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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爱孙弘皙 初次邂逅 是金子,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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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太子失势
太子,储君也,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荣宠无比。
可纵观古今,真正能继承王位的太子又有几人呢?
秦扶苏被赵高和其弟赵胡亥篡改遗诏密谋致死。
汉刘据在巫蛊之乱中被奸臣迫害,举兵反抗,兵败后自杀。
唐李承乾密谋自保失败而被贬为庶人。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胤礽这个在位三十年的太子,也终究逃脱不了命运的摧残。
弘皙:“我知道,爱新觉罗的含义是金子,金子是最珍贵的,我爱新觉罗家族也是全天下最尊贵的。”
胤祥:“四哥说过,这些人都是有才华能堪重用的。”
胤礽:“四哥,四哥,又是你四哥,到底是他是太子,还是我是太子啊?我怎么了?我告诉你,太子这个位置,我早就坐的不耐烦了,你见过哪朝哪代有当了三十多年的太子吗?”
胤祉:“大哥欲诅咒二哥,而且曾指使他用巫蛊镇魇。”
胤褆:“皇阿玛,我冤枉啊!”
玄烨:“胤礽自小就被封为太子,是被天下人捧在手心中长大的,可能也正因为如此吧,使他养成了狂妄自大,专擅权威的毛病,这是这个位子所逼的,朕不怪他。可是,朕想不到他现在竟变得如此冷漠残酷,他的亲弟弟,小十八死了,他却无动于衷。朕对这个丧心病狂的逆子已经忍无可忍了。”
第十章爱孙弘皙 初次邂逅
康熙四十二年,伴随着那道处死索尔图的诏令布告天下,标志着明索两党相争局面的彻底结束,但是,它也是九龙夺嫡的正式开始。
扬州城外,杨柳岸旁,长亭内,有三人在对饮。
“郑兄,苏兄,如今朝廷除掉了明珠和索尔图,咱们老百姓也有太平日子过了,当今皇上可是少见的明主啊!”其中一个书生说道。
“哼,鞑子皇帝再怎么英明也是蛮夷之人,不配为我央央中原之主。”另一位书生激愤的说道。
“郑兄小心,这些大逆不道的话要是给人听到是要杀头的。”最后的那个人说道。
“怕什么?这儿又没有什么外人,就咱们兄弟三个。”那个书生大声的说道。
说话的这三个人呢是因为志趣相投而结拜的兄弟,老大叫郑维民,老二叫陈家光,他俩都是书生,不同的是郑维民愤世嫉俗,对清朝的统治相当不满,不屑为官。而陈家光呢,却想步入仕途,真真切切的为百姓做点实事。这个老三呢,叫苏本草,他不是书生,而是个郎中,自幼得到祖上真传,学得一手治病救人的好功夫,只是性格孤僻,不轻易出山救人。
“哎,回想到去年此时,咱们在此以天地为盟,以折扇为信物,结拜成兄弟的场景,我就深有感怀啊!”陈家光感叹到。
“是啊,时间过的真快啊,转眼间又过了一年了,这一年中我们什么也没做啊!哎呀,今天兴致这么好,说这个干什么,什么都别想了,咱们继续喝酒吧,来,干。”郑维民颇有醉意的说道。
“好,干杯……”
养心殿的内室里。
玄烨抱着9岁的小孙子弘皙①批阅着奏章。
“皇爷爷,我累了,要出去玩。”弘皙哭闹着。
“好好好,等皇爷爷批完了这些奏章就带你到御花园里玩,好吗?”玄烨放下弘皙,用以前看待胤礽的慈爱目光看着小弘皙。
“好,我还要去围场打猎,我阿玛说,爱新觉罗的子孙是在马上得天下的,子孙后代们不能忘本,一定要延续祖宗的传统。”弘皙拍拍胸脯说道。
“好,你阿玛说的对!”玄烨看着小孙子如此说,欣慰的笑道:“那你知道咱们的姓氏爱新觉罗的含义吗?”
“我知道,是金子,金子是最珍贵的,我爱新觉罗家族也是全天下最尊贵的。”小弘皙得意的说道。
玄烨想了想,淡淡的笑了笑,放下手中的笔:“走吧,弘皙,皇爷爷带你去御花园里玩玩。”
“好哦!”弘皙欢快的跑了出去。
“这孩子,”玄烨笑道:“李德全,快,找两个人在后面跟着他,别让他摔了。”
“喳,”李德全吩咐了两个小太监跟着弘皙,然后走到玄烨跟前,笑眯眯的说:“万岁爷,您看小王子多聪明啊!您多子多孙真是福啊!”
