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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后来 ...

  •   那年我十七岁,第一次从县城来到大城市。这里有我从没见过的风景,和飞涨的物价。即便是扣扣减减,我的口袋里也不剩多少钱。

      第二个学期我决定在学校帮忙做一些杂工,以此来抵免我一部分的学费。

      如果我知道,那天我会遇见他,我就穿得再漂亮些了,那样他是不是就会注意到我。

      我手里拎着一块抹布,衣服也是再也普通不过的咖啡色衬衫,还是几年前在打折的商店里买的。

      我猫着腰偷偷看他。

      他站在落地窗前拉小提琴,漫天的夕阳似乎都成为了他的背景。他永远活在太阳下,我呢连月亮都不肯为我施舍半分皎洁。

      我看着他,每一眼都恍若一个小偷,在肖想着这辈子都不可能属于我的东西。

      他连目光都没在我脸上停留半分,我连那午夜十二点钟时灰姑娘的梦都无法想。

      三年,我每一天都在努力活着。去那间带有落地窗的教室打扫,成为了我每天下午必做的事情。

      每个星期三和星期五他都会准时出现在那里,拉着悲伤或是欢乐的曲子。

      他很优秀,据说,他以后会成为一位小提琴家。我更加努力地读书,攒钱。只希望有一天,我能成为与他并肩的人。

      后来年级大榜上,常常出现我的名字。不过我永远落他一名,我只知道去追上他的步伐,我忘了我成为了别人路上的绊脚石。

      被拖进女厕所里辱骂,刚打扫好的教室被倒满垃圾,诸如此类的事情不断。

      他们是我惹不起的,一句话或许就能决定我的生死。我怕我拼劲全力过好的日子,转眼就成了云烟。

      我承认我懦弱,胆小。我有什么办法呢,我想活着,只是活着。

      大学,我依旧做着兼职,值得庆幸的是,我真的和他考上了同一所大学。

      他在音乐系,我在读金融。每天的课程比起高中简直不要太轻松,我学会了怎么打扮自己。

      那件格子衫,我再也没穿过了,日子都在一天一天地变好,我也是。

      我的隔壁床是个格外娇纵的大小姐,陈言言,也是音乐系的,宿舍里的人基本都不太喜欢她。我倒是和她关系不错,有时候会帮她带点吃的之类的。

      她对我也不错,会帮着我打扮自己,有时候还会教我化妆。

      活在幸福家庭里的小孩,有着足够的本钱和爱,随性一些也没什么。

      有次,我替陈言言去上一节乐理课,他也在。就坐在我的斜对面,我赶紧看了一眼自己身上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万幸,还好没听陈言言的话穿睡衣出来。我穿的是昨天新买的嫩黄色长裙,陈言言说嫩黄色很衬我。

