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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文 ...

  •   在火星,我不寂寞。
      在公园3333年,我来到了火星。在这个战火纷飞的年代,火星,也绝非什么太平的地方。这里早在几百年前就被人类开发利用了,并且就在那时,我们与当地的外星人,我们叫他们异种,发生了领地冲突,引发了这场逾百年的战争。我来到这里,也是迫不得已,地球的环境已经不再容许人类居住下去了。
      今天是我来到火星的,第十六天,我很寂寞。
      异种的头领如今主和,我们地球人的统领(我们叫他主席)同样主和,可是两边的小摩擦不断,百姓已经到了生灵涂炭的地步。
      在我刚到火星的时候,主席找到了我,希望我到火星各处去,游说当地人,让人类暂居火星,并进行地球重建工作。等到地球重建后,希望双方可以和平共处。
      为什么找我?在来到火星前,我是人类大学的一名学生,也是现在唯一幸存的学生了。
      在这十六天里,我绞尽脑汁,想到了一个办法。我一个人孤独地在我空荡荡的庄园里种下了两朵玫瑰花。我摘下其中一朵,踏上了漫漫游说路。逢人,无论是异种抑或是人类,甚至是杂种(人类和异种的后代)我都会问:“您读过小王子吗?您想种下一朵心爱的玫瑰花吗?”
      路过的人会用看疯子的眼神看我,然后继续逃亡。我就这样带着一朵玫瑰花,漂泊了半个月,遇到了他。
      他是一个异种军官。我遇到他的那天,他受了重伤,在听到我的话之后,他问我:“我读过小王子,可以种一朵玫瑰花吗?”我顿时喜出望外,带他回到我的小庄园。种玫瑰花的时候,我告诉他,我可以力所能及的实现他的一个愿望。他说他喜欢上了一个人类姑娘,她是人类的少校。她与他如同是罗密欧与朱丽叶,身份的差别让他们注定无法在一起,他说他想把这朵花送给那个姑娘。我答应了他。
      等我找到那位美丽的姑娘,她说她也想种下几朵玫瑰,一朵送给她逝去的妹妹,一朵送给她敬爱的父亲,另一朵,就用来祭奠她没有结果的爱情吧。
      我又去寻找她的父亲。就这样,一天一天的我忙碌下去,在我38岁之际,我的庄园热闹了起来,我的玫瑰花连成了海,寄托着无数人的爱与希望。我甚至有了一支团队,我给这只队伍取名叫b612,致敬那个同样很爱玫瑰的小王子。
      我的努力不是白费的,在与所有居住在火星上的人的关系织起了一张网。亲情,友情,爱情,甚至还有恩情,这张情网笼罩了所有人,也温暖了所有人。
      异种,不,我们现在已经成为一体了,我们共同拥有火星和重建后的地球,这两个美丽的星球。
      我和政府商量决定,因为这片花海太占地了,所以我将它们每一瓣印上了委托人的姓名和用意,让火星下了一场玫瑰花瓣雨。
      现在是公元3352年的情人节,我坐在潜水艇咖啡馆里,仿舷窗的窗户后面。这场纷纷扬扬的似红色尘暴一般的玫瑰花瓣雨。我看到了其中那位美丽的上校的名字,和她的三朵玫瑰花。
      当我离开咖啡馆的时候,靠在另一边窗前的人问了一声:“你读过小王子吗?”我愣住了,这是我十九年前用过的第一个业务语,我看向了说话的人。
      原来是他,和她。那天我知道了,他们不顾家里人的反对,常常在我的庄园里约会,奋不顾身又小心翼翼地和家里斗争了很多很多年,才在去年,结婚,并且诞下了一个可爱的姑娘。“我还可以为我的女儿种上一片玫瑰吗?”我失笑,两位军官显然是有了不低的收入,我摇摇头,“很久不办这个业务了。”我们聊了很久,虽然当年只是萍水相逢,却给予了彼此莫大的力量。
      我将继续用我的一生维护这里的和平,我虽然向来是形单影只,可比起刚刚到达火星的我,我觉得我不再寂寞。我想到我有一个可爱的团队,我想到街上的每一个人或多或少都与我有藕断丝连的关系,我想到我有无数的玫瑰花,我就觉得我还能继续奋斗五百年。
      (倘若天下安乐,我等愿渔樵耕读,浪迹江湖。倘若盛世将倾,深渊在侧,吾辈当万死以赴。)

      引自杀破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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