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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狐狸?女友? 呼!”林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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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林风深深的喘了口气,结束了!半个月的地狱生活!我哭……(感动的)
他看了看每天伴自己回家的“灿烂星空”(其实只有两三颗比较亮的……),不禁眼前一片模糊,结束了,只要熬过后天的正式表演……
大约老天看林风不爽,非要给他找点麻烦,一白一蓝两道影子从他的眼前闪过,白的尖锐的叫了一声倒在林风的面前。一只九尾狐?就在他犹豫的瞬间,蓝的扑上来一口咬住它的脖子,出于对弱小动物的怜悯,林风一脚踢翻那只蓝幽幽的东西,拎起昏迷的小狐,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公寓的方向狂奔。
安全到家!那玩意儿没跟来。神还是比较眷顾我的。
阳光好刺眼——九尾狐下意识的想用尾巴遮住光线,它挪了挪身体,一种奇妙的感觉充斥着全身。我还活着?它用爪子抓了一下自己。
“我还活着!”感觉到痛了之后,它疯狂的跳了起来。一个枕头飞来,正中头部,兴奋的小狐掉在软软的床上。“我还活着!哈哈哈哈!我还活着!”受了这一击的它并没有醒悟,继续疯狂中——
“再叫我就扒了你的皮做围巾!”一只手抓住它的尾巴,把它到提起来。“我还活着!”狐狸继续大叫。
“砰”的一声,小狐在空中划了一道优美的弧线,落在地上。晕忽忽的小家伙刚要挣扎起来,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出现在它的视线里。“狗!”九尾狐差点没被吓晕。这是一只足有半人多高的金毛猎犬,它正用一副好奇的眼光打量着蜷缩成一团瑟瑟发抖的小东西。
小狐狸干脆眼睛一闭,嘴里念叨着:“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姐姐再见了,你们可怜的宝儿就要在此葬身狗腹了!”
一分钟——安静——
两分钟——安静——
三分钟————
半晌,小狐狸预想的血腥场面并没有出现,取而代之的是一股香香的烤肉味。香味源源不绝地攻击着它的嗅觉。被诱惑捕获的它像饿狼一样扑向香味的来源。
咬、撕、扯、啃。它极尽本能的拼命往胃袋里塞着食物,直到眼前的食盘空空如也。
“饱了?”这声音中略带戏谑。
“我还要!”这只不知死活的小狐狸,不满足的抹着嘴边的油脂。
“你已经把你的早餐连同无限的那一份吃光了。”
“让它去找别的东西吃!”小不点霸道的说。
“喔,别的东西?”话音未落,宝儿就发现自己犯了一件致命的错误。无限,也就是那只猎犬正用一种看食物的眼神看着它。
宝儿“妈呀!”的惨叫一声。想要逃走,却被一只手捉住尾巴,倒拎起来。
宝儿看到一张俊美的脸孔:“救命之恩不抱也就算了,居然还想白吃?向来以聪明有教养闻名的九尾狐一族居然出现了这么一个智力低下的继承者真是悲哀!”一句话冲的小狐狸哑口无言。
“谁……谁说的,宝儿是好孩子……”
“看你这样子有200岁了吧?可是你好像才有100年的修为,除了笨,还有什么可以解释的?”
“我……我……我只不过贪玩了点……你这个人类凭什么管我!”
对了,各位读者我好像忘了介绍林风了^_^!他是一只黑狐——那边的那个,对!就是你,不许说黑色难看!
“千年银,万年黑”大家有没有听过?没有?就是说有千年修为的狐狸的毛是银色的。林风是一只万年妖狐。
学做人类,这是林风最后的修行,只要再做80年人,就能修成正果。本来转生是会消除记忆的,但是他,在领到转生牌时把梦婆迷了个七昏八素(其实他从没想过梦婆会那么漂亮,一点也不吃亏)于是就免喝了梦婆汤。
好,让我们来说正题。
“凭我万年的道行还管不住你?”林风看见小狐狸的眼中有泪水在打转。
或许神也不忍心看这么小的生命被欺负,救命的门铃声响起。
他轻轻敲了敲宝儿的脑袋,用命令式的语气说:“幻化成为人类!”再怎么说林风也不希望自己的同类被人类抓去当研究品。
“风!”
