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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许佳番外 我与方程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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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方程许的相识过程如何在我的记忆都早已淡忘。
高中那段时间于我而言不算开心,性格,声音等多项因素使我遭受排挤,林栀成了我唯一的朋友,她长的好看,成绩优异,性格开朗,身边的同学都喜欢她,而我,则与她相反。
我长的并不算多好看,高中阶段的我带着厚重的银色眼镜,爱穿厚重的校服,脸颊两侧长着些许痘,厚重的刘海,有些肉的脸颊,这就是我,普通不起眼的我。
我做都梦不到如此普通的我会和方程许走到一起。
我与他的第一次见面宛如小说场景,斑驳的光影透过树叶洒在他宽厚的背上,那双骨节分明的手摸着橘黄色的小猫,宽大的手厚盖住它的背,我站在一旁痴痴的望着,心脏狂跳不止。
噗通噗通。
一下又一下的。
狠狠的撞击着我的胸腔,使我为止昏迷。
他似乎看见我,那双深邃的眼眸看来,带着笑意。那双眼睛像漩涡一样,将我的心,我,给吸了进去,从此再也出不来了。
十点下的晚自习,每次晚自习下课我都会往教学楼角落跑,看着他蹲在地上与小猫嬉耍,他那个样子,微扬的嘴角,含着笑意的双眸,都让我沦陷。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我信。
那日余晖的西下,少年离去的身影,深深的留在我的心里。我日日夜夜的思念,渴望与少年再次见面。这个世界有个奇怪的定律,你越思念某人,就会遇见他。
在那年的九月左右,我在体育馆里看见他,他穿着蓝色宽大的短袖,黑白相间的运动短裤,两脚分开,膝盖微弯,双手按在两盖间,他额头泌出细汗,薄唇微微扬上,连带着那双让我痴迷的眼睛。
他笑起来真好看。
让我的心泛起滚滚巨浪。
我就站在那里,痴痴的,呆呆的看着他,他扣篮的动作真的好帅。跑到三分线外,一个起步,手肘往前伸,篮球扑通一下穿过球框落了进去。我听见篮球砸落在水泥地上的声音。
咚咚。
和我的心跳一样。
我抬手摁住心脏所在处,感受着它跳动,我闭上眼,按压着心脏,它却跳动的更快。
天!
我真的沦陷了。
简直,无药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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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个人就像一个人翻山越岭,独自一人孤行在条条小道上,孤独,落寞,不知道前方还有多远的路途。
我曾写过情诗,妄想过与少年牵手走在这校园的小道上,也曾幻想少年搂着我的腰,舌尖与我缠绵的样子。
我憎恨我自己所想的这些。
因为我去窥探本不属于我自己的东西。
天壤之别。
天之骄子又怎么会低头看我这普通少女。
但少天就是爱开玩笑,偏偏我和少年真的走到了一起。
那日,阳光明媚,少年穿着白色衬衫,他单肩背包,身上的薄荷味与淡淡的烟味所相撞,我有些晕乎。
我听见少年问我。
“许佳,要不要和我一起触犯校规第三百六十二条?”
校规第三百六十二条是禁止早恋。
他在问我要不要和他恋爱。
我脚底飘飘然然,记不起来我是如何回答的,只记得少年对我一笑,笑的我心花乱放。
等我回到家后,打开窗户,秋季凉爽的风刮带着阵阵果香,放在桌上的手机开始震动,我收到了少年的消息。
【到家了吗?我的女朋友。】
我脸好红,好烫。我用手背去降温,却根本降不下来。
风刮动窗帘的帷幔,我站在窗侧看着手机的那条信息,笑的像个孩子。
是风动,又是心动。
我掐了自己一把,确定这不是做梦,抬头望着皎洁的月亮,黑沉沉的夜没有一颗星星,我拖着腮看了会儿,回过神来后给他发了条信息。
【到家了男朋友!】
我傻笑,看着手机的这条消息,在床上翻来覆去。我滚到床头拿出里面的粉色日记本,在上面写到。
{与他在一起了!}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女生的通病,在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后总爱幻想未来。我就是这样的,那一夜我几乎没有睡,手紧攥着被子在脑海里幻想着未来,很美好,我与他步入婚姻殿堂,结婚,生子。与所有的夫妻一样平平淡淡过完这身。
这些都是我在现实里面不敢奢求的。
那晚我就匆忙眯了两小时,六点我被楼下小贩的吆喝声闹醒,直起身望着斑驳的白墙愣了好久,才反应过来我和他在一起了。
恋爱后第一件事永远是看手机,他曾在凌晨四点给我发过一条消息。
【今天出来约会吗?女朋友。】
我的心又振奋了起来,我把衣柜里的裙子全搬出来了一条又一条的换着,时间嘀嗒的过去,梳妆打扮忙碌一个小时后我赶到校园门口,他好像等候多时靠在大树上,穿着我最喜欢那件白色衬衫,右手提着奶茶店的袋子,左手插兜。秋日的暖阳挥挥洒洒的落在他身上,哲哲生辉。
有那么一瞬间我想逃跑。跑什么呢?大概怕他反悔。
他先看见我的,他对我笑,好耀眼,我感觉我快昏过去了。
方程许大步流星的走过来,露出白牙将奶茶递给我。“杨枝甘露多糖!”
