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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   1

      第一次注意到那片荒原的时候,我正光脚站在白色的四脚凳上,勉力去够架子最顶层的核桃蛋糕。
      佩雷纳尔奶奶最拿手的烹饪就是甜甜的松饼和浇着水果蜜糖的蛋糕了,可她总是担心我的牙齿会遭虫蛀,不仅隔三差五地戴上老花镜仔细审查我张开的嘴巴,还坏心眼地把所有甜点都藏在了橱柜的最高处。
      不过这些都难不倒我,稍大一点后,我便在睡前悄悄把尼克爷爷放在后花园里的园丁凳搬进屋,然后等到半夜溜进厨房时踩着它去够。有一次,我甚至还大着胆子尝了一口角落里浸着桂皮的甜酒。
      其实偷吃的时候总是慌慌张张的,往往是一块蛋糕还没品出味儿便急急忙忙地咽进肚里,被呛到了也要强忍着不发出声音。可是小时候的我总是对这项午夜活动乐此不疲,并很神奇地从没被抓过。佩雷纳尔奶奶不是没有过疑惑,但更多时候她都是一边嘟囔着一边瞪趴在地毯上的夏克一眼。
      夏克是爷爷养的大狗,黑色的皮毛油光发亮,威风凛凛,五岁之前我都要仰视它。
      其实它全名叫“开心的夏克”,我不知道尼克爷爷起这名时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因为夏克很不幸地长了一张无论何时看起来都很愁苦的脸。奶奶曾经抚着胸口说,“哦,梅林呐,我一看到这孩子就想替它哭。”
      但这一点也损害不了我对夏克的喜爱,那时候我最爱的活动之一便是骑在夏克背上去礼拜。
      而在全家人里,夏克也毫不辜负地和我最亲。每次午夜活动结束后我都会给睡在壁炉旁的夏克留一小块糕点,然后逗着它,把残渣撒到地毯上。

      这么说起来,果然在很小的时候我就显露了后来性格中的一部分典型特质。

      2

      在个头还没桌腿高的年纪里,我是很痴迷于高处的视线的。有那么几次,穿着棉质睡裙踩在凳子上,努力吞咽着甜点的时候,我的目光总会情不自禁地被碗柜上方的狭长天窗吸引过去。
      平时,小小的我即使努力踮脚仰起脖子,透过那扇窗户看到的,除了天空还是只有天空,苍白的、蔚蓝的、橙黄的、有雨有雪的……偶尔会飘进一两块如同打散的棉花糖一般的云朵。
      而现在,在与这扇玻璃窗视线平齐的现在,在黑暗的厨房里,透过夜的光,我惊讶地看见了那片刮着风的荒原。
      黑沉沉的夜空下,拉普兰荒原一望无际,一直延展到视线所不能抵达的地方。从那里吹来的风冲过低矮的灌木丛,夹杂着呜呜的回声,猛烈地摇摆着窗户。
      如此纯粹的黑色,像一束光,就这么孤零零、茫茫然地、猛地撞进我的眼中。

      我瞬间便爱上了它,长久地凝望,因为这份沉默的危险。

      可惜那时我年龄太小,身体孱弱,五岁之前的大部分时光我都是在反反复复的发热、喝药、退烧、再发热……中度过。
      佩雷纳尔奶奶熬药也是一把好手,她用的处方和普通的乡村大夫都不同,却格外的有效。这大概也就是为什么爷爷奶奶从不去教堂礼拜却依然受到远近村民尊重的原因。
      从某个角度来看我其实是有点喜欢生病的,因为只有在这时我才会吃到奶奶特制的蜜饯。橘红色哗啦啦一大把,简直比镇子上卖的四角透明糖还要诱人!
      佩雷纳尔奶奶很心疼我,总说我是因为从小喝了太多的苦药才会这么热爱各种甜滋滋的糖果。那些一碗接一碗的药水到底有多苦我是记不清了,唯一印象深刻的只有那些香甜的蜜糖,非常非常幸福的味道。
      啊……也只有在这时我才格外地讨厌尼克爷爷,因为他老是笑眯眯地和我抢东西吃,或者干脆一把骗走装糖的印花玻璃碗,害得我跺脚大哭,夏克在一旁不停地吠叫,闻声赶来的奶奶则会愤怒地揪着爷爷的耳朵,好不热闹。
      佩雷纳尔奶奶最爱喊的一句便是:“尼克你都活了好几百岁了还和一个孩子抢东西!”
      这句话现在看来很奇怪,只不过当时年纪小,没有注意到。

      五岁之后,随着我的身体越来越少的生病,奶奶开始允许我每天跑出去像普通小孩子一样玩那么一会儿。
      我便是在这个时候认识范茜的,附近农场主家的小孙女儿,一个金发碧眼远近闻名的小美人儿。
      大概是因为我常年生病待在家里的缘故,我看起来比同龄人要瘦弱许多,个子也没他们高,又随爷爷奶奶讲一口法国南部口音的英语,就难免与附近的小朋友有些格格不入,受人欺负。
      其中领头的男孩叫艾瑞克,最热衷于模仿我的说话腔调引得旁人大笑。不得不说,他确实很有天分,学的惟妙惟肖,夹着嗓子的模样偶尔甚至能把我自己都气乐。
      这种时候,冲上去替我出头的便是勇敢正义的范茜。而我嘛,更喜欢在艾瑞克回家的路上动点小手脚让他摔个狗啃泥。
      一来二去,我们仨倒是熟悉起来,最后竟然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我知道我是有些特殊的,比如在这片广袤的北欧土地上,大部分人都和范茜、艾瑞克一样有着柔软的金发碧蓝的眼眸。
      可我却是一头淡褐色的及肩中发和浅棕色瞳仁,既不像奶奶也不像爷爷,安安静静的一点都不起眼,我不太喜欢它们。每当这时范茜总是安慰我说,“没关系的,安。我觉得它们的颜色很温柔呀,听爸爸说海那边的英格兰人最传统的发色就是像你这样的了!”
      范茜的父亲是个很有名的海商,常年不回家,他说的话往往是可信的。
      一直以来,我都不知道我的爸爸妈妈是谁,也没主动问过尼克爷爷和佩雷纳尔奶奶,怕他们伤心。
      但从那以后,我便又多了一个爬山的爱好。
      因为从山顶极目望去,隔着零零星星的岛屿和蔚蓝的大海,尽头,在那看不见尽头、飞鸟盘旋的地方后面便是英国。
      我知道英国的首都叫伦敦,一个常年被雾气笼罩的城市。
      我还能从爷爷书房里的英格兰地图中辨认出弯弯曲曲的赛文河和泰晤士河,能指出某片黄绿相间的土地属于威尔士郡的管辖范围,能闭着眼睛一一说出那些城市的名字:伯明翰、利兹、谢菲尔德、利物浦、诺丁汉……它们像从一开始就流淌在我的血液中一样为我所熟悉、迷恋。
      我想我是属于那里的,我、我自己、还有我的爱,都是属于那里的。而灵魂,则留在了这片刮着风的拉普兰荒原。

  • 作者有话要说:  寒假是开新坑的好时间哇咔咔咔~=v=
    会尽量日更,希望大家留爪给点鼓励~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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