没经过林风的同意两条雪白的手臂纠缠住他的身体,林风巧妙的拨开了来者的双臂用一贯的笑容面对她:“真让我惊讶,没想到菲会来这儿看我。”
“怎么?不行吗?难道你在屋里藏了别的女人?”菲笑着踱到寝室内。女人她没看到,却见到一个哭得晕天黑地的六七岁小男孩。
“风,该不会是你的私生子吧?”菲半开玩笑的说。
“我今年16岁。”林风加重强调了16,言下之意六七年前他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子。虽然这并不是事实。
菲笑的更媚了,23岁的她有着她这个年纪该有的妩媚,也有着与她年纪不相符的成熟。姣好的身材被深红的旗袍勾勒的完美无暇,黑色的发卷松松的垂在肩上。
“现在呢?”菲问。
林风搂住她的腰,低头深深的吻了她:“你明白。”
“你们在做什么?”不知何时停止哭泣的宝儿好奇的问。
“少儿不宜!”林风松开抱着菲的手,伸出两个指头敲了敲他的脑袋。想当年,我532岁的时候才交上了第一个女朋友:一只可爱的红毛狐狸,她有一双漂亮的单凤眼——不说了,往事不堪回首。宝儿不解的捂着疼痛的脑袋,看着两人。
菲仿佛突然想起了什么:“风,我想和那个老混蛋离婚。”
“早该离了。”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菲神情黯然的坐在沙发上。“不止是说说而已。”菲的谨慎引起了我的注意。平时与菲见面她总是会时不时的发出这样的论调,林风总是会附和那么一两句。这次似乎有些不同。
“我把离婚协议书放在他的办公桌上然后坐飞机从华盛顿来到这儿。”
“这样啊。”林风的口气一如既往的温和。
“你肯收留我吗?”菲没有说‘我能跟你一起住吗?’而是用“收留”看来她并没有与我共渡下半生的意思。
林风不是冷血动物(狐狸本来就是恒温哺乳动物)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有些过分热情,不过林风的热情大部分都倾注在人以外的动物身上,包括狐狸的天敌,狗。在林风一千岁的时候,就没有任何狗敢打他的主意,林风甚至和啸天犬,杨戬身边的那个,成了莫逆之交。而且啸天犬还救过我的命,虽然这组合有些奇怪,就像老鼠和猫称兄道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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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与菲第一次见面是在菲22岁的生日宴上。那时菲已经是“老混蛋”白瑞的妻子。56岁的丈夫22岁的妻子站在一起格外的不搭调。更何况白菲嫁给他是因为白菲的父亲白乐天为了巴结上司,好攀上华亚公司日本分工司总经理的宝座,作出的卖女求荣的决定。按照白乐天的说法:“女儿可以再生,机会不可错过。”既然白瑞喜欢白菲,那么何不做个顺水人情?
菲第一眼见到林风就被他的美貌所震惊(废话!只要是狐妖哪个不是帅哥美女?更何况还是万年的?狐妖的魅力可不是吹的。)确切的说是整个宴会场中的人都被他所震惊。谁也没想到华亚母公司最高工作组组长蔚然竟有这么一个小儿子。林风是私生子(为这事,林风把阎罗王祖宗十八代都骂了N遍),林,这个姓,也是继承自母亲。林风有两个哥哥,在当警察的蔚来,和“哈姆雷特”蔚蓝。林风的母亲在他12岁时去世,蔚然本想把他接回家,但林风拒绝了。
因为厌恶嘈杂的宴会,风独自来到屋顶,坐在护栏上品着上等的红葡萄酒。这在别人眼里无疑是自杀的前奏。风悠然自得的沉浸在朦胧的月色中。
一声惊叫,外加一只柔软的手,风在菲的好意下差点成了冤死鬼。
死了的话,风就要再轮回一次,从头开始,这15年就白费了。
菲喜欢上了风,但风从未承认过,他说菲只是被他诱惑。诱惑也好,喜欢也罢,15岁的风与菲很谈的来,他把菲从极度空虚的世界中拯救了出来(近万年的经验果然是好的)。
林风几乎没有犹豫,就点了点头。反正不过是多了一个会动的。他只当在自己的“流浪动物收容所”里添了一只漂亮的灵长类人科动物。更何况这个人科动物只是借住,食费等等全部自理。麻烦的到是那只小九尾狐,林风不由的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