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纯爱
衍生
无CP+
百合
完结
分类
排行
全本
包月
免费
中短篇
APP
反馈
书名
作者
高级搜索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5、第 55 章 ...
医院
又躺在了熟悉的病房里。
“静,你醒了。”忍足小心翼翼地将静扶起来靠在床头上。
“怎么?就只有你一个人呢。”有种失落的感觉。
“因为你只是激动过度而晕倒而已,所以没有打电话通知你哥。至于迹部,他还有他未完成的事情需要做,一会就会赶过来的。”
“静!”说曹操曹操到,迹部连订婚礼服都没换就直接赶来了医院。
“好了,你们俩个好好聊聊,我先回去了。”既然主角已经来了,忍足也就没必要在这里当电灯泡了,悄悄地把门关上。
“怎么又哭了,你知道不知道刚才给我吓坏了。”怎么能让她不哭呢,一切都已经晚了,订婚已成誓约已有。无论是迹部家族还是渡边家族都不会让悔婚这种笑话发生的。
“迹部,你和她结婚了那我要怎么办呢。你不要我了吗?”静有些激动地上前去抱住迹部,只有紧紧地抓住他才能保证他不会在下一秒消失,才能感到他其实还是属于她的。
“你?这是怎么了。”心里有一丝喜悦之情,她这是在向他表白嘛。不过他有些不敢承认,害怕一切都只是他想而已。
“谁说迹部景吾聪明的。你还没明白吗?迹部,我喜欢你,不,我爱你。所以你不要和渡边静安结婚好不好。”听到了喜欢和爱从静的嘴里说出了,迹部愣了。曾经的午夜梦回他多少次想象到了这样的场面。
看迹部平静的脸上找不出一丝喜悦之情,静有些害怕,不会是他爱她时她不爱他,而她爱他了,他对她倒是没有感觉了。是天意弄人吗。
“我也爱你,爱你甚至于超过了我自己。当看到你的画板上全是幸村精市的画像时,你知道我当时的心有多痛。当你为了照顾他而请一周假时,我又有多么地失落。不过过去所有的心痛和失落都抵不上现在的快乐。静,你是真的爱我吗。”
“是,我是真的爱你。是我把同情和爱搞混了,我想让精市变得快乐,因为他的命运有些太过坎坷。而我想让你幸福,因为我爱你。”
也许医院不是个诉请告白的好地点,不过两人相拥的画面是多么的幸福。幸福是幸福,不过该收拾的烂摊子也要收拾干净。
车内
“你打算先去找我哥说明吗。”静靠躺在迹部的怀里,他的怀是那么的温暖。即使现在烦心的事有一大堆,可是她相信迹部会全部都处理好的。
“嗯,你哥比较疼你,相信他会同意我们的。而他到时候也会帮我们的忙。”
“哥,我回来了。”看远藤真的些摆在外面就知道他已经回来了。
“我在餐厅呢。”
“来,进来吧。”迹部边走边仔细地打量着房子,还是第一次到她家来呢。也不算是第一次了,不过上次光在门外呆着了。虽然装潢的不是很华丽,不过很有家的感觉。
“不是说早上就能到家,怎么……迹部景吾,怎么会这个时间过来呢,听说你今天订婚啊,恭喜恭喜了。”嘴上说着恭喜恭喜,可是是人就看的出来他并没有订婚的那种喜悦之情,只是在订婚之日跑到他家来做什么。
“哥,今天就是要和你说订婚这件事情的。”
“说吧,我听着呢。”
“我希望您把静交给我,让我用一生的时间去照顾她爱她。”听到迹部的话,正在喝水的远藤真直接就把水都喷了出来。
“你在说什么?你今天刚刚订婚就让我把妹妹交给你,这是不可能的事。”斩钉截铁地拒绝了他。
“可是哥,我也喜欢迹部。你也希望你妹妹一辈子幸福吧。”
“静,他可是有婚约在身的人。而且,你不是说过30之前都不结婚的嘛。”不行,无论如何都要阻止他们,静怎么可以把自己的幸福都给了一个对别的女人有约定的男人呢。
“有婚约当然也可以毁约了,就算是结婚了还可以离婚呢。而且我也没说要在30之前结婚啊。还有哥你记得不记得你答应过我一个条件,无论是什么你都要答应的,你不会反悔吧。{忘了的亲可以回头看第九章}”静撒娇似的搂住远藤真的脖子,不信他不答应她。
“我说过的话当然是不会反悔的,只是你要考虑清楚明白吗。我话也不多说了,你们俩好好想想吧。”说完远藤真便把餐厅留给他们两个,让他们好好地想想到底值得不值得。
“我嫉妒了,你才来没对我那样子过。”迹部紧紧地搂住静,以示惩罚之意。
“喂,迹部景吾。他可是我哥,你不会连你哥的醋都吃吧。”
“那30以前不结婚的事怎么算,我不管,等我一到18岁就要立马结婚。”好了伤疤忘了痛,反正知道了静也是爱他的,他的大男子主义又上来了。
一晚上两个人就为到底要什么时候结婚不停地争执。
泪奔~默默在这里感谢bear521999 和汉广之遥。
太可怜了,默默昨天更了三更就只有小熊和遥遥给默默留了言,我哭啊555~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55章 第 55 章
下一章
上一章
回目录
加入书签
看书评
回收藏
首页
[灌溉营养液]
昵称: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你的月石:
0
块 消耗
2
块月石
【月石说明】
打开/关闭本文嗑糖功能
内容: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