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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第十章 年 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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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发生在上世纪三十年代中,横跨了三十几年,是三代人和三代狗之间的故事。我的奶奶就是大河边一个村子里一户人家的看家狗,我妈妈出生没到一个星期就发生了一件大事,差点让我的狗奶奶送了命。
有一日,邻居家的一个叫金贵的小孩,来我狗奶奶的主人家里玩耍,一进院落就见到爬出狗窝的一只小狗,他好奇地拿起来,一只大黄狗冲了过来,吓得金贵转身逃跑,说时迟,那时快,大狗一口就咬住了小男孩的小腿,“阿黄,松口!”可是狗牙早已嵌入肉里。
王老汉赶快过来察看孩子的伤口,“金贵,别动!你忍着点,我先用清水清洗你的伤口,然后,马上带你去瞧郎中。”说罢,王老汉就舀了几大葫芦勺的水,清洗金贵的伤口,孩子痛得眼泪直流,却没有哭出声。王老汉看着孩子说道,“孩子,你很少进我家院子,阿黄不认识你,你拿走小狗,它以为你要偷走它的孩子呢,它露牙叫就是在警告你,你转身就跑,所以,它就把你当坏人了,护家心切的母狗就咬了你。下次记住,狗叫时,你不要吓得逃跑,你要蹲下来,假装在地上检上一块石头或是别的东西,然后,站起来面对它,这时,它就会停住了。如果,你跑它就立马会冲上来咬你的。”金贵点头道,“知道了。”
王老汉的几个儿子也围了过来,大儿子说道,“爹啊!阿黄咬伤了金贵,按照村里的规矩,狗咬小偷是好事,可是咬了小孩就得把它杀掉啊!把它杀了太可惜了,它是多好的看家狗啊!这窝狗崽子也就活不出来啦!”小儿子也说道,“爹,你想想办法吧!金贵的奶奶可是你的表姐,也是我们的表奶奶。”二儿子说,“表奶奶可厉害了,村里这些个规矩,都是她订的,她不会同意坏规矩的事,再说,她不喜欢狗。金贵你说是不?”
金贵见这么多大人都围着他,心里可开心了,忍住痛,呲牙裂嘴道,“我奶奶说了,鸡、鸡二十一。”“金贵,我们家一直过年不吃鸡的,只在腊月二十一才吃鸡。自从表奶奶和我爹说过,过年吃鸡会受饥荒,就怕坏了规矩,就再没在年夜饭里见过鸡了。”大儿子答道。
金贵又说道,“鸡只能在院里走,不能进堂屋,进去了的鸡就得马上杀掉。”大儿子又答道,“鸡吃完食,我们一直把它们关在鸡窝里。”小儿子着急地问,“金贵你说说狗吧。”孩子扬起小脑袋兴奋地说,“我奶奶说狗也不可以进堂屋的,如果人让它进,它就可以进,否则,会被打的。猫就可以随便进出,还可以在神龛上走来走去。冬天,猫还可以钻被窝睡觉。我奶奶说,猫身上可香了,又能暖脚。”
王老汉先让大儿子去套马车,冲洗完金贵的伤口,他坐着大儿子赶的马车,带着金贵去镇上看郎中了。临走时,他吩咐小儿子,“小子,我们没看管好阿黄,你就带着了它到你表奶奶家去,任凭你表奶奶的处罚吧!”
