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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章之一、幻灭重生 ...

  •   天气干燥寒冷,阳光透过稀疏的树缝,刺得人睁不开眼睛。放眼四望,都是碧绿繁茂的高大松树,树下的白衣青年眯着眼睛,一时不知身处何方。
      “喂,你叫谢清欢,现在么,失忆了。”属于少年的清脆声音从树上传来,青年闻言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抬头却不见说话之人的身影。
      “你……认识我?”谢清欢开口询问,一个失忆的人会有很多问题不是吗?先确定这个知道自己名字的人跟自己的关系比较好。
      “认识谈不上,不过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你以后就跟着我吧。你准备好,我下来了,你要接住我。”话音刚落,不待谢清欢反对,头顶便传来一阵树枝摇晃摩擦的声音。本以为会有人掉下来,谢清欢还担心自己会不会被压扁,没想到一团黑影扑入怀中,完全是一只灰白相间的半大的虎斑猫。吓得他一把把猫扔了出去,可怜的小东西在落叶堆里打了个滚,身上沾满了松针,摔得好不狼狈。
      “喵!”碧绿的眼睛怒视着谢清欢,还准备掏爪子挠人!
      谢清欢只是失忆,不是变傻,他当然明白这一系列的事情代表什么——他所谓的“救命恩人”,毫无疑问就是眼前这只小猫,确切地说,是猫妖。
      果然,下一刻,小野猫的四肢开始伸长,只一眨眼的时间,一个碧衣少年就出现在他的面前,一双碧绿的大眼睛依旧瞪着他,脑袋上还顶着两只雪白的猫耳,及腰的黑发上沾满了松针枯叶,白皙的脸上黑乎乎的几处指印,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你……没事吧。”这就是妖,不过轻轻一摔就摔成这样?!好吧,对于这种漂亮无害的小东西,谢清欢承认自己怕不起来。
      “有事!你看我像没事的样子吗?干嘛把我扔出去!小清是混蛋!”大概是哪里摔疼了,愤怒的小眼神瞬间变幻成委屈。完全不想想,明明就是他自己没说清楚,当你以为要接的是人却跳下来一只猫的时候,是个人都会把猫扔出去的。
      对于这样蛮横的小东西,谢清欢也不生气,他只是走过去帮忙收拾少年一身的狼狈,一边道歉,一边还想继续打听关于自己失忆的事。
      “那你是在哪里救我的?”看这深山老林,谢清欢推测自己可能是摔下了山崖才失去了记忆,也许回到掉落的地方,会有人找他也说不定。
      “不记得了,我不太认识路,一直都是走到哪算哪。”用衣袖抹去自己脸上的泥,少年低头小声回答道,“还有,我叫何碧,何去何从的‘何’,碧绿的‘碧’。”
      事到如今,谢清欢只能无语问苍天了。罢了,昨日种种皆如昨日死,从今天起重新开始。至于今后要干什么?谢清欢看着眼前这只名叫何碧的小妖,心中有了打算。
      何碧跟着谢清欢,终于找到了出山的小路,山下是花花世界,是滚滚红尘。小妖眨着碧绿的眼睛,看着前面逆光的高大人影,忽然裂开了嘴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
      一切破茧成蝶,幻灭重生。

