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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八千字

      同翰墨再在一起的第一天,我们就开始演一出古老烂俗的剧目。
      我小缎袄石榴裙,慢转身微抬头;他轻摇纸扇,倜傥风流。
      我双目含泪轻启朱唇,这明珠归还于你,我不能要……
      他咿呀一声,后退一步,深施一礼,念白道,娘子莫说笑……
      这“相逢恨嫁”的烂剧本竟可以千百年的演。

      可是十二年前最初爱上翰墨时却是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美好,那时我只十六岁,初中三年级。
      那时的他,喜欢穿白色简单的T恤。某个人困马乏的中午,趴在课桌上午睡醒来的他摸摸口水,迷迷糊糊的坐在能晒死人的阳光中,白短袖显得耀眼无比。我一夜之间变得活泼美好,每天注意他。甚至暗暗统计他回答多少问题,喝多少水,去几次厕所。

      然而十二年后他又出现在我面前。
      同学聚会上站起来敬酒的时候,他的微抖的手在桌子下攥紧我的手。紧紧的,冰凉的潮湿。他的用力,无声的泄露了他的心事。这近三十岁的男孩依然头发柔软手指纤长。我的男孩,是他又回来了找我是吗?可这感觉和十二年前一点都不一样。

      当年他的手是热得发烫。我记得的。我下课去讲台问老师问题和还有他递给我字条时,他常常就那么趁乱轻轻的挠我的手心。他顾左右而言他,他吊儿郎当,这小小的“调戏”没有任何意义,他只是想这么逗我。
      我还是想念当年,他痞里痞气的轻轻挠我的手心,坏坏的笑,不说一个字。虽然此刻的他,仍然表情淡漠笑容迷人。可是他再也不会穿白T恤,在阳光中刺痛我的眼睛。但他的无赖深情,仍然准确无误的拨动我心中最深处的琴弦。

      聚会那天,十二度的葡萄酒恰到好处,我俩喝了四瓶共两千二百毫升,一滴没有浪费。中东形式、RMB汇率、谁谁嫁个二婚当了现成妈、谁谁有四个没过门的媳妇……他突然说,我一直一直一直在想你。觥筹交错间的世界一下寂静无声。我喝下去的酒瞬间化成眼泪涌出来。我夸张的笑着,举着空瓶子大着舌头说,都在酒里了,是哥们你把这个也吃了吧。

      十六岁那一年,口腔溃疡一直在袭击着我。我在回答问题的时候,他就在底下小声重复我无能为力的卷舌音,引来哄堂大笑。我站在那里脸红的愤懑又甜蜜。他漫不经心的看我,他在挑衅,帅得要死要活的挑衅。
      那一年的我爱他到神志不清。见到他时我就会言不由衷,会胡言乱语。我将我全部的精力都用来偷看他。然后等他无意间的抬头,让我变成一只惊慌无措的兔子。他的经过,能带动我整个夏天的梦。那一年,他送我的卡片上用漂亮的花体英文写着——
      I live in you,you live in me ;
      We are two gardens haunted by each other.
      Sometimes I cannot find you there,
      There is only the swing creaking,that you have just left,
      Or your favourite book beside the sundial。
      虽然现在,我知道那首诗是written by Douglas Dunn。我中有你,你中有我。我们是两座彼此纠缠的花园。有时我在那儿找不到你 ,而你刚刚离去,只有轻吟的秋千,或阳光中你最爱的那本书。

      他说你想我吗?说吧!你说了我就告诉你那句你做梦都想听的话。
      他说亲我下吧,亲脸就行,这要求一点都不过分。……他的无赖任性一点都没有变。就如现在,他会急匆匆开车绕了大半个城市,为的是把一张只写了一句话的字条送来给我。他说,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我在想你。

      可我永世难忘十六岁的那个中午。昏昏欲睡的中午,熏人的穿堂风拂动我的短发。瘦胳膊瘦腿的我无知又无畏的坐在教室里静静等待。等待那个少年的挑衅与欺哄,等待他来爱我。或许灵魂真的可以离体,而爱他的我永远停留在十六岁的那一瞬,永不超生。

      聚会后一个星期,他电话打过来。是正正经经的电话。求我托人给他老婆做定期产前检查。之后她和他给我送来一台咖啡磨。她一口一个我们家默总说起你。我说王姐你太客气了,你们家默就是我亲哥,你就是我亲嫂子,你们家娃落地了还不是和我生的一样。

      十二年前,他书桌角落里给别人的写到一半的情书,刺伤替他整理书本的我。十七岁的他在信里对隔壁班那个长发的女孩说,我喜欢你舞蹈中的那个转身,喜欢你洗发水和你嘴里泡泡糖的味道。十二年前,我在自习课上拿起英语词典砸向他的头。我冷冷的盯着没有丝毫躲闪的他。他站起来甩给我一巴掌,他说谁让你看那些?他说你懂什么叫隐私吗?