王老汉家的小儿子王家辉就哭哭啼啼地拉着大黄狗去了。表奶奶有两个儿子,家里的院子比王老爹的大了许多,是三进三出的大院落。王家辉进了大院子,管家带着他见到了表奶奶王余氏,老太太个子不高,却很威严,平时,不苟言笑。她是村里最富的一家的老太太,在村规民俗方面是最权威的,因此,十里八乡远近闻名,大到红白喜事,小到杀鸡宰牛,她都立了一套规矩。
王余氏推行她的这套乡规民俗并不靠强制手段。一是靠自己在家里身体力行,而自己家又是本村首富,村民们发现,王余氏家遵守这套规矩似乎和积累财富,变成村里首屈一指的富人有某种神秘联系,于是认定遵守规矩有作用,这是正向示范作用;二是村子里基本都姓王,沾亲带故,乡规民俗全靠村民自发自觉,又有赖舆论监督;反面例子就是:比如村东的老刘家本来是自耕户,有十几亩地,一家人以此为生,可是,立了规矩没多久,他家媳妇就在大年三十时,偷偷杀了鸡吃,倒鸡毛时,被邻居发现,报告给王余氏,可她并没采起任何行动,只是让大家看,来年她家情况,王余氏说,“败家啊!今年准应验。”果不其然,当年大河发大水,就只淹了老刘家的地,粮食颗粒无收,来年春天,老刘不得不带着媳妇向王余氏借粮时,老刘媳妇指天发誓,“今后年三十决不杀鸡,鸡鸡鸡二十一。再犯就让我被天打五雷轰。”从此,村里人就没人敢违背王余氏定下的规矩了。
这一会儿,王家辉一见到王余氏,双膝就不自觉地跪下了,说道,“我爹说,任凭表奶奶处罚!狗我牵过来了,栓在院子里。我爹带着金贵去看郎中了。”王余氏只管抽着水烟,没有答话,一袋烟抽完后,说道,“孩子,起来吧!你先回去,把狗留下。”
二个时辰后,去看完郎中的金贵,亲自被王老汉送回了家,王老汉手里还提了一袋红糖和大枣,还有自家的一只老母鸡,见了王余氏,就道,“老姐姐!孩子受罪了,我把他给送回来,瞧了郎中,先开了方子,让七日后再去换药,我让屋里媳妇去煎药,一会儿就送来,这是一点点心意,请您老人家收下。狗就任你处置。”说罢,又停顿几秒,心有戚戚焉,说道,“就是,就是我有一个非分之想,狗刚下了一窝小崽,能不能让它多活二个月,把小崽带大,再杀。可是,它咬了你老的孙子,确实罪该万死,请您老人家定夺!”
王余氏问道,“狗是不是发疯了,才咬了我的孙子吗?”王老汉马上澄清道,“不是的!它是护崽心切。”老太太又问了问金贵,他也答道,“奶奶,他说的没错。怪我拿了小崽,还跑了。不怪阿黄。”王余氏说道,“好!那就不罚死,罚它送一只小狗给我们看家护院吧。大狗你就牵回去。”王老汉欢天喜地地牵着狗回去了。
一个月后,金贵的腿上的咬伤也好了,一只黑色小狗被送到了王余氏家里,和原来的一只老狗作伴。这只黑色的小狗就是好事的爹。
话说王余氏家作为全村首屈一指的大户人家,最风光时,二十来个长工,农活忙时,还要雇二十来个短工才够。十几条耕牛,还有二匹骡子、四条驴专门拉粮食,二个儿子都已娶妻,大儿子王庆福和媳妇慧娘生了六个男孩儿,一个女孩儿;小儿子王庆禄和媳妇如玉只生了一个女儿,就再也没有动静了。大儿子是老太太心目中的孝子,而小儿子则是她眼中的不肖子孙。
事出有因,小儿子王庆禄从小在洋学堂读了几年书,回来以后,凡是和农事相关的事都失去了兴趣,长期住在城里,说是做服装布匹生意,开始二三年生意很有起色,还带走了家里小黑狗黑蛋去看店。可是,不久之后,同村的也在城里做生意的,熟悉店里的人传回来消息,说是大掌柜,也就是王庆禄迷上了一名戏子,至此,小儿子就不受母亲大人待见。
