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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蜀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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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
芙蓉城三月雨纷纷,
四月绣花针。
羽毛扇,遥指千军阵。
锦缎裁几寸。
看铁马踏冰河,丝线缝韶华。
红尘千帐灯。
山水一程,风雪再一程。
一,
先主少孤,年少与母织席贩履为业。
不甚好读书,喜走马,音乐,美衣服。
《三国志.先主传》
云霞般五光十色灿烂的蜀锦从织机上面取下来,诸葛亮将它一寸一寸展开,在阳光下细细查看它的纹路。阳光透过那清华单薄的丝料,直射过来,原本有些艳丽刺目的阳光顿时被过滤成了柔和的暖色调光。这匹蜀锦仿佛真会发光似的,在风中仿佛要翩然而起,飞向云霄。
指尖滑过,这蜀锦的纹路细腻光滑,柔美程度胜过妙龄少女的肌肤。这就是川蜀之地,盛产的极品蜀锦,即使是不喜欢穿着打扮的人,看到了也会久久驻足。
诸葛亮想:主公看到了得多开心啊。
主公喜欢走马音乐美衣服,入川之前颠沛流离,实在是没有时间,也没有经济条件去享受。入川之后来到了这天府之国,主公终于可以过上宽裕的日子了。
刘备的吃穿用度并不过奢,一季常服不过八套,礼服和战甲之类另算。衣服虽然不算多,但是用料一定要顶级,款式要新奇,每次绣娘产出了新品蜀锦,诸葛亮总要从里面挑选出最好的给主公留着。
这匹青绿色的蜀锦,要是云长还在,他肯定会喜欢的。
这匹玄黑色的蜀锦,给益德穿也正合适,张飞虽然不喜欢打扮,但是每次被发到新衣服,总是能乐呵呵好久。可惜他也不在了。
这匹淡蓝色的,温柔优雅就像是雨后的天空,给子龙送过去吧。子龙穿浅色好看,总穿白色的也单调……
这匹浅金色的应该给汉升,而这一匹雪白色理应给孟起……
可是他们都不在了。
诸葛亮动作一顿,突然有些伤感。
五虎上将,已亡其四。
而现在在战场前线拼命的,是年过花甲,头发花白的主公刘备。
刘备手下已经没有什么人可以用了,他带到战场上去的都是一群半大的孩子,一群没有战争经验的孩子。
这场仗一定会打得非常艰辛吧。
但是再怎么艰难,刘备也会挺过来的。
主公这大半辈子吃过的苦太多了,没什么坎是越不过的。
诸葛亮想到前线传来的战报是连连获胜的消息,非常顺利,他又开心起来。
主公与吴国大军僵持一年有余,深入吴国腹地600里,安营扎寨,插入一颗颗钉子,已经取得了不少战果,可能再过几个月他就能凯旋而归了吧……
想到这里诸葛亮拿起一匹金红色的蜀锦。
小声的把刘备的身量尺寸告诉绣娘,“用这一匹来做。主公穿红色好看。”
其行昭昭,其志烈烈。
刘备的一生,明烈如火,燃烧自己,照亮别人,从头到尾都是光明的。
诸葛亮把孙权发来求和的战报放在一边,再次嘱咐绣娘,“主公身高七尺五寸,衣料要放宽,主公臂展很长,所以袖子做的要宽大,把缝线藏好,在领口和袖口上缀上金丝,就绣祥云如意纹。”
这件衣服一定会很好看的。
主公看到了得有多开心啊。
二,
白帝城,永安宫。
窗外的桃花盛放,病了许久,病的有点迷迷糊糊的刘备,让侍女扶他起来,靠在床头上略微歇息一会儿,然后又把窗户打开,静静的看了一会儿外面的桃花。
诸葛亮把已经做好的衣服拿给他看。
已经病势沉重的刘备果真笑了起来,边笑边用手轻轻抚摸,虽然放了很久,但是衣料依然是那么的光滑美丽。
“这是丞相为我做的吗?真好,我现在生病不适合穿这么鲜艳的颜色。
等我病好了我就穿给你看。
孔明怎么知道我喜欢红色?”
