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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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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两句,摇!!!我今天必写出千字长评!离明天还有三十分钟,我今天一定要写出!
评论的名字貌似是一首老歌的名字。看了很久的文,第一次看到和我如此貌合神离,不对,是灵肉合一,不对,是如此符合我口味的文,女主的性格,处事之道,情节的进展,我都好稀饭,好稀饭。我就是个得过且过的人,但是,我不是个随便的人。我是个怕麻烦的人,但是我不是个没有责任心的人。其实最重要的,这文,让我想起了我的初恋(摇!为了你,我连个人隐私都抖出来了)。只是,我的角色是狐狸(如果狐狸是真心的话),我对一个人爱极,爱到让那个人觉得我变态,我不可理喻,那个人并非不爱我,只是很爱怕我,害怕我爱的方式。那个人说,和我在一起总是处在亢奋状态,所有的情绪都变得异常极端,他害怕这样的我,害怕这样的自己,害怕这一场爱。于是,他逃了。我没有像10年后我的一位师妹那样,从教学楼顶一跃而下,也不能像另外一位师妹那样,在宾馆切断了自己的左手动脉。我曾怀疑自己是不是像自己标榜的那样深情,那样痴情,因为这段从10岁开始到25岁不得不结束的爱结束后两个月,我又爱上了一个人,我爱得强烈,很汹涌,但是我控制着自己的表达,于是,很平静的爱,平静的相处,水到渠成,结婚生子。当年被甩后,说不难受是假的,我像果子一样,看着眼前,看着当下,不想过去,也不想将来,终于,熬过来了。所以,某摇,你写的我小心肝直颤啊!尤其是看到果子怀疑狐狸是故意受弩伤,果子害怕狐狸表达爱的方式,我真想大呼:不是那样的,狐狸是爱的,他只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不会爱,或者不会以你希望的那种方式爱你,所以,果子千万别让狐狸出局啊!你不给狐狸时间长大,狐狸就给你时间后悔!!!
某摇,你搞数字的,应该知道最基本的推理:如果爱,就会想方设法在一起。这个命题如果成立,那么,如果不想在一起,就是不爱,这是成立的,但是想在一起,就是爱,则是不成立的。所以,不在一起的,定是不爱,不必纠结,为此伤神伤身,在一起的,也不一定是爱,所以有那么多貌合神离的夫妻。你写果子,是不也是这样,果子还是想和狐狸在一起的,所以果子是爱狐狸的。果子和狮子在一起,这并不一定就是爱。哈哈,糊涂了吧。
喜欢林夕的歌,那一句“烧完美好青春换一个老伴”,让我瞬间感受到了沧海桑田。果子还年轻,狮子也年轻,狐狸也年轻,然我们好好烧吧!华丽的烧!这样才不会有后悔,有遗憾。那日同学聚会,同学问我如何看待同学成为情侣又分开的,我很淡淡的说:“人不风流枉少年”。终有一日,曾有过的欢笑,泪水,快乐,痛苦,都会变成淡淡的几个字甚至是云淡风轻的沉默,只要我们活着,我们燃烧过,我们就是胜利者!
那啥,我虽然是果子党,但是我迷恋狐狸那一型的男银,某摇派他扑我吧!华丽的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