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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1 婚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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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 婚礼
这不是程安安第一次参加婚礼,但看到最爱的人结婚,感觉到底是不同的。
程安安戴着口罩,仰着脸倚在礼堂门厅处,背景音乐反复唱着张敬轩的《漩涡》,激地她眼眶通红。
这首歌是当初周启明第一次吻她时,车载音箱里响起的背景音乐。
哪怕后来遇到再多的男人,她都难以忘却那一幕。
没人可以像周启明那样,能带给她如此难以抑制的,令人雀跃却又有着玉石俱焚般心思的感情。
所以她惦记了他五年,从看到他的第一眼到今日他结婚。
整整五个年头,两千八百个日夜。
从两年前周启明正式同她分手后,她开始更加频繁的换男友,更确切的说应该是玩伴。
可即便是在别人的床上,在心跳轰鸣头晕目眩的刹那,她也会恍惚的觉得,仿佛他们还在一起,还在昨天一起牵着手吃过饭。
分手前她不安,分手后她痛苦,五年,她从未忘过这个人。
而现在,他的臂弯被别的女人挽着。
新娘面容温婉,满目含情,硕大的钻戒戴在女人纤细的指间,举手投足间显露出的贵气绝非尔等闲人可以比拟。
程安安曾无数次因为自己指节有些宽大而自卑,羡慕其他女人的手指纤长。
此刻,台上的女人有着一双她一直向往的玉手,堪称完美的双手。
肉桂色的纯色美甲衬的女人本就白皙的皮肤更加柔嫩,像是上好的羊脂,温润而有色泽。
灯光闪烁,程安安盯着戒指上那刺眼的光亮,许久如鲠在喉。
再看男人与宾客寒暄,难得嘴角噙着笑,仿佛眼梢间都倘着情,好不快活。
多讽刺。
一个曾经向自己求过婚的男人,一个说过爱自己的男人。
最后不也是会爱上别人、娶别人吗?
她活到现在,连自己的亲生父亲都不知道是谁。
母亲一人含辛茹苦把她拉扯到大。
“野孩子”、“没爹的孩子”、“不知道是谁的野种”,这些字眼充斥在她的背后,令她脊背生寒。
她永远都要比同龄人更努力、更坚强,才能让人觉得她过得与大家无异。
这个世界有时候总是令人费解,你觉得无所谓的事情,却不得不因为别人的议论,而需要证明给别人看、告诉别人,即便没有父亲,你也是快乐的。
你不能有失败,不能有落魄,不然他们会觉得,你看,缺少父亲的家庭是不完整的,她心理是不健康的。
程安安不相信男人,也不相信婚姻,更不相信爱。
她不会和任何一个男人结婚,比起婚姻,她更愿意做男人们心头的白月光。
蚊子血永远不会是她要的结局。
事实证明,她当初拒绝周启明的求婚果真没错。
思及此,程安安地片刻也不愿意多呆,干脆地拉开门走出宴会厅,仿佛刚刚她的存在只是一场幻觉。
“不追?”沈依收回目光,瞥向身旁的男人。
“认识?”周启明面色并无诧异,毕竟以沈依的身份,结婚前了解他的感情经历也并无不妥。
只是,沈依作为一个处处养尊处优的女人,在几百人熙攘嘈杂的礼堂,能注意到如此不起眼角落的一举一动,难免令人刮目。
周启明盯着沈依如玉般的面孔,第一次正眼细细打量。
毫无疑问,沈依这张脸是美的。
虽然第一眼望去没有程安安红唇卷发那般浓烈炫目的艳丽,但一颦一笑的韵味又远比程安安更恰到好处。
男人不怕程安安的绝色和媚态,相反,充满着跃跃欲试的期待。
男人怕的是沈依这种女人,举手投足间浑然天成的温婉贵气和疏离淡漠,甚至不用说话,她光掀个眼皮子就足以让男人的轻浮散去,在她的目视线里矮了几寸。
周启明从和沈依因为结婚的事接触这些时日,沈依自始至终都挂着得体的笑容。
分寸感和距离感拿捏的恰到好处,颇有几分觉得传言中,“沈家大小姐到哪儿都是一尊到令人情不自禁想供起来的祖宗”的感觉。
“偶然听说过。”沈依坦然道。
“婚后我会注意,不会让媒体给你难堪。今后如果需要离婚,我会提前告知你,如果你有离婚的需要,我也会配合。”
周启明低下头,贴在沈依的耳边,垂着眼淡声说道。
声音旁人看着,还以为是夫妻二人的缱绻情话,感情至深。
“多谢。”沈依朱唇微启,说罢放下挽着周启明臂弯的手,不动声色地拉开些许距离。
沈依一双清冷却又透亮的眼睛凝视着台下一众宾客,眉眼微挑,扬起嘴角笑了起来。
周启明黑色眼眸微动,将一切尽收眼底。
到了交杯酒的环节。
周启明和沈依共同举杯,视线在空中碰撞。