      月黑风高,数九天寒,冬夜的空气干燥寒冷,院中的几棵梧桐树早已是光秃秃的了,干枯的枝干在夜色中张牙舞爪伸向蓝黑的天空。一道白色的身影正迅速地穿过长廊,来到走廊尽头的厢房。房门被小心翼翼地打开一条缝,白影闪入房中,从始至终没有发出一丝声响。
      在房门被打开的那一刻,谢清欢就已经有所察觉。可他似乎并不惊讶,反而像是早就习惯了一样,只是稍微往里床挪了挪位置。果然,那位“夜袭者”哆嗦着钻进了温暖的被窝。
      “大人,在下这里真的有那么好吗?”好到你每晚都要溜过来。说归说,谢清欢还是习惯性地替来人掖好被角,那人身上可真冰啊。
      “小……小清那,你……看天这……么冷,我怕……你一个人睡冻……冻着,才不……辞辛……辛苦来送……送温暖的。”那人来时只穿了一件里衣,早就冻得牙齿打架,说话磕磕绊绊。
      “怎么不披件衣服就跑过来了?” 伸手抓过何碧冰凉的脚捂在手里,被那双冰冷的脚丫刺激得浑身一个激灵,谢清欢挑眉审问,“都教了那么久了,怎么还不习惯?这样会冻出病来的。”
      “忘……忘了。”何碧往被子里缩了缩,浑身毛孔有温暖渗入,让人享受地眯起了眼睛。
      “唉,如果碧溪县的百姓知道他们的县太爷是一只小猫妖,不知会做何感想?”谢师爷用一种苦恼的语气感叹道,语气带着威胁。
      “你不说他们不会知道的。”被窝里的声音随着主人睡意的上涌逐渐变小,何碧完全没意识到那层威胁,终于爬到温暖的地方,如此舒服,自然睡觉最重要。
      “那你也要注意啊!”作为唯一的知情者,谢清欢却没办法把这个缩在被窝里瑟瑟发抖的少年跟传说中危害人间的妖物联系起来,反而担心起这妖会不会跟人一样,会冻出病来。
      此时月亮终于从云层中挣扎而出,洁白的月光穿透厚厚的窗纸,驱散些许黑暗,微光悄悄照着床上之人的睡颜。少年睡得安稳,长长的睫毛在脸上投下淡淡的阴影,月光勾勒下的轮廓看起来竟给人一种轻灵脱俗的感觉,更别说什么妖气森森了。
      莫不是那些传奇故事都写错了主人公?还是这想做官的小妖实在是妖中的异类。当初带他出山,小东西明明看什么都新鲜,却憋着不问,不懂装懂闹出了不少笑话。两年间,他们一路走过了不少地方,因为有何碧的存在,实在添了不少乐趣。谢清欢有时候也觉得自己是不是太没有追求了,记忆也好,功名利禄也好,统统没兴趣,每天就任由何碧胡闹居然也会觉得很好,自己都快赶上大佛了。胡思乱想的谢清欢终于敌不过周公的催眠大法,搂着怀里开始产热的“小暖炉”舒服的睡去。

      冬日温暖干燥的阳光透过窗棂,唤醒床上沉睡的人。谢清欢醒来才发现自己右臂酸麻动弹不得,掀起被角,果然看到一条白色的毛茸茸的尾巴打着卷儿缠在自己的右手上,尾巴的主人还顶着两只尖尖的白色猫耳朵,嘴角一条亮晶晶的口水拖到枕头上,时不时砸吧砸吧嘴,大概是梦到了好吃的了,睡得那叫一个快活。
      这小东西,就知道睡!谢清欢用另一只手揪住何碧的耳朵蹂躏,柔若无骨的手感叫人欲罢不能,揉揉心情好,揉揉更健康。
      “唔……小清,多睡一会儿啦。”撒娇貌似也是猫的天性,任谁听见这软软的鼻音都会心软。但谢清欢显然更爱那耳朵的手感。
      “啊,知道了,我起床!”何碧不堪其扰地把被子一掀,坐起来张牙舞爪,龇牙咧嘴,然后张开一双碧绿的大眼睛瞪着又把被子裹回身上的谢清欢,再度撒娇,“你叫我起床,自己还不是躲在被窝里!小清啊,我衣服没带过来,你先起,你去拿,让我再睡一会,就一会,嗯哼?”
      早料到你会这么说,谢师爷眼中闪过一道光芒,这个小笨蛋,找这种理由赖床,估计昨晚就算计好了,才只穿里衣就跑了过来,哼,这种恶习纵容不得!