      有时候想,如果我们如果真的稳定的爱一辈子并结婚生子了……该有多累?太孤注一掷了,反而轻易就满盘皆输。何况,一生一世,仿佛万劫不复。也许纯粹的爱情只是得不到,只是那一年那一月那一日那一时那一刻,他心意一动,蓦的想起当年的她的发丝,恰巧,就这一瞬间,电光石火,她也在想他。
      现实的冗长与我们的庸俗,可以拖垮一切的美好。

      当年的暴力事件后,我还是原谅了他。他一纸书信将我引到学校围墙根底下。他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久久的沉默之后,他指着一棵的松树说,你看这黏黏糊糊的是什么啊?我叹了口气说松脂。他说,这玩意干了就是琥珀吧?我白他一眼,得几年。他没话找话,几年啊?我顺水推舟,没准明天就成了。他说明天什么明天,你昨天跑哪去了?我担心死了。你那么大个人怎么不懂事啊!你请假了吗?肠炎拉肚子吧?你又偷吃国旗坛那片草坪去了吧?园丁爷爷一早上就吵吵闹兔子,原来你干的呀!……唉,不带掐人啊!……

      可是,十二年后,我在翰墨的手机里,再一次看到了当年的“隔壁班女生”。她明眸善睐,长袖善舞。她妖娆妩媚的一笑,永远定格在他的电话里。

      我疲惫极了。是不是那一日的同学聚会,让如鱼得水的他一网打尽天下——不过是顺手牵羊、搂草打兔子的事。为什么十二年、十二年、十二年了,我依然躲不开命运的这一个圈子?

      他老婆生完孩子,我送上银手镯项圈长命锁,笑嘻嘻的逗这小脸邹邹巴巴的他的儿子。我随波逐流的说王姐你好福气啊……
      转过脸来,我柳眉倒立咬碎银牙,你有家有业有媳妇有孩子你找我干嘛?
      我说一会你丈母娘又该打电话催你回家洗尿布了吧。
      我说刚才那老邹巴脸瞪我干嘛?你儿子看我就哭,她瞪我有什么用?
      ……
      我说完最后一个字的一刻,他手机铃声大作。在丈母娘的训斥下,他额头青筋暴起。我冷笑一声告诉他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就这么着吧。我说那老核桃想你了快回去吧。行啊你,弄一个媳妇儿送俩核桃……
      然后,他在送我回家的路上很斯文的停下车,他说,请你下车!
      我抢过他那万恶的电话并狠狠的砸到他头上。他迟疑了一下,擦了擦流下来的血,他推开车门对我说,我得回去了。

      我知道这是一句蠢话——可我宁愿相信他永远都没爱过我。一切都不过是个游戏或一个梦。我可以像逛菜市场那样与他讨价还价,我可以大方的告诉他货已售完明天请早。我可以告诉镜子里的自己,从没爱过。可是真相却不是这样的。真相是,他轻佻浪荡怀旧多情,他爱我……而且我要他爱我。

      突然想回初中校园走走。看看那间让我陷落的教室。苍老了十二年的教学楼,早已经将我们遗弃。兜兜转转,停停站站,可是,围墙下的松树树,早已在一个不经意的时刻,被人连根拔起,尸骨无存。

      我不能爱他了。抑或再不想爱他。他三十岁了,已为人父,他花心滥情一如当年。他不再与我争吵,他只是静静的看我发泄,却轻易的将我拿捏得准确适度。他轻巧的一个拥抱,就可以让我感觉到了无能为力。爱他的无能为力。

      十二年中的两个夏天,他毁了我这一辈子的爱情。我清点了他当年和现在所写给我的全部书信字条,加上英文单词和标点符号,一共八千字。我在手机停掉之前,最后留给他一条短信,树的眼泪最终变成石头。再不想想起你了。
      八千字的浪漫,停掉的电话,二十九岁的生日,右手的婚戒,再找寻不到的树……
      是总有一天会忘掉的对吧?统统忘掉,一干二净,全部全部都忘掉,如劫后余生的纯洁,茫然不知所措,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怔忡片刻,突然的就开始嚎啕大哭。
      ……
      ……
      ……
      可是可是,可是,当年我曾告诉过他一句话——变成石头的眼泪,是琥珀。
      他一定不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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