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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番外一 佝偻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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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我叫什么来着,已经很多年没有人叫过我的名字了,时间久到连自己都不记得了,万幸我还记得自己的诨号‘佝偻鬼’。
至于为何得到这么个诨号,则是因为我身材高大,墓道之中常常佝偻前行。
对,常行墓道之中,我是个盗墓贼,讲得好听点,探穴摸金,摸金人,至于我如何入此道,我的老爹,爷爷,祖爷爷都是摸金人,我为家里的独苗苗,家传手艺自然是不能丢的。
老爹是个经验丰富的摸金人,老娘...,我对她其实没有印象,记忆中她就仅仅存在在老爹的回忆和讲述中,什么,欢馆的红官儿,对年轻的老爹一见钟情,所以才有了我。
不过我知道这肯定是老爹吹的牛,我和老爹长得非常像,只要不是瞎子,打眼一瞅就知道我是我爹亲生的,粗眉,小眼,塌鼻子,大鼻孔,大嘴厚嘴唇还有对招风耳,根本就没有让姑娘一见钟情的资本,而且相比与我,老爹脸上还有个拇指大小长着毛的黑痣,更,呵呵,儿不嫌爹丑。
我已经记不清第一次下墓是几岁了,只知道当时天灾人祸,本就瘦小的自己吃不饱,头大身子小,饿得眼前发黑,即使到了现在想起,胃部都一阵疼痛。
易子而食,曝尸荒野,在外面活不了,下墓还能拼一拼。
跟随老爹摸金的人真的挺多的,好年景时可凑不齐这些个人。
不过即使再凶猛的老虎也会有打盹的时候,过来几年,老爹还是将自己留在了墓下。此后我开始跟着老爹的伙伴继续下墓,没有了老爹,生活的艰苦还是上升了几度的,不过年景好了一些,总算是没有被饿死。
在然后改朝换代,天下渐渐平稳,一开始的队伍,死的死,走的走,被抓的被抓,现在算上我就剩下了七人,共同商议后决定埋起摸金工具,找了个荒村,当起了普通的村民,反正新朝初立,没有户籍也没什么。
定居荒村一年后,娶了个妻子,虽然我长得不咋地,但算得上是高大壮实,其实还挺受欢迎的,跟着我穿衣吃饭还是不成问题的,什么情情爱爱啊,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嘛。
妻子是个种田好手,加上年景好了不少,生活十分的安稳。
三年,我的妻子就为我生了个大胖小子,我高兴坏了,大办了满月酒。如果我的儿子还活着,可能他也会是个摸金人吧,不过孩子太过脆弱了,就一场小雨,就夺走了他的性命。
我还年轻,还会有儿子的,第一个儿子死得时候我这么安慰自己,第二个如此,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盗墓损了阴德吧,一个儿子也没有留住。
没有儿子,顿时就好似没了指望。我开始喝酒,赌博,不到半年就将还算富裕的家底挥霍一空,妻子也被我耍酒疯打跑了。
人生起起落落,破罐子破摔下,我决定继续做摸金人,进入一九人的摸金队伍,挖了几个不大的墓,有了钱便去大吃肉,买烈酒,逛欢馆,攒不下钱财,却也自由欢快。
而我余下的半辈子是在山林中的小木屋中度过的,每天过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陪伴我的只有他。他一直都没有变,真好。
本要盗得是一座新坟,是...就是一个富商为早死的儿子安排的冥婚,陪葬品多,又没有危险,没想到的是,盗洞打偏进入了一个大墓,我们之中略识些字的,认出了这是什么晋朝一个王爷的,具体是谁...不过不论是谁,百年后还不是黄土一堆。
大墓可不容易遇到,我们自然是起了心思的,压住内心的兴奋,先是拿了冥婚的陪葬品,换了钱财,准备充足方才敢进入。
...
主墓室中,活下来的就只剩下我和‘黑血狗’,其他的墓室根本无法与主墓室相比,颗颗拳头大的夜明珠将这里照的如同白日,富丽堂皇,每个摆件饰品都是极其贵重的物品,能到这里真的就是发财了,挥霍几辈子不成问题。
主墓室是一间卧房,只有床的位置摆放的是玉棺。而不是床榻,玉棺旁的之人早已化为白骨,不知道是不是以前的盗墓贼。
我推开玉棺盖,玉棺中,一个人躺在哪里,一动不动,与白骨相比他还是那么鲜活,我伸出手小心的触碰上去,没有温度的皮肤,竟还保持着活性,根本就不象是一个死人,轻轻扒开他的眼睛,无神却透亮清澈,没有呼吸,胸膛没有起伏,这就是一个死人,可是这个死人百年未腐,就像刚刚死去一样,火红嫁衣,金冠玉饰。
财宝,财宝都算是什么啊,玉棺中人才是最重要的财宝。
‘黑血狗’和我一样,都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可是比窑子里的红官人都要,不,不能用红官人跟他相比,是无法相比的。
玉棺开了,面对这样一个人,即使是尸体也不由得想入非非,也许正是因为他是尸体,没有威胁,‘黑血狗’扯开了他的衣服,白玉肤质上还散着淡淡的粉红,‘黑血狗’再脱衣服,我知道他要做什么,我并没有阻止,就在一旁看着,不知道表情如何,就一动不动地看着黑血狗玷污了玉棺中的人,他的神情急切享受,没有危险,只一瞬间我就后悔了,心像是被焚烧一样,充满了怒气和不甘。
拿起开槽尖头刺入了‘黑血狗’的背心,我杀了他,这是我第一次杀人,内心却十分平静,就好像杀得真是一只无足轻重的狗一样,‘黑血狗’的血滴到玉棺人的肌肤上。他一定是妖精,他蛊惑了我。
我清理了‘黑血狗’的尸体和玉棺旁的枯骨,擦拭掉了玉棺人身上的血迹,在墓口建了个木屋,我成为了这个墓室的守墓人,除了正常的生活,我一直呆在美人的身边,为他擦洗,跟他说话,共入洞房,咬破他的肌肤,我发现他的血居然还是流动的,带着香甜,伤口能够愈合,这样他我都以为他有一天会复活,睁开眼睛。我期待他能复活,又不希望他复活,不过现在都不重要了。
我已经老了,他没有醒来,不知是我陪着他,还是他陪着我。我知道我的时间不多了,动手烧毁了木屋,堵上了盗洞,将他重新放回玉棺,盖上棺盖。静静躺在棺盖上,想着,会不会有一天自己也会同玉棺旁的枯骨一样,被人随意丢开,呵呵,喝下毒药,等待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