片刻,女人雪白的藕臂与男人穿着黑色西装的手臂攀缠在一起。
男人清隽的面容缓缓靠近酒杯,将杯中的酒一仰而尽。
沈依扬起头望着周启明轻声娇笑,眼里光彩流动。
好似此刻站在她眼前的男人就是她一生中全部的风花雪月,就是主持人刚刚所言百年好合、共度一生的爱人。
可惜,一切都是逢场作戏。
她对周启明,别说是爱,就是兴趣,都是寥寥。
如果不是周启明的爷爷年岁已高,突然病重,一心盼着能在闭眼前看到孙子步入婚姻的殿堂,她今天也不会站在这里。
周家大哥常年戍守边境,让其突然结婚断然说不过去。
老二身兼要职,短期内结婚不是一两句话就能办成的。
这事儿,自然而然就落到周家三少爷周启明的身上。
至于为什么是沈依,原因可以有很多。
周启明在商言商,既然结婚另一半不是自己爱的人,那必然就要选择利益最大化的那个人。
放眼金州,比沈家有钱有势的没有沈家德高望重,而比沈家清白的没有沈家实力雄厚。
百年沈家,书香门第。
到了沈依父亲沈仲之这一辈儿,夫妻二人伉俪情深,长子沈仲之心疼爱妻生育之苦,自沈依出生后再无其他子女。
沈依,沈依,其名字就不言而喻。
作为沈家长子唯一的孩子,在整个金州的地位,可想而知。
至于沈依为什么要嫁,自然也是她自己做出的选择。
沈家虽然门第高,但早就不屑官|商|勾|结那一套,打小便给了沈依足够的尊重和自由。
父亲给了她经济独立的资本,母亲言传身教让她明白女性人格独立的魅力。
而她嫁给周启明,既不为了钱,也不为了爱。
钱她有好多,至于爱,从她体会过爱是什么后变便再也不觉得有什么新鲜和难得。
这些年来,沈依越发难在恋人身上找到所谓的情绪价值。
也正是因为如此,婚姻对她来说,只要对方品行端正、家世清白,嫁给谁都是没有太大区别的。
强强联手本就是双赢,既然如此,又有什么理由不嫁给女人们争先恐后都渴望拥有的周启明?
人人都说周启明好,可好不好,嫁了才知道。
在金州,沈依有做第一个吃周家餐桌上螃蟹的底气和资本。
出了宴会厅,程安安她油门一路踩到死。
整整一下午都放任自己呆在这条盘山公路的赛道里,不要命的一圈圈转。
到最后跑车的声浪已经从轰鸣变成了凄厉,仿佛随时要被引爆。
赛场监控室里,十多个人盯着赛道的各个弯点状况,片刻不敢懈怠。
程安安每出现一次在这个屏幕里,就让人紧张一次。
整整两个多小时,监控室的人心已经跳到了嗓子眼里,饶是跟了周启明这么多年的唐秘书,也捏了把汗。
“五分钟。要是她还没停下来,给我找人把她揪下来。”
“是的,先生。”挂掉电话,唐秘书一刻也不敢多耽搁,吩咐监控室人员准备联系赛道各处早已提前准备好的保镖。
像是有感应般,跑车的刹车被一脚踩下,轮胎和地面摩擦发出刺耳尖锐的“吱——”声,一股一股的热浪和白烟从车胎下钻出。
程安安推开门下车摘掉头盔,眼睛猩红,头发被汗水浸透湿漉漉的粘在脸上。
众人对着屏幕上这张来时艳丽但此刻却充斥着绝望,甚至有些狰狞的的脸,一时不知作何反应。
看来程安安今儿是真的存了想把自己交代在这儿的念头,想到这儿唐秘书打了个冷颤,不禁后怕。
程安安这会儿腿都打着颤,整个人像被抽掉了力气,靠在车上喘着气,大脑缺氧,耳朵甚至出现了短暂的轰鸣。
也不知道是该感激他当初教的好,还是该感激老天爷保佑,福大命大,今儿没死在这儿。
回到家洗完澡,程安安关掉了家里所有的灯,靠着窗边坐在地毯上,外面灯火通明一片热闹。
整个城市的巨幕荧屏都在祝贺周家三少爷和沈家小姐喜结良缘。
只有她这里,被黑暗和孤寂无尽地凌迟着。
刚回国的程安安受不了这种孤单。这些年来她在国外,身边男人对她虽然算不上众星捧月,但也差不多。
程安安翻出手机,在未读消息列表里随便找了最近一条消息回复过去。
“我在金海湾花园,今晚过来陪我吧。”
程安安穿着酒红色的吊带薄裙,身边大大小小开了十多瓶的酒。
她看也不看,碰到哪个就倒哪个,一杯酒两口下肚,如此循环往复,不一会儿酒劲儿上头,风吹的她开始迷糊。
想着几年前,也是在这个地方,外面灯光十里徜徉,她趴在周启明的胸膛上和他打情骂俏,粘着他不让他碰酒杯,只准她一口口喂。
那时候周启明惯着她、纵着她,他们在这个世界里只拥有彼此。
像两条浮上岸的鱼,只能从对方身上得到氧气,只有在对方身上才能体会到快乐。
程安安不想停,她想喝,想喝到动不了,想醉到醒不来。
只要让她度过今夜就好,就这一夜就好。
门铃声响起,程安安踉跄着爬起来,走到门前,手握在门把手上,指尖用力到泛白。
“宝贝,我就猜你回国自己一个人肯定会想我的,我等了你好几天的电话。”
说罢,陌生的气息包裹着她。
男人进入屋内,抱着程安安踏入夜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