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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曾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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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大概是我开始走向成熟、明事理的阶段吧。从搓着鼻涕的小屁孩一跃成长为看透世间的小大人,看着父母为了升学的事不断走人情送礼,才得到了参加升学考试的资格。现在想起这件事,还是忿忿不平居多,第一次招生考试比录取分多一分,拿到了去参与升学考试的资格。但我的爸爸,杨清文同志,由于工作比较投入,当时候钢铁厂正好比较吵,没听清招生老师打来的电话,让我错失了最后的报名时间,差一点点就不能去读初中。
在之后,去了解情况,好在妈妈的学生家长是学校里的老师,帮我们家暗中牵线,最终才顺利报名成功能去参加考试。
那时候提起谁喜欢谁还是羞涩且懵懂的,记得那时候格外较真,我最爱的小学科学老师说了句哪一列坐的最好,就让哪列先看实验。结果老师点了其他的同学,我就皱着眉头瞪后面没坐好的同学。
哪想那个同学说了句至今让我印象深刻的话:“嗤,你看杨诚那样子,还说我喜欢她?”那是我第一次晓得喜欢这个词,无关兴趣,只懵懵懂懂的觉得那个男孩子格外好,想捉弄他,想和他一起玩。
现在想想,当时候真的不像女孩子,人家都是羞涩的,唯独我像个异类,呼朋引伴的捉弄我喜欢的男孩子们。是的,男孩子们,当时候深受早古言情小说的荼毒,想着自己是里面的女主角,与谁谁谁青梅竹马,与谁谁谁可以来一场旷世恋情。
以现在的我看当时候的自己觉得就是一颗花心大萝卜,没有特别喜欢的人,倒是男孩子们一个接一个的来告白。到了最后,小升初的时候,我的名字如雷贯耳,年级里的同学都知道有“杨诚”这一号人,小学班里38个人,有一半的人与我上同一所学校,也得益于当时候女生地强大,我成为了“绯闻女王”,即使小学没在一个班,他们也都知道谁谁谁喜欢我,谁谁谁和我玩的好,甚至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事,都被他们告知了。
可能也是我那时候过于开朗的性格,在初二的时候,我有了初恋,知道了初吻。
在一个天气晴朗的日子,我倚在后门晒太阳,在初一就有好感的男孩子走过来,俯下身子,逆着阳光对我说:“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