“是啊!”玄烨舒了一口气:“朕听说最近老十三又给朕添了个孙女,老十四也给朕添了个小孙子。”
“哎呦,恭喜万岁爷又添龙孙哦!”李德全谄媚的说道。
“不知不觉中朕老了,胤祥和胤禵也大了,对了,还有胤裪,改是时候给他们指个福晋了。”玄烨感慨道。“对了,弘皙呢,这孩子这会儿又不知道跑到哪去了。”
玄烨缓缓地站起身来,走出了养心殿,李德全紧跟在玄烨后面出了去。
京城大街上,人山人海。
“十四爷,您这趟出来,要是给馨儿格格②知道了,小的就没命了。”十四爷的随从高骏说道。
“少废话,爷想干什么,还轮不到她来管,她馨儿只不过是爷府上的一个婢女,以为给爷生了个长子就了不起,成主子了,想管爷,让她滚得远远地吧。”十四爷狠狠地瞪了高骏一眼说道。
这位十四爷正是当今康熙皇帝玄烨的十四阿哥胤禵,除了太子胤礽外,玄烨对性情直率的十三阿哥胤祥和十四阿哥胤禵最为喜爱。胤禵的生母德妃自从大儿子胤禛被交由皇贵妃佟佳氏抚养,二儿子胤祚夭折后,便把全部的爱倾注到了小儿子胤禵身上,所以胤禵自小就被娇生惯养,养成了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
“呦,爷,话可不能这么说,奴才听说万岁爷最近正忙着要给您和十三爷指婚呢,到时候,生育了小王爷弘春的馨儿格格肯定会被册封成侧福晋的。”高骏用娘娘腔的口气说道。
“别在我面前提老十三,那个有爹生没娘养的东西,整天像个哈巴狗一样在我四哥面前绕来绕去的,还有我那四哥,都说从一个娘胎里出来的才是真亲兄弟,感情最好,可是你看看他,天天板着一张臭脸,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依我看啊,还是八哥最好,他才配当我的亲哥哥。胤禵越说越气:“那个馨儿,也不知当初爷吃错了什么药,会看上她!哼!”
“爷说的是,说的极是。”高骏立刻附和道。
“好了好了,爷今儿的大好心情全都给你小子破坏光了,走,咱们到前面逛逛去,那些烦心的事以后别在爷面前提了。”胤禵摇开折扇,狠狠地扇了两下,径直向前走去。
高骏看主子走了,也紧随其后的跟上。
京城大街的另一边。
“小姐,咱们就这样偷跑出来,要是让老爷知道了,奴婢可就惨了。”一个小丫鬟对身边的小姐说道。
“春儿,你别说了,就让我最后享受一次自由自在逛庙会的感觉吧。”那位小姐叹了一口气,忧愁的说道。
“小姐,奴婢真的不明白你为什么这么不开心,就凭小姐您的才华容貌,家世背景,此次秀女大选您一定能被选上,说不定还会指婚给哪位阿哥呢!”小丫鬟春儿嬉笑道。
“就因为我是尚书之女,能被选中的把握大,所以我才担忧啊,你知道吗,秀女一旦被选中会是整个家族的荣耀,可也是自己悲剧命运的开始啊!”那位小姐看着春儿说道。
“可是,奴婢还是不懂,奴婢只知道被选中一定是荣华富贵享用不尽……”春儿把自己心中的真实想法说了出来。
“我只是希望我可以找到一个全心全意爱我的夫君……”那位小姐一边走着,一边喃喃自语着。尽管她知道这是一个永远也不可能实现的梦。
“哎,小姐,等等我。”春儿看格格走了,便也追了上去。
这位大小姐是尚书马尔汉之女,闺名夏岚,她长的十分美丽动人,自幼饱读诗书的她在拥挤的人群中让人可以一眼便可看出与众不同的气质来。这不仅吸引了街上众多男子的目光,也同时吸引了小贼的注意力。
突然,一个男子从夏岚身边擦过,顺手扯走了她系在腰间的玉佩。
“春儿,我的玉佩,那人抢走了我的玉佩。”夏岚惊呼道。
春儿一看情形,便毫不犹豫的追了上去,她知道,那枚玉佩是夫人临终前留给小姐的唯一纪念品,她拼死也要拿回那枚玉佩。
“来人啊,抓小偷啊!”春儿一边跑,一边大喊着,夏岚也回过神来,顾不得什么颜面了,和春儿一起追了上去。
街道上的人很多,但冷漠的人更多,大家都在一旁瞧热闹呢,竟没有一个人上前拦住那个小偷。
春儿和夏岚体力逐渐不支了,夏岚看着那个远离自己的小贼的背影,她后悔极了,为什么?为什么今天要溜出府来?为什么不仔细看好额娘生前留给自己的玉佩?绝望,无助充斥着他的内心,泪水也从她的眼里夺眶而出。
正在这时,一个潇洒的身影出现在面前,一招便把那个小贼按倒在地。
夏岚离他还有一段距离,看不清他的容貌,只是那潇洒的身影和矫健的身手一猜便知是位年轻的公子。夏岚本想立刻跑过去谢谢那位公子,可是用尽全力的她此时却无力的瘫坐在了地下。
“这次就饶了你,下次再也不许做这种偷鸡摸狗的事了,还不快滚。”那位公子用教化的口气说道。
“谢谢大爷,我这就滚。”那小贼连滚带爬的逃走了。
那位公子手持玉佩,微笑的向夏岚走了过来。
备注①爱新觉罗弘皙,太子胤礽的第二子,相传是康熙皇帝最喜欢的孙子。
②馨儿格格,爱新觉罗胤禵的侧福晋,舒舒觉罗氏,员外郎明德之女。馨儿为小说中杜撰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