      “大人,我睡里床,您不下去,我恐怕是出不去。”谢清欢侧着身体,靠上身后的墙面,一只手撑起头说道,看何碧因为寒冷缩起身体,还用一副可怜兮兮的眼神看着他,依旧不为所动,继续说道,“啊,因为大人你经常来‘体恤下属’,所以那边靠墙的箱子里,就有大人的衣服。”
      撒娇无赖都没得逞,寒气很快就逼得何碧妥协,他迅速跳到箱子前,打开一看,何止冬衣,四季衣衫鞋袜,一样不缺,整整齐齐地叠在箱子里。做得真是太绝了!愤愤不平地扯出一件冬衣往身上一披,迅速穿好裤子袜子靴子,转身朝床的方向扑去,准备掀了那人的被子,进行打击报复。
      “做了那么久的人,衣结会打错,真是笨啊。” 谢师爷当然不会给他这个机会,早就穿戴整齐守株待兔。一把接住扑过来的少年,修长的手指轻易地挑散何碧系错位的衣结,还顺手又蹂躏了一下那让人爱不释手的柔软耳朵,“快给我变回人形,让人看到了有你好受的!”
      何碧耳朵被挠得发痒,嬉笑地站在那里任由谢清欢给他的衣带打结,瞳孔颜色逐渐变黑,猫耳收起变出人耳,尾巴收起,敛去一切妖的特征,与凡人一般无二。
      “反正小清你会,我就慢慢学嘛。好了好了,胖婶要来催我们吃早饭了,我最喜欢的豆腐花啊,我来了~”做了一个“饿猫扑食”的动作,然后奔出了房门,留下谢清欢对着他的背影直摇头。

      碧溪县是个小小的县城,最高行政单位也就是碧溪县衙了。前任知县虽说不是贪官,不搜刮民脂民膏,却抠门得紧。说什么“县里治安良好,不请闲人”,索性把原来的师爷仵作统统辞退,连衙役人数也连带缩水了。是以现在的县衙只剩一个厨娘胖婶,外加三个衙役凌锦、凌落、凌风,一听就知道是三兄弟。
      作为一只年轻有为的妖,何碧当官就是图个新鲜,反正人间朝廷的腐败已经是三界共知,银子扔下,便稳稳当当地坐上了这县令的红木椅,而实际上何大人不学无术,斗大的字不认识几个,唯有自己的名字会认会写,选碧溪县落脚,也无非是因为这县名里有个“何碧”的“碧”字。正主无能,那些劳心劳力的工作,好比看公文这种事,自然而然地就只能落到了县令大人的左膀右臂——师爷的肩上。
      将近日中,阳光正暖。小县城的卷宗不算多,无非是些菜价升降,婚丧嫁娶,很快就看完了。谢清欢起身舒展筋骨,发现身边不见那个张牙舞爪的小野猫,推窗一看那人居然就在花园的亭子里睡着了。
      温暖的阳光晒得人骨架子都散了,何碧半边身体挂在栏杆上,腿横在一边,身体摆了一个扭曲犹如麻花的姿势,居然还睡得天昏地暗。还好之前谢清欢告诉他的话他总算是听进去了,没有在光天化日之下,露出耳朵或者尾巴。阳光把何碧的白皙的皮肤照得有些发热,红扑扑的像一只水蜜桃。
      谢清欢伸手抹去他嘴角的豆腐花,捏捏那鼓起的脸蛋,手感是一如既往的好。
      “大人,大人!别睡了,吃午饭了!”
      “不吃了……”何碧睡得正香,被人如此骚扰也不愿跟周公散伙,也不管是谁,只想伸手把人挥走。
      “哦?那就是说大人下午也没空去巡街咯?”挑了挑眉毛,心里默默倒数,谢清欢吃定何碧早就耐不住了。这两天某人新官上任,还没逮到机会出去玩。
      “嗯?去,当然去!本大人爱民如子!”何碧跳将起来,明明还没醒,却要装出精神百倍的样子,眼皮死撑着睁圆了眼睛。何碧没有一个人上街,倒不是因为他不爱出门,天知道他闷得要死,整日就在县衙前厅后院里晃荡,院子里有几块石头都快摸清了!实在是何碧是只超级路痴,迷路的本事天生,强大无比,无人可及。所以这有“人肉路标”的逛街机会,是万万不能错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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