城里经营戏班子的程大班据传是徽剧进京时的徽班领袖程长庚的第五代传人,他班子里有一名刀马旦,艺名叫小玉兰,在当地非常火,凡是有她的剧目,几乎场场爆满。而小玉兰正是让王庆禄着迷的女人。可是,王庆禄原本并不喜欢看戏,他和小玉兰也并非因戏结缘。但结识小玉兰后,王庆禄却着实爱上了戏。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两人相识是这样的:小玉兰有一日准备出门去布庄挑选布料做几身衣服。她穿着一身阴丹布做的旗袍,一眼看过去,并没有在台上时飒爽英姿的女英雄气概,倒是整个人显得分外素净和白晰,清秀可人的面庞上,一对丹凤眼顾盼生辉,不笑时两个浅浅梨涡若隐若现,笑起来时,仿佛盛上了醉人的美酒。她带着一只小牧羊犬来到街边,这只狗是常来看戏的胡公子从国外带回的洋狗生的小狗,她和黄包车夫一谈好价格和要去的地方,小牧羊犬先跳上了黄包车,黄包车夫赞道,“小姐,你的狗可聪明啊!它知道你谈好价,就先上来等你了。”小玉兰答道,“是啊!它是个聪明的小家伙”。
到了布庄,接待她的是店内的小二,小玉兰选了几匹洋布用来做旗袍,就等着店里上海来的师傅量身,刚好,那天师傅外出了,她怀里抱着的小牧羊犬跳了下来,就和店内的黑蛋玩儿起来,两只小狗追来追去,玩得不亦乐乎。
店小二走到后堂时,掌柜王庆禄从账本上抬起身子,问道,“谁家的小狗,好漂亮!惹得小黑蛋乐疯了,跑得喘大气儿,流口水都不肯停下。”小二答道,“是店里客人带来的小洋狗。听说是专门用来牧羊的狗呢。”
伙计又贴近他的耳朵,嘀咕道,“狗主人长得可俊了,娶回来当姨娘吧。”王老板脸上挂着笑,嘴上却说道,“去!去!去!别在这里瞎说了。”王老板人很随和,对伙计也好,伙计们也不怕他,喜欢和他开玩笑
小二一走,他却忍不住隔着纱窗打量起店内的女客人,只见,女客人背对着纱窗立在店内,背影很是婀娜,小二的茶端上时,她客气地说道,“多谢了!你不用招呼我,我就在这里等着就行。”说罢,就坐在旁边八仙椅子上,看她的穿衣打扮,像是小家碧玉,可举手投足间,却又没有小家碧玉的小家子气,反而,是大家闺秀的落落大方,说是大家闺秀吧,话语里,却又有一股子巾帼不让须眉的洒脱。正在思索间,上海师傅回来了,很快就替她量完尺寸,三件旗袍做完估模要半月后,她和师傅大致约了试穿的事情,还留了地址,说道,“师傅做好,烦请找人来知会一声,我就过来试。”然后,就勿忙离去。
第二日,还是那个时辰,店内的黑狗突然立起身,兴奋地跳来跳去,原来,昨日来过的小牧羊犬现身在店门口,女主人却并没现身,两只小狗又是店内店外玩了半个时辰后,王老板思忖:狗主人这会儿都还没找过来,估计,是压根没想到狗会来我店里吧,我何不给她送过去,免得她着急。
于是,吩咐伙计道,“把昨日女客倌留的地址给我,我正好出去办事,顺便把狗给送回去吧,这么漂亮的狗找不见,主人一定着急。”伙计笑着说,“这狗一定能找见,今天它能自己找过来玩,一定也找得回去的。何不等它玩累了,自己找回去。”
王老板又说,“这么漂亮又聪明的狗谁见了不喜欢,路上怕被人偷走啊!”说罢,他就对着小狗说,“狗啊!你走前面,我在后面跟着。”
小狗真地就走到王庆禄的前面,准备带路了。王老板一把抱过它,说道,“好狗狗,还是坐车吧!”小狗望着他了,等着王老板叫了车,它又从他怀里挣脱,跳上了车。它仿佛真地听懂了他说的话。
王老板见状大笑,“真是一只聪明狗,我要向你家主人把你讨要过来。”伙计又调侃道,“何不把它主人娶过来呢,到时,这狗自然就跟过来了。”王老板哈哈笑得合不拢嘴。
来到戏班子住的院落,一群人正在找狗,见王老板抱着小狗进来,一个小丫鬟奔过来,说道,“这位老板,幸好你送过来了,再不回来,我家姐姐都要着人去找呢,这狗可是她的心头肉,是胡公子特意送她的。”
这时,小玉兰也从里屋出来了,见到狗后,急忙从王庆禄怀里抱过狗,长舒了一口气,侧过脸对小丫鬟道,“你去彻一壶西湖龙井,端上来。”乘着小丫鬟上茶的功夫,她边逗着小狗,边拿眼看着眼前的这个男子,眼前的男子身着一袭长马褂,却留着西洋头,惴一块怀表,金链子露在衣袋外,长得一表人材;不由得有些心动:这个男人既像是读书人那么儒雅斯文,却没有丝毫的书呆子气,反而有一种圆融淳厚之感。不知他是做什么的。姓甚名谁?可曾娶妻?
