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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很多的人,包括我的宝贝妈咪,都觉得我这个人神经大条,粗得难以形容。

      就算马上要死掉,饭照样吃,觉照样睡,音乐照样听。我也是这样觉得,而且准备就这样庸庸碌碌过。直到哪天活腻了,两脚一蹬去见亲爱的上帝。

      1999年4月24日

      第一次遇见楚懿怏是在落日时分,咖啡厅里透明玻璃旁,淡淡的橘色染着他的面庞。

      丑,真的是丑,初见他,以世俗的眼光来说,实在会污了人的眼。

      脸上突兀的肉色伤疤纵横交错,一直延伸到颊后,触目惊心地狰狞,。

      可他的那双眼睛,温华如玉,清幽,轻淡,眉宇间点点忧愁。

      记得那天,从夕阳西下到星光点点,从人满为患到零星几人。

      自己莫名其妙地在对面桌看了他三个钟头。

      直到他要离开时,经过身边,淡淡的柠檬味袭来,目光交会。

      我苏宁儿敢对天发誓,不是我自做多情,他知道我在看他。

      “丁零丁零~”的风铃声响起,看着他的远去的背影。

      一股说不清楚的感觉蔓延,悠远,惆怅,不停扩散出来。

      晚上妈妈说,丫头,你为什么今天只吃一碗饭,减肥啊。

      我,我,我吼了一声,吃一碗没有触犯法律。

      第二次遇见楚懿怏,是在一家便利超市里。

      我当着老妈的随从,狗腿狗腿地微笑服务,拿这拿那。

      突然间,前面不远处出现一个似乎熟悉的高大身影。

      柠檬味提醒了我,是他。

      我停下了动作,不着痕迹地端详他。

      他的动作不急不徐,青菜,猪肉,泡芙、花枝,有序地排列在他的购物车里。

      再细看,他的车里已经有好多,加上这些都满满一车。

      我又一次象个傻子一样呆楞地看着他离开。

      魔咒般的感觉却在一瞬间被老妈的狮吼打破了,撇撇嘴,又狗腿起来。

      失眠了一个晚上,因为我发现自己在想他。

      第三次遇见他,自我觉得当时的情况不是那么美妙。

      “妈妈,这个人长得好丑,比隔壁讨厌的阿婆还难看。”

      一个童稚的嗓音在空旷的雨后公园里,格外的响亮。

      我顺着小路,转了个弯,正好看见这副情形。

      扎着粉红色公主头的小女孩甜美的嗓音吐出来的话,实在叫人不敢恭维。

      杀人于无形也不过如此,尽管知道她是无心的。

      女孩子的妈妈虽然一脸嫌恶的表情,但仍敷衍性地朝楚懿怏道了歉,便拉着女儿快步离去。

      我第一次看见他那淡漠的眼神,有了一丝情绪。

      受伤了吗?

      雨又开始下了起来,坐在石凳上的他动也未动。

      雨珠不停地打入我的眼睛里,模糊地让我快看不见他。

      许久,许久,他起身,直挺挺地朝另一段走去,形影单薄。

      “喂!”不知觉一股冲动擒住我。

      他没有应答,仍往前走。

      “喂!那个穿白衣服的男人。”他没有反应。

      “喂!那个眼睛很漂亮的男人。”终于,他停住了,侧过身看向我。

      “我叫宁儿,宁静的宁,苏宁儿。我们可以做朋友吗?”

      在一片潇潇暮雨,他出神凝思,我瑟瑟发抖。

      良久,他吐了句,“楚懿怏!”

      回到家,走进浴室,我被镜子中的女人吓到。

      这…这是我么?

      妆花的非常恐怖,发胶定好的头发散了,衣服湿得不象话,乱七八糟,什么狗屁形象都没有了。我心里不停的哀号,他肯定认为我是个疯子,可如果他认为我是疯子,那他为什么会告诉我他的名字,所以这个不成立,可是他又是为什么会答应做我的朋友呢?形象不好,如果有分数,可是扣到负几百分,声音勉勉强强嗲了点,但是比起AV□□电台,偶还差地远。胡思乱想了一大通,还没有结果。

      那夜发着高烧的我,喃喃地叫着他的名字。楚懿怏!……

      直到昏睡前一秒,才想到没有和他要电话拉,郁闷~

      之后我和亲亲老妈的见面语已经从“你吃饭么?”进化成“你吃药没?”

      1999年的夏季,我喜欢上一个男人。

      不过我是暗恋拉,人家只愿意和我做朋友。

      而且这个朋友的感觉和陌生人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一个月,整整一个月,他和我说的话只有三句。

      场景一 “我觉得你的名字很好听!”
      “谢谢!”
      场景二 “你喜欢什么音乐?”

