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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留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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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韶华翘着二郎腿坐在那张老式的竹编老爷椅上抽着烟,深吸了一口差点把自己呛到。
平时他是不抽烟的,也不会抽烟。只因为此刻不抽,也就没机会再抽了。院子中央点上一根烟故作沉思,或许是他最能透露出自己内心想法的举动。
他眼睛盯着油亮到反光的皮鞋尖,看了许久,不知道是腿麻了还是看烦了,他把右腿从左腿上拿下来。时而瘫坐时而抱头,他在做着选择,这选择让他纠结了三天。
看着四周一地的烟头,他翻了翻烟盒找出了最后一根烟,他自认这是浪漫,是深沉。也唯独这样,能让他觉得在两个女人中做出选择是理所应当。她?还是她?徐韶华有些迷茫了,两个像花一样的女人像是在他面前并排站着,他摇着头说不出两人的不好,好像她们都是这么优秀,挑不出一点毛病好让他分出高下,做出选择。他开始回想这些年的事情,他们是怎么认识怎么又变成这样的,烟丝渐渐燃烧着,如同韶华的记忆慢慢消逝……
韶华刚出生的时候,他家在上海是也是十分阔绰的,家里的纺织厂在长江三角洲一带远近驰名。战乱让徐家遭受了不小的打击,只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到现在也算是体面人家。
韶华的爸爸也想让自己家能恢复几年前的光景,他把希望寄托在了韶华身上。
洋人的钱是最多的,也是最好多赚的,他决定把自己唯一的儿子送去西边上学。他甚至不知道那边的国家叫什么,也不知道他们都说什么鸟语,他只知道西边的人有钱有技术,自己的儿子去了,学几年回来能把这家撑起来。母亲和两个姐姐是断然不想让他去的,可她们三个加起来的话语权在父亲面前权当是零。
韶华踏上了那艘开往英格兰的游轮,这轮船像是停驻在海中的巨兽。这是他第一次离家而去,十八岁的少年眼里含着泪珠,他站在巨兽的背上回头看了看家的方向,隐约还能看到姐姐们和母亲的挥手,一旁父亲一手拄着文明杖一手用白色的手帕擦着眼泪。
韶华有点哭笑不得,临行时父亲还不知道英格兰是在哪,只是将费用给了打理一切的代办人,这会反而穿着西装拄着手杖,活脱脱一个欧洲绅士模样。
伴随着轮船的嗡鸣声,码头变的逐渐微小,不禁一会就从徐韶华眼中消失不见了。他擦了擦眼泪,毅然的向着自己的房间走了过去。
他倒是个勇敢的孩子,即使一个人要跨越半个地球去另一边上学,他也不觉得害怕。也许在他心里战争远比背井离乡更可怕。
韶华本是没有什么感觉,可船开了没多久,他就有些难受了。十八年的陆地生活猛地一到水上,哪怕不是很大的颠簸都让他的胃里翻涌不停,他就这么坐在床上,甲板上有几个是洋人,蓝眼睛黄头发的家伙们好像天生觉得黑眼睛黑头发的人比他们差,他不想丢了面子。
又过了半个多小时,徐韶华实在撑不住了。他忽的冲出了房间,差点撞到一个路过的女孩。韶华也顾不得道歉和礼节,那玩意已经顶到了嗓子眼。
“哇”韶华抱着栏杆吐了良久,他终于有点缓过了劲来。他第一时间是用余光看了看两边,四周没什么人。韶华心里暗自放下心来,没在洋人面前出洋相。只是他不知道,那些蓝眼睛的家伙早就对晕船的人习以为常,在他将吐出的时候就已经自动远离,生怕被打扰了雅兴。
缓过来的韶华显得格外狼狈,他想找东西擦拭一下,一条手帕就出现在了眼前。韶华接过来擦了擦嘴角,那手帕好香,有一股子芬芳怡人的花香味。他又整了整衣服,红着脸转头看了过去,是个女孩。
那女孩在笑,韶华扭过头看着她,她长得不算多美,留着当下最常见的学生头,韶华经常拿这种发型开玩笑,说像是脖子上顶着个蘑菇,可这女孩却有种让人一眼就被吸引的气质。与其说是气质倒不如说是性格。那一笑让徐韶华记在心里几十年,些许年后他依旧说那笑容好像天使,那么干净,纯洁又充满朝气。