      他忽然回头,我赶紧低下头去。他越过我,向另一个人招手,是个女生。

      我也回过头去看,那个女生穿着和我同款的嫩黄色长裙,棕色的长发衬得她看起来很温柔。她也看着我,对我致以一笑,她笑起来脸上有两个酒窝。

      我看着她坐在我前面,裙子的领口出有一个明显的商标,是一家奢侈品的牌子,而我的衣服上没有。

      他也看了我一眼,那一刻我有一点无地自容。不知道是因为这条盗版的裙子,还是整整四年都没能等来的一眼。

      我仿佛置身于天堂,又似乎坠落深渊。

      我安安静静地上完了这节课,乐理知识很枯燥,他们却听得认真。

      下课后我跟着他们走出教室,看着他们牵手,看着他帮她拿外套。我有些失落地回到寝室,陈言言一个人坐在床上敷面膜。

      她问我怎么了,一副被人偷了心的模样。我笑着对她说,不是偷了心,是有人把我的心还回来了。陈言言似乎很感兴趣,她爬下床问我是什么意思。

      一想,我从小到大跟她的关系算是最好的,虽然这段关系可能在她那不算什么,但我还是把我的故事都说给她听。

      吐露完所有的心声,我感觉全身轻快,外面的夕阳正如我第一天见到他时那般美好,那天可能才是我真正意义上的夕阳。

      陈言言吓了一跳,她以为我是个乖乖女,每天只会看书的那种。

      我说我还是会喜欢他的,他是我曾经透支完一生的好运,换来的阳光。

      月亮照耀不到的阴暗角落滋生着数不尽的肮脏,我在那里成长,每天过得像是行尸走肉,某天一束阳光照亮了那里,从此肮脏不再。

      我脱下了那件嫩黄色的长裙,将它打包扔进垃圾桶里。

      生活日复一日的过去,我和陈言言的关系越来越好,虽然有的时候会参杂一些利益在。因为最近忙着课题的事情,我的兼职越来越少,熬夜的次数却越变越多。

      陈言言说我再这样下去就要变成黄脸老太婆了,我倒是不在乎。去法国知名大学的交换机会,就看这次课题了。

      专业里厉害的人很多,我没什么天赋,总是要付出别人多千倍百倍的努力。

      不出所料,我病倒了。那天陈言言在跟她的男朋友闹分手,我被她拉着去喝酒。我一整天都没吃饭,胃里空落落的,一杯酒下去胃就止不住地痉挛。

      我疼得直冒冷汗,眼前的光景也变得模糊起来,我只知道我昏倒了。

      醒来时我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手上挂着点滴,外面有人在说话。脑子还是晕乎乎的,就这么睁着眼睛躺了一会。

      陈言言一手拎着打包盒,一手抓着一袋子的药,她眼睛肿得跟核桃一样,还红通通的。

      我笑着打趣她:“大小姐,怎么为个男人伤心整夜啊,这可不像是你的作风。”

      她的眼泪在看到我的瞬间决堤而出,“哭什么啊,我既不是你的男朋友,我也没死啊。”

      我拿起床头的纸巾想擦干她的眼泪,奈何大小姐的眼泪太多,我表示放弃。

      在她停止哭泣后给我递来了几张病历,我以为是她要跟我明算账,笑着接过。

      还不忘骂她一句小气,住一晚上的医院能有几个钱啊,大小姐至于这么扣扣搜搜的吗。

      然而下一秒,我愣住了。做的B超显示我胃部有不明肿物,疑似是胃部恶性肿瘤。

      害怕吗,是害怕的。可我心里竟然有那么一丝的释然,“是应该算清楚钱的,胃癌可是要花很多钱的。”

      我依旧对她笑,这其中究竟有几分恐惧在,也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陈言言把头埋进我怀里,眼泪蹭湿了我的衣服。“又不一定,只是疑似!就算是,多少钱我都出,你不在谁给我带饭,谁替我上课啊。”

      命里没有的一生都遇不到,命里有的总是要来的,我被确诊了胃癌。

      这应该算是意料之中吧,我拿着报告单坐在肿瘤科外的花园里。

      夏天快到了,蝉鸣声也渐渐清晰,我最喜欢夏天了,我是在夏天遇见他的。

      不知道明年夏天,我是否有幸能再次听到小提琴的声音。

      我问医生保守治疗我还能活几年,他说可能两年,可能两个月,但我这么年轻,还能活得更久一些。

      隔天我向学校提交了休学申请,从宿舍里搬了出来。大小姐已经和她的男朋友和好了,她拉着我不想我走。

      我说我不能一直陪着她,其实我也想陪着她的。

      但现在,我想去旅行,时间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是个奢侈的词。

      离开前我去全市最大的奢侈品一条街,曾经的我是根本不会踏入这里的。这里随便拎出来一件衣服就够我做一年的兼职了。

      我走进一家专卖店,非常豪气地买下了一条绿色的纱裙和一双高跟鞋。它们漂亮地不像话,这钱花的很值。

      趁着现在身体还算好,我又买了一张去往西藏的火车票,这是我今生唯二想做的一件事。

      还有一件事,虽然我知道它根本不可能实现。

      我想有一个属于他和我的夏季,不管是以什么身份,哪怕立刻死去,我也心甘情愿。飞蛾扑火的一瞬间,我想它是幸福的。

      上天或许是对我这个将死之人心有怜悯吧。我一个人拎着行李箱上火车时,我清楚地看到了他的身影。比起他的正脸,我更熟悉他的背影。

      我酿酿跄跄地追上他,因为生病的缘故,我甚至连行李箱也提不动了。一个不留神就被绊倒了,手肘重重地敲在过道的桌板上。

      旁边有人问我什么,他们说着我听不懂的家乡话。

      “你没事吧?”我的面前伸出来一只手,那双手很修长也很白净,声音更是刻进我生命里的熟悉。

      我将手在衣服上擦了擦,搭在他的手上。他的手心很暖,灼得我心口一烫。

      他自然地提起我摔落的行李箱,“你住哪个房间?”他回头问我。

      “302。”我低头跟在他身后,他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短袖,少年感里透露着成熟。

      “真巧,我也是。我没想到我的对床是个女生。”他朝我笑了笑,那是给我的笑。

      他将我的行李箱放在了架子上,房间很简单,两张床,一张共用的桌子。

      桌子上摆放着几张琴谱和一个笔记本电脑,他依旧坚持着自己年少时的所爱,我也是。

      “你叫什么名字?”