想到此,脸有一些红了,连忙问道,“不知老板贵姓?在何处捡到我的小花旦。”王老板回道,“我就是昨日你去的服装店的老板,敝姓王,名庆禄。原来你的狗叫小花旦,今天小花旦又来店里,找我的狗黑蛋玩儿了。我怕你找不到它会着急,就送过来了。”
小玉兰惊讶道,“你怎么知道是这里?”“小姐一定忘记了,昨日你留了地址给我店内的小二。”王庆禄笑着答道。
小玉兰这才一脸释然,道,“原来如此!真没想到,它竟自个儿跑去店里了,一定给你添了不少麻烦。”
王老板马上道,“那里的话!这只狗可招人喜欢!我家的黑蛋特别喜欢和它玩。还希望以后,你多带它过来玩呢。”小玉兰爽快地答道,“好的!”
从此两人一来二往就常常在一起,抱着狗相会了。
戏班子的师娘提提醒小玉兰道,“胡公子可是我们戏班子的常客,家有万贯家财,他又那么捧你,你就算做不了他的正房,做姨太太也好啊。王老板可没有他有钱啊,只有一个小裁缝铺,开布店的那里能和开钱庄的胡公子家比啊!”小玉兰就笑着说,“师娘要是喜欢,就把小师妹嫁过去好了,我又不喜欢。”师娘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心里暗暗骂道:喜欢王庆禄又能怎么样呢?依旧是做姨娘的命,还不招老太太喜欢呢。
原来师娘的表妹嫁的正是王余氏的亲妹妹的儿子,早就传来消息,说老太太不喜欢儿子和一个戏子交往。如果,做媳妇的不招婆婆待见,日子可不好过了,一直要等到自己也当了婆婆才能过上好点的日子。更别说是姨太太。有句话就说:十年的媳妇熬成婆说的就是这一回事。
可是,小玉兰压根就听不进去别人的劝告,一年后,王庆禄不顾母亲的强烈反对,悄悄在城里请了几桌的同乡亲戚,算是正式纳妾了。作了姨娘的小玉兰却没得到老太太的恩准,因此,王庆禄从来不能把她带回家,只能让她住在城内,算是个外室,入不了家门,死后也不能入王家的墓。
可小玉兰不管这么多的规矩,只要王庆禄喜欢她就好,两人恩恩爱爱的过着,王庆禄渐渐不去店里忙碌,却和梨园中人来往颇多,而且,还有模有样地跟着小玉兰学起了唱戏。而小玉兰既有了依靠,不久,也就辞了戏班子的差事,只是每日在家里把一出出的戏唱给王庆禄听。
王庆禄乡下的妻子如意,表面倒没有意见似的,没有说什么责备的话,因为,没有生儿子,在老太太那里她也说不上话,可是,心里却惴着明白,每月着帐房先生把收的钱交回家来就是,其余,既管不了,也就懒得操心。只是拿眼看着,这位刀马旦出身的姨太太能不能给王庆禄带来一个儿子。
王庆禄和小玉兰在城里的小日子过得很美满,很快两只狗就生了好几窝狗崽,他留下一只最漂亮的小狗,取名好事,送给母亲,算是安慰母亲大人,可王余氏只是将狗收下,送给大儿子院里喜欢狗的金贵,却并没有改变对小儿子的态度,依旧没有接纳小玉兰这个儿媳。
二年后,小玉兰终于为王庆禄生下了一个女儿,王老太太见小玉兰已生了一男半女,也就允许王庆禄将她带回家,算是家里的媳妇了。可平时两人依旧住在城里,只是逢年过节带着女儿回家来小住一段,这时,小玉兰识趣地只和女儿住在厢房,王庆禄则和妻子如玉住在原来的上屋。小玉兰也尊称如玉为姐姐,两个女人从此开始和平相处了几十年。
小玉兰生了女儿后,以前练工落下腰疼的毛病,严重起来,郎中也瞧不好,原先戏班子里的一个演老旦的老婆子却有一个偏方,说是虽不能治好腰病,却能止住疼。这就是在水烟里放一点大烟土。渐渐地,她为了止痛,吸上了大烟,王庆禄也跟着吸上了,每日午后两人必吞云吐雾一番,飘飘欲仙之间,既忘了疼痛,又忘了烦恼,两人都上了瘾,只是,钱袋里的银两却越来越少。
自从沾染大烟后,王老板店里就去得更少了,每日在家玩牌九等,两口子都特别喜欢赌博等耗钱的游戏。城里的店,也就徒有其表,早不赚钱了。
