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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章
我初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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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初遇它时,还以为看见了个球,当时我把眼镜戴上,想看清些,这一看才知道,原来这真就是个带毛的皮球。
我心想这球真独特,不同于别球,一看就是出类拔萃的,能有大出息。若有朝一日,我带它去篮球场,定能让对手心惊肉跳,屁滚尿流,使我不战而胜。
于是我几步走上前把这球抱起,怎知它在我怀里动了动,我低头看了一眼,当即就吓的手一松,那球原是只胖橘猫,正站在我脚前,冲我瞪着它那双水盈盈的眼。
我控制不住的后退几步。
仓库很暗,杂物又多,灰尘呛的人嗓子痒,风呼啸着推门,透进来的风像一只手,轻飘飘抚过我的背,不是极冷,却激起我一身鸡皮疙瘩。
猫盯着我,突然跃上前来,一人一猫四目相对,我心里不由得一惊,那样的乌黑深邃,仿佛可以看进我心里。我平生只见过三个人有这种眼睛,而它,只是猫,我可以单手抱起的猫。
阳光此时从小窗户照进来,正照在它身上,有种舞台灯光的错觉,肥猫将一瓶墨水打翻,用尾巴尖蘸了蘸,在地面不知写着什么。
写了一会儿,没墨水了,就用尾巴再蘸几下,像极了人在用笔。
“愚蠢的人类,你胆敢摔小爷!小爷手下有十万猫军,让他们天天偷你家鱼干,日日抢你家晾的衣服,再把抓来的死耗子全放你家门口。”
“还有,不许盯着小爷的头看!”
我这才注意到,这肥猫头顶秃了好大一块,露出粉白的皮肤,我忍不住开始笑,肥猫望了我一眼,竟没有我料想的扑上前咬我,只是用尾巴在地上胡乱画着线团。
再后来,我就总都能看见它。
说来也怪,它会写字,能听懂人话,我竟没感觉到怕,反而,一见到它有种莫名的亲切,和它在一起就算什么都不做,也不觉无聊,心里却有种现世安稳之感。
我把日记本重新翻开,细细的尘灰扑了我一脸,我咳了几声,圆珠笔在指间转了两下。
“2014年5月18日,星期日,天气小雨转晴。”
“我今天才知道,我捡的这球除了会写字,会解数学题,吃一顿饭要用盆之外,还有个特别之处,此球当真非凡球,因为除了我,没人能见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