      “向舒,向往的向,舒服的舒。”

      “很好听的名字,我叫纪言承,言语的言,承诺的承。”

      我当然知道,早在很多很多年前,我就知道了。那几年我的草稿本里写满了“纪言承”,烂熟于心的名字早已经刻入心间。

      当年我卑微地不敢喜欢他,如今成为更好的自己时,我更不敢爱他。

      他邀请我一起去擦车窗玻璃,我欣然答应。他站在我身边,高了我一个头,鼻子上有一颗很小很小的痣,他似乎很喜欢笑,与我说话间嘴角都是上扬着的。

      跟我这样的陌生人,他都有无穷的善意。就是这样的他,把曾经支离破碎的我拼凑完整。

      阳光洒在了我身上,整个人暖烘烘的,火车也要开了。

      他早就忘记了他在一节乐理课上见过我,不过没关系,这列火车要开很久,他和我有同样的目的地。这个夏天,我真的可以在他身边度过了。

      他告诉我最近自己的小提琴一直没有进步,他苦笑着说最近他和女朋友分手了,想出来散散心。

      我看着他,不说话。

      他将我当做一个同路的陌生人,倾诉着自己的不顺,他不知道的是,这个陌生人爱他。

      那天晚上,我们彻夜长谈,关于小提琴,也关于生活。

      他感叹为什么我们才遇见,我说该遇见的总会遇见。

      他怎么可能知道,我是因为他才去了解小提琴。那些枯燥的乐谱,我看了又看,令人费解的乐理知识,我查了又查。

      而今我只能将这些刻意为之的巧合归类为缘分。

      在火车上的这几天,我和他成为了他口中一见如故的朋友。偶尔他的朋友打视频来,他也会热情地介绍我,他们笑他艳福不浅,才上火车就碰到姑娘了。

      他向我致以歉意地一笑,我摆摆手表示没关系。

      期间陈言言给我打了好几个视频电话,我知道她想监督我吃药,但碍于他在场,这个大小姐只能干瞪眼。

      我当然有按时吃药,我真的很想很想活下来。

      我最近胃口的愈发不好了,他以为我在减肥,每次都给我放很多肉,有时候把自己碗里的也分给我。

      他说我已经很瘦了,不要减肥。我听话的每餐都吃很多,直到胃塞不下了为止。

      我也经常躲着他去远一些的卫生间里吐,我总感觉胃里翻江倒海的,就是喝水也止不住的难受。

      我们下车时,他提着两个人的行李箱,而我背着他的背包,同个车厢里有几个回西藏务工的人打趣我们像对情侣。

      我笑着说不是的,他说我们是朋友。怎么会是情侣呢,他虽然对我照顾有加,但他总保持着自己的距离,我也仅仅是知道一些关于他的事情罢了。

      那几天我看到曾经只能在网上看到的风景,我身体上的疼痛比起这震撼人心的风景来说都不算什么了。

      那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我在途中差点缺氧晕过去,他劝我别去了,但我还是坚持要走。

      他一路陪着我,在看到太阳照耀在山顶的那一刻,他比我还要激动,开心地像个十几岁的少年。

      我来到距离天空最近的地方,转动这世界上最大的经筒。如果可以,请用我余下的生命,换他一生平安喜乐,给我留一个夏天就好。

      太阳依旧耀眼,我愿永远留在这个夏天。

      那天夜里,我们住在山脚下的民宿里。老板娘是个很美的女人,美得张扬。

      我胃疼得睡不着,想下楼找点热水喝。老板娘坐在吧台抽烟,她抬眸看了我一眼。

      我问她有没有热水,她夹着烟给我倒了杯水。

      我坐在她对面喝水,“你喜欢那男的?”她轻佻眉眼看着我,我捧着热水的手一顿。

      “嗯。”我不知道她是怎么看出来的。

      “他可是说你们是这几天刚认识的。”她捻灭手里的烟,很认真地看着我。

      “我高中就暗恋他了,他不知道而已。”我难得的坦诚一回。

      “你很勇敢。”她盯着我看,“你们会有个好结局的。”

      “不,不会。我要死了。”我坦然一笑,爱离我太遥远了。

      我应该谢谢他,把我从黑暗无边的世界里救出来,即使我最后的归途仍是死亡。

      “胃癌。”能陪他度过这个夏天,是我最大的希望。”