这个老太太眼里的不肖子孙,新近的一项娱乐就是托人从上海买回来一辆乡下人叫做“洋马儿”的玩意,回乡时,骑上了田间地头。每当小儿子把”洋马儿”骑出去,老太太就在家里边吸着水烟边骂道,“老天爷啊!不知道我是造了什么孽,让我有了一个这样的不肖子。”
小儿子即便回来,也并不是来帮老黄牛般的大哥干农活的,他是骑着洋马儿找大哥拿银票,每隔一段儿时间,他都会回家住上几日,即便他人没回来,他的债主也一定会来找大哥王庆福。债主们总是拿着王庆禄签字划押的字据找到在田里和长工们一起干活的王庆福,然后,他看完后,总是将家里的土地划一块给债主们抵债作数。这样的事情,每一回,都像在割王老太的肉,可是,小儿子却和那个戏子住在城里,花钱如流水,不管不顾。眼瞅着家里的地,在十年间,就少了一大半,从以前的近千亩变成了三百亩时,老太太坚持要求两个儿子分家了。
兄弟俩其实并不愿意分家,大哥从来不埋怨自己不争气的弟弟,因为,他认为弟弟只有两个女儿,没有儿子,心里不痛快才过那样荒唐而奢侈的生活;弟弟更是对他的大哥毫无怨言。只有老太太不满这个不肖子孙,坚决要求分家。
分家的结果,就是最值钱的土地被分成了三分,老太太坚持要把自己的那一份归到大儿子名下,小儿子就只拿到了一百亩地,牲畜则共用。这个办法既是最大程度保住家财的办法,也是给小儿子设下了一个底线,让他只能挥霍自己的钱财。就这样,也并没止住王庆禄和小玉兰花钱。分家后二年,他又将自己上百亩地买掉了部分,如果不是大哥背着老太太卖地加上一部分积蓄出手相救,他所有的地早都买光还债了。
终于,王庆禄的荒唐又奢侈的生活划上了句点。为他划上句点的是解放后,我党在全国实行的禁烟运动,一夜之间,城里所有的烟馆被查封,制售烟土的人被抓走,各家各户的烟土、烟具被收缴。王庆禄和小玉兰无烟可吸,只能戒掉。
王庆禄的生意黄了以后,他的土地也由大哥代他打理,生活开销就靠大哥维系,而大哥也只有不到一百来亩地,还要维持一大家子几十口人的生活,最后,为了节省开支,王庆禄被迫把城里的房子典当后,搬回了乡下,住在原来的老宅里。他在城里呆习惯了,不会做农活,吸上大烟后,身体像是被掏空的瓜瓤,不如从前强壮,只能在家休养,王余氏虽是每天见到来请安的小儿子和儿媳小玉兰免不得骂上几句,“不肖子孙!败家子。”可是并不会强迫他们下地干活,两个人仍旧在家闲着。所以,小儿子回乡一年多,也没干过一天农活。
王庆禄回乡后的第二年,大河发大水,这次有史以来最大的洪水,淹没了村外的几千亩农田,很快就涌入村民的居住地,作为一家之主的王庆福,忙里忙外,王庆禄也行动起来,忙着协助大哥,装运各类生产生活物资。大水快起来时,两兄弟和着十几个长工,转移几十头牲畜,有蹄动物里像牛、马、骡、驴就牵在船后,让它们自己游过河,猪则和鸭鸡一齐装船运过去,先到了对岸的地势高的地方,然后,再转移到城里租来的仓库;大水越来越大很快涌到村口,王庆福开始转移自家的几口人和老太太,王庆禄负责自己屋内,长工们则坐另一辆船撤走。家人都转到了城里的房子里后,发现只有最后装着大儿子和一名长工以及家里的一些日用品的一首船,再也没靠岸了。一个乡亲看到王庆福被大水卷走了。全家人沿着河找了三天三夜,也没找到他。
这个家失去了顶梁柱一般的王庆福后,从此走向了衰败。大河水灾过后,十来名长工拿了工钱解散了,只有四名跟着老东家干了一辈子的长工死活也不肯离开主人,被老太太认了干儿子。她也依照规矩,准备给他们分地。
