺激与疯狂,我们一起去歌剧院,女歌唱家在台上深情高歌,我们在幕后激烈拥吻。
或许上帝觉得苟合是肮脏的,而我们的感情是圣洁的。
舞台上《林间小鸟》已经进入高潮,女演唱家的歌声时而如百灵鸟一般婉转高昂,传入空中,如此欢快,如此甜蜜,上帝也在静静地谛听着。
我们依然热情相拥,我们依然唇齿纠缠,渐渐的肺腑的氧气越来越少,我的思想也越发迷离。
或许是预料到,意外的幸福总是要付出代价的,或许这个代价是永久的别离。
心情蓦然沉重了许多,一层墙壁之隔,女高音的花腔唱得如翱翔在森林般自由愉悦,而我的大脑却被一个莫名其妙的想法占据。
“或许我会和《林间小鸟》里的霍夫曼一样,爱得一场空呢?和他一样可笑,和他一样的可怜。”
《林间小鸟》是一个欢快又可悲的故事,男主霍夫曼爱上了木偶——奥林匹亚,一次音乐会上男主没带眼镜,以为奥林匹亚是个美丽的女孩,所以深深地爱上了她,直到奥林匹亚被销毁的那一刻,所有美好的幻想都破灭了,他被众人嘲笑。
渐渐地我竟然被这种恐惧支配得昏睡过去,我不愿意去思考这个无厘头的问题了,如果北渚再离开我一次,我一定会生不如死的。
我迷迷糊糊地醒来,此时,北渚已经带我回家了,我躺在我们的大床上,使劲儿嗅着独属于他的狂野热烈的气息,这样才能让我安心些许。
自从歌剧院回来后,我就心神不宁。
我隐隐约约觉得有什么可怕的事情即将发生,人们都是女人的第六感极为灵敏,可是这种深深的危机感,我也是第一次感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