      老板娘赶我回去睡觉了,第二天她给我煮了一锅母鸡汤。她说这是她五点钟起来炖的,要我赶紧喝掉。

      他说下一程想去云南,他问我去吗,我说当然。

      我们去了一趟大理,他说想在洱海边拉小提琴。

      我很久没有听过他拉小提琴了,离十六七岁那年,已经过去太久太久了。

      我穿了那条迪奥的绿色长裙,后背是镂空的。我越来越瘦了,时光仿佛凭空在我身上抽走了好些年,我感觉我的身体已经不堪重负了。

      我们骑着电瓶车到洱海边,风吹拂过我的长发,吹走夏天的炙热,带来了一丝秋天的舒爽。我知道,夏天快要过去了。

      “您好,我们是Y大摄影系的,在拍暑假作业,可以给你们拍一组照片吗?”一对看着像情侣的学生走过来问我们,后面还跟着一群学生。

      他看了看我,我试探性地答应了。我们走了一个多月,却没有一张合照。他也笑着答应了。

      让我没想到的是,他们要拍的是婚纱照!

      他看起来并不意外,在房车上换了西装走下来,手里还拿着一束捧花。笔挺的西服很衬他,看起来就像个新郎。

      婚纱的拉链在背后,他们招呼了其中一个女孩来帮我,“姐姐,你好漂亮啊,身材也好好。”她帮我换好了婚纱,“你和那个哥哥很般配。”

      我其实也没比她大多少,“我们不是情侣,只是朋友。”我说了实话。

      “那好可惜哦。”

      “哪里可惜了?”我笑着问她,她似乎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会:“他看你的眼神,是温柔的,和看别人不一样。”我怎么会信呢,他不会爱我的。

      我穿着婚纱走下了房车,头发被盘成了一个简单的丸子头,扎着白色的蝴蝶结。

      他已经在外面拉起了小提琴,我不在的时间里他和那群大学生混熟了,他们起哄着说,“言哥,你的新娘来了。”

      他停下了拉小提琴的手,抬头看我。那一瞬间,我真的以为我是他的新娘。

      他的眼里有我看不透的东西,如果我真的是他的新娘该多好。

      他说:“我的新娘,是最美的。”

      一个男生手里拿着相机示意我们开始拍摄。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拉起我的手,带我跑向海边。

      他忽然之间抱起我转圈,耳边是咸湿的海风和他低沉又温柔的声音,“笑一下,开心一些。”

      他拉着小提琴,我站在一旁看他,我们牵手追逐着一片又一片的海浪。

      他在我耳边说了一句什么,我没有听到。我问他,他只说我有一天会知道的。

      “爱吗?我会每天给她拉小提琴,我会用我的余生告诉她我爱她。”

      “何其有幸。”

      我想起了那晚与他初到大理时的对话,我不知道那个人会是谁,但我祝他幸福。

      有一张照片就足够了,至少小提琴家在这个夏天是属于我的。

      我没有遗憾了,我所想所愿皆成真。

      最后的日子过得格外快,再次回到这座城市已经是秋天了。

      我和他在火车站互相道别,他说等他解决完手头的事就来找我玩。

      我不知道我能否等到那天,可我还是笑着答应了。

      这一趟下来,我的身体透支得厉害,胃里传来一阵阵灼烧感,平时也是这样,疼着疼着也就习惯了。

      我漫无目地地走在街上,不过离开了短短两个月,街上的一切似乎都变得陌生起来。

      巷子里有一家满墙玫瑰的摄影店,我推开玻璃门走进去,凉气瞬间朝我袭来,有些冷。

      很久以前,我就想来这里拍一组写真,但一直都没有时间。

      “你好,这里可以拍黑白照片吗?”我小声地询问着坐在沙发上的男人。

      胃里翻江倒海地疼,身上也不断冒着冷汗。

      我只记得那天这个男人问了我一句你恨命运吗,我摇摇头,告诉他我感谢命运给我的一切。

      如果没有这场病,我一定不会遇见他,也没有这个夏天。

      晚上我就被人送进了医院,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晕倒在了路边。

      等我睁眼时,陈言言在一旁边哭边数落我。

      “早知道就不让你去什么旅行了,这下好了,你的日子更少了。你就是嫌我麻烦,想摆脱我是吧,我偏不,你必须给我活着!”她说完最后一句话,又去找医生了。

      谁能救我呢,没有人。门被人扣响了,我还未出声,一个人就走了进来,是他。

      “我给你带了粥,我问过医生了,明天下午化疗,我陪你。”他将手里拎着的饭盒放在我床头,还有一束带着水珠的玫瑰。

      我惊讶地看着他坐在床头,“你为什么在这?”他沉默不语,又说着着与我的问题无关的话题:“你还好吗?”