此时,正值土地改革前夕,准备再分地的事,让老太太也犯难,大儿子一家本就失去了主心骨,断不可再分他们的地,小儿子这十年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除了几十亩地,还要请人耕种,自然也没有积蓄,只有老太太自己的几十亩地,可以分。可还没开始分地,土改正式开始,土地不光不是财富的象征,反而成了烫手的山芋,老二一听说政策,就对老太太说,“娘,幸亏这十年,我亏了几百亩地,否则,我们家一定要被评为大地主。”王余氏骂道,“我宁可当地主,也不愿看着你把家里败光!”
大儿子家由于老太太一直跟着,土地也算成大儿子的,共有土地近一百二十亩,还有四个长工自愿跟着他们,一人顶了近十亩地,有两个成年的儿子,四个未成年的儿子算成两个成人,一家老小算成六口人,平均下来一个人不到二十亩地,能评上中农。而王庆禄家就危险了,他家有九十亩地,只有三个成年人,平均为三十亩,家人都动员老太太跟着小儿子过,可以让小儿子家的土地平均亩数少一些,可是,她无论如何也不愿意,表示自己死也要跟着大儿媳妇过日子,二儿子在她的眼里始终都是败家子和不肖子孙,她无论怎样也不可能和这样的儿子生活在一起,不知是老太太的态度影响了工作组和村民,还是王庆禄长期不事生产,在乡亲眼里是个游手好闲混日子的人,所以,他最终被评为需要改造的富农。
王庆禄被评为富农后,每日必须和社员们一起下地干活,否则,就会没饭吃,一辈子没干过农活的他,日复一日的辛苦劳作,再加上吸过大烟的身体本就不耐劳累,一年后的秋天他就得了痨病,没有挨过冬天就归西了。
大儿媳慧娘此时挑起了照顾两家人的重担,两个弟媳,如意老实巴交,身体不好,基本不能下地干活,只能做一些轻巧的家务活,另一个小玉兰唱戏出身,又吸食过大烟,只落下一身病,根本也不会干活。家里孩子都没成年。而自家除了两个参加工作的儿子,和一个成年女儿可以帮忙外,上有七十岁婆婆要服待,下还有四个未成年的孩子要抚养。可是,慧娘从不叫苦,总是默默忍受,她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老天要给的,总是要给的;老天要拿走的,总是要拿走的,哭也没有用。”
而大家的日子此时都不好过,自然灾害波及大河两岸的人们,人们节衣缩食,埋头苦干依旧吃不饱饭。土地是集体所有,村里统一劳动,统一分配,大家共同劳动,都在村里的食堂吃大锅饭,慧娘被分到生产队的食堂做饭。这在当时绝大多数村民都吃不饱肚子的年代,算是美差。她自己可以在食堂吃饭,自己的那一份粮则可以带回来补帖四个未成年,却正在长身体,永远也吃不饱的孩子。邻居家已有一个孩子饿死了,她可不想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也这样。
家里的牲畜早已充公,只剩下生产队不要的狗好事,仍旧跟着主人一家,大人孩子都吃不饱的年代,狗就更没吃的,每天能喂它一点米汤、土豆皮、南瓜皮就很不错,多数时候,它就自己啃食树皮、跟着几个孩子刨草根来充饥。
有一日,慧娘的爹来到女儿家,想要吃上饱饭,第三日,慧娘对父亲说,“爹,不是我不想留您老人家多住一段时间,实在是我养不起您。我上有七十岁婆婆,下有四个小的,我的粮拿回来给他们都吃不饱。”她爹说道,“可你还养着条狗呢?把它杀了还可以让大家吃一顿饱饭。”慧娘答道,“这狗万万不能杀,这一段儿我们根本都没有喂它吃东西,它不光不跑,还每天晚上到公社的地里去刨红薯、土豆,有时还抓来田鼠,有一次它抓了一条鱼。每天夜里它带回来的食物能让孩子们吃上一点东西。我不能杀掉它。”听完这话,老人起身回去了。不到一周传来消息,他饿死了。
大黄狗好事在主人说完这些话后,身体也虚弱得好几天没出门找吃的了,金贵问奶奶,“好事怎么不出门了?”奶奶答道,“它和我一样老啦!要歇歇啦!”