“好香,这是什么花香。”韶华有些迷离,不知道说什么好,本就被船晃晕的脑子冷不丁的冒出来这么一句。好在这女孩不在意,笑嘻嘻的说道:“薰衣草,国内没有,这是我在英格兰的姑妈送我的。”她两只手握在一起垂在了身前。
薰衣草,韶华没听过这名字。但是这名字却贴切的很,能把味道留在布料上。韶华的大脑好像又灵光了,心道:“等去了英国一定要留意这花,打点打点,回来的时候让自己家织出来的衣服也带这味道。那些闻惯了胭脂味的阔太太一定会蜂拥而至。”
那女孩歪了歪头,小心的问道:“怎么了,你怎么闻到这花香愣住了?”说完她眨了眨眼睛,修长的睫毛上下交错着,迎着阳光像极了纷飞的黑蝴蝶。
韶华又看呆了,等他缓过神来,脸红的像是猴子屁股。他手里紧紧攥着那条手帕,结结巴巴的道:“没没没,我第一次坐船有些不习惯。这手帕我洗干净了再还你吧。”
女孩看着韶华又笑了,这次笑的花枝乱颤,“你好有意思,看起来是第一次出门吧。”说着下垂的两只小手微微用力的揉搓着。
这的确是韶华第一次一个人出远门,尤其还是要去国外。嘴上和父母说着“不怕”“我可以”“日子一晃就过去了”,心里还是在犯嘀咕。他不知道在遥远目的地那有什么在等着他,未知永远的最可怕的,况且那里还都是洋人。
“是的,我父亲让我去英格兰念书,这是我第一次去国外。”韶华有些腼腆,这女孩略微热情过头了。可能是看出了他的拘束,女孩也不再问什么,摆正了姿势,站直了身子,脸的笑容依旧挂着,让韶华以为她是天生的笑脸。女孩道:“手帕我还有几条,这条你就留着吧。我姓桑,我叫桑欣怡,也是去读书的。”
韶华这才放的开来,“我叫徐韶华,你这个名字确实贴切,欣怡是愉悦的意思吧,从刚才开始你就在笑。”他说着打量了眼桑欣怡的穿着,她穿着一件白色英式裙子,上身披着一件格子外套,这打扮和那些绅士夫人颇为相似,看起来她不是第一次去英格兰。
“桑小姐之前去过英格兰吗?”
桑欣怡点了点头:“去过的,不过那是小时候。我姑姑嫁去了那边当了伦敦媳妇。”韶华把手帕揣进了兜里,右手在口袋中揉搓着那柔软的布料。他道:“桑小姐,我们也算朋友了。等到了伦敦还请你多多关照。”
这话一出口,桑欣怡就像玩偶被拨转了发条一般,小跑的离了。边跑边道:“好,我记住你了徐先生,那手帕就当我送你了,下次见。”韶华像二丈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好像桑小姐并没有表面看起来的这么放的开。他再次看了眼甲板,见没人注意他,装成出来看看风景般回了船仓。
吐过一次的韶华慢慢的适应了船体的晃动,初次离家的喜悦和对新天地的憧憬已经慢慢转化为了对未知的恐惧和言语不通的焦虑。
初时韶华每天会挑个人少的时候出去透透气,因为外面有让韶华讨厌的洋人,他们好像不用睡觉般的每天端着高脚杯,穿的正式的不能再正式的站在甲板上交谈。他只得把欣怡的薰衣草手帕洗了个干净,挂在了靠窗的地方。每晚躺在那他都会看到,每每感觉好似又看到了那张露齿的可爱笑脸。可惜韶华一直没机会给她,欣怡走的匆忙,并没有告诉他自己在哪个房间。
这种状态好像只维持了二十多天。他们的船行驶到了印度,他不认识这地方,问了问一个同胞,他说这里是邦贝。
这次上船的是一群奇怪的人,不仅装扮奇怪,就连气味都怪怪的。他们男的满面胡须不修边幅,头上大都盯着一个元宝样的帽子,女人则披着头巾,挂着夸张的装饰。最让韶华受不了的,是他们身上那股子怪味。一股狐臭夹杂着咖喱的怪味,这次不光是洋人们的眼光带着鄙夷,连韶华也开始用异样的眼光远远的看着他们。生怕那味道沾到自己为了出国特意定做的西装上。
韶华干脆决定不再出去了,让服务员把三餐放在门口。自己还是每天盯着那条手帕,幻想着到了英格兰生活会怎么样。那边他好像有个远房亲戚,是父亲的弟弟。早十几年前过去的,至今没有再回来过,虽说有书信来往,住在什么地方,过的怎么样却不是很清楚。韶华也不想麻烦别人,更何况在他心里,能在那地方待十几年可能是实在不想回来了,也对自己的家乡不怎么重视,他打心眼里有点看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