我抬头望他,许久,呆呆的接过说了句谢谢。
他笑着挽过我的脖子,宽大的手肆意的揉摸着我刚洗的头发,边揉边笑着说,“对男朋友说什么谢谢。”他这句话里带着笑意。
我好像沉溺在酒坛里,整个人醉醺醺的。
不知道为什么?一靠近他我就像喝了酒。
晕乎乎的。
真想知道他是什么感受。那日我们好开心,他带我去游乐场,让我做了一天的快乐小孩。
夜晚,繁星点点,我与他坐在摩天轮里在最高处时他深情款款的望向我,他说,“许佳,你短头发的样子....很美。”
因为他这句话,后来即使我们分开我也留着短发,直到我知道他是因为我像他的一个故人才和我在一起前,我都是短发,从未变过。
就像我的心,这么多年过去,还是顽固又执拗的爱着他,向着他。我曾遇见过更好的人,但我的心一直告诉我,你对这个男人没有感觉,你还是爱着方程许的。
他真可恨,给了我希望后,又撒手走了。
我们在一起半年后便分手了,我尝试挽留,但他的置之不理,冷暴力都让我的勇敢成了笑话,后来,我假装放下了。
但我开始模仿他,做了最傻的事—学他抽烟。
黄鹤楼不好抽,不对,是烟不好抽。好呛,眼泪都出来了,烟雾缭绕,猩火明灭,这场一个人的旅途终究得我一个人走到底。
他短暂的陪伴也就到此为止了。
恨过,爱过,最后都变成了无所谓。
高中毕业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但我总会听到他的名字,他按着原路线走下去,他大学读完出国进修,三年后又回来接手父母公司,我与他真的变成了陌生人,再后来我重游旧地,望着我们教室楼下的小树发呆,那个时候他总爱站在这里抱着我。他很高,比我高多了,每次被他抱在怀里我都能感受他的心跳。
他的也跳的好快。
只可惜后来物是人非。
那个时间我已经逐渐习惯抽烟,熟稔的点完烟后我遇见了高中时期的教导主任,他头上的白发多了许多,我看到他条件反射的来了句主任好,他严厉的目光望向我,好像认出我来又好像没有,只是说了句,“女孩子抽烟对肺不好。”
在我三十二岁那年我辞了工作去了西藏,在那里洗涤心灵,生活了两年又回了南城,最后才去a城,在旧友的告知下我得知他与自己的白月光已经订婚,那颗死去的心又感到痛了,奇怪的是我早已经不恨他了。或许是麻木了吧。
我早已不奢求与他在一起只希望他平安,幸福,万事如意。至于我,无所谓。
后来我的一次生日他曾来过,我装作无事的接过他的礼物却又忍不住跑到窗前看他离去的背影,我看见了他的太太,很好看,和我确实很像,不对,是我确实很像她。
他们有了孩子,很幸福。
嗯。他幸福就好,其他的,无所谓。
五十岁生日后我走了,去新疆旅游了,再也没有回过a城。在新疆的第五年我收到了来自他的道歉信。我没有看一把火烧了。都已经无所谓了,道不道歉都释怀了。
反正我这辈子都已经这么晕晕乎乎的过了一半。
活着是上帝对我最大的赏赐,我又何敢奢求什么。只不过我拍了张照片,我站在塔克拉玛干沙漠上,迎着夕阳穿梭,长发在风中杂乱的飘着,我笑着大喊着,诉说着岁月无情。
我听见相机卡擦地声音。
我转头望向那火红的圆日,眯着眼对它招手。
风刮过,我的衣摆随风动,将我的灵魂带去极乐的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