有一天狗狗好事突然夜里又出去了,它偷偷来到生产队的养鸡场外,一见人就躲起来,等到半夜人已睡下,从篱笆缝里钻了进去,鸡们惊吓不已,拼命挣扎,还是被好事咬断了脖子,鸡飞狗跳之声招来了守夜人,几个人一起合围开始打狗,狗的嚎叫声传遍整个村子,接着就传来从前唱社戏时的开锣声,敲小鼓的声音,还有人咿咿啊啊运腔唱戏。可是,深更半夜之时,根本不可能有社戏表演啊?更何况社戏早已停了好几年。
第二天一大早,婆婆王余氏见了慧娘就说,“好事去接老人了,村东头的王老汉昨晚死了。”慧娘问道,“妈,你没有出门,怎么知道好事去接老人了。”王余氏点了三柱香,插在案头香炉里,双手合十,说,“我当然知道,我都活到这把年纪了,什么事还不知道啊!好事是一条好狗,它有王老汉家大黄的血脉,王老汉死它一定会去接,如果,王老汉没死的话,它一准就把鸡带回来了给大家吃了。”那一日正是正月二十一。
慧娘将信将疑出门去,走到生产队的养鸡场,才知道狗已被剥了皮,昨夜的叫喊声正是自家的狗好事在偷鸡引发的。
那天生产队的食堂改善伙食,既吃了鸡,又吃了狗。金贵拿着自己的那一份狗肉时,哭着说,“妈妈,我不想吃好事的肉。”慧娘安慰道,“吃吧!孩子,你不吃会饿死啊!好事就是想要你活下去啊!”
大黄狗好事继续说道,“我一点也不怪我的主人!当时,我也走到生命尽头了。暗夜在屋顶跑过几次,说是王老汉那晚要寿终,特别请了他喜欢的戏班子唱鬼戏给他听,让他走得高高兴兴。我就去接他去中转站。”
小吉娃娃哭得两眼发红,问道,“暗夜女神为什么不能救救那些饿死的人啊。他们太可怜了!”
暗夜叹息着答道,“大灾荒前,风不调,雨不顺,农作物很难存活,食物异常匮乏,生长之神已被放逐,我的法力不及啊!不能为他们带去食物,强留他们在人间,恐怕会发生人吃人的惨剧。只能帮助他们尽快来到中转站,快快转世吧!”
这个故事听得我心里也不太好受,我看了看胳膊旁坐着的大黄狗,说道,“老伙计,我和你喝一杯酒!祝你在中转站里的日子,每天都开开心心。”好事举起了杯,一饮而尽,说道,“我在中转站里可开心了,我是白灵女神的护卫,每周和吉吉去外面世界采买,空闲下来,就到酒巴来喝酒,和朋友们聊天。”
我问道,“你还要和吉吉大厨一起去海边买鱼?”
大黄狗自豪地说,“当然。我要做司机呢。选鱼的事都是吉吉自己做的。”
我明白了,吉吉一定是在选鱼的空档里完成那些事的。这一次他又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