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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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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春又一次回到Q市。Q市是宁春家乡所在省的省会城市,一个估计算得上全世界最脏最乱空气指数最差的工业城市,来过Q市的人会惊恐的发现,在街上逛一圈后,用手摸摸脸,再看摸过脸的手指,噢,买嘎的,手指一层黑,好吧,摸摸头发,shit,更是一层腻腻的黑。回宾馆洗头发的时候,能看到掉黑水,就跟刚下过煤窑似的。Q市就是这么一个脏的彻底的城市。
下了火车后,宁春在车站前徘徊,犹豫着要不要先见庞顿,犹豫了很久,最后的结果依然是见一面,只不过见一面而已。自和庞顿分手后,她每次回到Q市,都会犹豫很久,犹豫很久之后的结果每次都是一样的结果——见面。事实上这种心情从她知道要回Q市到坐上火车的整个时间内,一直处于持续状态。
见一面而已,没什么特别的,毕竟她和他曾经是三年的高中同学,大学期间四年的恋人,而分手才一年。即使没有了爱,同学情份是有的,她只是因为他们是同学才见面,绝对不是别的什么原因。
宁春笑了笑,低头看手上的烟,快要烧到手。她扔到地上,狠狠的踩了几脚,仿佛在发泄什么。宁春在想是打电话还是发短信,最后决定还是发短信好了,打电话是漫游,太贵。虽然她不差钱,但不能花冤枉钱,她不想承认她其实是害怕听到庞顿或许变得冷淡了的声音。
短信字斟句酌半响,不能太热络,不能太冷淡,要表现的像个普通的好朋友那样漫不经心的告诉他,她回到Q市了。
删了又改,改了再删,折腾半天,短信终于发出去了。
“我在Q市,有时间一起吃午饭,咋样?呵。”
庞顿的短信回的很快:“呵呵!好啊,我请你,去大兴街的‘香香馆’,好吧?我去接你,你刚下火车是吧?”
宁春很满意庞顿回短信的速度,表明他对她的重视,这正是她最需要的,虽然他们分了手,虽然各自有了新的对象。她不允许他忘记她,一辈子,他必须记着她,即使她忘了他,他也必须记着她。
庞顿从车里出来的时候,宁春心里“咯噔”一响,说不清楚什么感觉,她在人群里遥遥望着庞顿,觉得那张脸既熟悉又陌生。庞顿显然也看到了她,笑嘻嘻的朝她挥手。宁春一时有点恍惚,四年中有多少次,他们曾经历过这样的场景。昨日之事如滔滔江水一去不返,然而昨日之事中的两个主角却再一次相逢,宁春心底涌上一种浸着忧伤的高兴,很别扭,可却是真实的感觉。
不过她的表情很淡,她不能表现的有多高兴,那会让庞顿觉得她是在精心策划着和他的见面,有伤她的自尊,从前她一向不把庞顿放在眼里,做同学的时候嗑着劲儿的欺负他,做了恋人也没给他甩过几次好脸子,分了手更得冷淡点,不能抬高他的身价,她就是要他永远在她面前矮上一大截。至于为什么不肯让庞顿有优势心理,宁春说不清,只得归结为惯性。
庞顿几个健步飞也似到了宁春身边,只是看着她咧嘴傻笑。
宁春感受到了庞顿发自内心的兴奋,路上曾经有过的忐忑和失落,一下子无影无踪,瞬时又很得意,心想,看你这副德性,估计一辈子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了,哼。
她轻轻牵牵嘴角,笑得很程序化,说话的时候眼睛平视前方,没看庞顿一眼:“我回来办点事。”这就是宁春面对庞顿时的一贯表情,即使内心再高兴,也会摆出冷淡的面孔。
庞顿则笑得见牙不见眼,手在空中飞舞,他有说话打手势的习惯,为此宁春没少说过,但他改不了,就像他永远改不了对着宁春时的奴颜相,就像他永远改不了他爱她的习惯。
“好久没见了哈,过得怎么样?”
宁春瞥了他一眼:“还行吧,老样子,半死不活的,瞎混着呗。”
庞顿笑得最快抽筋了,深深的看了下宁春,左手在空中上下扬了几个回合,才说:“你看看你啊,大律师了还谦虚,咱同学里谁有你能呀,大才女!”