      他陪我说话又催我喝粥,直到傍晚才回学校。他没有问我为什么得病,我也没有追究他为什么会知道我在这。

      花瓶里的玫瑰娇艳欲滴,和这间充满消毒水味的病房格格不入。

      第二天,他背着小提琴来了,依旧坐在床头。早上是会诊,下午又要做化疗,我的一天就这么被排满了。

      我同他说着一些话,胃里撕裂一般地疼。

      从小我就特别能忍疼,所有苦难都要我自己一个人受,这也是我从小就知道的道理。

      灵魂似乎被疼痛撕开,衣服已经被汗水浸湿了,黏在我的背上,很不舒服,我的眼前一片模糊。

      他慌张地按下床头的呼叫铃,桌上的玫瑰连同花瓶被他动作间打碎了,以及我说不出口的爱。

      人总是贪心的动物,我开始不满足于一个夏天。

      比如现在,我恍惚间拉住他的手,他的手心依旧滚烫,“我喜欢你,很喜欢。”

      我不知道他是否听见,但能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说出我一生都无法诉诸于口的爱,也不枉来人世一遭。

      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有我的父母,他们酗酒,赌博,对我肆无忌惮地打骂,那个小小的麻将馆,是我走不出的世界。

      直到那年这座小县城下起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场雪,它们带走了我的父母。冰天雪地里,我颤抖着手接过他们的骨灰,那一刻我泪流满面,不知道是解脱还是悲哀。

      背上烟头烫过的伤开始结痂,手臂上的青紫也渐渐好转,大雪的最后一天,我遇见了一个骑着三轮车的老婆婆。

      这个表面凶悍强势的老人收养了我,我成为了她唯一的亲人。她为我改名,和她逝世的老伴姓,向舒。向往的向,舒服的舒。

      她希望我这一生,舒舒坦坦。

      她平时做做手工供我们的生活和上学还是足够的,直到我考了全市最好的高中,那个县只有我一个人考上了。学费贵到我心惊,但她仍是坚定地让我上学。

      她愈发辛苦地找工作,可她太老了,谁会要她。最后她找了一份扫地的工作,干得比谁都勤快,可这哪够呢。我不忍她那么辛苦,回绝了学校的贫苦生补助,我不去那里读书。

      那天也是下雪天,我在奶茶店里打零工时接到了她出车祸的消息。漫天白雪,她躺在那里,身下的血染红了一片白,而肇事司机早就不知道哪去了。

      那一刻我恨透了这个世界,每个人都漠然,袖手旁观,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深深刺痛了我。

      最后她还是没能再睁眼,我捧着骨灰,再没留一滴眼泪。

      回到家,我从她的记账本里翻到了一张卡,后面写着“给囡囡上学用”。她瞒着我偷偷打了好几份工,只是想我好好读书。

      我拿着她给我的钱和打官司赢来的钱离开了这里,我要活着,这是我唯一的念头。

      再后来,我遇到了他,那个像太阳一样的少年,他成为了我生命里的全部。

      上天让我在生命的尽头再次与他重逢,我们只是一同旅行的陌生人。

      我同他说着后来,那时我似乎忘了我是个没有后来的人,阳光照亮了尽头的路。
      我好像可以继续向前走了,我想死在阳光下。我讨厌冬天,讨厌黑暗。

      我睁开眼睛,阳光格外刺眼,外面是秋天了。落叶簌簌,满地金黄,不出意外推开窗会闻到桂花香。

      其实我知道,他是陈言言叫来的,那天病房外,他们以为我睡着了,但我听到了陈言言边哭边感谢他做的一切。

      所以我以为的意外偶遇,都是陈言言精心安排的“缘分”。

      他没有说话,沉默着。

      我并不难过,因为我失去了一切,但我遇到了陈言言。她是朋友,也是亲人。

      我这一生,幸而不幸。最终的一切不过如黄粱一梦,我却不忍心戳破它。

      陈言言看着我,她已经哭了好几天了。我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别……哭啊。”

      我已经没有力气讲话了,我多想再陪陪这个没有长大的大小姐啊。以后的路,留她自己走,我怎么能放心啊。

      他不知道和陈言言说了什么,陈言言依依不舍地离开了病房。

      墙角立着他放下的小提琴,朦胧的光线打在他的身上,他颤抖着手为我演奏着一曲又一曲。

      我笑了,他趴在我的耳边悄悄地说:“向舒,希望下辈子能早点遇见你,早一点,好吗?”

      我们没有后来,故事到这里,就像戛然而止的乐谱,再也没有续集了。

      生命结束于此,我们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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