诸葛亮轻轻扶起刘备,又在他身后给他加了个枕头,好让他靠得更舒服些, “主公的心思我都明白。”
“知我者,孔明也。”刘备笑道。“所以你才不反对我去东征?”
诸葛亮又为他倒了杯茶,亲自递到唇边, “除非关将军张将军复生,否则谁能劝住主公?”
刘备饮了一口,又将茶杯搁下。
“还有你。你在我心里的分量并不比云长翼德轻上半分。”
“我如果要是劝住了主公,主公的余生都不会快乐。如果不能为云长翼德二位将军报仇,主公的余生再无乐趣可言。
要是早知道的话,我会陪主公一块去东征……”
“你陪我去了,那国家大事交给谁?交给阿斗吗?他撑得起来吗?”
“那我就管不了那么多了。”诸葛亮轻描淡写的说。
只有刘备知道这句话背后的分量,诸葛亮的责任心是与生俱来的,要他搁下国家大事陪他去前线,对他来说将是多么艰难的一个决定啊。
“就算你想去,我也不会让你去。我已经失去了孝直和士元,我再也不能失去你了。我跟你不一样,我这辈子打过的败仗多了,遇到再艰难再辛苦的环境,我也能熬过去,最起码我能逃回来吧。”刘备又笑了,眉眼弯弯,眉目间依稀残存的一些年少时的英气和俊朗。
“不要低估我,我的生存能力可是很强的,无论在哪我都能生存下来。孔明,我这辈子最得意的一件事,不是跟曹操孙权他们三分天下,也不是入川之后得到整个蜀地。而是你,还有我的兄弟们。你们才是我这辈子最大的财富。”
他似乎想起了跟云长翼德年少时那些无忧无虑,虽然艰难困苦,但是却一起携手度过的日子,眼神中竟隐隐浮现出几分温暖和幸福来。
“我这辈子已经很幸福了……就算败给陆逊也没关系,孔明,遇到你,我就已经很幸福了……”
说到这里,刘备又有点咳嗽。诸葛亮赶紧扶他躺下去,又重新给他盖好被子。
三,
刘备最终没有实现他的诺言。
他没有在病好之后穿上那件衣服。
因为他病逝在章武三年的春天。
他不知道自己这贫病老弱的身子早就不能像年轻时候那样扛过一次次的病痛,他还觉得自己是当初那个十五岁意气风发的少年,仗剑从街上走过,人人侧目。
诸葛亮沉默的将那件红衣一点点的撕成粉碎,然后投入火盆中。
这是极品的蜀锦,照理来说他不该浪费。
主公不在了,也应该把它留给更需要的人。
可是,这是主公喜欢的衣服。
无论是生前还是死后。
它都属于主公一个人。
火盆里面升腾起枭枭白烟,模糊了诸葛亮的面容,诸葛亮被那烟雾呛得连连咳嗽,泪流满面……
多年后的一个春天,
诸葛亮终于也成了满头白发的老人,
绣娘又上供了新品的蜀锦,
诸葛亮在阳光下细细的查看,看了好一会儿发了好一会儿呆。
这批蜀锦的丝绸纹路更加紧致细腻,技艺也更加高超,更加精致和华美了。
“把这匹蓝色的,白色的和玄黑色的都送到伯约的府上去。”
诸葛亮简单的将蜀锦分配完毕,而后又用手捻起那金红色的绸缎,怔怔的看了一会儿。
除了主公没人喜欢这么华丽跳脱的颜色。
可是主公已经不在了……
要是主公能看到这么美丽的蜀锦,他一定会很开心吧……
想到这里,诸葛亮颤抖的闭上眼睛,两滴晶莹透明的泪水从眼角流了下来,晶莹的泪水,将金红色的绸缎打湿了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