“什么大律师,就一律师助理罢了,跟着老板混呗,首都讨生活没那么容易啊。”宁春嘴上谦虚,心里还是很满意庞顿对他的称赞,她需要庞顿带着点儿崇拜的欣赏,这让她觉得很有面子,很有地位,可以站在更加高的位置俯视他。
庞顿摸摸鼻子:“比我强多了。”
宁春没吭气,垂下眼皮心说,庞顿你个猪脑袋,上学时学习烂的掉渣,毕业了也只配在你老爹公司胡闹,除了长得帅,你一无所有,当初我怎么就瞎了眼跟你好了四年呢,说你是我的过去时我都觉得寒碜。
两人默不作声的走到车前,宁春摸了摸庞顿开的车,叉着腰,下巴微扬,眼睛里有明显的不屑,问:“又拿你老爹的钱买新车了?什么牌子呀?”宁春是标准的车盲,连□□车也认不出来。
庞顿干咳一声,脸微红,盯着自己油光瓦亮的皮鞋说:“上个月买的,宝马。”
宁春再次鄙视,瞥他一眼:“败家子!”
庞顿讪讪的给宁春打开前门,宁春说我坐后面,坐前面头晕。
庞顿纳闷:“以前没听说过你有这毛病呀?”
宁春讪笑着坐在副驾驶位上,心里百般滋味,辨不清道不明。这是自分手后她和庞顿的第三次见面,第一次见面,庞顿小心翼翼的问我能再拉一次你的手吗,宁春伸出手让他拉。再后来庞顿又是小心翼翼的问我能最后一次亲你吗,宁春默认。在她心底,也是对此期待的,四年的恋人,四年的时光,无论美好不美好,她都止不住的怀念,见到庞顿,她便恍惚的以为他们一如从前。
第二次见面,庞顿小心翼翼的问我能拉你的手吗?那时宁春已经知道庞顿有了新欢,坚决不肯,她觉得那双手很脏。走路的时候,她故意和他拉开很远的距离,她不能否认她在吃醋,回京后,她也立马有了新欢,她不能否认,她在赌气。
这是第三次见面,会发生什么?
香香馆是Q市最有名的拉面馆。宁春和庞顿去过的次数难以计算。
吃饭的时候,庞顿习惯性的给宁春夹菜,习惯性的看着宁春吃饱了他才动筷子,和宁春在一起,他永远吃的是残羹剩饭,可他乐意,他也觉得自己贱,贱的快天下无敌了,他耸耸肩,在心里自嘲的笑笑。
好几次,庞顿的手差点碰到宁春的手,两人都有点儿尴尬,尴尬中又带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期待,彼此看对方一眼,眼神几乎要胶着在一起。两人又赶紧低下头掩饰内心的慌乱,在那一刻,他们都想起了从前耳鬓厮磨的日子。那些日子在两人面对面的时候,变得无比清晰,仿若昨日之事,他们忽然不敢面对分手的现实,从前的亲密缠绵,此时的小心翼翼,多么鲜明的对比,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莫过于小心翼翼的维护距离。
宁春正欲拿餐巾纸擦嘴巴,庞顿已经递到跟前,宁春讪讪的笑了下,不知怎么话就溜出了嘴:“你跟你女朋友感情如何啊?比我们那会儿好?”
庞顿表情一滞,刚递完餐巾纸的手忽然不知该放到哪里,先是放在桌子上,继而又放在大腿上,两手交叠着搓了阵子,也没看宁春,低头看着一盘盘的剩菜,眼睛发涩,喉咙像被人用橡皮筋扎起来了,透不过气,发不出声音。
宁春擦完嘴,半天没听到想象中的回答,抬起头看对面的庞顿,只见他像块石雕似的,一嘟嘴,不满的说:“问你话呢,装什么哑巴呀。”她也不懂为什么执着的想知道答案,其实她耳朵里想听的答案是庞顿和他的新女友感情很烂,新女友的质量跟她宁春简直是天上地下,他一点都不爱他的新女友,他还是爱她宁春。宁春觉得自己真自私,真可耻,分了手也不盼别人个好。
庞顿深吸了口气,岔开话题:“你吃饱了?”
宁春砸吧砸吧嘴,点点头,穷追猛赶:“你爱她吗?”
庞顿忽然就来气了,很气,全身燃过一团旺火,想抽对面这个若无其事的家伙几巴掌,她倒好意思问,爱不爱和她有什么关系,于是哽着脖子说:“爱呀,很爱很爱。”
宁春也气了,水性杨花的男人,才分手多久就爱上别人了,不要脸的东西:“哟,您可够情圣的啊,跌倒了又爬起来,速度够快,小女子佩服佩服!”
两人谁也不想看谁,谁也懒得看谁,在这一刻互相都讨厌起了对方。宁春再一次后悔见庞顿了,她想起球球的话,女人和男人分手后千万不能藕断丝连,那是自个儿找堵,俗点儿说就是犯贱。
宁春站起身,迅速套上外套,又不想让庞顿看出她是在吃醋,在生气,赶紧又挂上笑说:“庞顿,我还有点事情要办,谢谢你请客了啊,再见!”
她不等庞顿的表情,非常利落的出了饭店的门,留给庞顿一个挺拔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