      “没有。”

      场景三 “你喜欢白色,对吗?

      “是。”

      加起来,不过五个字。好吧,如果加上标点,补偿我的失落,那就十四个。

      自我感觉,这些问题是我在众多话题里重复最多次,而他也终于开了金口。

      更多的时候,就是我象个呱噪的鸟一样,当然不是乌鸦,是喜鹊,说得唾沫四溅,也只是偶尔换他回眸一眼,不超过3秒种,又望远去,好似世界只剩他一人,没人进得了他的清澄的眼。石雕功练得精湛,实在精湛。小女子我佩服!佩服!不过我也是越来越佩服自己,就象打不死的苍蝇使劲围着他转,我连自己掐死自己的冲动都有,不懂他是否有过。

      就象现在,凌晨3点钟,我用牙签撑着眼睛,1001次看着他那毫无生气的脸,飘起的白衣,好似风吹便会飘摇离去,不留痕迹,尤其在深夜里幽魅的感觉。可我甘之如饴。

      和他在一起,渐渐发现自己很敏感,说土点就是神经质,或许本性如此,现在被他挖掘出来。

      他只消一个眼神,我便知意向如何。

      他的个格十分矜持,阴郁或者明朗,或是一直阴郁,难以琢磨,常常想得打结。

      他没有带手机的习惯,我亦没这习惯。

      他每天傍晚都会出现在咖啡屋,所以只要我天天报到就OK。

      记得在咖啡屋找到他的那个晚上,我大方的走过去打了招呼,与他同桌。

      周围一下子寒流出现,过了一会儿冰山过境,唏嘘一片。

      我无辜地向他耸耸肩膀,他没有反应,除了我坐下时,黑瞳陡然一绷。

      酒鬼是好人,还是坏人?

      我知道这个问题很扭曲,迂回,辗转。

      午夜里,那杂乱的脚步声,大声的吆喝声,一听便知是群醉鬼。

      我心里一凉,虽然说自己不至于是张马桶脸,但毕竟人间险恶。

      咿?!我怎么从没觉得楚懿怏会对自己有啥危机感,还傻忽忽地跟到深更半夜。

      我还来不及对于这个问题做出解答。

      一个醉汉便来到我面前,妈呀,真的不是我嫌弃他。

      那牙黄得真是不环保,我明天一定要到环保局投诉。

      只见他一只咸猪手正要伸过来,我猛地一跳,靠到楚懿怏身边。

      柠檬味散在我身边,清雅的感觉和前方那些粗俗之辈,简直是天上天,土的下下下下土。

      我拉住楚懿怏的衣袖,拼命压抑住害怕的感觉,不是我对自己没信心,只是他大少爷这段时间对我的兴致缺缺,我怕他不肯英雄救救救……,真讨厌我老妈,怎么不把我生漂亮点,自己倒是美人一个,酱我就可以用英雄救美。

      闲情逸致在那咸猪手碰到我的肩膀就再也轻松不起来,吓得魂飞魄散。

      武艺不佳,我只得加高八度嗓音,“啊——!”

      尖叫声气运丹田,回肠荡气,掷地有声,显示出档次之高。

      咸猪手再次袭来,却被神来一脚踹到有3米远,还翻了个跟头。

      那脚的主人不是谁,正是楚懿怏。

      我瞠目结舌地看着他,看到他闪烁的眸光隐隐压抑的情绪。

      不停起伏的胸膛,知道他大怒,可我突然间就迷失掉,很想问他为什么这么生气。

      我不敢说,因为怕明天报纸头条就是“某女横尸山野,死状凄惨无比”。

      认识了一个月又8天,早上6点天空刚泛起鱼肚白。

      我有幸走进他的房子,感觉是什么?

      汗颜…很汗颜。

      白色的窗帘,沙发,桌子,门,床和床单,连卫生间里的蓬蓬头都是白色的。

      然后干净得一尘不染。搞卫生真的是非常辛苦。我感叹道。

      记得书上说过,喜欢白色的人是洁癖狂。那看见这样的屋子,我明白了什么叫执着。

      这个,我能坐么?我指着沙发。

      他挑了挑眉头,行。

      我开心。

      可惜他接下来的话,让人很吃不消。

      会换新的。

      哇~我心里抗议,我又不是啥臭虫。

      哎。能理解拉,谁叫我喜欢他呢?我心里下定决心,要锲而不舍。

      打开冰箱,和!吓死人。

      你不是和你家人住吧?我指着那“饱和”状态的冰箱。

      他一脸怪异地看着我,弄得我自己不知所云起来,回想自己说错什么话了没。

      我自己住。最后他还是应了我。

      在这个最最最幸福的早上,我吃到了世界上最最最好吃的面条。

      是楚懿怏煮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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